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課是上課的前提,教師必須認真進行備課。不認真備課視為敷衍行為,不備課則視為教學事故。教師備課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這是學校對備課的制度要求):
1、教師應利用假期將整冊教材通讀,對所教教材做到心中有數,形成全冊書教材解讀文本(文末有教材解讀表分享)。
2、教師應該提前備課(超前2周),即每次檢查教案均備到後兩周的教學內容。
3、備課須有教案。教案的編寫應包含備課建議中的幾個部分(詳見下文)。
4、經過學校教導處教學考核認可的責任心強、有經驗的教師(原則上教完小學段該學科教材且成績優秀者),可以在適宜的教師用書上做旁批或修改。旁批、修改的內容應符合學情。對此類教師,教導處應結合課堂教學效果考核,做到有案可查。
5、對學校內行政兼課、學科教師跨學科、跨年段兼課等情況,由教導處視其工作量研究制定出具體備課要求。對此類情,教導處也應有案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