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會表示:嬰兒配方奶粉是影響嬰兒長遠健康的重要食物,政府應密切留意,適時檢討並考慮引入相關食物安全標準和規管安排
《財經》記者 焦建/攝
文|《財經》特派香港記者 焦建
編輯|蘇琦
因事關嬰兒食品安全問題,一項相關研究近日在中國香港特區乃至華南多地受到多方關注。
8月17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下簡稱香港消委會)舉行記者會公布近期對嬰兒配方奶粉及薯片等香脆零食樣本的檢測結果顯示:在檢測的15款密封包裝嬰兒配方奶粉中,全部樣本均含有汙染物氯丙二醇(3-MCPD),有9款樣本測出含有具基因毒性、致癌性的縮水甘油酯(GE),全部奶粉樣本均含有微量鉛(符合香港相關食物規例)。
「香港家長如果正選用超標樣本的奶粉,應考慮清楚風險再自行判斷是否停用;假如不想浪費已購買的奶粉,則應留意給嬰兒的食用分量。」香港消委會一位相關人士在記者會上稱。
因相關物質在嬰兒配方奶粉中的含量尚未有普遍標準,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的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則刊文指出:嬰兒家長目前不必過分擔心。這次消委會參考的歐盟標準是「健康參考值」,即建議嬰兒每日攝入的上限,並非就嬰兒配方奶粉所訂定的規管標準。參考聯合國糧農組織或世界衛生組織專家委員會的相關參考值,全部奶粉都無超標。但其也建議食物製造業界設法減低相關物質含量,其會留意國際組織相關規管的最新發展。
該次進行測試的15款嬰兒配方奶粉的樣本搜集工作,於今年1月至2月時在香港的超市及健康用品連鎖店進行。因深圳及華南附近地區部分家長有從香港購買奶粉或幫親友購買的習慣,部分「水客」亦會從香港採購奶粉運至內地,上述這一時間範圍內新冠肺炎疫情並未使深港兩地間近乎徹底「封關」。有相關人士認為此次檢測的相關種類的奶粉或已流入內地。受香港「限奶令」(每次過關可攜帶不超過兩罐的奶粉)等因素影響,數量暫無統計。
香港消委會此次測試的15款嬰兒配方奶粉涉及香港本地及國際品牌等,部分品牌同類型產品亦在內地市場銷售;此外,對於「國內產品是否進行相關檢測,有無相關標準要求」等一系列問題,《財經》記者亦曾向部分內地奶粉企業提出採訪請求,截至8月18日下午《財經》記者發稿時,尚未有企業給出正式回復。
何為氯丙二醇及環氧丙醇
香港消委會稱其主要工作範疇之一包括進行產品測試,為消費者提供客觀、中肯的信息,令他們注意產品的安全,並作出適當的選擇。其產品測試則可分為三類,即該會發起及進行測試、參與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 (ICRT)聯合測試、聯同本地不同政府部門及法定團體,出版測試和報告。
香港消委會此次測試的15款奶粉樣本中,有13款以牛奶蛋白質為基礎,餘下2款則以大豆分離蛋白質為基礎,售價介於港元250元至539元之間。根據其測試結果,各樣本在整體安全、品質和營養成分的差異不大,反映產品價錢和素質之間未必有直接關係。
在營養含量的測試中,香港消委會亦發現:雖全部樣本的能量及營養素(包括不是必須標示的營養素)的含量均符合香港相關法例的指明水平範圍,但6款樣本所標示的個別營養素含量,跟測試結果有差距,並超出相關技術指引的容忍限。以是次測試價格最高的樣本為例,其檢出的維他命A含量,比標示值低21.9%。
香港消委會表示:根據測試結果,不同牌子的嬰兒配方奶粉樣本在整體安全、品質和營養成分的差異不大。母乳餵哺是嬰兒的最佳食物,營養成分最能配合嬰兒生長和發育的需要,但一些母親因為不同原因無法餵哺母乳,初生嬰兒只能依靠配方奶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確保嬰兒配方奶粉的品質安全顯得格外重要。
其亦表示:嬰兒配方奶粉是影響嬰兒長遠健康的重要食物,政府應密切留意國際間的發展,適時檢討並考慮在香港引入相關食物安全標準和規管安排。
備受香港部分家長所關注的,則是樣本中所含有的氯丙二醇及環氧丙醇。
所謂氯丙二醇,是某些食物和配料在加工與製造過程(例如加酸水解、烘焙和燒烤等)中產生的汙染物。食物中的氯丙二醇以游離(二醇)和結合酯化 (與脂肪酸結合)兩種形式存在。
另據《財經》記者查詢到的一份名為《食物中的氯丙二醇脂肪酸酯》的風險評估研究顯示:「氯丙二醇會影響大鼠的腎臟、中樞神經系統和雄性生殖系統。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把氯丙二醇的暫定最高每日可容忍攝入量定為每公斤體重2微克,但沒有訂定氯丙二醇脂肪酸酯的安全參考值。上述假設或會高估了氯丙二醇的實際膳食攝入量,但歐洲食物安全局認同採用上述假設的做法。」
該報告於2012年11月時發布,署名發布者為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與食物安全中心。報告也指出:至於氯丙二醇脂肪酸酯本身的形成機制、代謝途徑和毒理性質,至今尚未有定論。
相關資料顯示: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曾有相關規定,以一般1個月大,體重4.3公斤嬰兒為例,上述汙染物每日最高容許攝入量為17.2微克,歐洲食物安全局的每日容許攝入量則為8.6微克。
