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顯微鏡的結構
1、機械部分:鏡座、鏡臂、載物臺、壓片夾、物鏡轉換器、粗準焦螺旋、細準焦螺旋
2、光學部分:目鏡、物鏡、聚光器、光源
( 二)顯微鏡的使用方法
1.拿顯微鏡時,應以右手握鏡臂,左手託鏡座,往實驗臺上放置顯微鏡時,輕輕地放在自己的前方。
2.使用顯微鏡時,姿勢端正,兩眼睜開,在目鏡上方向下觀察,調整左右目鏡間的距離,使它符合自己雙眼的距離,調整兩個目鏡的視野,使它們重合在一起。
3.使用低倍鏡時,轉動粗螺旋,使載物臺適當下降,然後轉動物鏡轉換器,使低倍鏡對準鏡筒(對準時可有輕微的卡住感),打開光圈,若視野太亮或太暗,可調整電光源的強弱,直到視野的亮度適度為止。找物像時,先將切片標本有蓋玻片的一面朝上,放在載物臺上,標本對準載物臺的圓孔,並用切片夾固定好,然後轉動粗準焦螺旋,調節物鏡與標本間的距離,直到看清物像為止。
4.使用高倍鏡時,先在低倍鏡下找到需要放大觀察的結構,並移到視野中央,然後換高倍鏡,再稍微轉動細螺旋,即可看清物像。
(三)顯微鏡的保護方法
1.使用前應檢查顯微鏡的部件有無缺損或失靈,如有,應立即報告老師。
2.禁止拆卸顯微鏡上任何部件,也不可與其它顯微鏡互換。
3.保持顯微鏡的清潔,顯微鏡上有汙物或灰塵,不要用口吹,也不可用手指或手帕等粗布擦拭,對光學鏡頭必須用擦鏡紙擦拭,金屬部分可用乾燥綢布或軟布擦拭。
4.顯微鏡使用後,先取下標本,再轉動物鏡轉換器,使物鏡轉成「八」字形,並將載物臺上升到最高位置,最後,用鏡套將顯微鏡罩好,放回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