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光: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

2021-01-15 中財網
南極光: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工作報告

時間:2021年01月15日 00:55:54&nbsp中財網

原標題:南極光: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工作報告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保薦工作報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

聲明

本保薦機構及指定的本項目保薦代表人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下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證券發行

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下稱「《保薦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註冊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科創板

股票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訂的業務規則、行

業執業規範和道德準則出具本保薦工作報告,並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

性和完整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

目錄

聲明...............................................................................................................................1

目錄..............................................................................................................................2

第一節項目運作過程................................................................................................3

一、保薦機構的內部審核部門及職能.................................................................3

二、保薦項目的內部審核流程.............................................................................4

三、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立項審核過程.............................................................5

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行過程.....................................................................6

五、保薦機構內部核查部門對本項目的審核過程...........................................10

六、保薦機構內核委員會對本項目的審核過程...............................................12

第二節項目存在問題及其解決情況......................................................................13

一、立項評估決策意見及審議情況...................................................................13

二、保薦機構關於創業板發.上市審核要點相關事項的核查情況...............15

三、項目執行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和關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情況.156

四、內部核查部門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157

五、內核委員會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171

六、保薦機構履行問核程序的情況.................................................................181

七、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落實現金分紅政策的核查情況.............................182

八、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

諾事項及約束措施的核查意見.........................................................................186

九、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財務信息真實性的核查情況.................................186

十、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審計截止日後經營狀況的核查情況.....................187

十一、發行人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的核查情況.................................................188

十二、保薦機構核查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情況.............................193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

第一節項目運作過程

一、保薦機構的內部審核部門及職能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本保薦機構」)就投資銀

行類業務建立了三道內部控制防線,分別為「項目組、投資銀行業務部門」、「質

量控制部門」、「投行業務內核部、合規法務部、風險管理部」。

項目組和投資銀行業務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行業

規範和自律規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切實履行相應職責,保薦代表

人應確保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自律規則的相關要求;確保項目申請

或備案材料、以公司名義對外提交、報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不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以及編

制質量承擔直接責任。

質量控制部門是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層級的質量控制常設工作機構,通過對投

資銀行業務實施貫穿全流程、各環節的動態跟蹤和管理,最大程度前置風險控制

工作,履行對投資銀行業務項目質量把關和事中風險管理等職責。

投行業務內核部為本保薦機構投資銀行類業務的內核部門,並負責海通證券

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內核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投行業務

內核部通過公司層面審核的形式對投資銀行類項目進行出口管理和終端風險控

制,履行以公司名義對外提交、報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終審批決策職

責。

海通證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委員會通過召開內核會議方式履行職責,決定

是否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推薦發行人股票、可轉換債券和其他證券發

行上市,內核委員根據各自職責獨立發表意見。

合規法務部、風險管理部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行業規範

和自律規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履行投資銀行類業務相關合規、風險管理職責。

本保薦機構已經建立了完善的盡職調查制度、輔導制度、內部核查制度、持

續督導制度、持續培訓制度和保薦工作底稿制度等投行類業務制度和內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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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4

二、保薦項目的內部審核流程

海通證券對本次發行項目的內部審核經過了立項評審、申報評審及內核三個

階段。

(一)立項評審

本保薦機構以保薦項目立項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立項評審會」)方式對

保薦項目進行審核,評審會委員依據其獨立判斷對項目進行表決,決定是否批准

項目立項。具體程序如下:

1、凡擬由海通證券作為保薦機構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推薦的證

券發行業務項目,應按照《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項目立項評審實施細則》

之規定進行立項。

2、項目組負責製作立項申請文件,項目組的立項申請文件應經項目負責人、

分管領導同意後報送質量控制部;由質量控制部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並提交立項評

審會審議;立項評審會審議通過後予以立項。

3、獲準立項的項目應組建完整的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和文件製作工作,

建立和完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底稿。

(二)申報評審

投資銀行業務部門以保薦項目申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申報評審會」)

方式對保薦項目進行審核,評審會委員依據其獨立判斷對項目進行表決,決定項

目是否提交內核。具體程序如下:

1、項目組申請啟動申報評審程序前,應當完成對現場盡職調查階段工作底

稿的獲取和歸集工作,並提交質量控制部驗收。底稿驗收通過的,項目組可以申

請啟動申報評審會議審議程序。

2、項目組在發行申請文件製作完成後,申請內核前,需履行項目申報評審

程序。申報評審由項目組提出申請,並經保薦代表人、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提交

質量控制部,由質量控制部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並提交申報評審會審議。

3、申報評審會審議通過的項目,項目組應及時按評審會修改意見完善發行

申請文件,按要求向投行業務內核部報送內核申請文件並申請內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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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三)內核

投行業務內核部為本保薦機構投資銀行類業務的內核部門,並負責內核委員

會的日常事務。投行業務內核部通過公司層面審核的形式對投資銀行類項目進行

出口管理和終端風險控制,履行以公司名義對外提交、報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

文件的最終審批決策職責。內核委員會通過召開內核會議方式履行職責,決定是

否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推薦發行人股票、可轉換債券和其他證券發行

上市,內核委員根據各自職責獨立發表意見。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將申請文件完整報送內核部門,材料不齊不予受理。

應送交的申請文件清單由內核部門確定。

(2)申請文件在提交內核委員會之前,由內核部門負責預先審核。

(3)內核部門負責將申請文件送達內核委員,通知內核會議召開時間,並

由內核委員審核申請文件。

(4)內核部門根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類項目問核制度》進

行問核。

(5)召開內核會議,對項目進行審核。

(6)內核部門匯總整理內核委員審核意見,並反饋給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及

項目人員。

(7)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及項目人員回復內核審核意見並根據內核審核意見

進行補充盡職調查(如需要),修改申請文件。

(8)內核部門對內核審核意見的回覆、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9)內核委員獨立行使表決權並投票表決,內核機構製作內核決議,並由

參會內核委員籤字確認。

(10)內核表決通過的項目在對外報送之前須履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

三、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立項審核過程

本項目的立項審核過程如下:

立項申請時間:2018年12月6日立項申請時間: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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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6

立項評估決策時間:2018年12月6日

立項評估決策成員:

立項評審會委員共5名,分別為:許燦、楊喚、蘇海燕、繆佳易、

姚翾宇

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行過程

(一)本項目執行成員

本項目執行成員如下:

保薦代表人:賈文靜、龔思琪

項目協辦人:殷凱奇

項目組成員:陳瑨、譚璐璐、溫煒麟、陳威、王樹、馬逸驍

(二)本項目進場工作時間

為發行人本次發行工作,項目組分階段進場工作時間如下:

工作階段工作時間

盡職調查階段:2018年3月—至今

輔導階段:2018年12月—2019年10月

申報文件製作階段:2018年12月—2020年6月

內部核查階段:2018年12月—2020年6月

補充2020年半年報階段:2020年6月-2020年11月

(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本保薦機構受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極光」、

「發行人」或「公司」)聘請,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的

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在本次保薦工作中,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

務管理辦法》、《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

引》、《關於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意見》、《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並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與盈利能力相關的信息披露指引》等相關法規的要求,

對發行人作了審慎、獨立的調查工作。對於本次盡職調查,項目組全體成員確認

已履行勤勉、盡責的調查義務。

本保薦機構的調查是按照《公司法》、《證券法》、《註冊管理辦法》等我國現

行有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的。在調查過程中,項目組實

施了必要盡職調查程序。

立項評估決策時間:2018年12月6日

立項評估決策成員:

立項評審會委員共5名,分別為:許燦、楊喚、蘇海燕、繆佳易、

姚翾宇

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行過程

(一)本項目執行成員

本項目執行成員如下:

保薦代表人:賈文靜、龔思琪

項目協辦人:殷凱奇

項目組成員:陳瑨、譚璐璐、溫煒麟、陳威、王樹、馬逸驍

(二)本項目進場工作時間

為發行人本次發行工作,項目組分階段進場工作時間如下:

