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 王雪妮
圖片 | 來自網絡
責編 | 陳雯卿 謝雨欣
排版 | 劉存鈺
4月23日,臺灣藝人羅志祥的前女友周揚青在微博上披露男方私生活極其混亂,一時間輿論譁然。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可以成為信息生產者,技術的賦權使得公民的表達自由得以彰顯,周揚青的自我披露和主動曝光將羅志祥的失德行徑暴露在公眾面前。但是一石激起千層浪,由於參與表達的公民的媒介素養參差不齊,再加上輿論引導、網絡監管的不到位和資本的推波助瀾,對羅志祥私生活的過度挖掘成了「媒體逼視」,加劇了網絡空間隱私消費、泛娛樂化等道德失範現象,使得傳統倫理遭遇解構,放大了羅志祥醜聞事件的不良影響。
媒體逼視
學者陳力丹對「媒體逼視」這一概念做了如下定義:「媒體逼視是對私人領域過度公開的報導行為,這種行為給被報導的個體帶來他們本不應該承受的壓力,同時也造成大眾傳媒的功能失調,是新聞媒體社會角色的錯位。」[1]
然而在自媒體時代,傳媒技術的發展完成了媒體逼視的主客體轉換。就像卞之琳的詩裡寫的那樣,「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媒體逼視的主體已經不僅僅局限於「新聞媒體」,其客體也不僅僅局限於「被報導的客體」,主客體都擴展為自媒體環境下的每一位公民。一方面,儘管周揚青在微博上的發文並非「報導」,但她的曝光和廣大網友們的扒皮客觀上扮演了「逼視者」的角色,窺探了羅志祥的性隱私;另一方面,正如同傑弗裡·羅森提出的「全視監獄」概念:「多數觀看多數」,技術的賦權使得新媒體環境下的每位公民都處於時刻被「監控」的狀態。這次的逼視對象是羅志祥,下一次就有可能變成你我。
「全視監獄」漫畫
可是,媒體應該是社會環境的「瞭望者」,其職責是面向整個社會提供有價值的新聞,而不是私人領域的「逼視者」、「窺探者」,甚至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審判者」[1]。
媒體角色定位的混亂必定會造成社會生活的無序,正如陳力丹教授批判的那樣,對私人事件的過度關注,勢必會導致公共議題的關注量減少,因為媒體的容量畢竟有限,受眾的注意力資源也有限[1]。當鋪天蓋地都是羅志祥的醜聞和黑歷史時,世界讀書日的活動反鮮有人問津了,甚至有文章用標題調侃道:「羅志祥,世界讀書日,你卻讓我們集體閱讀了一封突如其來的分手信!」
央視新聞公眾號對世界讀書日的宣傳
隱私消費
正如心理學家弗洛伊德所言,好奇心的驅使與偷窺的欲望最初起源於性的「窺視衝動」,偷窺欲是人的一種天性。在媒介技術的發展使得人與人之間愈加「隔膜化」的當代社會,人們企圖通過不斷窺視和比較,來從群體中獲取安全感和歸屬感,從而認識自我。與此同時,技術的賦權引發了人們的表達熱情,使他們不再停留於消費信息,而是不斷參與到網絡事件發展和多元輿論空間締造之中[2]。於是,文化、技術、資本三者合謀,使得新媒體場域中的隱私信息成為了待價而沽的商品[3]。
作為娛樂明星,羅志祥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價值引導作用,其一言一行理應受到輿論監督。但公眾的知情權與其隱私權之間存在衝突,且關於公共空間和私人領域的界限問題,至今沒有明晰的法律原則和普適的道德尺度來界定和衡量。
一方面,明星會主動公開個人「隱私」來博取關注,這裡的「隱私」有時具有表演性質,是為其人設服務的,其中不乏商業炒作;另一方面,明星又渴望私人生活不被打擾,但公眾對於其私生活有著強烈的好奇心和窺視欲望,這就可能導致私人領域的僭越。
羅志祥對於私生活的自我披露
自媒體環境下,形成了一種以戲謔性、批判性、挑釁性為主要表徵的隱私消費文化[3]。曝光當日,「羅志祥怎麼做的時間管理」、「本人黑眼圈聲明」、「多人運動」等話題紛紛上了微博熱搜,某化妝品品牌「黑眼圈剋星」的營銷文案更是體現了文化、技術和資本三者的暗合與勾連。傳統倫理被異化,掀起了一場全民消費隱私的盛宴。
網友們p的海報
泛娛樂化
自媒體在傳播和再生產羅志祥醜聞時,放大了信息中具有消遣性、趣味性、獵奇性或刺激性的局部,使得整個事件成為一場奇觀式的輿論狂歡。
由FUNJI整理的當日熱搜
當羅志祥事件以刷屏的姿態侵佔了社交媒體、並且牽連了不少相關人士時,網友們用表情包調侃道:
段子手們就地取材編了不少段子,如「周揚青:我的青春餵了豬」、「愛不單行——羅志祥」等等,內涵羅志祥私生活混亂。玩梗有度無傷大雅,然而有人借著「多人運動」「腎虛公子」的話題打黃色擦邊球,影響網絡風氣。
同質化、膚淺化、娛樂化的內容插上技術的翅膀,病毒式地擴散開來,色情、低俗、血腥、暴力的內容混雜其間,腐蝕著公民的理性認知和批判能力,不斷挑戰和侵蝕公民的道德底線。
同時,娛樂化的敘述方式往往熱衷於對私人事件的細節渲染,而私人事件背後與公共利益有重要關係的深層原因卻被忽略了[1]。藝人失德並非個案,不少藝人被爆出吸毒、性賄賂、偷漏稅等嚴重觸犯公眾道德底線甚至是犯法的醜聞。馬克思說過,「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是整個娛樂圈生態乃至整個社會文化土壤的頑疾,曝光、輿論審判、封殺等整治措施對於失德行為治標不治本,相關管理者需要深入思考行業生態,規範相關行業行規,整治娛樂圈不良風氣。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將網絡空間道德建設問題提上日程。
自媒體環境下,網絡監管難度的增加使得自媒體用戶的理性變得尤其重要。在羅志祥事件中,公民自發進行曝光和批判的本意是好的,但在群體無意識的裹挾下,一不小心就會演變成「輿論審判」和「媒介暴力」。
因此,此類現象需要得到正確引導和合理規範。法律、教育需要跟上技術的發展,使得公民具備必需的邊界意識和媒介素養。自媒體平臺一旦扮演起媒體的角色,也必須受到必要的職業倫理約束,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對於媒體逼視、隱私消費和泛娛樂化等現象,首先要有清醒認識,才能進行合理規範,打造綠色、文明的網絡環境需要多方合力,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陳力丹, 王辰瑤. 「輿論綁架」與媒體逼視——論公共媒體對私人領域的僭越 [J]. 新聞界, 2006, 02): 24-6+1.
[2]閻國華, 李楠. 公眾網絡表達的道德失範及其治理 [J]. 中國礦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 22(02): 131-44.
[3]許高慧, 李春雷. 新媒體傳播對個人隱私消費的研究 [J]. 南昌工程學院學報, 2017, 36(02): 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