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5月27日,加拿大高等法院法官在溫哥華裁決,孟晚舟引渡案滿足"雙重犯罪"標準。
"雙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即尋求引渡的國家對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於犯罪,這是開展引渡的先決條件。

看到這個消息,氣憤異常,冷靜下來思考,這個事件的結果卻也在意料之中。為什麼,因為這本身就不是單純的法律事件。而是政治事件。我們也都知道,加拿大這麼做,是因為他背後的主子美國沒點頭。寄希望於加拿大良心發現,跟它的美國主子對著幹,也是不可能的!
事件回顧:
孟晚舟事件,起於2018年12月1號,華為CFO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理由是懷疑華為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規定。之後,美方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孟晚舟。下面我們就從歷史的角度,看看「引渡」這回事:
1.引渡條約概念
引渡條約是指國家根據條約或基於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應該國的請求,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一種形式。
2.哪些國家和中國籤署了引渡條約?
與中國籤署引渡條約的有54個國家,其中只有37項生效。54國包括泰國,俄羅斯,白俄羅斯,保加利亞,哈薩克斯坦,蒙古,吉爾吉斯斯坦,烏克蘭,柬埔寨,烏茲別克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立陶宛,大韓民國,寮國,菲律賓,秘魯,突尼西亞,南非,西班牙,法國,義大利,安哥拉等。我們不難看出,籤署引渡條約的絕大部分是亞洲國家,而美洲歐洲非洲的絕大部分國家都未與中國籤署。
3.本案例中的中加美引渡條約
中國與美國和加拿大都無引渡條約,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有引渡條約,故孟晚舟案例,歸根結底是一場國家之間的政治博弈。
4.未來案件如何發展
5月27號,加方認定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孟晚舟未能獲釋。法官裁定此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意味著引渡聆訊將繼續推進。按照計劃,控辯雙方還將辯論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加方拘捕時,加方執法行動是否存在程序濫用並導致孟的合法權利受損,以及美方提出的引渡證據及罪名是否充分、適當等問題。
對此,孟晚舟的團隊表示將立即上訴,然後開始新一輪的法律辯論。那麼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將繼續延伸下去,可能持續數年。也就是說,可能孟晚舟女生的回歸還講遙遙無期。
事件得出的認識
1、強大自己,提防美國
疫情沒讓美國反思自己的行政效率,卻讓美國更加瘋狂,更加不顧形象的向全世界撒潑耍賴。尤其是中國的發展,已經讓美國讎恨了,美國已經公開把中國列為唯一戰略假想敵,也擴大了"實體清單"。在面子上是完全撕破臉了,露出猙獰的獠牙。
對化為5G的忌憚,讓他們找藉口扣押孟晚舟。但扣押孟晚舟,並不能改變中國強大的主旋律,也不能讓華為的發展止步。相反,只會更激勵華為的鬥志,讓華為更振作更堅韌,也讓中國人更警醒更團結。同時讓美國輸的嘴臉更醜陋。
中國要對美國時刻保持警醒了,因為他會抓住一機會瘋狂的咬我們。美國所謂的盟國和一些還在觀望的國家,該清醒了,美國今天能這麼對中國、對華為,明天就有可能用同樣的手段對任何一家有競爭力的公司。國際團結、多邊合作才是正道。
2、認清加拿大
那麼,加拿大為什麼甘心充當美國的打手,他不怕惹怒中國嗎?
看完以下數據,我們可能會明白為什麼加拿大寧願惹到中國也不願惹惱美國了…
加拿大
加拿大出口總額
如圖所示,加拿大出口的前五大類產品中首位出口國家都是美國,且佔比均在70%以上,而出口我國的更多是一些農副產品例如菜籽油、豬肉等。原來,加拿大是把美國奉為金主爸爸。而對我國出口的,都是他們認為沒什麼科技含量的低端農副產品。
看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至少在加拿大眼中,美國還是比中國有影響力的。中國是不是也該考慮考慮和加拿大的貿易關係,畢竟像這些"低端的農副產品"也不是只有加拿大有。加拿大的東西,就都留給他的金主爸爸-美國吧。
總論:
國家強大,國民才有尊嚴,我們現在雖然取得了很多成績,但還遠遠不夠。自強不息,奮鬥不止,讓一切用心險惡的事件不敢靠近我們的祖國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