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2019年3月14日,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國際業務部主任、高級合伙人張婷律師與劍橋大學高級副校長,英國私法教授Graham Virgo先生進行了會面,進一步討論了張婷律師在劍橋期間的合作訪問學者英文論文成果《中英信託法比較研究及對家族辦公室發展的影響》,同時,Virgo教授也向張婷律師贈送了其著作。
Graham Virgo教授
Graham Virgo
教 授
Graham Virgo教授是享譽世界的信託法專家,英國牛津大學與劍橋大學的信託法教材均由其主編,影響了英美信託眾多理論的發展。此外,Virgo教授在合同法,證券法與刑法等領域均有深入研究。其著作主要包括《The Principles of Equity & Trusts》,《The Principles of the Law of Restitution》,《Equity and Trusts: Cases and Materials》等。張婷律師在劍橋大學訪學期間多次與Virgo教授溝通,共同探討家族信託在中國的實現方式。
根據有關研究數據,截至2018年底,全國個人總體持有的可投資資產規模已達112萬億元人民幣,中國個人可投資資產達1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高淨值人群規模已超過100萬人。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黃綺就此提出,「建議在我國建立家族信託制度,這對抑制國民財富外流、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家庭和諧、保障市場發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此同時,黃綺委員也指出,「家族信託的需求已經在實務中出現,但我國目前的『信託法』只對商事信託做出了規範,沒有針對民事信託做出規定,更不能適用於屬於民事信託的家族信託了。」
就有關立法與實務需求脫節的問題,張婷律師建議從引入英國信託法中民事信託的相關概念及制度,該制度的引入對於家族辦公室與慈善信託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張婷律師對目前中國立法引入民事信託制度的立法障礙進行了研究,並對於從立法層面解決理論界與實務界爭議的「雙重所有權」問題表示了關切。其次,張婷律師建議在目前立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信託法》中「委託」的定義以明確信託財產的法律所有權問題、引入英國衡平法中的一些概念進一步促進中國的信託法律實務的發展、放寬對信託形式的要求以增加信託在實務中的靈活性以及保密性等、進一步明確及細化受託人責任以保護委託人的利益。除此之外,張婷律師還建議修訂其他周邊配套的法律以配合民事信託制度的建立,如,婚姻法、繼承法、保險法、慈善法以及稅法等。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國際業務團隊從很早就開始關注家族信託領域中的法律問題,分別從實踐和理論上開展了廣泛且深入的研究,同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也成立了家族辦公室法律中心,就資產管理、企業管理、上市籌劃、遺產規劃等事務,為廣大高淨值個人與家族提供專業、全面且細緻的服務。
張婷律師
張 婷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國際業務部主任
高級合伙人
張婷律師擁有中國、美國、香港地區律師資格,完成了英國律師資格考試(MCT),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和清華大學Temple項目(美國法LLM),具有財務和法律雙重背景,曾在普華永道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高級審計師,精通企業會計法律及準則,熟悉中國、美國會計準則以及香港和美國的上市規程,擁有豐富的審計和風險控制經驗。
張婷律師擅長處理境內外爭議解決、海外上市、國際併購與國際工程、公司治理、外商在華投資、盡職調查、家族辦公室業務和國際融資等商事法律業務,多次參與重大涉外談判和起草涉外法律文件。此外,張婷律師著有多本著作,其中英文著作《投資併購在中國》曾被美國國會圖書館收藏。張婷律師辦理重大併購案件曾被2017年胡潤企業跨境併購報告評為「2016規模最大的20個跨境併購案例」。
2018年2月,張婷律師入選英國大律師公會(Bar Council)「中國律師培訓計劃」(Bar Council Training Scheme for Chinese Lawyers「BCTS」)。2018年6月,張婷律師受英國大律師公會邀請前往倫敦進行參觀訪問。2018年9月,張婷律師赴英國倫敦劍橋大學任訪問學者,並完成合作訪問學者英文論文成果《中英信託法比較研究及對家族辦公室發展的影響》一文,即將在SSCI核心期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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