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本書,沒有案情卻如懸疑小說般吸引我不得不往下讀。它對我的吸引除了拉扯我的思想之外,更重要的是改變了我的一些觀念。
讓我從一開始對主人公斯特裡克蘭德的不屑與討厭,到認為他不值得有愛有家,他那麼窮困潦倒都是自作自受,再到我收回了所有的評判,羞愧於自己的淺薄與無知。
這本書就是英國作家毛姆的作品《月亮與六便士》,這兩個完全不搭邊的名詞放到一起作書名,一開始就吸引了我,最初的印象僅停留於字面上的感受:一個是觸手可得的六便士,一個遙不可及的月亮;一個存在於物質世界,一個存在於精神世界;一個有股世俗煙火的味道,一個清冷孤傲、獨一無二。
01 這本書讓我「認識了自己」
作家毛姆用自我講述的方式,把斯特裡克蘭德的一生向讀者娓娓道來。整個過程,就是他在講一個故事,只是純粹的講述,沒有評判,即便有他的思考,也沒有明確的對與錯、醜與美,他就是用他的視角告訴我們,他聽到的、看到的、經歷的……
作者在書中說「去做自己最想做到事情,在你喜歡的環境裡生活,自己寧靜致遠,就是把生活糟蹋了嗎?做一個聞名遐邇的外科醫生,一年一萬鎊收入,娶一個漂亮的妻子,這就是成功嗎?我看這取決於你怎樣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你對社會應當承擔什麼責任,對個人有什麼要求。但是,我還是三緘其口,有什麼資格和一位爵士爭辯呢?」
這倒是給讀者留下了無限大發揮的空間,他留下思考給讀者,任我們自行判斷,所以才給我這樣一個一開始就帶有「偏見」色彩眼鏡的讀者,自由的想像,讓我一開始就那麼厭惡斯特裡克蘭德。
也恰恰因為我之前有這樣的「偏見」,才得以讓我在後來深深的崇敬斯特裡克蘭德,這種「自我發現」似的思想轉變,讓我欣喜若狂,因為它讓我發現了自己內心的一個角落,我可以看清楚多一點。
不由得讓我想到希臘聖城德爾菲阿波羅神殿上刻著的五個字:「認識你自己。」簡單的幾個字,卻道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認識自己是多麼難能可貴!
02 愛情,永恆的話題
雖然是一部講述理想與現實的小說,但整部書始終貫穿著愛情。
首先是主人公斯特裡克蘭德與原配妻子,斯特裡克蘭德夫人樸素自然,大多數時候不施粉黛。二十歲的時候和斯特裡克蘭德相遇並相愛,他們共同生活了十七年,育有一雙兒女。
她愛著自己的丈夫,只是十七年的婚姻讓他們跟千千萬萬的普通夫妻一樣,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
然而就在斯特裡克蘭為了追尋自己的畫畫夢想,不辭而別之後,他們愛情結束了。
斯特裡克蘭德夫人能接受丈夫另有新歡,但是她卻不能忍受剝奪她幸福的竟然是丈夫的夢想。
我想他們的婚姻歸根結底止於沒有精神層面的交流,他們的愛情在日復一日的複製中消磨了活力和激情。
因此斯特裡克蘭來才會說,「女人的腦子真可憐。愛,就知道愛。」他不想再受婚姻的束縛,他必須離開!
那麼,布蘭奇·斯特洛伊夫與斯特裡克蘭德的「愛情」是愛情嗎?
布蘭奇是斯特裡克蘭德朋友的妻子,然而他們卻陰差陽錯的在一起了,儘管初見面的時候,布蘭奇對他極其厭惡,但卻不能阻止在日後的交往中深深的愛上這個男人。 她不惜背叛自己的丈夫,選擇致死追隨斯特裡克蘭德。她跟全天下大多數女人一樣,希望斯特裡克蘭德能為她守候一生,然而她大錯特錯,斯特裡克蘭德所有的行為都是在為追求夢想,他跟布蘭奇不過是自己的一時欲望,他們的故事在斯特裡克蘭德的離開,布蘭奇喝下草酸自殺身亡而結束。
最後,斯特裡克蘭德遇到了他一生中最後一個女人,阿塔。
阿塔的愛不同於之前的兩個女人,她不在意斯特裡克蘭德怎樣對待自己,也不幹涉他的所有行為,只要能跟他在一起便是最好。
而斯特裡克蘭德娶阿塔是因為她不僅可以提供物質生活,保證他可以自由的畫畫,還因為阿塔美妙的身體。
他們在與世隔絕的深山老林裡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安心創作畫畫,她洗衣做飯照顧孩子,他們各自為自己心中的「月亮」努力的做自己。直到斯特裡克蘭德最後得麻風病死去,阿塔仍不離不棄陪伴到最後。
愛情,沒有好壞、對錯之分,最合適的相伴才會是最長久的愛情,哪怕斯特裡克蘭德和阿塔只在一起生活了短短三年,但卻是他們最快樂的三年。
03 放下自以為是的評判,尊重每一個為追求夢想而努力的選擇
讀過整部書,被我圈圈畫畫的句子、段落很多,然而此刻最想表達的卻是書中最後部分,作者說:「《聖經》上的一句警言到了我嘴邊,但是我卻管住了我嘴巴。因為我知道教會人員看見凡人侵犯他們的領地,會認為這有點兒褻瀆神靈。我的亨利伯伯,二十多年前在威特斯柏爾做牧師,遇上這樣的情況習慣脫口就說:撒旦為了達到目的總是會引經據典。他對一個先令可以買到十三隻超大牡蠣的日子念念不忘。」
讀到這裡整本書就結束了,作者到最後也沒有給出他的評價,我想這也正是他想表達的意思吧!月亮也好,六便士也罷,沒有哪個是更重要,選擇哪一個也沒有對錯之分,我們不要在自己的「思想裡」去妄加評判別人,「認識了自己」,忠於內心的選擇,才是最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