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顯微鏡是一種精密的光學儀器。當前使用的顯微鏡由一套透鏡配合,因而可選擇不同的放大倍數對物體的細微結構進行放大觀察。普通光學顯微鏡通常能將物體放大1500~2000 倍(最大的分辨力為0.2μm)。
☆ 數字為顯微鏡組成部件,字母為顯微鏡可操作調節部件。(圖片展示機型為奧特光學BK6000生物顯微鏡)
顯微鏡組成部件名稱:
①. 目鏡
②. 附件模塊盒
③. 物鏡
④. 切片夾
⑤. 不脫出載物臺
⑥. 搖出式聚光鏡
⑦. 視場光欄
⑧. 主機
⑨. 三筒目鏡觀察筒
⑩. 聚光鏡支架
前側及右手區域涉及到的操作部件名稱:
A. 屈光度調節圈
B. 左右目鏡筒
C. 物鏡轉換器
D. 孔徑光欄調節撥盤
E. 視場光欄調中手柄
F. 視場光欄調節撥盤
G. 攝像目鏡鎖緊螺釘手柄
H. 攝像觀察轉換拉杆
I. 觀察筒安裝鎖緊螺釘
J. 聚光鏡安裝鎖緊螺釘手柄
K. 不脫出載物臺縱向移動手輪
L. 不脫出載物臺橫向移動手輪
M. 亮度調節旋鈕
N. 右微動調焦手輪
O. 右粗動調焦手輪
包括目鏡、物鏡、聚光器和光源等。
(1)目鏡
通常由兩組透鏡組成,上端的一組又稱為「接目鏡」,下端的則稱為「場鏡」。兩者之間或在場鏡的下方裝有視場光闌(金屬環狀裝置),經物鏡放大後的中間像就落在視場光闌平面上,所以其上可加置目鏡測微尺。在目鏡上方刻有放大倍數,如10×、20×等。按照視場的大小,目鏡可分為普通目鏡和廣角目鏡。有些顯微鏡的目鏡上還附有視度調節機構,操作者可以對左右眼分別進行視度調整。另有照相目鏡(NFK)可用於拍攝。
(2)物鏡
由數組透鏡組成,安裝於轉換器上,又稱接物鏡。通常每臺顯微鏡配備一套不同倍數的物鏡,包括:
①低倍物鏡:指 1×~6×;
②中倍物鏡:指 6×~25×;
③高倍物鏡:指 25×~63×;
④油浸物鏡:指 90×~100×。
其中油浸物鏡使用時需在物鏡的下表面和蓋玻片的上表面之間填充折射率為1.5左右的液體(如香柏油等),它能顯著地提高顯微觀察的解析度。其他物鏡則直接使用。觀察過程中物鏡的選擇一般遵循由低到高的順序,因為低倍鏡的視野大,便於查找待檢的具體部位。顯微鏡的放大倍數,可粗略視為目鏡放大倍數與物鏡放大倍數的乘積。
(3)聚光器
由聚光透鏡和虹彩光圈組成,位於在載物臺下方。聚光透鏡的功能是將光線聚焦於視場範圍內;透鏡組下方的虹彩光圈可開大縮小,以控制聚光器的通光範圍,調節光的強度,影響成像的分辨力和反差。使用時應根據觀察目的,配合光源強度加以調節,得到最佳成像效果。
(4)光源
較早的普通光學顯微鏡藉助鏡座上的反光鏡,將自然光或燈光反射到聚光器透鏡的中央作為鏡檢光源。反光鏡是由一平面和另一凹面的鏡子組成。不用聚光器或光線較強時用凹面鏡,凹面鏡能起會聚光線的作用;用聚光器或光較弱時,一般都用平面鏡。新近出產的顯微鏡一般直接在鏡座上安裝光源,並有電流調節螺旋,用於調節光照強度。光源類型有滷素燈、鎢絲燈、汞燈、螢光燈、金屬滷化物燈等。
顯微鏡的光源照明方法分為兩種:透射型與反射(落射)型。前者是指光源由下而上通過透明的鏡檢對象;反射型顯微鏡則是以物鏡上方打光到(落射照明)不透明的物體上。
包括鏡座、鏡柱、鏡壁、鏡筒、物鏡轉換器、載物臺和準焦螺旋等。
(1)鏡座
基座部分,用於支持整臺顯微鏡的平穩。
(2)鏡柱
鏡座與鏡臂之間的直立短柱,起連接和支持的作用。
(3)鏡臂
顯微鏡後方的弓形部分,是移動顯微鏡時握持的部位。有的顯微鏡在鏡臂與鏡柱之間有一活動的傾斜關節,可調節鏡筒向後傾斜的角度,便於觀察。
(4)鏡筒
安裝在鏡臂先端的圓筒狀結構,上連目鏡,下連接物鏡轉換器。顯微鏡的國際標準筒長為160 mm,此數字標在物鏡的外殼上。