工作階段工作時間

盡職調查階段:2018年3月—至今

輔導階段:2018年12月—2019年10月

申報文件製作階段:2018年12月—2020年6月

內部核查階段:2018年12月—2020年6月

補充2020年半年報階段:2020年6月-2020年11月

(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本保薦機構受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極光」、

「發行人」或「公司」)聘請,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的

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在本次保薦工作中,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

務管理辦法》、《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

引》、《關於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意見》、《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並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與盈利能力相關的信息披露指引》等相關法規的要求,

對發行人作了審慎、獨立的調查工作。對於本次盡職調查,項目組全體成員確認

已履行勤勉、盡責的調查義務。

本保薦機構的調查是按照《公司法》、《證券法》、《註冊管理辦法》等我國現

行有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的。在調查過程中,項目組實

施了必要盡職調查程序。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1、盡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

風險因素、發行人基本情況、業務與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財務會計信

息與管理層分析、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保護及其他需關注的問

題等多個方面。

2、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必要的盡職調查程序,主要包括:

(1)先後向發行人及發行人各職能部門、發行人的股東、關聯方發出盡職

調查提綱,對發行人的採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進行調查了解,收集與本

項目相關文件、資料,並進行查閱和分析;

(2)多次與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其他相關

工作人員以及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訪談,了解與本項目相關的發行人經營情況

及管理情況;

(3)通過定期會議及中介協調會等方式討論主要問題;並與發行人律師和

審計機構的經辦人員進行長期的溝通和相關詢問調查;

(4)實地調查發行人主要生產經營場所及運行情況,了解發行人生產流程、

經營相關資質的獲取情況,查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權屬情況及使用情況等;

(5)按照重要性及審慎性原則,對發行人主要供應商及主要客戶進行實地

走訪,特別對報告期內的主要新增供應商及客戶情況進行關注,了解發行人採購

及銷售的情況、供應商及客戶關聯關係等,並以函證等方式核查發行人對主要客

戶的收入成本確認、應收、應付款項餘額、重要合同等方面的情況;

(6)以函證方式核查發行人的銀行帳戶情況,查閱發行人固定資產清單並

實地查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查看收入、成本、費用明細表等相關財務資料,了

解發行人財務狀況。

3、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及過程

本項目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及過程如下表:

核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

風險因素

在對發行人行業發展情況、自身經營業務、財務情況等方面的綜合

了解基礎上,以及與行業相關研究人員、行業協會相關人員、發行

人內部相關人員進行交談後,進行總結得出結論。

核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

風險因素

在對發行人行業發展情況、自身經營業務、財務情況等方面的綜合

了解基礎上,以及與行業相關研究人員、行業協會相關人員、發行

人內部相關人員進行交談後,進行總結得出結論。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核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

調查發行人的歷史沿革、重大股權變動、重大資產重組、發起人、

股東等情況;翻閱發行人設立相關資料、歷次股權變更資料,包括

但不限於協議、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工商登記文件等,並收

集相關資料。

發行人基本情況

查閱發行人員工名冊、勞務合同、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等

資料,向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查,了解發行人在國家用工制度、勞

動保護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執行情況等,

並收集相關資料。

調查和了解發行人業務、財務、機構、人員的獨立性;資產權屬及

其獨立性;發行人商業信用情況等;發行人控股子公司、重要參股

企業的情況;並收集相關資料。

查詢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簡歷、發行人的

說明等文件,與上述人員訪談,了解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執業操

守、兼職情況、對外投資情況等。查閱發行人近三年

「三會

」會議

記錄,了解報告期內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的變化情況,並收集

相關資料。

調查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同行業競爭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

收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

範性文件,了解行業監管體制和政策趨勢;調查發行人所處行業地

位,了解發行人所屬行業特有的經營模式等,並收集相關資料。

業務與技術

現場調查發行人經營模式等情況,所處行業業務運營、銷售等情況,

了解發行人各業務經營流程及經營模式,了解發行人安全生產和環

境保護的情況,對發行人主要供應商及客戶進行調查,並收集相關

資料。

調查發行人智慧財產權、商標、軟體著作權、擁有的特許經營權、與

生產經營相關資質等情況,調查發行人土地、房產、固定資產的權

屬情況及實際使用情況,並收集相關資料。

調閱發行人設計研發體制、設計研發人員資歷等資料,了解發行人

核心技術人員、設計研發情況。

公司治理與獨立性

查閱發行人組織機構圖、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

通知、會議記錄、會議決議、會議議案、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

制度等文件,調查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情況,了解發行人組織

機構是否健全、運作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是否存在資金佔用等。

調查發行人的關聯方基本情況、關聯方關係、同業競爭情況,關注

重要關聯交易,並收集相關資料。

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

層分析

對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稅務資料進行審

慎核查,結合發行人實際業務情況進行財務分析,並對重要的財務

事項例如銷售收入的確認、成本計量、應收應付、期間費用、現金

流量、報告期內的納稅情況、重大或有事項或期後事項進行重點核

查。

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

查閱本次發行的募投項目備案文件、環評文件、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等,結合本次發行的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發行人募集

資金投向對發行人未來經營的影響。

發展規劃調查發行人未來二至三年的發展計劃、中長期發展戰略等情況,了

解發行人發展目標與目前業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關係等情況,

並收集相關資料。

投資者保護

調查發行人的投資者關係主要安排、股利分配政策情況、本次發行

前滾存利潤的安排、股東投票機制的建立情況等,並收集相關資料。

3-1-4-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

核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

其他重要事項

調查發行人重大合同執行情況、訴訟和擔保等情況,分析可能對發

行人業績和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主要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可

能帶來的主要影響。

中介機構執業情況調查發行人聘請中介機構及經辦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水平等。

(四)保薦代表人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參與盡職調查時間及主要調查過程

保薦代表人賈文靜,全面負責本項目保薦工作的組織及具體執行,包括上市

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文件編制與覆核、工作底稿編制與管理、與保薦機構內核

部門的溝通等過程。賈文靜於2018年3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全

面負責盡職調查工作計劃的制定、盡職調查工作的執行等,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

包括:本次發行基本概況、發行人基本情況、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募集資金運

用、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業務發展目標、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利潤分

配政策、投資者保護、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中介機構執業情況等,並對募

集資金運用、歷史沿革進行輔助核查並覆核。

保薦代表人龔思琪,全面參與本項目的保薦工作,包括上市輔導、盡職調查、

申請文件編制與覆核、與保薦機構內核部門的溝通等過程。龔思琪於2018年3

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主要負責盡職調查過程中重點問題的核查及

覆核工作,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業務與技術、業務發展

目標、發行人股東、募集資金運用、公司或有風險、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等,並

對發行人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股利分配、風險因

素及其他重要事項等情況進行輔助核查並覆核。

保薦代表人盡職調查時間及主要過程詳見本節「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

行過程」之「(二)本項目進場工作時間」及「(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五)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人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

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人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如下:

項目協辦人殷凱奇:主要負責協助保薦代表人進行上市輔導、協助盡職調查

計劃的制定、盡職調查的具體執行、申請文件編制等工作。殷凱奇於2018年8

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

業務與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發展規劃、風險因素及其

核查內容主要工作內容

其他重要事項

調查發行人重大合同執行情況、訴訟和擔保等情況,分析可能對發

行人業績和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主要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可

能帶來的主要影響。

中介機構執業情況調查發行人聘請中介機構及經辦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水平等。

(四)保薦代表人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參與盡職調查時間及主要調查過程

保薦代表人賈文靜,全面負責本項目保薦工作的組織及具體執行,包括上市

輔導、盡職調查、申請文件編制與覆核、工作底稿編制與管理、與保薦機構內核

部門的溝通等過程。賈文靜於2018年3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全

面負責盡職調查工作計劃的制定、盡職調查工作的執行等,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

包括:本次發行基本概況、發行人基本情況、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募集資金運

用、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業務發展目標、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利潤分

