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電梯: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

2021-01-15 中國財經信息網
通用電梯: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時間:2020年12月31日 00:21:30&nbsp中財網

原標題:通用電梯: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上市保薦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12、15層)

深圳證券交易所: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證券」或「保薦人」、「保薦機構」)

作為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發行人」)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

則和行業自律規範出具本上市保薦書,並保證所出具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一、發行人的概況

(一)發行人的基本情況

中文名稱: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General Elevator Co., Ltd

住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港東開發區

信用代碼: 91320509752742592D

成立時間:2003年08月21日(2016年05月30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註冊資本:人民幣180,106,000元

經營範圍:電梯、自動扶梯設備及零部件、電器設備及元器件、通用機械、

環保設備的研究開發、製造;軟體開發;本公司自產產品的銷售,並提供安裝、

維修和保養服務,以及相關產品的技術諮詢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

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或技術除外)。(依法須經

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本次證券發行類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負責部門為證券部,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負責

人為李彪,聯繫電話:0512-63816851。

(二)主營業務

通用電梯主要從事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的產品研發、設計、制

造、銷售、安裝、改造及維保業務,是一家為各類建築的電梯提供系統性的解

決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的科技創新型企業。

自成立以來,公司堅持以「暢通世界」為目標,注重生產、研發的投入,持

續優化電梯製造工藝技術,以人才創新帶動技術創新,引進了光纖雷射切割

機、數控衝床、數控剪板機、數控折彎機等數控加工設備及自動焊接機器人、

轎壁自動生產線、門板自動生產線、門機自動生產線、控制系統生產線等一系

列國內外先進設備。

經過多年的技術研發、生產工藝革新,公司產品的優良品質獲得了市場的

廣泛認可,產品線覆蓋乘客電梯、觀光電梯、醫用電梯、家用電梯、載貨電

梯、汽車電梯、既有建築加裝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各系列電梯。報

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核心技術和研發水平

1、發行人核心技術情況

發行人核心技術來源於公司長期持續性的研發投入以及研發人員的長期技

術積累。發行人核心技術形成過程主要分為兩類:①自主研發:發行人根據行

業技術發展趨勢、項目的具體需要及客戶的反饋需求,通過設計及改進電梯的

裝置結構、生產工藝等,優化技術應用效果,使得產品性能提升或降低產品成

本,並申請相應專利。②集成創新:發行人在長期生產經營過程中,深刻理解

客戶對產品的性能需求,通過將業內各項已有的技術有機地集成,進行組合優

化。集成創新主要體現在整梯產品的設計與試驗當中。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公司掌握的主要核心技術如下:

序號

技術

名稱

技術特點和水平

技術

來源

專利號/技術

類型

1

高速電

梯防共

振技術

高速電梯緊急制動時,轎廂會短時間內製停,此時對重將以

較大的初速度繼續上行,引起安全隱患;同時,在電梯運行

時,當轎廂導靴的振動接近鋼絲繩的共振頻率時,轎廂可能

會產生垂直振動,需要補償裝置進行限制。傳統的補償裝置

使用重塊進行鋼絲繩補償,進行大高度提升時,可能引發垂

自主研

201720312997.3

序號

技術

名稱

技術特點和水平

技術

來源

專利號/技術

類型

直振動,且轎廂緊急制停時,該補償裝置對於基座的衝擊力

極大。本項技術的構成包括導軌機構、限位鋼梁及自動補償

裝置,不僅降低了對重衝頂時的衝擊力,而且在電梯正常運

行時對補償繩提供阻尼,防止電梯轎廂發生共振現象,保證

了電梯運行及加減速時的平穩性及舒適性

2

高速電

梯的導

流技術

超高速電梯在井道高速往復運行時,氣體瞬時被急劇壓縮,

同時轎廂與井道縫隙處的氣體由於流動面積的急劇減少,相

對於廂體的速度急劇增加,產生極大的風阻影響,由此帶來

的噪音與振動給乘坐帶來不適,因此需在轎廂及對重上增加

導流罩。傳統的導流罩為斜頂或圓頂,導流效果並不理想;

