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容易感受到1公斤與1.5公斤的重量差異,但幾乎不能感受50公斤與50.5公斤的重量差異。其實,兩種情形下的重量差異都是0.5公斤。早在19世紀,德國心理學家恩斯特·韋伯就系統地研究了這一現象。通過反覆實驗,韋伯發現,可感受的最小的刺激變化量與原刺激強度的比值為常數,這一常數約處於2%~3%之間。
回到前面的例子,0.5公斤只佔50公斤的1%,小於2%,故50公斤與50.5公斤的重量差異難以被我們所感知。然而,0.5公斤佔到1公斤的50%,遠遠超出閥值範圍2%~3%,故我們很容易感受到1公斤與1.5公斤的重量差異。韋伯的發現被其學生費希納稱為韋伯定律。此定律是心理學史上第一個數量法則。
若不談重量而談金錢,故事的另外一種版本就是,我們或許會糾結於商品價格是1元還是1.5元,卻對商品價格是50元還是50.5元不敏感,儘管兩種情況下的價差都是0.5元。
行為經濟學經常舉出這樣的例子。有A、B兩家文具店,A店離我們更遠,但其展出的商品賣得更便宜,原子筆與鋼筆分別標價1元與50元,而在B店,這兩樣商品的價格分別是1.5元與50.5元。若打算購買原子筆,則我們更可能去A店,因為相對於B店,A店提供了很大折扣的優惠。然而,若打算購買鋼筆,我們更可能去B店。顯然這是因為,我們不認為價格50.5元與50元存在有意義的差別,以至於讓我們跑更遠的路。
實際上,即使B店把鋼筆的標價從50.5元增升至51元,也幾乎不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因為,我們對於51元與50元的差異仍然缺乏敏感性。本質上,我們關注的是相對摺扣而非絕對價差。當相對摺扣顯得較大時,0.5元的蠅頭小利就能讓我們跑更遠的路;然而,當相對摺扣顯得很小時,即使絕對價差較大,我們仍不會動心。
韋伯定律的心理學機制是,當我們在評價形形色色事物時,會建立不同的參照點,然後通過坐標(尺度)變換而形成統一的評價體系。在這裡,重要的不是絕對意義上的變化,而是相對於參照點的相對意義上的變化。評價體系具有統一性,可以讓我們即使身處複雜世界,也能以不變應萬變。這大大簡化了我們的腦力勞動,從而節省能量,有利於我們的生存——要知道,儘管大腦的重量約佔體重的2%,但其消耗的能量約佔整體消耗量的20%。按照進化心理學,這種評價體系最終被寫進人類的基因,進化成一種本能。
遺憾的是,從最大化經濟利益角度看,我們發現這種進化並不是十全十美的。無意識地遵循韋伯定律,習慣於從折扣率、利潤率等概念出發思考問題,表明我們陷入一種除法思維模式。然而,經濟理性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利潤作為收益與成本之差,體現的是減法思維模式。在減法思維模式下,如果我們對0.5元的蠅頭小利心動,那麼對1元的價差更應怦然心動。
總結起來,韋伯定律讓我們從兩個角度進行反思:第一,我們對事物的感受取決於參照點的選擇。第二,最大化經濟利益往往是反本能的事。有些商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他們錙銖必較,能賺兩分錢就絕不會只賺一分錢,而普通人哪會有如此敏感的財商。以投入為衡量標尺,一分錢之利與兩分錢之利的差別或許真是毫釐之差,我們才懶得關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