配政策、投資者保護、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中介機構執業情況等,並對募

集資金運用、歷史沿革進行輔助核查並覆核。

保薦代表人龔思琪,全面參與本項目的保薦工作,包括上市輔導、盡職調查、

申請文件編制與覆核、與保薦機構內核部門的溝通等過程。龔思琪於2018年3

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主要負責盡職調查過程中重點問題的核查及

覆核工作,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業務與技術、業務發展

目標、發行人股東、募集資金運用、公司或有風險、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等,並

對發行人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組織機構與內部控制、股利分配、風險因

素及其他重要事項等情況進行輔助核查並覆核。

保薦代表人盡職調查時間及主要過程詳見本節「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

行過程」之「(二)本項目進場工作時間」及「(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五)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人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

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人員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如下:

項目協辦人殷凱奇:主要負責協助保薦代表人進行上市輔導、協助盡職調查

計劃的制定、盡職調查的具體執行、申請文件編制等工作。殷凱奇於2018年8

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

業務與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發展規劃、風險因素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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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要事項等。

項目組成員陳瑨:於2018年3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職

調查範圍主要包括:歷史沿革、董監高及三會運行情況等。

項目組成員譚璐璐:於2018年3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

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財務會計與管理層分析、利潤分配政策、發行人基本情況

等。

項目組成員溫煒麟:於2018年10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

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發行人基本情

況、歷史沿革等。

項目組成員陳威:於2018年12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職

調查範圍主要包括:業務與技術、財務會計與管理層分析、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

發展規劃、其他重要事項等。

項目組成員王樹:於2020年4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職

調查範圍主要包括:業務與技術、募集資金運用與未來發展規劃、其他重要事項

等。

項目組成員馬逸驍:於2020年4月開始參與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工作,其盡

職調查範圍主要包括:發行人基本情況、歷史沿革、董監高及三會運行情況等。

盡職調查主要過程詳見本節「四、保薦機構對本項目的執行過程」之「(二)

本項目進場工作時間」及「(三)盡職調查的主要過程」。

五、保薦機構內部核查部門對本項目的審核過程

(一)質量控制部審核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主要過程

質量控制部負責對保薦業務風險實施過程管理和控制,及時發現、制止和糾

正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問題。質量控制部從項目前期承攬時開始介入,項目立項時

指定審核人員負責項目的審核;質量控制部審核人員在項目進展的各個階段定期

問詢項目組並及時跟蹤重大問題進展情況,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在項目申報評

審程序前,質量控制部完成工作底稿的驗收。在項目組申報文件製作完成並提出

申報評審申請後,質量控制部審核出具審核意見並提交申報評審會審議,項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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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

及時按評審會修改意見完善發行申請文件。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審核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主要過程

1、項目的跟蹤核查

(1)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在立項、申報評審會之前應通知內核部門,內核部

門可指派審核人員參加投資銀行業務部門的項目立項和申報評審會。

(2)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在項目立項後,應立即將立項材料報送內核部門,

內核部門收到立項材料後,指定審核人員進行跟蹤、核查。

(3)內核部門可根據項目審核需要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調研時,

可事先通知投資銀行業務部門,投資銀行業務部門通知項目人員做好準備工作。

現場核查過程中,內核部門審核人員應對項目人員的盡職調查工作日誌和保薦工

作底稿(或項目工作底稿)進行核查,並對項目人員執行投資銀行類業務各項制

度的情況進行核查。

(4)內核部門的審核人員在項目審核、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重

大障礙或重大風險的,應將有關情況報告內核負責人,內核負責人將相關情況向

公司分管投資銀行業務的領導和分管合規的領導匯報。

(5)內核部門認為可採取的其他方式。

2、內核階段的審核

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將申請文件完整報送投行業務內核部,材料不齊不予受

理。申請文件在提交內核委員會之前,由投行業務內核部負責預先審核。投行業

務內核部審核人員對項目進行全面審核,提出預審意見,項目組根據預審意見對

申請文件進行修改與完善。

(三)合規、風險管理部門審核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主要過程

投行業務內核部將申請文件同時送合規法務部、風險管理部。投行業務合規、

風險管理專崗人員根據其職責對項目進行審核。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

六、保薦機構內核委員會對本項目的審核過程

(一)主要審核過程

投行業務內核部負責將申請文件送達內核委員,通知內核會議召開時間,並

由內核委員審核申請文件。投行業務內核部根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

行類項目問核制度》進行問核。

投行業務內核部組織召開內核會議,對項目進行審核,匯總整理內核委員審

核意見,並反饋給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及項目人員。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及項目人員

回復內核審核意見並根據內核審核意見進行補充盡職調查(如需要),修改申請

文件。投行業務內核部對內核審核意見的回覆、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內核委員獨立行使表決權並投票表決,內核機構製作內核決議,並由參會內

核委員籤字確認。內核表決通過的項目在對外報送之前須履行公司內部審批程

序。

(二)內核委員會成員

本保薦機構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內核委員會成員構成為:公司合規總監、首

席風險官、投行業務內核部、合規法務部、風險管理部、投資銀行業務部門、研

究所、公司相關部門以及外聘法律和財務專家。

(三)內核委員會意見

2019年9月18日,本保薦機構內核委員會就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召開了內核會議。內核委員會

經過投票表決,認為發行人申請文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關於首

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相關要求,同意推薦發行人股票發行上市。

根據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要求,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

市需履行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環節。2020年6月16日,本保薦機構內核委

員會就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

上市項目再次召開了內核會議。7名內核委員經過投票表決,認為發行人申請文

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相關要求,同意推薦發行人股票發行上市。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

第二節項目存在問題及其解決情況

一、立項評估決策意見及審議情況

(一)立項評估決策機構成員意見

立項評估決策機構成員認為:發行人所處的行業是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行

業,業務發展前景廣闊,主要產品和服務的市場需求增長較快,發行人在細分行

業中的地位較為穩固;發行人近幾年來發展平穩,此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

業板上市有利於發行人進一步做大做強。

保薦機構立項評估決策機構提請項目組關注:

1、說明南極光管理、奧斯曼諮詢均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持股平臺,請說明

該等股份是否存在代持或尚未激勵完畢情形。

2、股東潘景泉為實際控制人之潘連興的堂弟,請說明是否存在一致行動協

議。

(二)立項評估決策機構成員審議情況

2018年12月6日,立項評估決策成員經認真討論後,參會人員全票同意通

過「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

目」的立項申請,對本項目予以立項,並建議項目組關注相關問題並予以解決。

(三)關注問題會後解決情況

保薦機構立項評審會後,項目組對立項評估決策機構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

核查,就解決情況說明如下:

問題1:說明南極光管理、奧斯曼諮詢均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持股平臺,請

說明該等股份是否存在代持或尚未激勵完畢情形。

回覆:

南極光管理成立於2017年8月17日,由自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以現金出資

的方式設立。南極光管理的合伙人及其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

序號合伙人名稱合伙人類型出資額(萬元)權益比例

1姜發明普通合伙人745.0099.75%

2潘連興有限合伙人1.900.25%

截至目前,南極光管理的合伙人已實繳出資。經項目組初步核查及姜發明、

潘連興確認,南極光管理的合伙人出資來源均為合伙人自有資金,不存在代持及

股權激勵等情形。

奧斯曼諮詢成立於2017年8月14日,由自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以現金出資

的方式設立。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及其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序號合伙人名稱合伙人類型出資額(萬元)權益比例

1潘連興普通合伙人745.0099.75%

2姜發明有限合伙人1.900.25%

截至目前,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均已實繳出資。經項目組初步核查及潘連興、

姜發明確認,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出資來源均為合伙人自有資金,不存在代持及

股權激勵等情形。

問題2:股東潘景泉為實際控制人之潘連興的堂弟,請說明是否存在一致行

動協議。

回覆:

截至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與其堂弟潘景泉不存在一致行動協議,後

續二人亦無籤訂一致行動協議計劃。

目前,公司股東姜發明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47.15%股份,公司股東潘連興

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47.15%股份,二人並列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潘連興先生為

姜發明先生的侄女婿,在二人共同創立南極光後的歷次股權變動中,兩人股份均

保持一致;且自公司創立起二人一直擔任公司重要管理職位,目前姜發明任公司

董事長,潘連興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公司運行良好;為保證公司控制權穩定,

姜發明、潘連興已籤署一致行動協議,故認定二人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公司股東姜發明、潘連興共同擁有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情況自公司成立後長期