同時,由於高速風流的作用,有時導流罩自身也會產生振動

及極大的噪音;最後,傳統的導流罩所提供的檢修空間不足,

不便於檢修。本項技術的構成包括電梯組件及安裝於電梯組

件外的導流罩,通過半橢球形的上、下導流罩設計有效的降

低風阻與擾流;通過減震層的設置,能夠有效降低導流罩的

振動與噪音,提高了高速電梯乘坐舒適性;通過可拆卸結構

的導流罩的設置,方便檢修

自主研

201720258932.5

3

中高速

電梯補

償裝置

技術

電梯運行過程中,轎廂和對重的相對位置不斷變化會造成曳

引輪兩側鋼絲繩自重差異,尤其是在電梯提升高度較高或額

定載重較大時,曳引輪兩側鋼絲繩自重的差異將更大,對曳

引力和曳引機輸出轉矩造成影響。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目前

中高速電梯都會採用帶張緊裝置的鋼絲繩進行張緊補償。但

電梯運行過程中如出現急加減速、急停等工況時,作為補償

裝置的補償繩張緊裝置容易出現跳動;在安全鉗制動等某些

極特殊情況下會出現張緊裝置大幅度跳動的情況,進而引發

電梯事故。該項技術設計的張緊裝置有效降低了中高速電梯

在急加減速時補償鋼絲繩張緊的影響,確保了電梯的安全性

和可靠性

自主研

201821538570.6

4

大載重

貨梯技

採用高效斜齒輪曳引機和交流變頻控制拖動系統,優化了電

梯結構尤其是轎廂架整體結構,採用了新型的大載重量安全

部件,實現載重量10000kg,額定速度0.5m/s的技術指標,

實現大載重運貨能力

集成創

非專利技術

5

淺底坑

井道保

護技術

當轎廂地面的位置高於層站地面時,電梯轎門護腳板可避免

乘客踏入井道,系電梯的重要安全設備。對於淺底坑的井道

(底坑小於一定深度時),標準的護腳板在轎廂運行到底坑

時會被地面擠壓導致損壞。若盲目適應淺底坑,減小護腳板

的高度,當電梯轎廂發生故障於非平層位置停梯開門時,乘

客則有跌入電梯井道的風險,且不滿足國標要求。該項技術

在降低對底坑深度要求的同時,解決了護腳板高度不夠造成

檢修人員或乘客墜落井道的問題,提高了檢修和乘載的安全

性,對於淺底坑施工要求的電梯項目如既有建築加裝電梯等

具有重要意義

自主研

201620888606.8

6

無機房

電梯技

傳統的主機式的無機房電梯主要使用永磁同步主機曳引鋼

絲繩,但該類主機曳引輪多置於固定座外側,導致轎廂重載

時主機受力不良,引發噪音和振動。另外,傳統無機房電梯

還存在兩方面不足:其一為兼顧曳引輪和主機安裝座,過多

佔用了井道寬度空間;其二為多採用雙轎底輪前置的設置,

造成了轎廂偏載,加大了運行振動,影響了電梯的穩定。本

項技術包括井道、轎廂、曳引裝置及對重裝置,通過採用超

薄型曳引機,優化減震裝置及轎底輪結構,不僅有效降低了

井道尺寸要求,節省了土建成本,提高了建築空間利用率,

同時減小轎廂偏載及振動,提高了電梯的穩定性及乘坐舒適

自主研

201720313121.0

7

家用電

梯安全

保護裝

家用電梯的主要應用領域為私人房屋或別墅,該類建築加裝

電梯可能會同時遇到頂層與底坑空間不足的情況,考慮到必

須預留的安裝空間和安全空間,有時傳統的上、下提拉機構

自主研

201720306618.X

序號

技術

名稱

技術特點和水平

技術

來源

專利號/技術

類型

置技術

均不能滿足要求。本項技術設計了一種新型家用電梯安全保

護裝置,通過使用該結構,在提高安全部件可靠性的同時,

減少了提拉機構對頂層和底坑空間的需求,降低了現場土建

要求,提高了家用電梯產品的適用性

8

新型家

用電梯

技術

傳統的家用電梯由於受到井道尺寸的限制,往往使用背包架

結構,該種結構存在載重偏置的問題,導致電梯運行時平穩

性及舒適性不佳,且若電梯長時間閒置不用,導靴滾輪由於

長期受壓導致變形,使電梯運行時產生較大振動。本項技術

通過使用新式的非偏載式轎廂架結構,將電梯曳引機的受

力、振動等全部通過導軌傳遞至電梯基坑,大大降低電梯振

動及噪音,同時緊湊型的結構也更加節省井道需求,提高了

住宅空間利用率,節約了土建成本

自主研

201520970179.3

9

高速消

防員電

梯技術

發行人研發的消防員電梯綜合採用了包括特殊結構的防火

門、阻水門機和層門裝置等系統及自主研發的高速電梯的補

償繩張緊裝置等多項技術,保障了在火情發生時,消防員可

安全、及時地乘坐電梯進行救援。上述技術中,特殊的防火

門結構可有效阻止大火及煙霧向井道蔓延,確保乘坐人員的

安全;阻水門機及層門裝置可確保消防用水漫入井道時,電

梯依然能夠正常安全運行;新型的轎廂和轎頂設計,能保證

在緊急狀態下轎內消防員的自救。該消防員電梯最高梯速達

4.0m/s,最大載重量達2000kg

集成創

非專利技術

10

既有建

築加裝

節能電

梯技術

發行人的既有建築加裝節能電梯技術綜合採用了轎廂防意

外移動技術,高安全紅外感光技術等先進技術及發行人自主

研發的物聯網監測系統、淺底坑井道保護技術、淺底坑用爬

梯等多項技術,可滿足頂層低至4.0m,底坑深度最小達1.2m

的技術指標,極大降低對底坑深度及頂層高度的要求,有效

減少了因深挖基坑導致的整改管道、埋線的工程量,使發行

人的既有建築加裝電梯具備更高的適應性及市場競爭力

集成創

非專利技術

11

加裝電

梯預裝

配技術

轎式電梯一般情況下需設置機房,並在在機房內設置電梯控

制系統及變頻器。如為無機房電梯,則需在電梯井外部設置

較大的櫃體以安裝控制系統及變頻器。櫃體與電梯之間的距

離使維保人員進行檢修時需另一人在櫃體處控制電梯。該情

況下,維保人員難以實時對電梯進行控制,且需至少兩人協

同操作,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本項技術設計了一種轎式電

梯結構,不僅減小了控制櫃的空間佔用,同時便於後續的維

修,減少人力資源的浪費。另外,在電梯安裝方面,該項技

術將井道分成了標準段和非標段,採用鋼結構井道進行分段

安裝,提高了安裝效率及安裝精度,大幅減少了施工影響

自主研

201820680475.3

12

電梯物

聯網檢

測技術

由無線中繼模塊、數據採集模塊、電源模塊、網絡構架及服

務器組成。可以實現對電梯各種運行信號、狀態、故障數據

的監測和採集,並把數據存儲在指定的伺服器內,還可以自

動把故障碼以簡訊的方式發給指定的手機終端,可以在指定

的客戶端上實時監控和查看各種數據,從而實現電梯的遠程

監控和遠程報警。該系統在故障響應、緊急營救、狀態監測

和問題排查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集成創

非專利技術

2、發行人研發水平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共有研發人員45人,佔公司員工總數比例為

12.60%,其中核心技術人員5人,佔公司員工總數比例為1.40%。公司一貫重視

科研投入,每年投入銷售收入的3%以上用於產品開發,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

發行人在2011年11月獲得了由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國家

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享受企業所得稅15%優惠

政策。此外還獲得江蘇省電梯一體式控制系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蘇州市電梯一

體式控制系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蘇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等資質。2017年10月

24日,公司技術中心被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及中

