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談論科學,科學到底是什麼呢?
你說:這還不簡單嗎?科學不就是一條條枯燥乏味死板無趣的定律和法則嗎。那這些法則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嗎?
你說:這不廢話嗎,科學描述的是客觀世界的普遍規律,當然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如果沒有普遍性,那它只能描述一個事物,對其他相同範疇下的事物都不適用,不能被叫做科學。如果沒有必然性,這件事情既能被這樣解釋又能被那樣解釋,那它只能被叫做偶然經驗,也不能被叫做科學。
那這些定律是怎麼建立起來的呢?
你說:不就是科學家為了給某些現象一個合理的解釋,通過觀察和感知與這些現象可能相關的其他現象,然後運用想像力和邏輯推理做出假說,然後實驗驗證唄。
觀察和感知具有必然性和客觀性嗎?
你說:不具有,觀察和感知受人主觀的影響太大。在無聊的時候我們覺得時間流逝的慢,在睡夢中時間眨眼就過去了,這就是最好的例子。雖然我們能觀察到人的主觀感覺是不可靠的,但我們無法始終避免這種主觀感覺。
啊這,既然科學定律依賴於觀察和感知。觀察和感知又具有偶然性。那麼科學定律何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在17世紀,對這個問題有兩種解釋
,一種叫經驗論,一種叫唯理論。經驗論承認人類認知能力的缺陷,認為人類的一切知識都來源於經驗(觀察和感知),是建立在感覺基礎上的,而科學的大廈總有一天會因為感覺經驗的不靠譜而崩塌。
唯理論認為科學大廈的根基不能建立在感覺經驗上,而要建立與別的什麼東西上,這種東西必須要超越感覺經驗的限制,這樣才能保證知識的合法性。哲學家把這種超越感覺經驗的東西叫做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