存在,後續可預期期限內具有穩定性及有效性。

序號合伙人名稱合伙人類型出資額(萬元)權益比例

1姜發明普通合伙人745.0099.75%

2潘連興有限合伙人1.900.25%

截至目前,南極光管理的合伙人已實繳出資。經項目組初步核查及姜發明、

潘連興確認,南極光管理的合伙人出資來源均為合伙人自有資金,不存在代持及

股權激勵等情形。

奧斯曼諮詢成立於2017年8月14日,由自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以現金出資

的方式設立。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及其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序號合伙人名稱合伙人類型出資額(萬元)權益比例

1潘連興普通合伙人745.0099.75%

2姜發明有限合伙人1.900.25%

截至目前,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均已實繳出資。經項目組初步核查及潘連興、

姜發明確認,奧斯曼諮詢的合伙人出資來源均為合伙人自有資金,不存在代持及

股權激勵等情形。

問題2:股東潘景泉為實際控制人之潘連興的堂弟,請說明是否存在一致行

動協議。

回覆:

截至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與其堂弟潘景泉不存在一致行動協議,後

續二人亦無籤訂一致行動協議計劃。

目前,公司股東姜發明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47.15%股份,公司股東潘連興

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47.15%股份,二人並列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潘連興先生為

姜發明先生的侄女婿,在二人共同創立南極光後的歷次股權變動中,兩人股份均

保持一致;且自公司創立起二人一直擔任公司重要管理職位,目前姜發明任公司

董事長,潘連興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公司運行良好;為保證公司控制權穩定,

姜發明、潘連興已籤署一致行動協議,故認定二人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公司股東姜發明、潘連興共同擁有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情況自公司成立後長期

存在,後續可預期期限內具有穩定性及有效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

二、保薦機構關於創業板發.上市審核要點相關事項的核查情況

(一)關於發行人報告期內的股本和股東變化情況

1、發行人設立以來歷次股權變動過程是否曾經存在瑕疵或者糾紛,股權變

動瑕疵或者糾紛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情形:(1)未按照當時法律法規及公司

章程的規定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或者股權變動的內容、方式不符合內部決策批准

的方案;(2)未籤署相關協議,或相關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3)需要得到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外商投資管理部門等有權部門的批准或

者備案的,未依法履行相關程序;(4)股權變動實施結果與原取得的批准文件

不一致,未依法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程序;(5)未履行必要的審計、驗資等程

序,或者存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情況;(6)發起人或者股東的出資方式、

比例、時間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7)發起人或者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

用於出資的財產產權關係不清晰,存在設置抵押、質押等財產擔保權益或者其他

第三方權益,被司法凍結等權利轉移或者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或存在重大權屬

瑕疵、重大法律風險;(8)發起人或者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未履行出資

財產的評估作價程序,或者未辦理出資財產的權屬轉移手續;(9)發起人或者

股東以權屬不明確或者其他需要有權部門進行產權確認的資產出資的,未得到

相關方的確認或者經有權部門進行權屬界定;(10)股權變動需要得到發行人、

其他股東、債權人或者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同意的,未取得相關同意;需要通知債

權人或者予以公告的,未履行相關程序;(11)股權變動定價依據不合理、資金

來源不合法、價款未支付、相關稅費未繳納;(12)存在股權代持、信託持股等

情形;(13)發起人或者股東之間就股權變動事宜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如存

在,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是否已採取整改或者

補救措施,相關瑕疵是否已得到彌補;瑕疵事項的影響,發行人或者相關股東是

否因此受到過行政處罰、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是否仍存在糾紛或者被處罰風

險;是否會構成發行人首發的法律障礙。

發行人2013年至2015年間的第一次增資至第七次增資未在當年進行驗資,

就上述情況的核查情況如下:

(1)核查內容及事實依據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發行人歷史上歷次出資的基本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驗資報告

1

2009年

1月

公司設立

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

200萬元,

姜發明和潘連興各以貨幣認繳

100

萬元,並繳納首期出資額

50萬元

1元/註冊資

深圳友聯會計師事務

所出具

「深友聯驗

字[2008]1359號

」《驗

資報告》

2

2009年

10

月繳納第二

期出資

姜發明、潘連興分別以貨幣形式繳

足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

1元/註冊資

深圳正聲會計師事務

所出具「深正聲

(內)驗字

[2009]1479

」《驗資報告》

3

2013年

2月

第一次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200萬增資至

800

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貨幣形

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萬元

1元/註冊資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出

具:

「瑞華粵驗字

[2019]44040003號

《驗資報告》

4

2013年

2月

第二次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800萬增資至

1,4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萬元

1元/註冊資

5

2013年

3月

第三次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1,400萬增資至

2,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萬元

1元/註冊資

6

2014年

11

月第四次增

公司註冊資本由

2,000萬增資至

4,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1,000萬元

1元/註冊資

7

2014年

11

月第五次增

公司註冊資本由

4,000萬增資至

5,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500萬元

1元/註冊資

8

2015年

9月

第六次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5,000萬增資至

5,4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200萬元

2.5元/註冊

資本

9

2015年

10

月第七次增

公司註冊資本由

5,400萬增資至

5,8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以

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200萬元

2.5元/註冊

資本

10

2017年

9月

第八次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5,800萬增資至

7,372萬,姜發明和潘連興以貨幣

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233.100萬元、

南極光管理和奧斯曼以貨幣形式

認繳註冊資本

342.798萬元、梁榮

勳認繳註冊資本

191.672萬元、徐

賢強認繳註冊資本

110.580萬元、

毛崇文認繳註冊資本

73.720萬元、

潘景泉認繳註冊資本

22.116萬元、

張少漩認繳註冊資本

22.116萬元

2.5元/註冊

資本,每股

淨資產

深圳中企華南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夥)出具:

「中企會

驗字

[2017]010號

《驗資報告》

11

2018年

7月

23日公司

整體改制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8年

1月

31日(變更基準日)經致同會

計師審計淨資產值

192,825,266.40

元為基礎,按照

2.62:1的比例折合

股本

7,3720,000股將有限公司整體

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協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出

「致同驗字

[2018]

350ZA0030號

《驗資報告》。信永

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已

出具《淨資產覆核報

3-1-4-16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7

序號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驗資報告

告》

122018年12

月第九次增

公司註冊資本由7,372萬元增加至

8,881.9269萬元,外部新增股東李

少平認繳註冊資本297.5445萬,林

玉燕認繳註冊資本222.0481萬,瀚

睿投資認繳註冊資本199.8433萬,

武漢紫峰認繳註冊資本133.2289

萬,王威認繳註冊資本111.0240

萬,中美共創、偉泰晟弘、勵建立

和楊文卿各自認繳註冊資本

88.8192萬,陳少東認繳75.4963

萬,聚嵐諮詢認繳註冊資本

71.0554萬,蔡建文認繳註冊資本

44.4096萬

6.755元/

股,協商定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普通合夥)出具

「致同驗字【2018】

第350ZA0068號」

《驗資報告》

①公司歷史上部分出資未進行驗資的情況及原因

發行人2013年至2015年間的第一次增資至第七次增資未在當年進行驗資,

主要原因系:

A.《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2012年11月14日公布)第十六條

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申請人申請有限責任公司設

立登記時,商事登記機關登記其全體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

本,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證明文件。」

B.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

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

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取消了關於公司

出資審驗的強制驗資要求。

因此,公司2013年至2015年增資過程中未進行驗資,相應工商行政主管機

關亦未提出相關登記要求。

②針對公司歷史上未驗資情況的補充驗資情況

針對上述情況,發行人進行了補充驗資程序,以證實出資的充實性。

2019年7月15日,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出具「瑞華粵驗字

[2019]44040003號」《驗資報告》,經審驗,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5年10