華人民共和國南京海關共同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研發設備方面,發行人建造了高度為92米的5井道電梯試驗塔、高度15

米的扶梯實驗塔,購置了數字聲級計、電梯限速器測試系統、扶手帶試驗機、鋼

絲繩疲勞試驗機、曳引機制動器測試系統、電梯加速度測試儀、門鎖壽命試驗機、

電腦式伺服型萬能材料試驗機、高低溫溼熱試驗箱、鋼絲繩探傷儀等一批先進的

研發設備,具備較強的技術研發實力。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發行人已獲得

71項專利,包括3項發明專利及68項實用新型專利。

(四)主要經營和財務數據指標

根據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發行人

最近三年財務報表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1、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動資產

53,490.14

56,094.29

57,633.69

48,733.51

非流動資產

7,765.55

7,762.81

7,478.95

10,199.78

資產合計

61,255.69

63,857.10

65,112.63

58,933.29

流動負債

13,479.36

15,671.07

23,385.94

23,610.27

非流動負債

383.18

638.12

513.15

419.39

負債合計

13,862.54

16,309.20

23,899.09

24,029.66

所有者權益合計

47,393.15

47,547.90

41,213.55

34,903.63

2、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營業收入

3,106.24

45,600.20

47,906.58

38,998.02

項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營業利潤

-155.72

6,954.63

7,179.23

6,171.39

利潤總額

-183.72

7,153.31

7,246.77

6,189.11

淨利潤

-162.49

6,214.45

6,284.66

5,341.99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162.49

6,214.45

6,284.66

5,341.99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

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

-158.49

5,959.28

6,080.72

4,681.41

3、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293.45

7,720.88

3,189.20

908.28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40.24

2,013.66

-606.16

-1,344.53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05.00

-2,229.30

-144.03

15,074.6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8.18

0.34

0.80

-38.28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2,646.87

7,505.58

2,439.82

14,600.13

4、主要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20-3-31/

2020年1-3月

2019-12-31/

2019年

2018-12-31/

2018年

2017-12-31/

2017年

流動比率(倍)

3.97

3.58

2.46

2.06

速動比率(倍)

3.49

3.24

2.13

1.52

資產負債率

22.63%

25.54%

36.70%

40.77%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每股淨資產(元)

2.63

2.64

2.29

1.94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年)

0.50

1.89

2.34

2.25

存貨周轉率(次/年)

1.56

4.68

3.14

2.03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28.68

7,739.67

7,852.22

6,779.80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萬元)

-162.49

6,214.45

6,284.66

5,341.99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後的淨利潤(萬元)

-158.89

5,959.28

6,080.72

4,681.41

利息保障倍數(倍)

-

4,481.16

227.82

97.74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元)

-0.13

0.43

0.18

0.05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

-0.15

0.42

0.14

0.81

二、發行人存在的主要風險

(一)創新風險

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在生產工藝創新電梯技術創新方面一直重視研發投

入。隨著科技的進步,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不斷地應用於電梯製造

領域,隨著自動控制技術、網絡通信技術、物聯網技術等科技創新成果的進一步

快速發展,公司能否實現科技創新與電梯產品的深度融合、產品創新能否獲得市

場認可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公司可能面臨技術創新不力導致產品研發能力和生

產工藝要求不能與時俱進的適應客戶需求,逐漸喪失市場競爭能力,對公司未來

持續經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二)技術風險

公司高度重視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並將技術創新、設備改進和工藝創新視

為公司重要的核心競爭力。如果公司發生技術人員大量流失或核心技術洩密,將

對公司的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業務持續增長等產生不利影響,發行人存在核

心技術人員流失及技術洩密的風險。

(三)經營風險

1、宏觀經濟環境導致市場需求波動的風險

電梯市場需求除受國家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等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等宏觀經

