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一個提問:年輕人千萬不能碰哪些東西?有一個回答很有意思:「於我看來,總結起來不過一類:不能沉迷於只能帶來短期愉悅感,但對於一個人的長期成長有負面效應的東西。」
這句話真是說到點子上了。越是處於社會階層底層的人,越是會用消耗型方式來尋求快樂,比如打牌、打遊戲、看肥皂劇。越是處於社會階層高層的人,越是會用補充型方式來尋求快樂,比如交流、閱讀、學習。
趣味不分高低貴賤,但有消耗和補充型兩種。刷手機、玩遊戲這樣的趣味,被稱作消耗性趣味,它所能帶來的樂趣方便快捷,但卻可能僅僅持續一瞬。
而補充型趣味,有時可能只是你身邊的一些小事,比如堅持晨跑,又比如讀完一整本書,一個學習計劃。當你去做這些事的時候,你會逐漸發現其中蘊含的樂趣,而且探索越深,它們反饋給你的樂趣也就越多,就像一片可以無限擷取的海洋。
感官快樂通常都是短暫的,一頓美食或一場Party帶來的快樂很難持續,且遵循收益遞減規律,閾限會逐漸提高,快樂越來越難,只能通過不斷增加刺激和驚喜來實現,滿足後又難免落入空虛;而基於價值體驗的幸福卻可以持續很久。
一個追求知識的人,會因為獲得新知而感到高興;一個追求道德的人,會因為自己良好的聲譽而感到滿足。
這種精神愉悅,比起感官享受,不那麼直接,也沒有那麼強烈,甚至說更加虛無縹緲,但是,它卻足夠持久,更容易給人帶來一個好的心情。
所謂快樂,就是真興趣。何為真興趣?哲學家周國平說得好:「就是做這件事情時你會非常愉快,哪怕不給你報酬,哪怕得不到別人認可,你還是要做。你是對這件事情本身感興趣,而不是對它帶來的利益感興趣。」
所以,幸福是「快樂和意義的結合」,兩者缺一不可。快樂代表現在的美好時光,屬於當下的利益;意義則來自於目標,一種未來的利益。
所謂意義,就是意義感。何為意義感?哲學家周國平說得好:「意義感,就是通過做這件事情,你覺得你的價值真正得到了實現,你的人生因此是有意義的。」
所以,沙哈爾教給我們幸福的方法就是:先問自己三個問題:第一:什麼事情能帶給我快樂?第二:什麼事情能帶給我意義?第三:我有哪一些優勢?然後找出這三個答案的交集點,這個交集點,就是最能讓你幸福的事情了。
在追求這個快樂又有意義的目標時,我們既是快樂和享受的,同時又找到了自我價值感,所以就獲得了持續而長久的幸福。
內心的快樂是真正的快樂,精神的享受是最大的享受。弄明白自己的心叫明心,見到了自己的本性叫見性。一切隨緣就叫解脫。不執著、不攀緣,苦樂完全取決於自己。
最極致的快樂,不會是感官上的快樂,精神愉悅以及更強大的精神愉悅,可能才是我們應有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