月10日期間,南極光有限已收到股東姜發明和股東潘連興繳納的出資6,800萬

序號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驗資報告

告》

122018年12

月第九次增

公司註冊資本由7,372萬元增加至

8,881.9269萬元,外部新增股東李

少平認繳註冊資本297.5445萬,林

玉燕認繳註冊資本222.0481萬,瀚

睿投資認繳註冊資本199.8433萬,

武漢紫峰認繳註冊資本133.2289

萬,王威認繳註冊資本111.0240

萬,中美共創、偉泰晟弘、勵建立

和楊文卿各自認繳註冊資本

88.8192萬,陳少東認繳75.4963

萬,聚嵐諮詢認繳註冊資本

71.0554萬,蔡建文認繳註冊資本

44.4096萬

6.755元/

股,協商定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普通合夥)出具

「致同驗字【2018】

第350ZA0068號」

《驗資報告》

①公司歷史上部分出資未進行驗資的情況及原因

發行人2013年至2015年間的第一次增資至第七次增資未在當年進行驗資,

主要原因系:

A.《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2012年11月14日公布)第十六條

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申請人申請有限責任公司設

立登記時,商事登記機關登記其全體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

本,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證明文件。」

B.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

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

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取消了關於公司

出資審驗的強制驗資要求。

因此,公司2013年至2015年增資過程中未進行驗資,相應工商行政主管機

關亦未提出相關登記要求。

②針對公司歷史上未驗資情況的補充驗資情況

針對上述情況,發行人進行了補充驗資程序,以證實出資的充實性。

2019年7月15日,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出具「瑞華粵驗字

[2019]44040003號」《驗資報告》,經審驗,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5年10

月10日期間,南極光有限已收到股東姜發明和股東潘連興繳納的出資6,800萬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8

元,其中5,600萬元計入註冊資本,剩餘部分1,200萬元計入資本公積。上述增

資均以貨幣出資。

2019年10月14日,信永中和對發行人的歷次驗資情況出具了

「XYZH/2019BJA190011號」《驗資覆核報告》,經審驗,發行人已足額繳納出

資,不存在出資不實的情況。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核查深圳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電子監督系統比對結果信息單、工商檔案等

資料;

②檢查驗資報告出資者的出資金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的規定;

③檢查驗資報告是否附有銀行詢證函,銀行詢證函中的繳款人、繳款日期、

繳款金額是否與驗資報告內容一致,款項用途是否註明為投資款等相同性質款

項;

④檢查增資時的銀行收款憑證中的繳款人、繳款金額、款項來源是否與銀行

詢證函內容一致,收款單位是否為南極光;

⑤檢查公司帳面入帳記錄,看其入帳的時間、股東名稱、出資額是否與驗資

報告的內容相符;

⑥通過公開信息檢索,未發現公司歷史上有工商違法行為的記錄。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發行人2013年至2015年間的歷次出資未履行

驗資程序符合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規定,工商登記部門亦依法審核辦理完成了相

應的登記手續;同時公司已就上述期間出資聘請會計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增資

的資金來源於股東自有資金、資本充實,不構成本次發行的實質性障礙。

(二)關於發行人報告期內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發生業務重組,如是,保薦人應當參照《證券期貨

法律適用意見第3號》《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問題36的相關規定等規定的要

求核查如下事項,並在《保薦工作報告》中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業務重組的合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9

理性,資產的交付和過戶情況,交易當事人的承諾情況,盈利預測或業績對賭情

況,人員整合、公司治理運行情況,重組業務的最新發展狀況;將相關重組認定

為同一或非同一控制下重組,以及認定相關業務相同、類似或相關的理由和依據

是否充分,發行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符合重組後運行期限等相關

要求。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發行人自設立以來至本保薦工作報告出具日未發生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發行

人報告期內的業務重組為2017年8月發行人收購了同一控制下的貝能光電100%

股權。

①收購貝能光電的合理性

A.貝能光電專顯市場態勢良好

貝能光電由姜發明與潘連興共同投資,註冊資本為1,500萬元。貝能光電主

要從事專顯背光源的研發與生產,專顯背光源產品用於車載顯示器、醫療顯示儀、

工控設備顯示器、家電顯示器、其他消費電子顯示器等領域。本次收購前,貝能

光電經過初創期的發展,專顯背光源生產工藝日益完善,並擁有穩定的客戶源。

隨著近幾年醫療產品及汽車顯示屏數量的增長,專顯背光源市場需求增加,已經

無法滿足市場需求。

B.收購貝能光電能避免同業競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因貝能光電與南極光同時從事專顯背光源生產,2016年度,貝能光電的營

業收入為3,011.25萬元,而公司原自有的專顯背光源生產線2016年僅實現營業

收入495.68萬元,構成同業競爭,且不利於公司長期發展。因此,為避免同業

競爭,減少關聯交易,發揮公司與貝能光電間的業務協同優勢,降低公司經營成

本,提高規模經濟效應,擴大公司的整體市場份額和盈利能力,公司選擇收購貝

能光電。

C.股權收購能在短時間內實現公司整合優勢

公司選擇常用的股權收購手段收購貝能光電主要是因為:首先,股權收購手

續較為簡單,無需逐一辦理貝能光電原有生產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其次,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0

股權收購能節約時間,由於貝能光電的股權收購只是股東發生變化,經營主體並

未發生改變,可減少經營管理的不確定性,辦理完畢股權轉讓手續後,新股東的

變化對於公司原有的業務合同的履行不產生實質影響,公司可以繼續原有業務的

穩定經營;再次,以購買貝能光電股權的方式進行整體轉讓,在短時間內可合理

的將整體資產整合併優化配置。

D.收購完成後,貝能將繼續服務原有老客戶

收購後,基於優化管理的考慮,專顯業務產線主要在母公司開展,貝能則主

要繼續服務原有老客戶。

②貝能光電資產交付和過戶情況

2017年7月10日,南極光有限執行董事同意《關於公司收購廈門市貝能光

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以2,100萬元收購貝能光電100%的股權。2017

年7月25日,南極光有限股東會審議並通過了上述議案。

2017年7月25日,姜發明、潘連興分別與南極光有限籤訂《股權轉讓協議》。

前述股權轉讓價款均已於2017年8月支付完畢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手續。

③交易當事人的承諾情況,盈利預測或業績對賭情況

本次重組不存在業績承諾和業績對賭的情形,亦未作出盈利預測。

④人員整合、公司治理運行情況、重組業務的最新發展狀況

A.人員整合概況

本次重組採用股權收購的模式,重組前後貝能光電均為獨立的運營主體,無

重大人員整合。

B.公司治理運行情況

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上述機

構能夠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經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有

效決策,各項決議能夠得到貫徹實施,公司運行良好。本次重組避免了同業競爭、

減少關聯交易,進一步規範了公司治理。重組完成後,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股權結

構未發生重大變化。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1C.重組業務的最新發展狀況

公司整合業務資源後,貝能光電的定位有所變化,公司的新增專顯背光源業

務由南極光承接,貝能光電則主要服務於原有老客戶。

⑤認定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同類業務的依據、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

A.本次重組認定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

南極光的實際控制人為姜發明、潘連興。南極光收購貝能光電之前,貝能光

電的股東為姜發明、潘連興,兩人合計持有貝能光電100%的股份,且籤署了《一

致行動協議》,認定姜發明、潘連興為貝能光電的實際控制人,故本次重組屬於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

B.認定相同業務的依據、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本次收購前,南極光的主要產品包括手機背光源和專顯背光源,貝能光電主

要從事專顯背光源的研發與生產,故認定兩者業務相同。重組前後,發行人主營

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⑥符合重組後運行期限等相關要求

貝能光電在重組前一個會計年度末的資產總額或前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

入或利潤總額均未達到重組前發行人相對應項目的20%,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3號》,無運行期限的要求。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貝能光電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股權轉讓協議、

價款支付憑證,檢查收購貝能光電的會計處理;

②查閱了貝能光電的工商檔案;

③訪談了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了解收購貝能光電的原因及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收購貝能光電具有合理性,有利於整合資源、

消除同業競爭;已完成資產的交付和過戶,本次重組未進行業績對賭;本次重組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2