(5)物鏡轉換器
鏡筒下端的可自由旋轉的圓盤,用於安裝物鏡。觀察時通過轉動轉換器來調換不同倍數的物鏡。
(6)載物臺
鏡筒下方的平臺,中央有一圓形的通光孔。用於放置載玻片。載物臺上裝有固定標本的彈簧夾,一側有推進器,可移動標本的位置。有些推動器上還附有刻度,可直接計算標本移動的距離以及確定標本的位置。
(7)準焦螺旋
裝在鏡臂或鏡柱上的大小兩種螺旋,轉動時可使鏡筒或載物臺上下移動,從而調節成像系統的焦距。大的稱為粗準焦螺旋,每轉動一圈,鏡筒升降10mm;小的為細準焦螺旋,轉動一圈可使鏡筒僅升降0.1mm。一般在低倍鏡下觀察物體時,以粗準焦螺旋迅速調節物像,使之位於視野中。在此基礎上,或在使用高倍鏡時,用細準焦螺旋微調。必須注意,一般顯微鏡裝有左右兩套準焦螺旋,作用相同,但切勿兩手同時轉動兩側的螺旋,防止因雙手力量不均產生扭力,導致螺旋滑絲。
光線→(反光鏡)→遮光器→通光孔→鏡檢樣品(透明)→物鏡的透鏡(第一次放大成倒立實像)→鏡筒→目鏡(再次放大成虛像)→眼。
1.鏡檢前的準備
室內應清潔而乾燥,實驗臺臺面水平,穩固無震動,顯微鏡附近不應放置腐蝕性的試劑。從顯微鏡櫃或鏡箱內取出顯微鏡時,要用右手緊握鏡臂,左手託住鏡座,平穩地取出,放置在實驗臺桌面上,置於操作者左前方,距實驗臺邊緣約10cm,鏡臂朝自己,鏡筒朝前。實驗臺右側放繪圖用具。
2.調節光源
如需利用外置光源,宜採用散射的自然光或柔和的燈光。直射的太陽光會對觀察者的眼睛造成傷害。轉動轉換器,使低倍鏡正對通光孔,將聚光器上的虹彩光圈開到最大,觀察目鏡中視野亮度,同時調節反光鏡角度,使光照達到最明亮最均勻。自帶光源的顯微鏡,可通過調節電流旋鈕來調節光照的強弱。
3.裝置待檢玻片
將待觀察的樣品製作成臨時或永久裝片,放在載物臺上,用彈簧夾固定,有蓋玻片的一面朝上。移動推進器,調節待檢樣品至通光孔的中心。
4.低倍鏡觀察
將低倍鏡對準通光孔,緩緩轉動粗準焦螺旋,將物鏡與裝片的距離調至最近。注意不要壓碎蓋玻片。通過目鏡觀察,同時用粗準焦螺旋緩慢調節,直至物像出現,再用細準焦螺旋微調,同時調節光源亮度與虹彩光圈的大小,使物像達到最清晰的程度。並利用推進器把需要進一步放大觀察的部分移至視野中央。如果使用雙筒目鏡,應在觀察前先調整雙筒距離,使兩眼視場合併。
5.高倍鏡觀察
轉動轉換器,選擇較高倍數的物鏡,用 細準焦螺旋調節焦距,到 物像清晰為止。
6.油鏡觀察
油浸物鏡的工作距離(指物鏡前透鏡的表面到被檢物體之間的距離)很短,一般在0.2 mm 以內,且一般光學顯微鏡的油浸物鏡沒有「彈簧裝置」,因此使用油浸物鏡時,調焦速度必須放慢,避免壓碎玻片,並使物鏡受損。
(1)在低倍鏡下找到觀察目標,中、高倍鏡下逐步放大,將待觀察部位置於視野中央,調節光源和虹彩光圈,使通過聚光器的光亮達到最大。
(2)轉動粗準焦螺旋,將鏡筒上旋(或將載物臺下降)約2 cm,加一小滴香柏油於玻片的鏡檢部位上。
(3)將 粗準焦螺旋緩緩轉回,同 時注意從側面觀察,直 至油鏡浸入油滴,鏡 頭幾乎與標本接觸。
(4)從目鏡中觀察,用細準焦螺旋微調,直至物象清晰。
(5)鏡檢結束後,將鏡頭旋離玻片,立即清潔鏡頭。一般先用擦鏡紙擦去鏡頭上的香柏油滴。再用擦鏡紙蘸少許乙醚酒精混合液(2:3),擦去殘留油跡,最後再用乾淨的擦鏡紙擦淨(注意向一個方向擦拭)。
7.還原顯微鏡
關閉內置光源並拔下電源插頭,或使反光鏡與聚光器垂直。旋轉物鏡轉換器,使物鏡頭呈八字形位置與通光孔相對。再將鏡筒與載物臺距離調至最近,降下聚光器。罩上防塵罩,將顯微鏡放回櫃內或鏡箱中。
接下來分享的是:
顯微鏡知識(二):幾種特殊的光學顯微鏡及區別!
顯微鏡知識(三):電子顯微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