濟指標的影響較大外,還受到各下遊應用領域發展狀況的影響,國家宏觀經濟形

勢的變化、有關產業政策的調整都可能會影響電梯行業的供求狀況。如果宏觀經

濟環境出現持續下滑,公司可能面臨因市場需求不振導致業績波動的風險。

2、房地產市場政策調控的風險

電梯行業與居民住宅、商場超市、市政工程等固定資產投資及房地產建築行

業存在著高度的關聯性,下遊行業的發展狀況直接影響電梯行業的發展。下遊市

場受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及房地產政策影響較大,其中住宅

市場受房地產政策的影響尤為顯著。受前期政策調控影響,我國房地產市場增速

趨緩,存在因下遊房地產市場不景氣致新梯銷售市場增長趨緩,進而影響行業發

展的風險。隨著公司產銷規模的逐步提升,未來房地產行業的政策調整對公司經

營業績和持續盈利能力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3、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

在我國電梯行業的發展歷程中,外資品牌廠商具有明顯的領先優勢,在技術、

品牌、市場開拓等方面先發優勢明顯。雖然奧的斯、三菱、日立、通力、迅達、

蒂森克虜伯等外資品牌仍然引領市場發展,佔據主要高端市場,但以康力電梯等

為代表的民族電梯品牌的競爭力也在不斷提升。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

電梯製造國和消費國,中國電梯行業共有整機製造企業約700家。

根據《2018-2019中國電梯市場研究報告》,2018年中國電梯產量85萬臺,

外資(含參股企業)的電梯出貨量大約佔61.8%,中國電梯整機廠家696家,除

去15家外資電梯企業,剩餘681家國內自主品牌電梯企業佔有剩餘32.48萬的

電梯臺量,行業競爭較為激烈。

公司既有與外資品牌在中高端市場的競爭,又面臨國內其他電梯企業在中低

端市場的競爭。如果公司不能在品牌知名度、產能規模、技術研發、營銷服務等

方面進一步增強實力,快速提升綜合競爭水平,將面臨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的風

險。

4、產品價格下降的風險

發行人主要從事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的產品研發、設計、製造、銷

售、安裝、改造及維保業務。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增速趨緩,受產品結構、

產品配置、銷售結構、原材料價格波動及市場競爭等因素影響,報告期內公司產

品銷售價格有所下降, 2018年產品銷售平均單價較2017年下降4.57%,2019

年產品銷售平均單價較2018年下降6.81%。若未來行業競爭進一步加劇或下遊

行業發展不及預期,可能導致產品銷售單價繼續下降,從而對發行人的經營業績

構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5、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公司電梯生產的主要原材料為通用原材料和定製原材料,通用原材料是能夠

在兩種以上電梯型號生產過程中通用的原材料,定製原材料是根據特定電梯單獨

訂製的原材料。公司採購的原材料包括鋼材、主機、導軌、變頻器和層門裝置等。

不考慮安裝成本因素,報告期內主要原材料直接採購成本佔到各類電梯生產成本

的90%以上,大部分零部件的採購價格也受鋼材價格波動影響,因此鋼材價格的

波動直接影響公司的材料採購成本,公司從而面臨因鋼材等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

給公司經營業績帶來的不利影響。

根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統計數據,報告期內鋼材綜合價格指數走勢情況如

下:

數據來源:wind。

2015年鋼鐵行業持續低位徘徊,鋼材價格指數創1997年以來最低水平,2016

年鋼材價格受供給側改革及環保限產等政策影響,鋼材價格大幅上漲。根據中國

鋼鐵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2017年鋼材價格上漲幅度較大,2016年平均鋼材綜

合價格指數為75.11點,2017年上升至107.61點,增幅為43.26%;2018年鋼材

價格小幅上漲,2018年上升至115.92點,增幅為7.72%;2019年鋼材價格小幅

下降,2019年下降至108.22點,降幅為6.64%;2020年一季度平均鋼材綜合價格指

數繼續小幅下降,2020年一季度下降至102.32點,降幅為5.46%。若未來鋼鐵價格繼續

保持高位運行或者持續上漲,而公司不能及時將原材料上行壓力及時傳導給下遊

客戶,公司將面臨因採購成本上升導致毛利率下滑使得經營業績受損的風險。

6、經銷商的管控及依賴風險

2017年至2019年,發行人在經銷模式下形成的業務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

比例為39.38%、36.12%和46.03%,經銷商銷售模式是發行人產品銷售的重要方

式之一,若部分優質經銷商不能持續與公司開展合作,可能將對公司的業績產生

不利影響。

同時,公司的經銷商藉助通用電梯的品牌拓展市場、開闊渠道,而且部分經

銷商使用了「通用電梯」名稱,如四川通用電梯有限公司、寧夏通用電梯銷售服務

有限公司、通用電梯(湖南)有限公司等。若部分經銷商因經營不善、發生重大

安全事故等出現重大負面事件影響到發行人的聲譽及市場開拓,也不能排除部分

優質經銷商放棄與公司持續開展合作的可能。

7、專業技術人才不能滿足公司發展需求的風險

人力資源對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由於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行業內

