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數百年前的遠古人類,一直流傳著「同類相食」的說法,或許是年代太過久遠,又或許是骨骼化石上殘留的痕跡,人們開始虛構異樣的生活場景。在想像中,遠古人類艱難求生,豺狼虎豹、獅子鬣狗,甚至天上飛的老鷹都是巨大的生存威脅,我們很容易相信,對於他們來說,吃飽了才有力氣躲避危險,或者在鬥爭中取勝。的確,不可否認,在弱肉強食的自然環境中,要麼捕食,要麼被吃,想活下去當然都會選擇前者,而同類是容易獲取的獵物之一。
被列入「同類相食」名單的人屬成員,涵蓋了南方古猿、直立人、先驅人、尼安德特人和智人,換句話說,不少人相信整個人類演化的漫長曆程中,可能都存在以同類為食的現象。凡事都要講證據,不然就是憑空捏造,古人類化石上的痕跡和現生靈長類動物是支持「同類相食」的兩個主要證據。
骨骼上殘留的痕跡
古人類化石是一把打開過去之門的鑰匙,骨骼上的切割痕、砍砸痕、咬痕,必定有其形成的原因,但是這些真的是同類行為造成的嗎?事實並不如此,真相併不是「全部」或者「全不」,每個個例都有其特點。
南方古猿的牙齒臼齒很大,但犬齒很不發達,這表明它們的飲食以素食為主,因此他們如果想以同類為食,那就有些「先天不足」,更重要的是,通過分析和比對南方古猿骨骼上的痕跡,人類學家認為真正捕食南方古猿的是鬣狗和大型貓科動物。
如果說南方古猿不具備食用同類的動機和能力,那麼直立人似乎存在食用同類的可能,他們懂得使用火,並開始利用工具狩獵,化石證據也表明,直立人的大腦已經有了飛躍式的發展,曾經有一種盛行的說法認為,大腦發育與肉食相關。但是那時候的火只是利用,而非掌握了取火的技術,而且大規模的狩獵其實是8萬年到6萬年前才真正開始的。我們熟悉的北京猿人就屬於直立人,由於骨骼上的砍砸、切割痕跡,他們一度被認為是「食人一族」,但後來的研究已經證明,那些傷痕實際上是鬣狗造成的。
先驅人知名或者說「惡名昭彰」之處,便是同類相食。1994年,考古學家於西班牙的阿普塔爾卡(Atapuerca)發現了7個個體的骨骼和牙齒化石,他們生活在距今80萬年前,由於出土的骨骼數量多,且大多留有不規則的「咬痕」,於是研究者認為這是人類互食的結果,並提出先驅人實際上是非常理性的獵人,捕食同類所消耗的能量少,即使所能獲取的能量相對大型動物來說較低,但是攝入大於消耗,總體上有利無弊。然而,最新的分析表明,所謂的人類咬痕其實是熊啃噬的,加之骨骼經過自然的「洗禮」,才讓人們產生了誤解。
對尼安德特人的「汙名化」如今已經逐漸消解,但他們偶爾還是會和野蠻、愚笨等聯繫起來,這其中也不乏食用同類的傳言。但是就像前幾種早期人類一樣,骨骼上的痕跡最終都被證明來自狼、鬣狗、熊等動物。
事實上,獅、虎、豹、鬣狗、熊、鷹的襲擊都能造成人類骨骼上的傷痕,比如人類學家達特發現的湯恩男孩,頭上殘留著鷹的抓痕,與同類相比,捕獵的食肉動物才是古人類生存所面臨的的最大危機。
現生靈長類動物會「同類相食」嗎?
包括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在內的類人猿,是人類極為相近的遠親,它們的行為是人類行為的局部寫照,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尤其是黑猩猩,與人類的基因相似度高達98%,成為人類進行自我研究的優質對象。
根據靈長類動物學家的觀察,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以及狒狒和一些猴子,都會捕食同類,但是這裡的同類通常都是其他靈長類動物,比如黑猩猩捕食紅疣猴,紅毛猩猩捕食長臂猿,狒狒會吃長尾黑顎猴,倭狐猴會吃鼠狐猴……其中真正會殺死同類的只有黑猩猩,然而殺死並不等於捕食,而且發生的概率很低。
在《貢貝的黑猩猩:行為模式》一書中,對野生黑猩猩進行了26年田野觀察的珍妮·古道爾,記錄了她所觀察到的黑猩猩之間的衝突。在其中一個自然年裡,共發生了284起爭鬥,但是大部分的起因都是為了爭奪食物,而不是以對方為食物。即便是爭鬥後有機會食用對手遺落的幼崽,黑猩猩也只是選擇聞了聞後離開。
除此之外,在更多研究者的記錄中,黑猩猩之間的爭鬥大多「點到為止」,即使再怎麼激烈,也不會致對方於死地,但是戰敗的一方往往會離開群體,進而失蹤。落單的黑猩猩很容易淪為獅子、豹子等動物的獵物,一旦人們發現黑猩猩的半腐爛的殘骸,便容易與之前的同類爭鬥相聯繫,誤認為它是被同類食用了。事實上,人們偶爾會在獅子和豹子的便便中發現尚未消化的黑猩猩、大猩猩腳趾、毛髮、骨骼、牙齒,但是這些東西幾乎沒有在黑猩猩的便便中出現過。
總而言之,人類作為一種雜食動物,「同類」似乎並不在食譜之上,一方面那些遠古人類骨骼上的傷痕並不是人類所造成的,另一方面現代靈長類動物中同類相食的行為,也被我們不自覺地放大了。
換個角度,我們從本能出發,或許人會像食肉動物那樣因為要活下去而相食、相殘,但是當人類發現與同類組成集體或者社群後,無論在捕獵,還是在對抗時都會佔據優勢,自然就會選擇結盟而不是互害。最後,埋葬行為也是對同類相食的有力反駁,人類開始對死亡和逝去有抽象的概念時,同類相食也就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