以是次氯丙二醇檢測值最高的1款樣本為例,其每公斤奶粉含量為120微克。若按奶粉罐上標籤建議的餵奶量餵哺嬰兒,1個月大嬰兒(4.3公斤)每日共進食約106克奶粉,從中攝入的氯丙二醇已超過歐洲食物安全局的每日最高容許攝入量。這意味著,只進食配方奶粉的嬰兒,可能會承受較高的健康風險。
所謂環氧丙醇,則具有基因毒性及致癌性。縮水甘油酯(glycidyl esters,GE)存在於食物,是油脂在高溫精煉加工過程中形成,其會在胃腸道內被大幅水解並釋放出環氧丙醇,一般建議人們應儘量減低從食物內攝取。是次檢測有9款樣本檢出縮水甘油酯,每公斤含量在1.1至29微克之間波動,但低於歐盟的上限,即每公斤50微克。
對於全部樣本中均含有鉛但未超出標準的情況,香港消委會一位負責人也提醒稱:慢性鉛中毒可影響神經系統發展,引致貧血、高血壓、腎功能受損、神經系統受損、生育能力受損和帶來不良的懷孕結果。
尚未定論
在此之前,香港消委會亦曾多次就氯丙二醇、環氧丙醇及丙烯醯胺等物質在曲奇餅乾等食物中的含量進行檢測,並刊登在其所出版的《選擇》月刊上。
香港消委會此次公布的檢測結果,還包括77款香脆零食樣本中,有70款含可致癌的丙烯醯胺(acrylamide)。食物內的丙烯醯胺是在高溫加工的過程中產生。研究顯示,丙烯醯胺的最主要形成途徑,是由馬鈴薯及穀類內富含的一種胺基酸「天門冬醯胺」及還原糖如葡萄糖,在超過120℃的高溫處理(例如烤焗及油炸)情況下,產生褐化反應而形成。
「氯丙二醇和縮水甘油酯都是食物加工過程產生的汙染物,可以在提煉植物油的過程中形成。因為嬰兒奶粉製作時會用上精煉油,所以可能會含有相關汙染物。香港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等尚未為這些物質在嬰兒配方奶粉中的含量訂定規管標準。」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相關評測表示。
「中心一向關注食物中氯丙二醇和縮水甘油酯對市民健康的影響,由於它們是食物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中心建議食物製造業界應設法減低其含量。該中心會與業界緊密合作,並留意國際組織相關規管的最新發展。」該中心稱。
2017年3月,中國的相關主管部門亦發布過與氯丙醇酯和縮水甘油酯有關的風險解析,內容中亦涉及香港食品安全中心的相關評估。該解析稱:氯丙醇酯和縮水甘油酯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風險較低,一般人群經植物油攝入的縮水甘油酯對健康不存在安全風險。
此外,相關專家也就風險的進一步防範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建議加強分析研究,為這兩種物質是否需要制定限量標準提供科學依據;二是針對不同油脂原料特點,比如有些油適合冷榨,有些適合熱加工,採用不同的加工方式,減少有害物質的形成,避免各種風險因子的過量形成;三是建議消費者日常飲食注意營養搭配,食物多樣化,參照《中國居民膳食指南》中的指導攝入量食用植物油,避免過量攝入。
此次關於嬰兒配方奶粉及零食的檢測結果,則以封面的形式刊登在8月17日所出版的《選擇》中,標題為「嬰兒奶粉大檢測:9款驗出汙染物及基因致癌物」。據其官網簡介顯示:《選擇》月刊於1976年11月15日創刊,是全球首本華文消費者雜誌。消委會出版《選擇》月刊,一直堅持為消費者提供公正、客觀的消費資訊。月刊內容涵蓋產品測試、市場調查及各類消費品的研究報告。為保持獨立性,《選擇》月刊並不接受商業廣告。
香港消委會(Consumer Council Hong Kong)是一個香港獨立的法定機構,成立於1974年,並於1977年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第216章)」正式成立。其職責是提高消費者福利,並保護消費者權利。其大部分資金由香港特區政府提供。約4至6%的收入來自出版《選擇》刊物等。
香港消委會下設不同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產品測試、資訊科技、營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小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等,為其提供公平、公正的專業意見。
出於保護消費者立場:上世紀80年代時,香港消委會開始以公開點名的方式來懲處不良店鋪,警惕市民避免墮入消費陷阱;上世紀90年代初,香港消委會通過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市場上存在的不公平及違反自由競爭的商業經營手法對消費者的影響,「為港的公平競爭研究寫下重要一章,導致銀行界逐步撤銷利率協議、電訊市場加速開放等,令廣大消費者直接受惠。」香港消委會在其官網簡介中稱。
「香港消委會於上世紀70年代成立,其角色應與日本的『家庭主婦消費聯誼會』類似,後者通過各種細化手段——把衛生紙在體育館裡鋪開檢查和統計到底有多少個窟窿——間接提升了日本產品的質量。近年來,消委會也通過每月獨立採購相關產品並進行檢測的方式建立了一定的可信度。」一位香港居民對《財經》記者形容,「《選擇》雜誌每期才12塊錢,大到汽車電視,小到薯片奶粉,很多人都願意買來作為知識普及或『避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