公司對優秀技術人才、銷售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競爭也日益強烈。隨著業務規模的

不斷擴大,公司未來幾年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增加,尤其是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實

施,公司對高水平的研發科技人員、安裝維保技術人員、專業營銷人才的需求快

速上升,公司一定程度上面臨專業技術人才不能滿足公司發展需求的風險。

8、合規經營風險

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需符合外部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在未來的生產經營過程中,若個別員工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發生違反法律法規或公

司內部管理制度的不正當商業行為,將對企業信譽造成損失,甚至給公司帶來法

律風險,從而影響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品牌形象。

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風險

2020年1月以來,國內外爆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公司下遊房地產行業受

到一定的衝擊,電梯整機製造企業的發貨、安裝、驗收及回款進度等也受此影響。

受疫情影響,公司2020年2月17日正式復工,2020年3月開始陸續發貨,並

逐步恢復到全面正常狀態。如果後續疫情在全球範圍內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仍可

能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四)內控風險

本次發行前,公司控股股東為徐志明先生,實際控制人為徐志明、牟玉芳、

徐斌、徐津。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蘇州吉億合計持有公司62.80%股權。

本次發行不超過6,004萬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不超過24,014.60萬股,實際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下降至47.10%,仍處於控股地位。

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過行使投票權或

其他方式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決策、財務管理、人事任免等進行不當控制,

可能會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動人不當控制的風險。

(五)財務風險

1、應收款項到期不能及時收回或者發生壞帳的風險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與應收帳款原值分別

為18,244.07萬元、25,112.33萬元和26,158.50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

分別為46.78%、52.42%和57.36%,佔各期末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7.44%、

43.57%和46.63%,佔各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0.96%、38.57%和40.96%。

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應收帳款餘額可能仍保持較高水平。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帳款的期後回款情況整體較好,2017年末、2018年末

的應收帳款在次年內回款比例分別為59.58%、56.58%。截至2020年7月末,報

告期內各期末公司應收帳款期後回款比例分別為93.75%、71.48%、35.62%和

32.09%,其中2019年末、2020年3月末應收帳款期後回款比例較低,主要系部

分項目的付款審批較慢以及受新冠疫情影響導致部分項目付款周期延長。

若公司主要客戶未來財務狀況或資信情況出現不良情形、與公司的合作關係

不順暢或者公司對應收帳款的催收力度不夠,將導致公司應收帳款不能按期回收

或無法收回,從而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生產運營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2、存貨佔比較大及發出商品不能及時驗收確認收入的風險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存貨金額分別為12,815.19萬元、7,921.46萬元

和5,380.61萬元,佔期末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1.75%、12.17%和8.43%。其中,

發出商品金額分別為10,487.33萬元、5,257.70萬元和2,747.70萬元,佔存貨總

金額的比例分別為81.84%、66.37%和51.07%。公司存貨主要由發出商品構成。

如果客戶出現各種主觀或者客觀原因導致不能及時配合公司的安裝及後續

驗收工作,可能使得公司負責安裝的電梯項目無法及時驗收並確認收入。因此,

公司存在發出商品未能及時驗收或者發生減值影響公司業績的風險。

3、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風險

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於2017年11月17日通過覆審,編號為

GR201732000752,新證書有效期為三年,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

16日。公司已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報告期內享受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如果未來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公司未能繼續取得高

新技術企業資質,或者國家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出現重大變化,公

司的經營業績將受到一定的影響。

4、淨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淨資產分別為34,903.63萬元、41,213.55萬元

和47,547.90萬元;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22.11%、16.51%和14.00%。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淨資產規模將在短期內較大幅度的增長,但募集資金投資

項目短期內尚不能發揮效益,在項目進入達產期之前難以為公司帶來足夠的利潤

貢獻。因此,本次發行後,公司可能存在因淨資產增長較快而導致發行完成後淨

資產收益率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

5、公司業績波動和下滑風險

公司目前處於成長期,抵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若與公司

相關的國家產業政策、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產能供求狀況、外部融資環境、原材

料價格波動、產品和技術研發、募投項目預期效益實現情況、市場拓展情況等外

部或內部因素發生不利變化,或者本節中描述的各項風險集中發生,可能會導致

公司經營業績出現較大幅度的波動或者下滑的風險。

(六)法律風險

1、產品質量安全及責任事故的風險

公司生產的電梯產品屬於特種設備,電梯是運載設備的一種,在運載過程中

關係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對安全性、可靠性要求較高。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