為股權收購,未發生重大人員整合、有助於公司治理改善;重組構成同一控制下

企業合併,本次重組雙方業務相同、重組前後發行人主營業務並未發生重大變化;

本次重組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無相關運營期限要求。

(三)關於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相關法律事項

1、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2年是否發生變動,如是,保薦機構

應當按照《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問題8的要求進行核查,並

就發行人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發表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發行人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之前,僅設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財務總監。

姜發明任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和總經理,潘連興任有限公司監事。公司於2017

年1月聘任毛崇文任公司財務總監。

發行人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姜發明、潘連興自公司成立之初至今均

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共同決定公司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毛崇文自2017年至今

為公司財務總監,彭聰明、梁榮勳均於公司成立之初即加入公司,為公司內部培

養產生;而後續公司為完善擬上市主體治理結構、進一步加強公司治理,於2018

年10月30日聘任趙傳淼為董事會秘書。2019年5月6日,公司董事會收到副

總經理閔加勝遞交的辭職報告,閔加勝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綜上所述,發行人近兩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主要是為完善公司

治理結構,進一步加強公司治理而增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近兩年僅有

一名高級管理人員離職,該變動不構成重大變化,且上述變化對發行人的生產經

營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看發行人工商資料、歷次關於人事變動的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

議文件;

②訪談了閔加勝關於離職的原因;

③獲取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和任職經歷。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3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最近兩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不利

變化。

2、發行人及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是否存在可能對發行人產生重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

事項,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問題13的相關規定,

對相關訴訟或仲裁事項進行核查,分析是否對發行人產生較大影響,並發表明確

意見。涉及主要產品、核心商標、專利、技術等方面的訴訟或仲裁可能對發行人

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或者訴訟或仲裁有可能導致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變更,或

者其他可能導致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的情形,應在提出明確依據的基礎上,充

分論證該等訴訟、仲裁事項是否構成首發的法律障礙並審慎發表意見。

(1)核查內容及事實依據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出具日,發行人存在一起涉及商業秘密糾紛的訴訟,主

要情況如下:

①相關訴訟的基本情況及進展

2020年9月26日,廣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廣

州盈光科技」)及其子公司開平市盈光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平盈光」)

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蔣建設、發行人提起訴訟,其認為,發行人挖走了其技術

部門管理人員蔣建設,並且蔣建設將兩原告研發的壓縮模技術以及相應工藝洩

露給發行人,發行人在明知蔣建設非法竊取情況下,利用兩原告技術秘密自行生

產導光板,並通過申請專利非法公開兩原告技術秘密,故起訴發行人並請求:A.

判令蔣建設、發行人立即停止侵犯兩原告商業秘密;B.判令蔣建設、發行人連

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299萬元;C.判令蔣建設、發行人連帶賠償兩原告合理

維權費用100萬元;D.判令發行人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和科技日報刊登聲明其使

用的壓縮模技術來自於兩原告;E.判令蔣建設及發行人連帶共同承擔所有法院

訴訟費。

2020年9月29日,兩原告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

請求將原訴訟請求第二項變更為:判令蔣建設、發行人連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

5,006.766萬元(暫計至2019年年底),其他訴訟請求不變。截至本保薦工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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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4

告出具日,本案尚未開庭審理。

②發行人導光板壓縮模技術與兩原告主張的技術秘點不存在實質相同,相關

訴訟不涉及發行人的核心技術重大權屬糾紛

兩原告在起訴狀中主張發行人侵犯了其技術秘密,並在證據材料中列舉了主

張的十項技術秘點及相關技術資料。發行人將自己擁有的壓縮模技術與兩原告

主張的技術秘點進行比對,認為兩原告主張的十個秘點的技術方案與公司擁有

的壓縮模技術並不存在實質相同。同時,發行人委託的訴訟代理律師廣東華進律

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華進律所」)對在案證據進行了分析並發表了專項說明,

「南極光公司所實施的壓縮成型模具相關技術與盈光科技和盈光機電科技主張

的秘點1-10相關的技術方案不相同」。

基於上述,發行人導光板壓縮模技術與兩原告主張的技術秘點不存在實質相

同,相關訴訟不涉及發行人的核心技術重大權屬糾紛。

③發行人敗訴的可能性較低,即使極端情況下發行人敗訴,也不會構成對發

行人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影響

A.發行人可以通過採用普通模具技術自製導光板或者外購導光板,不會對發

行人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導光板製造技術並非只能使用壓縮模技術,普通模具技術也可以進行導光板

製作,且可以滿足下遊客戶的品質要求。發行人目前的注塑機可以進行非壓縮模

技術的導光板生產。2018年發行人全面應用壓縮模技術製造導光板之前,發行

人亦採用普通模具技術製造導光板。因此,即使未來不能使用壓縮模技術,發行

人也可以利用現有設備應用普通模具技術自製滿足客戶需求的導光板。

另一方面,目前發行人由於應對訂單高峰產能不足情況,部分導光板系外購

獲得,應用該部分導光板的背光源產品也獲得了下遊客戶的認可。2017年至2019

年,發行人外購導光板的金額分別為1,129.07萬元、585.40萬元和443.90萬

元。同行業上市公司隆利科技也存在外購導光板的情況。因此,即使未來不能使

用壓縮模技術,發行人仍可以通過外購方式採購導光板滿足發行人的需要。

根據發行人委託的訴訟代理律師華進律所出具的《進展說明》,發行人敗訴

的可能性較低。如發生敗訴的極端情況,發行人可以通過採用普通模具技術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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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5

購的方式滿足發行人的需要,不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B.導光板佔發行人材料成本比重較低,對發行人盈利能力影響有限

導光板壓縮模技術相較於普通模具技術的最大優勢在於其可以降低對塑膠

粒流動性能的要求,採購流動性能指標較低的塑膠粒即可滿足產品技術要求,流

動性能指標越低的塑膠粒單價越低,從而降低產品的成本。從發行人材料成本構

成角度看,2019年導光板金額佔發行人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僅為4.00%,即使

發行人不使用導光板壓縮模技術,對發行人盈利能力影響有限。

④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承諾承擔與案件有關的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A.廣州盈光科技及開平盈光賠償金額短時間內變更,具有隨意性,訴訟律師

認為發行人勝訴可能性很大、賠償金額很難被法院支持

廣州盈光科技及開平盈光短時間內將賠償金額由399萬元增加值5,106.766

萬元,具有隨意性。根據發行人訴訟代理律師華進律所出具的《進展說明》,發

行人敗訴的可能性較低,且廣州盈光科技及開平盈光主張的5,106.766萬元的

經濟損害賠償很難獲得法院支持。

B.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承擔公司因本次訴訟產生的侵權賠償金、

案件費用

雖然,發行人敗訴的可能性很低,但如果出現敗訴結果,公司控股股東及實

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承諾:「如果因本次案件敗訴導致南極光需要支付任何

賠償金、相關訴訟費用,本人將承擔公司因本次訴訟產生的侵權賠償金、案件費

用。」

C.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具有相應的財產實力滿足未

來可能承擔的賠償金、案件費用

保薦機構核查了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的資產情況,姜

發明和潘連興及其配偶在深圳市、廈門市以及福建三明市擁有多處房產。除此之

外,姜發明控制的沙縣城關中天飼料廠具有盈利能力。姜發明和潘連興出具了具

有相應財產實力的說明函。綜上,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姜

發明和潘連興具有相應的財產實力滿足未來可能承擔的賠償金、案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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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6(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廣州盈光科技的公告、各年度年報及公開轉讓說明書;

②查閱了廣州盈光科技的起訴狀、證據材料;

③獲取並查閱了發行人與壓縮模技術相關的專利證書及年費繳納憑證;

④通過中國及多國專利查詢信息網,對廣州盈光科技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請和

已經獲得專利進行分析;

⑤訪談了發行人研發負責人徐賢強、模具部總監彭永生、實際控制人姜發明

和潘連興,了解發行人導光板壓縮模技術的形成過程、與廣州盈光科技的合作歷

史,及不能使用活動型腔壓縮成型模具製作技術對發行人的影響;

