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生活在現代文明中的人,無論你多麼飢餓,你都不太可能選擇同類作為食物。然而,在非洲的原始部落裡,至今仍然存在著少量的食人族,比如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法雷人,曾有食用過世親人遺體的習俗。在一些食物短缺的災難時期,古代的窮苦人民也曾有「易子而食」的事情發生。但總體來說,以同類為食在人類社會裡是極少發生的,這不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更是道德所不允許的。

然而,在遙遠的遠古時期,人類的祖先完全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約束,那他們會以其他人類為食嗎?
同類相食的考古證據

答案是肯定的,同類相食的事件大多數發生在舊石器時代,距今約250萬到1萬年前,生活在這個範圍內的人類被稱為「智人」。
一般情況下,考古學家發現的人類遺骸只剩下骨頭,肉身早已不存在,因此判定這些古代人類是自然腐爛還是被他人吞噬是相當困難的。然而,考古學家還是從遺骸中的一些奇異特徵尋找到了遠古人類同類相食的證據,比如骨頭上有平行的切痕、顱骨被敲開可以直接進入顱腔之內、或者遺骨上有鋸齒狀的斷裂和燒焦的跡象等。這些奇異特徵不太可能是由動物啃食或者自然腐朽造成的,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會使用工具和火的人類吃掉。

考古學家在一項新的研究中報告說,西班牙考古遺址Gran Dolina 出土的七名「前人」(Homo antecessor,又稱為先驅人)的骨頭顯示,他們的軀體有明顯的被拆解的跡象,比如在他們的遺骨上有人類牙齒啃咬的痕跡,有用工具切割的痕跡,也有曾被折斷吸吮骨髓的骨頭。考古學家在發現這些遺骸的坑洞裡,還發現了其它九種哺乳動物的殘骸,這些動物殘骸與「前人」的遺骨混合在一起
除了這七具遺骸之外,考古學家還在附近的地區發掘出了另外22具被人類啃食過的人類遺骨。由此可見,在遙遠的遠古時期,同類相食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群體行為。
為什麼遠古時期的人類為以同類為食呢?
最近,布萊頓大學的考古學高級講師詹姆斯科爾在《自然》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研究中給出了這個問題的答案。
研究人員利用計算機模型對「前人」每天消耗的卡路裡進行了計算,並且將計算結果與常見動物(包括人類)所含有的熱量以及捕食這些動物所需要消耗的能量進行了對比。他們的研究表明,在所有的動物中,雖然將人類作為食物所獲得的營養最為均衡,但獲得的熱量卻比其它動物要少得多。

比如,一個成年男性身體含有的熱量大約為125,822卡路裡,其中32,376的卡路裡來自於肌肉;大腿是營養最密集的部分之一,包含13,355卡路裡; 上臂將提供7,451卡路裡; 大腦和脊髓含有2,706卡路裡;而肝臟和心臟則分別具有2,570和651卡路裡。假設每個成年人每日最低需要2,400卡路裡,一個人類的肉體只能為一個有25個成員的部落提供僅半天的食物。與之對應的是,一頭原始野牛的肌肉可以提供的熱量為367,200卡路裡,比人類多十倍;一隻犀牛含有的熱量為126萬卡路裡;一頭猛獁象的卡路裡則達到了驚人的360萬。

研究人員認為遠古時期的人類以同類為食的原因可能有兩個主要方面。一是捕殺同類的難度要遠小於捕獵其它大型的動物。雖然諸如野牛、猛獁象等動物能夠提供大量的熱量,但捕殺這樣級別的獵物所需要付出的能量也很高,有時還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二是地緣政治的原始形式。如同現代的戰爭一樣,古代人類也會通過殺戮同類擴大自己的領地,不可避免的在爭鬥中會有人死去。在食物稀缺的遠古時代,人類不可能浪費任何能夠提供熱量的肉食,即使這種肉食是來自於自己的同類也是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