法規對電梯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等工作進行嚴格規範,電梯產品的設計、制

造、安裝、維修、改造工作均需遵守相關法規與規範,並取得相應資質。電梯在

交付使用前需由國家相關部門強制檢驗,電梯生產企業對電梯產品質量終身負

責。如果未來公司電梯產品因質量問題導致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將對公司生產經

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售後安裝及維保責任風險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電梯的

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其委託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

位進行。電梯製造單位委託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應當對其安

裝、改造、修理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並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

試。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如果公司安裝維保人員或授權單位未嚴

格履行安裝維保義務、違反安裝維保操作規程導致電梯發生重大事故,公司將面

臨電梯安裝維保服務責任導致的經營風險。

3、智慧財產權糾紛風險

公司擁有的專利、商標、域名等智慧財產權是公司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經

過多年的持續投入,公司已依法註冊並使用多項與電梯、扶梯及自動人行道相關

的智慧財產權,公司對上述智慧財產權擁有自主的、完全的合法權益並依法受到法律

保護,截至目前不存在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訴訟、尚未解決的糾紛或其他引致公司權

利不確定性的情況。雖然公司現有智慧財產權經合法程序取得並註冊或者備案,同

時主動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但仍可能存在相關第三方認

為公司侵犯其智慧財產權的風險,並引致爭議或者糾紛。

如發行人擁有的商號、商標、域名等智慧財產權被第三方認為侵犯其智慧財產權

並引致爭議或糾紛,可能會引起客戶、供應商等市場參與主體的關注,從而對發

行人的品牌和聲譽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客戶對發行人產

品的選擇,由此可能對發行人的市場開拓和獲得訂單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如果

公司在相關爭議或者糾紛中最終被司法機關認定存在過錯或者主張未獲得知識

產權主管部門支持,公司可能面臨停止使用、放棄相關智慧財產權、承擔經濟賠償

等風險;同時,為應對相關的爭議或糾紛,公司需付出一定的人力、時間、訴訟

費用等相關成本。這些都將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而對公司業績和持

續經營帶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七)發行失敗風險

根據《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等規定,如果發行人

在發行過程中,出現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於網下初始發行量的、預計發行後總

市值不滿足其在招股說明書中明確選擇的市值與財務指標上市標準等情形,需中

止發行,且發行人中止發行上市審核程序超過交易所規定的時限或者中止發行注

冊程序超過3個月仍未恢復,則發行人將面臨發行失敗的風險。

(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

發行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運用於電梯智能製造項目、技術研發中心和實驗

室建設項目和營銷維保服務網絡升級項目。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以國家產業

政策為指導,根據自身戰略規劃,在經過充分市場調研和通過嚴格、詳盡的可行

性論證之後確定的。由於募集資金到位時間難以把握、市場需求變化難以精確預

測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約,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仍然可能出現投

資額變動、無法按期實現項目投產等問題。若募投項目不能按計劃順利實施、效

益無法達到預期或延遲體現,則影響募投項目的投資回報,甚至對公司的經營成

果造成較大影響。

(九)其他風險

影響股票價格波動的原因十分複雜,股票價格不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發展前

景等企業自身因素的影響,也受到產業政策、國家宏觀經濟狀況、政治經濟和金

融政策、投資心理和市場供求關係等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從而給投資者帶來一

定的投資風險。

三、申請上市股票的發行情況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幣1.00元

發行股數

不超過6,004萬股

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

不低於25%

其中:發行新股數量

不超過6,004萬股

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

不低於25%

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數量

-

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

-

發行後總股本

不超過24, 014.60萬股

每股發行價格

【】元

發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

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

計算)

發行前每股淨資產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

司股東的淨資產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元/股(以截至【】年【】月【】日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

司股東的淨資產加上本次募集資金淨額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

本計算)

發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發行後每股收益

【】元/股(以【】年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市淨率

【】倍(按本次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前每股淨資產計算)

【】倍(按本次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方式

採取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

相結合的方式,或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

他方式發行

發行對象

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設A股股東帳戶

的、符合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

然人和法人等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禁止者除

外)