⑥訪談了發行人的訴訟代理律師並查閱了發行人的訴訟代理律師出具的說

明;

⑦獲取了發行人成本明細表,分析導光板佔發行人材料成本比重,是否對發

行人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響;

⑧獲取了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出具的承諾函;

⑨獲取並核查了實際控制人房產證等,以及實際控制人出具的具有相應財產

實力的說明函。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訴訟事項不涉及發行人核心技術的重大權屬糾

紛,不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構成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

法律障礙,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規定的發行條件、上市條件。

(四)關於發行人主要股東的基本情況

1、發行人申報時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東,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相關股

東是否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是否已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並已按照

規定履行審批、備案或報告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已依法註冊登記,是否符合法律

法規的規定,並發表明確意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7(1)核查內容及事實依據

發行人股東中,武漢紫峰、中美共創、偉泰晟弘為私募基金股東,其備案情

況如下:

企業名稱備案號基金管理人登記號

武漢紫峰SET750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1032285

中美共創ST1345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P1026411

偉泰晟弘SS3134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1060810

上述私募基金股東的具體情況參見本節之「二/(五)/1/(1)/③最近一年新

增股東的基本情況」。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瀚睿投資、武漢紫峰、中美共創的工商登記資料和合夥協議

及私募基金登記資料,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前述企業信息。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私募基金股東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已納入國

家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並已按照規定履行審批、備案或報告程序,其管理人

已依法註冊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關於最近一年發行人新增股東情況

1、發行人是否存在申報前1年新增股東的情形,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

如下事項,並表明確意見:發行人新股東的基本情況、產生新股東的原因、股權

轉讓或增資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有關股權變動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存

在爭議或潛在糾紛,新股東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

次發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經辦人員是否存在親屬關係、關聯

關係、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新股東是否具備法律、法規規

定的股東資格。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最近一年引入12名股東增資的原因

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產品全面應用壓縮模技術、拋光工藝使用比例提

升,產品品質進一步提升,同時,發行人迎合市場趨勢,適時研發出異形屏產品

並實現穩定量產。憑藉上述優勢發行人積極開拓大客戶,深化與行業內知名企業

企業名稱備案號基金管理人登記號

武漢紫峰SET750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1032285

中美共創ST1345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P1026411

偉泰晟弘SS3134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1060810

上述私募基金股東的具體情況參見本節之「二/(五)/1/(1)/③最近一年新

增股東的基本情況」。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瀚睿投資、武漢紫峰、中美共創的工商登記資料和合夥協議

及私募基金登記資料,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前述企業信息。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私募基金股東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已納入國

家金融監管部門有效監管,並已按照規定履行審批、備案或報告程序,其管理人

已依法註冊登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關於最近一年發行人新增股東情況

1、發行人是否存在申報前1年新增股東的情形,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

如下事項,並表明確意見:發行人新股東的基本情況、產生新股東的原因、股權

轉讓或增資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有關股權變動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存

在爭議或潛在糾紛,新股東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

次發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經辦人員是否存在親屬關係、關聯

關係、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新股東是否具備法律、法規規

定的股東資格。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最近一年引入12名股東增資的原因

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產品全面應用壓縮模技術、拋光工藝使用比例提

升,產品品質進一步提升,同時,發行人迎合市場趨勢,適時研發出異形屏產品

並實現穩定量產。憑藉上述優勢發行人積極開拓大客戶,深化與行業內知名企業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京東方、聯創電子、深超光電合作,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有較大的提高,並預期

未來對新客戶的銷售會大幅提升。

隨著客戶拓展和業務規模提升,公司對營運資金的需求相應增加,故公司引

入外部股東以滿足對資金的需求。

②股權轉讓或增資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有關股權變動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

示,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

因公司處於快速發展擴張期,資金需求較大。

2018年

12年

13日,公司召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並新增註冊資本

1,509.9269

萬元,公司註冊資本由

7,372萬元增加至

8,881.9269萬元。新增註冊資本由

12

名股東以貨幣形式繳納,各方最終協商確定以

6.755元/股作為本次增資價格。增

資價格參考公司當時的盈利能力、融資需求及資本市場環境確定,約為當年的預

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的

10倍估值,與同行業公司相比,發行人首次

申報

IPO前最後一次融資(即本次融資)的市盈率處於合理範圍,定價公允。各

新股東與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對賭協議等特殊協議或安排。

發行人新增股東的認購股數和增資總額等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股東名稱

認購股數

(萬股)

增資總額

(萬元)

增資資金來源

1李少平

297.5445

2,01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2林玉燕

222.0481

1,50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3瀚睿投資

199.8433

1,350.00自有資金

4武漢紫峰

133.2289

900.00自有資金

5王威

111.0240

75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6中美共創

88.8192

600.00自有資金

7偉泰晟弘

88.8192

600.00自有資金

8勵建立

88.8192

60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9楊文卿

88.8192

60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10陳少東

75.4963

51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11聚嵐諮詢

71.0554

480.00自有資金

12蔡建文

44.4096

300.00個人所得和家庭積累

合計

1,509.9269

10,200.00

-

本次股東增資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個人所得或家庭積累,資金來源合法。

3-1-4-2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29

發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東均為增資產生,增資行為是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已履

行相應的程序,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

③最近一年新增股東的基本情況

A.最近一年新增合夥企業股東基本情況

a.瀚睿投資

合夥企業名稱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0日

認繳出資額1,35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潘樹元

註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鯉中街道清華社區後城小區15幢504室

經營範圍

對商業、酒店業、旅遊業、房地產業、製造業的投資;企業管理諮

詢、商務信息諮詢(不含證券、期貨投資諮詢、金融諮詢及其它需

經前置許可的項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計算機

網絡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網頁設計。(依法須經批准

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瀚睿投資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潘樹元108.00普通合伙人8.00%自然人

2高純萍513.00有限合伙人38.00%自然人

3殷瑩297.00有限合伙人22.00%自然人

4蘇文揚135.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5潘竹樹135.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6蔡曉芬108.00有限合伙人8.00%自然人

7潘福海54.00有限合伙人4.00%自然人

合計1,350.00-100.00%-

瀚睿投資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

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

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

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

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

合夥企業名稱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0日

認繳出資額1,35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潘樹元

註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鯉中街道清華社區後城小區15幢504室

經營範圍

對商業、酒店業、旅遊業、房地產業、製造業的投資;企業管理諮

詢、商務信息諮詢(不含證券、期貨投資諮詢、金融諮詢及其它需

經前置許可的項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計算機

網絡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網頁設計。(依法須經批准

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瀚睿投資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潘樹元108.00普通合伙人8.00%自然人

2高純萍513.00有限合伙人38.00%自然人

3殷瑩297.00有限合伙人22.00%自然人

4蘇文揚135.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5潘竹樹135.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6蔡曉芬108.00有限合伙人8.00%自然人

7潘福海54.00有限合伙人4.00%自然人

合計1,350.00-100.00%-

瀚睿投資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

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

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

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

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0

續。

b.武漢紫峰

合夥企業名稱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認繳出資額91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神龍大道18號太子湖文化數字創意產業園創谷啟

動區B1149號

經營範圍

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限制

和禁止的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不得從事吸收公眾

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依法須經審批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武漢紫峰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武漢紫峰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

認繳

出資

合伙人類別

認繳

比例

合伙人主體性質

1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1.00普通合伙人1.20%穿透後均為自然

人,非國資

2楊小寧400.00有限合伙人43.96%自然人

3袁鳳娟200.00有限合伙人21.98%自然人

4李東軍180.00有限合伙人19.78%自然人

5陳冰清119.00有限合伙人13.08%自然人

合計910.00-100.00%

企業名稱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7日

註冊資本1,905.00萬元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號17號平房150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項目投資;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

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

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

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1、不得以

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交易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

得發放貸款;4、不得向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

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企業依法自主選擇

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

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

經營活動)

合夥企業名稱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認繳出資額91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神龍大道18號太子湖文化數字創意產業園創谷啟

