日本稱領陸向西北延了260米 還想擴專屬經濟區?

2020-12-04 人民日報海外網

島礁在漲潮時(上)和退潮時(下)(日本共同社)

海外網6月10日電 日本國土地理院10日表示,在日本與那國島西北邊約260米的海上出現了一座新的巖礁。該機構還認為,這意味著日本領陸向西延伸了約260米。

據日本共同社10日報導,日本國土地理院表示,在最新出版的兩萬五千分之一比例日本地圖上已經將這處巖礁詳細標出,命名為「Tuishi」。該機構還稱,這座巖礁在漲潮時也是露出海面的,試圖為擴大專屬經濟區做準備。

網友評論和共同社文章截圖

有日本網友發現領陸擴展後,高興地表示:「領海和專屬經濟區也要增加了啊。希望大家守護好這片土地。」但共同社在文章中潑了盆冷水稱,這對日本專屬經濟區的面積沒有影響。

關於專屬經濟區,聯合國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早有詳細規定。根據《公約》121條第1款,「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所以日本國土地理院稱這座巖礁是漲潮時也是露出海面的,但根據《公約》121條第3款,「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巖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所以這座巖礁的出現並不能擴展日本的專屬經濟區。

衝之鳥礁(日本共同社)

同樣的情況是也適用於日本有關衝之鳥礁的主張。日本單方面認定衝之鳥為「島嶼」,並以此劃定所謂的「專屬經濟區」,但此主張並未獲得聯合國的認可。鄰近的中國、韓國、朝鮮等國家也均認為衝之鳥只是礁石。

2018年12月18日,中國海洋調查船在日本衝之鳥礁附近進行海底勘測,日本政府又宣稱該海域是「日本專屬經濟區」,無禮警告中國。對此,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曾表示,首先,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一貫按照公約有關規定開展海洋科研;第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衝之鳥礁根本不具備作為島的基本條件。也就是說,日方擅自將其稱作「島」,並單方面主張所謂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點中方從未予以承認。(海外網 汪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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