承銷方式

餘額包銷

擬公開發售股份股東名稱

【】

發行費用的分攤原則

【】

募集資金總額

【】萬元

募集資金淨額

【】萬元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電梯智能製造項目

技術研發中心和實驗室建設項目

營銷維保服務網絡升級項目

發行費用概算

共計【】萬元,其中:保薦、承銷費用【】萬元;審計、驗

資費用【】萬元;律師費用【】萬元;信息披露費用、發行

手續費用等【】萬元

四、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組人員構成及執業情況

(一)項目執行成員構成

保薦代表人

覃新林、曾冠

項目協辦人

盧文軍

其他項目組成員

王之誠、劉鵬

(二)項目執行成員執業情況

1、保薦代表人情況

保薦機構指定的保薦代表人為覃新林先生、曾冠先生。

覃新林: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師,東興證券投資銀行總部高級副總裁。

曾先後負責或參與了華英農業(002321)、麗鵬股份(002374)、金新農(002548)、

石英股份(603688)、艾可藍(300816)等再融資/IPO項目的保薦和承銷工作,

麗鵬股份(002374)、精準信息(300099)、華光股份(600475)等項目的併購重

組工作,具有豐富的財務、法律知識和投資銀行相關工作經驗。

曾冠:保薦代表人,律師,東興證券投資銀行總部高級副總裁。曾先後負責

或參與了五礦資本(600390)、瑞和股份(002620)、美盈森(002303)、人福醫

藥(600079)、中科海訊(300810)、天味食品(603317)、上海雅仕(603329)等再融

資/IPO項目的保薦和承銷工作,具有豐富的財務、法律知識和投資銀行工作經

驗。

覃新林和曾冠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

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2、項目執行成員執業情況

保薦機構指定的項目協辦人為盧文軍。

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其它項目組成員包括:王之誠、劉鵬。

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代表人、項目協辦人及項目組其他成員保薦業務執

業情況良好,不存在因從事保薦業務受到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的情形。

五、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之間的利害關係及主

要業務往來情況

(一)保薦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或者通過參與本

次發行戰略配售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本保薦人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

不存在持有或者通過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二)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人或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

未持有本保薦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

(三)保薦人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發

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以及在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本保薦人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

以及在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四)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本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

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

況。

(五)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係及利害關係

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本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及利

害關係。

(六)本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業務往來情況

本次發行上市,本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除本保薦機構作為發行人輔導機構、

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外,與發行人及其關聯方不存在其他業務往來的情況。

六、保薦機構承諾事項

(一)本保薦機構已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對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充分了解發行

人經營狀況及其面臨風險和問題,履行了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

本保薦機構同意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根據發行人的委託,本機構組織

編制了本次申請文件,並據此出具本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書。

(二)本保薦機構做出如下承諾:

1、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

行上市的相關規定;

2、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

表達意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4、保薦機構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

的意見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5、保薦機構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

對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保薦機構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它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7、保薦機構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

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8、保薦機構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採取的監管措施,自願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

9、若因保薦機構在發行人的本次發行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導致保薦機構

所製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造成投資者直接

經濟損失的,在該等違法事實被認定後,保薦機構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如能

證明無過錯的除外。

七、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證券發行上市履行了《公司

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決策程序的

說明

(一)發行人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發行上市的相關事項

2019年4月30日,發行人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在通知所述地點如期召

開。發行人董事共9名,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為9人。

上述會議由董事長徐志明先生主持,經與會董事審議,一致通過了有關本次

發行上市的相關議案。

(二)發行人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本次發行上市相關事項的批准

與授權

2019年5月16日,發行人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

過了有關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相關

議案。

八、保薦機構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的說明

根據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版)的規定,公司所處

行業屬於「通用設備製造業」,行業代碼C34。發行人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

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在電梯行業深耕多年,通過不斷加大投入提升技術研發能力,

憑藉產品的優良品質獲得了市場的廣泛認可。截至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公司共

有3項發明專利,68項實用新型專利。發行人的研發技術中心已被江蘇省經濟和

信息化委員會、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海關共同認定為省

級企業技術中心,江蘇省科技廳認定為江蘇省電梯一體式控制系統工程技術研究

中心。生產的低噪音高穩定性8.0m/s超高速乘客電梯、TBJS型曳引式循環通風性

醫用病床電梯、THJS曳引式高穩定性載貨電梯、具有循環通風功能的曳引式

3200KG高負載安全緩衝性高速電梯、具有循環通風和安全保護功能的高安全性

無振動貨梯、低噪音高穩定性長距離大角度自動人行道等多項產品被認定為高新

技術產品。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8,998.02萬

元、47,906.58萬元和45,600.20萬元,2018年度較上年同期相比增長22.84%;

公司實現淨利潤分別為5,341.99萬元、6,284.66萬元和6,214.45萬元,2018年度

較上年同期相比增長17.65%。由於市場競爭等因素,發行人主營產品價格有所

下降,導致2019年度營業收入規模和淨利潤水平略有下滑,但發行人主要產品

銷售量呈持續增長的趨勢,2017年至2019年,各年度銷量分別為2,784臺、3,581

臺、3,658臺。此外,報告期內發行人在手訂單數量逐步增加,為未來成長奠定

了良好的基礎。

目前整個電梯行業受到國家政策支持,處於成長階段。既有建築加裝電梯呈

現快速增長態勢,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城鎮棚戶區、老舊社區、城中村和危房改

造等工程繼續拉動電梯需求,國際市場電梯需求量持續增加使得國內電梯出口市

場前景廣闊。發行人基於對自身以及行業的充分理解,對未來發展制定了明確可

行的發展計劃,同時本次募集資金的運用也圍繞著發行人主營業務產品的開拓升

級以及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將進一步提升發行人的綜

合實力,助力發行人持續創新成長。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營業務突出,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

和核心競爭力,在所處細分領域具有一定市場地位和影響力,公司成長性良好。

根據行業未來發展趨勢及發行人當前經營情況,發行人具備持續創新能力,符合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

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對發行人符合創業板定位的要求。

九、保薦機構對發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條件的說明

根據《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

定,本保薦機構本著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勤勉盡責精神,對通用電

梯的基本情況、發行條件、募集資金投向及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了盡職調查,認為

通用電梯已具備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保薦機構的具體意

見說明如下:

