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研究中蘇關係史和冷戰史的學者,幾乎沒有人不知道1958年的長波電臺事件。由於毛澤東在此期間第一次對蘇聯在任領導人及其現行政策提出了嚴厲指責,很多人都認為這是中蘇關係走向破裂的導火索。長期以來,這種看法頗為流行,似乎已成為歷史定案。但事實究竟如何,是值得商榷的。
1958年1月,蘇聯的第一艘核動力潛艇試航成功。外出潛艇與基地的通訊和聯絡問題便提上了議事日程。在此之前,蘇聯海軍已經研究了建立長波電臺的問題。第一個方案是在蘇聯本土建立長波發射電臺,但因其耗資巨大且通訊質量難有保證而被否決。第二個方案是在中國的海南島和印度各建一個長波發射臺。赫魯雪夫否決了印度方案,但對於海南島方案,他認為不僅是可行的,而且不會存在任何困難。
恰在此時,中方也提出了同樣的要求。根據《肖勁光回憶錄(續集)》:隨著潛艇部隊的發展,中國迫切需要大功率的長波電臺。海軍便與蘇聯有關方面聯繫,希望獲得幫助。
1958年4月18日,蘇聯國防部長馬利諾夫斯基致函中國國防部長彭德懷,建議在中國華南地區,由中蘇共同投資建設大功率長波發射電臺和遠程接收中心各一座。4月24日,毛澤東指示有關部門作如下答覆:同意在中國建設該項設施,但費用全部由中國負擔,所有權是中國的。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彭德懷在軍委會議上提出,電臺不要合辦,不要讓外國人在中國搞軍事基地,這樣影響不好。6月4日,彭德懷向蘇聯在華軍事總顧問杜魯方諾夫陳述了中方的意見,但蘇方仍堅持,應由雙方共同投資建臺。雙方進行了多次洽商,未能就協議達成一致意見。
1958年7月31日,毛澤東與秘密訪華的赫魯雪夫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了會談。赫魯雪夫說,電臺的所有權屬於中國,蘇聯只是要求通過協議,允許蘇聯使用這個電臺。毛澤東則強調,馬利諾夫斯基提出蘇聯出錢,就是要所有權。中國同意建立長波電臺,費用全部由中國負擔,所有權是中國的,蘇聯可以使用。赫魯雪夫表示,所有權肯定是中國的,但蘇聯既然使用,出些錢也是應該的,可以用貸款的形式。毛澤東堅持:中國不需要貸款,如果蘇聯要出錢,中國就不搞了。
由此可見,蘇聯的確有利用中國的海岸和軍事基地的想法。但是,並沒有設想、也沒有提出過租借權、所有權或「合作社」的問題。
這一事件的結果,也不是人們想像和傳說的那樣——中國撤回了請蘇聯援助的請求,從而引發了中蘇關係的破裂。實際上,赫魯雪夫訪華會談中所有涉及的問題,都按照中國的意願得到了解決。對這樣的結局,雙方都感到十分滿意。
關於長波電臺問題。8月3日,彭德懷和馬利諾夫斯基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北京籤署了《八三協定》。其主要內容是:一、長波電臺由中國自己建設,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蘇聯在設計和建築等技術方面給予幫助和指導,一切費用均由中國通過貿易帳戶償付。1960年2月,長波電臺開工建設。電臺建成以後,蘇聯也曾一度使用過。
細心的人不難發現,在毛澤東1958年夏天對蘇聯人的所有指責中,沒有一件事情是針對赫魯雪夫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