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光學顯微鏡(見圖2-6)的構造可分為兩大部分:一為機械系統,一為光學系統。
圖2-6 顯微鏡的結構1—目鏡;2—鏡筒;3—鏡臂;4—標本移動器; 5—粗動限位器;6—粗調節器;7—細調節器; 8—底座;9—反光鏡;10—聚光器孔徑光闌 (光圈);11—聚光器;12—鏡臺(載物臺); 13—物鏡;14—物鏡轉換器
①顯微鏡的機械系統
機械系統包括鏡座、鏡臂、鏡臺、物鏡轉換器、鏡筒及調節器等。
a.鏡座 是顯微鏡的基座。它主要用以支持顯微鏡的全部主件及附屬裝置。鏡座基本分為馬蹄形、圓形和長方形三種。長方形鏡座是一種新型鏡座,它除了有穩固作用外,較好的光學顯微鏡還在鏡座內部安裝有內光源。
b.鏡臺 又稱載物臺,是放置標本的地方,為方形或圓形,鏡臺上有標本夾,較好的顯微鏡附有標本移動器,轉動螺旋可使標本前後和左右移動。有的標本移動器帶有遊標尺,可指明標本所在位置。
c.鏡臂 用以支持鏡筒,也是移動顯微鏡時手握的部位。
d.鏡筒 是連接目鏡和物鏡的金屬筒。鏡筒上端插入目鏡,下端與物鏡轉換器相接。
e.物鏡轉換器 安裝在鏡筒的下端,其上裝有3~5個不同放大倍數的物鏡,通過轉動物鏡轉換器可以隨意選用合適的物鏡。
f.調節器 是調節物鏡與被檢標本距離的裝置,通過轉動粗、細調節螺旋便可清晰地觀察到標本。
②顯微鏡的光學系統
普通光學顯微鏡的光學系統如圖2-7所示,主要包括目鏡、物鏡、聚光鏡和反光鏡等。較好的顯微鏡還有光源。
圖2-7 顯微鏡的光學系統1—反光鏡;2—聚光器;3—標本; 4—物鏡;5—半五角稜鏡; 6—場鏡;7—接目透鏡; Q—聚光器孔徑光闌; B—目鏡視場光闌
a.目鏡 通常由兩塊透鏡組成,上面的一塊稱接目透鏡,下面的一塊稱場鏡。上下透鏡之間或場鏡的下方,裝有視場光闌。在進行顯微測量時,目鏡測微尺便要放在視場光闌上。不同的目鏡上刻有5×、10×等字符以表示該目鏡的放大倍數,可根據需要選擇適當的目鏡使用。
b.物鏡 是顯微鏡中很重要的光學部件,由多塊透鏡組成。根據物鏡的放大倍數和使用方法的不同,一般分為低倍物鏡、高倍物鏡和油鏡三類,低倍物鏡一般為4×~20×,高倍物鏡有40×和45×等,油鏡有90×、95×和100×等。在物鏡側面刻有一些符號(各生產廠家的符號及其含義不盡相同),現舉例說明如下:
10×0.30——表示放大10倍;NA=0.30(NA表示數值孔徑)。
100/1.25 Oil——表示放大100倍;NA=1.25,消色差油鏡。
Plan 16/0.35 160/———表示放大16倍;NA=0.35;平場消色差物鏡;鏡筒長度160mm;斜線下方為一短橫線,無數字,表示對蓋玻片厚度要求不嚴格;如果是160/0.17,則表示鏡筒長度160mm,蓋玻片的厚度應等於或小於0.17mm。
c.聚光鏡 又稱聚光器。安裝在鏡臺下,由多塊透鏡構成,其作用是把平行的光線聚焦於標本上,增強照明度。聚光鏡的焦點必須在正中,使用聚光鏡外的兩個調節螺杆可以進行聚光鏡的聚中調節。通過轉動手輪調節聚光鏡的上下,以適應使用不同厚度的載玻片,使焦點落在被檢物體上。但因聚光鏡的焦距短,載玻片不能太厚,一般在0.8~1.2mm之間為宜。聚光鏡上附有光闌(俗稱光圈),通過調整光闌孔徑的大小,可以調節進入物鏡光線的強弱。
d.反光鏡 是普通光學顯微鏡的取光設備,使光線射向聚光鏡,它一面是凹面鏡,另一面是平面鏡。有聚光鏡的顯微鏡,無論使用低倍或高倍物鏡均應用平面鏡,只在光量不足時才使用凹面鏡。沒有聚光鏡的顯微鏡,低倍物鏡時用平面鏡,高倍物鏡及油鏡均用凹面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