(一)發行人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

條件

1、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發行人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

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

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及包括審計委員會在內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制

度,形成了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按照相關法

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的規定規範運行,股東、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均盡職盡責,按制度規定切實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

項的規定。

2、發行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根據發行人的說明、發行人審計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

告》(XYZH/2020NJA20095號)、發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經營合同及本保薦機構

的適當核查,發行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符合《證券法》第十二

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3、發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對發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

年1-3月財務報告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XYZH/2020NJA20095號),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

定。

4、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

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據發行人的說明,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

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及上述人員分別作出的聲明和網絡查詢,並經保薦機構的審慎

核查,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

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

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

(二)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

條至第十三條規定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條件

1、第十條: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備

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有限責任公

司按原帳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

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經核查:

發行人成立於2003年8月21日,並於2016年5月30日由通用有限按截至

2016年3月31日的帳面淨資產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之日

起持續經營時間已滿三年,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條的規定。

2、第十一條: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

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

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無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

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

論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

經核查:

(1)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取得了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

告,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第一款的

規定。

(2)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

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

部控制鑑證報告,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

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3、第十二條: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

(1)經核查發行人業務經營情況、主要資產、專利、商標以及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等資料,實地了解有關情況,並結合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

律意見書、實際控制人調查表及對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訪談等資

料,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

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

(2)經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的主營業務收入構成、重大銷售合同及主要客

戶等資料,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最近二年內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經

核查發行人工商檔案及聘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東大會決議和董事會

決議、核心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以及訪談文件等資料,保薦機構認為:最近

二年內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經

核查發行人工商檔案等資料,結合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保薦機構認為:

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

近2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二)項的

規定。

(3)經核查發行人財產清單、主要資產的權屬證明文件等資料,結合與發

行人管理層的訪談、信永中和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

律意見書,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

屬糾紛,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不存在經營

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符合《創

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

4、第十三條:發行人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

政策。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汙、賄賂、侵

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

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

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

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

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且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

經核查:

(1)發行人業務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

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2)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汙、賄賂、

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

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

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

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

(3)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

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中

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三)發行人本次發行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

發行人本次發行前股本總額為人民幣18,010.60萬元。根據發行人2019年第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本次發行股份不超過6,004萬股,本次擬公開發行的股

份達到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二)、(三)項的規

定。

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情形,發行人報告期最近兩年

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分別為

6,080.72萬元、5,959.28萬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10,240.00

萬元,不低於5,000萬元,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1

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2.1.2條的規定。

十、對發行人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項

工作安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在本次發行股票上市當年的剩餘時間及其後三個完整會計年度

內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大股東、

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源

的制度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大股東、其

他關聯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2)與發行人建立經常

性溝通機制,及時了解發行人的重大事項,持續關注發行人上

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高管人員

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級管理人員利

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關聯交易

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公司章程》、《關聯

交易管理辦法》等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履行

有關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2)督導發行人及時向保薦機

構通報將進行的重大關聯交易情況,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審閱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

(1)督導發行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督導發行人在發生須進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後,立即書面通

知保薦機構,並將相關資料、信息披露文件及報送證監會、交

易所的其他文件送保薦機構查閱。

5、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投

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

(1)保薦機構將定期派人了解發行人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項

目進展情況;(2)在項目完成後,保薦機構將及時核查發行人

項目達產情況、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並與招股說明書關於募集

資金投資項目的披露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生重大差異,將督促

發行人及時履行披露義務,並向有關部門報告;(3)假如發行

人慾改變募集資金使用方案、保薦機構將督導發行人履行相應

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6、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

並發表意見

(1)督導發行人執行已制定的《對外擔保制度》等制度,規範

對外擔保行為;(2)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事項;

(3) 如發行人擬為他人提供擔保,保薦機構要求發行人通知或

諮詢保薦機構,並督導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機構的權利、履行持

續督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

1、持續督導期內,保薦機構定期對發行人進行盡職調查、審慎

核查,及時跟蹤發行人運作情況;2、保薦機構為履行保薦職責

發表的意見應及時告知公司,記錄於保薦工作檔案,並可依照

相關規定公開發表聲明、向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報告;3、

持續督導期滿,如有尚未完結的保薦工作,保薦機構應當繼續

完成。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保薦機構

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發行人已在保薦協議中承諾保障保薦機構享有履行持續督導職

責相關的充分的知情權和查閱權;其他中介機構也將對其出具

的與發行上市有關的文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其他安排

十一、保薦機構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繫方式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覃新林、曾冠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B座12、15層

電話:010-6655 5196

傳真:010-6655 5103

十二、保薦機構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無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十三、保薦機構對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薦結論

東興證券認為: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

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其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條件。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薦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特此推薦,請予批准!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之籤章頁)

保薦代表人:

覃新林 曾冠

項目協辦人:

盧文軍

內核負責人:

馬樂

保薦業務負責人:

張軍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通用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之籤章頁)

保薦機構總經理:

張濤

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魏慶華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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