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哲學院教授張曉芒
【中國邏輯思想史研究已逾百年,其中對作為源頭及重點的先秦邏輯思想史的研究尤為顯著。如今,先秦邏輯思想的對象、性質、基本內容和演化過程還有待更加深化的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優秀項目《先秦邏輯思想的特質及其歷史文化因素研究》(批准號為14BZX077),在中西古代邏輯思想的比較中探討了先秦邏輯思想的特質及其與歷史文化的關係。】
「大邏輯觀」是先秦邏輯思想的指導觀念
先秦邏輯思想的特質及其歷史文化因素為什麼能夠成為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的最基本問題?如何進行源流上的系統整體研究?要解答這些問題,就需要對百餘年來先秦邏輯思想研究中所爭論的研究對象、性質、基本內容和演化過程等問題,進行邏輯觀與邏輯方法上的澄清。「大邏輯觀」理應成為先秦邏輯思想研究的指導觀念。
在此映照下,邏輯就是「關於推理、論證及其規律、方法的學問」。作為歷史文化現象之一的「邏輯,其產生與文化的發展應該有一定的內在關聯,都應是特定文化群體內的人們自由自覺的類本質的體現,因此,不同的文化傳統造就了不同的邏輯傳統,它們各自的合理性對應於它們所屬的文化。或者說,邏輯傳統的表現類型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其隨時制宜、隨事制宜特點的產生卻是歷史文化發展的必然。這理應成為我們研究的前提條件。
我們從而繼續探討,為什麼先秦邏輯思想的特質是注重社會政治倫理實踐、注重政治傳播功用的「推類」。事實上,它的發生發展,是觀念與方法、論辯理論與論辯實踐、「正名一用名」與「談辯-用辯」、「講邏輯」與「用邏輯」、論辯邏輯與政治歷史文化等的統一。因此,論及先秦邏輯思想,就不能不思考其時邏輯思想對政治倫理文化的影響,以及政治倫理文化對邏輯的要求。這也可以使我們深化理解「邏輯應是多元的,邏輯是可以修正的」這一觀點。
研究的「方法論」與「態度」也需強調
任何思維工具系統都應是觀念與方法的統一,觀念與方法結合在一起才是現實的。故
而,研究一種邏輯傳統,不僅是「邏輯觀」意義下的認識問題,更多的還是「邏輯方法」意義下的專門技術問題。所謂「邏輯方法」,既指研究對象有什麼樣的邏輯方法,又指作為手段對對象進行研究的邏輯方法。
在這種研究中,研究的「方法論」問題與「態度」問題也是需要強調的,即「怎樣進行比較研究」和「比較研究的目的是什麼」。應該說,「是什麼」(先秦邏輯思想除了具有人類思維的普遍性之外,還具有本身的特質)和「為什麼」(先秦邏輯思想產生的歷史文化背景及其體現的時代精神)的問題,如何「肯定」與「否 定」的問題,始終存在於先秦邏輯思想的比較研究中。我們主張以「溫情與敬意的態度」和「時代意見與歷史意見的統一」、「決定論與互動論的融貫」的方法,來探討先秦「推類」思想與歷史文化的關係。在這種探討中,「求善」可以成為一種新的理念支撐,這是因為人文性也是邏輯的社會功用之一,理應藉此來探討先秦時代如何形成、為什麼形成具有政治倫理特色、實踐功用性強的邏輯思想與推理方法。
推類」是先秦邏輯思想及方法的特質
先秦邏輯思想及方法的特質是「推類」。所謂推類,就是我們現在俗稱的「打比方」。在先秦時代談「類」、用「類」的歷史文化氛圍下,它成為一種引證渝證的思維論辯型式。從「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美哉我少年中國,與天不老;壯哉我少年中國,與國無疆」,都使用了這種思維方法。
如果回溯源流,推類方法的起源與中華漢字的起源實質上是一個問題。兩者同源的根本在於,作為一種當今世界仍然在大群體、大範圍內普遍使用的獨一無二的表意性文字,漢字在產生發展的過程中受到傳統意象性思維工作機理的規範,從而使它的形體結構在「象」的意義詮釋中達到了表達形式與表達內容的統一。這一直貫穿於漢字造字過程的始終,並且形成了穩定的漢字造字認字、用字的「邏輯一認知結構」。這種規範的導引作用為先秦推類思想及方法的產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文字學基礎。而在漢字語義與語用統一背景下的正名精神和推理意識,進一增強了中國古代思想觀念及思維方式的特質。
既然先秦邏輯思想及方法的特質是「推類」,就需要從歷史文化成因的角度系統完整地梳理其中最重要的範疇「類」:它如何通過「獸名及其特點、祭名、由特點引申出的相似或相像、善名、族類、種類法式或法則」這七個融貫發展環節,成為先秦邏輯思想中關於定名、立辭、推論的最基本概念。在此基礎上,我們能夠嘗試為推類方法構造一個推理「模式」,並論證作為「類」法式功能的「比」、「方」「譬」在先秦歷史文獻中的語文說明、功能說明及其意義,證明這種極具先素歷史文化特色的「引證諭證型式」也是一種「有意義的形式」。相比於西方邏輯的「推理的一般」,先秦的這種模式就是「推理的特殊」。
需要注意的是,先秦推類模式的取法標準有倫理的標準和邏輯的標準。就倫理標準而言,通過梳理上古至春秋戰國時期思維取法標準的演變,並論證先秦推類取法標準的歷史化和倫理化過程,我們可以發現,中西邏輯思維方式的趨向不同,西方古代邏輯更多關注科學精神,而先秦邏輯思想更多關注人文道德精神,因此,先秦邏輯思想在發展過程中具有了政治倫理實踐功用之下的倫理化傾向。而且,這種倫理化傾向影響著先秦推類模式在廣義論證型式意義上的有效性與普遍適用性。
作為政治傳播的論辯工具
春秋戰國時期,「名實是非相淆」,諸子均「思以其道易天下」,以不同的理念、根據宣揚著各自不同張進行著政治傳播活動。「如何言說」,也意味著人們在尋求一種合適的政治傳播方式。有直言者,「晏子相景公,其論人也,見賢而進之,不同君所欲;見不善則廢之,不闢君所愛。行己而無私,直言而無諱」(《晏子春秋》)。但是,《戰國策》曰:「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群臣多諫於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行葬,民必甚疾之,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更日。』太子曰:『為人子者,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葬,不義也。子勿復言。』群臣皆莫敢諫………」這種現實情狀造成「主文譎諫」,即用譬喻的手法進行諷諫,「譬」的方法被更多使用。「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道而弗牽則和,強而弗抑則易,開而弗達則思。和易以思,可謂善喻矣」(《禮記·禮運》),意指對人施教要啟發誘導而不牽拉,要勸勉而不強制,這順應了「取辯乎一物,而原極天下之汙隆」的「倫理理念的現實」要求,論辯的目的是「天下之汙隆,即天下的盛衰、興廢。
作為一種政治倫理傳播的論辯說理工具,先秦推類模式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它的有效性講求了語用性原則,是意象性思維導引下的廣義有效性。其次,先秦推類模式在「有用性」基礎上具有可擴展性和普遍性,因此,它在歷史過程中成為一種源於傳統的有效溝通說理的推理工具。最後,源於歷史經驗或生活經驗的靈性聯想、直覺,是推類模式廣義論證有效性的來源,能夠「映射當下」的信念是它普遍適用的動力。
不可忽視的是,先秦推類模式並沒有走向形式化道路,這是因為,一是它更關注在政治倫理問題爭辯中的思維工具的實際效用,是一種「工作邏輯」,沒有西方哲學、邏輯學發展過程中形上學的傳統;二是缺乏語言文字的抽象和科學發展的支持;三是它內涵性的「外的貫通」這一特點,更注重意象性和整體性理解;四是其創造者並不將思維工具的發現作為自己的歷史使命。雖然如此,先秦推理模式的產生發展也有著尋找合適政治傳播方式的社會歷史文化發展必然性,以及在最大「文化公約數」,人人談「類」、用「類」的歷史文化氛圍中的思維發展必然性。我們進一步把先秦的推類模式與西方邏輯中的類比推理在各個構成要素方面進行同異比較,還可發現,先秦推類模式的思維過程及結構的工作機理,其依據是類、事、理的相通;其結論往往是具有道義性的政治倫理的價值命題,即「應該如此」;其作用是成為政治傳播的論辯工具,往往預設了一定的政治理念主張。因此,加強對這種政治傳播的論辯工具的認識,可以增強我們對先秦邏輯思想背後的邏輯原則、文化傳統和人文精神的了解,深化對不同文化「逼迫」出來的邏輯傳統的比較研究,從而繼續提出我們自己的學理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