動區B1149號

經營範圍

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限制

和禁止的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不得從事吸收公眾

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依法須經審批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武漢紫峰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武漢紫峰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

認繳

出資

合伙人類別

認繳

比例

合伙人主體性質

1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1.00普通合伙人1.20%穿透後均為自然

人,非國資

2楊小寧400.00有限合伙人43.96%自然人

3袁鳳娟200.00有限合伙人21.98%自然人

4李東軍180.00有限合伙人19.78%自然人

5陳冰清119.00有限合伙人13.08%自然人

合計910.00-100.00%

企業名稱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7日

註冊資本1,905.00萬元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號17號平房150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項目投資;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

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

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

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1、不得以

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交易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

得發放貸款;4、不得向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

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企業依法自主選擇

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

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

經營活動)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實際控制人楊小寧

武漢紫峰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北京紫峰投資

管理有限公司,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

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武漢

紫峰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編

碼為

SET750。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編號為

P1032285。

c.中美共創

合夥企業名稱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

2015年

11月

4日

認繳出資額

7,5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註冊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園路

1003號深圳軟體產業基地

4棟

B座

601

經營範圍

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諮詢;為創業企業提

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以上不得從事信託、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

管理等金融、證券業務,不得從事證券投資活動,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

資金開展投資活動,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法律、行政法規、

國務院決定等規定需要審批的,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文件後方可經營)

中美共創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

/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

深圳市前海夾金山

資產管理企業(有

限合夥)

100.00普通合伙人

1.33%穿透後均為自然人,

非國資

2

深圳市中美合創互

聯網投資管理企業

(有限合夥)

2,500.00有限合伙人

33.33%穿透後均為自然人,

非國資

3廣東省粵科財政股

權投資有限公司

1,500.00有限合伙人

20.00%國資

4柯宗貴

500.00有限合伙人

6.67%自然人

5深圳市一零零二投

資管理有限公司

500.00有限合伙人

6.67%穿透後均為自然人,

非國資

6北京京北融智投資

中心(有限合夥)

500.00有限合伙人

6.67%穿透後非國資

7黃智毅

500.00有限合伙人

6.67%自然人

8張春山

500.00有限合伙人

6.67%自然人

9楊建榮

300.00有限合伙人

4.00%自然人

3-1-4-3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2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0許華英400.00有限合伙人5.33%自然人

11池振豐200.00有限合伙人2.67%自然人

合計7,500.00-100.00%-

中美共創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基本

信息如下:

中美共創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深圳市前海夾

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

案程序。中美共創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

明》,備案編碼:ST1345。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已辦

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

編號:P1026411。

d.偉泰晟弘

偉泰晟弘的出資結構如下:

合夥企業名稱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2日

認繳出資額1,0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胡浪濤

註冊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

秘書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

受託資產管理(不含限制項目);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投

資諮詢(不含限制項目),財務顧問

合夥企業名稱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認繳出資額5,0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象嶼路97號廈門國際航運中心D棟

8層05單元X

經營範圍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關諮詢服務;對第一

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0許華英400.00有限合伙人5.33%自然人

11池振豐200.00有限合伙人2.67%自然人

合計7,500.00-100.00%-

中美共創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基本

信息如下:

中美共創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深圳市前海夾

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

案程序。中美共創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

明》,備案編碼:ST1345。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已辦

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

編號:P1026411。

d.偉泰晟弘

偉泰晟弘的出資結構如下:

合夥企業名稱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2日

認繳出資額1,0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胡浪濤

註冊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

秘書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

受託資產管理(不含限制項目);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投

資諮詢(不含限制項目),財務顧問

合夥企業名稱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認繳出資額5,0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象嶼路97號廈門國際航運中心D棟

8層05單元X

經營範圍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關諮詢服務;對第一

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3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

認繳

出資

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廈門和永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100.00普通合伙人2.00%穿透後均為自然

人,非國資

2劉軍1,500.00有限合伙人30.00%自然人

3賴青梅1,0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4蔡偉偉800.00有限合伙人16.00%自然人

5廈門高新科創天使

創業投資有限公司500.00有限合伙人10.00%國資

6洪勁龍500.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7梁淑珍300.00有限合伙人6.00%自然人

8黃志剛300.00有限合伙人6.00%自然人

合計5,000.00-100.00%-

偉泰晟弘執行事務合伙人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偉泰晟弘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廈門和永投資

管理有限公司,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

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偉泰晟

弘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編碼

為SS3134。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

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編號為P1060810。

e.聚嵐諮詢

合夥企業名稱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7日

認繳出資額1,00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賴金梅

註冊地址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象嶼路97號廈門國際航運中心D棟

8層05單元X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

定除外)

實際控制人蔡偉偉

合夥企業名稱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日

認繳出資額5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

認繳

出資

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廈門和永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100.00普通合伙人2.00%穿透後均為自然

人,非國資

2劉軍1,500.00有限合伙人30.00%自然人

3賴青梅1,0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4蔡偉偉800.00有限合伙人16.00%自然人

5廈門高新科創天使

創業投資有限公司500.00有限合伙人10.00%國資

6洪勁龍500.00有限合伙人10.00%自然人

7梁淑珍300.00有限合伙人6.00%自然人

8黃志剛300.00有限合伙人6.00%自然人

合計5,000.00-100.00%-

偉泰晟弘執行事務合伙人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偉泰晟弘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廈門和永投資

管理有限公司,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

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偉泰晟

弘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編碼

為SS3134。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

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編號為P1060810。

e.聚嵐諮詢

合夥企業名稱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7日

認繳出資額1,00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賴金梅

註冊地址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象嶼路97號廈門國際航運中心D棟

8層05單元X

經營範圍

投資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

定除外)

實際控制人蔡偉偉

合夥企業名稱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日

認繳出資額500.00萬元

執行事務合伙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4

註冊地址

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511室-3472(集群

註冊)

經營範圍

網絡技術信息諮詢;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教育信息諮詢(不含出國留學

等需審批許可項目);軟體開發;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不含演出及

演出經紀);企業形象設計、市場營銷策劃;會議及展覽展示服務;公

關禮儀服務;投資諮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對第一產業、第

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文具用品的批

發兼零售。(以上均不含金融、證券、保險、期貨等需審批的項目)(依

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聚嵐諮詢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平潭縣屏峰投資管

理有限公司200.00普通合伙人40.00%穿透後均為自然人,

非國資

2馬華宏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3江明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4劉茂峰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合計500.00-100.00%-

聚嵐諮詢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

2016年8月4日,註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桂裕,主要經營範圍為

投資管理、項目投資。

聚嵐諮詢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股東名稱認繳出資認繳比例

1福安市屏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495.0099.00%

2陳桂裕5.001.00%

合計500.00100.00%

福安市屏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5月11日,註冊資本為100萬

元,劉柳惠持有其100%股權並任法定代表人。

聚嵐諮詢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

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

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

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

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

註冊地址

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灣片區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511室-3472(集群

註冊)

經營範圍

網絡技術信息諮詢;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教育信息諮詢(不含出國留學

等需審批許可項目);軟體開發;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不含演出及

演出經紀);企業形象設計、市場營銷策劃;會議及展覽展示服務;公

關禮儀服務;投資諮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對第一產業、第

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文具用品的批

發兼零售。(以上均不含金融、證券、保險、期貨等需審批的項目)(依

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聚嵐諮詢的出資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合伙人名稱/姓名認繳出資合伙人類別認繳比例合伙人主體性質

1平潭縣屏峰投資管

理有限公司200.00普通合伙人40.00%穿透後均為自然人,

非國資

2馬華宏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3江明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4劉茂峰100.00有限合伙人20.00%自然人

合計500.00-100.00%-

聚嵐諮詢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

2016年8月4日,註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桂裕,主要經營範圍為

投資管理、項目投資。

聚嵐諮詢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平潭縣屏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股東名稱認繳出資認繳比例

1福安市屏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495.0099.00%

2陳桂裕5.001.00%

合計500.00100.00%

福安市屏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5月11日,註冊資本為100萬

元,劉柳惠持有其100%股權並任法定代表人。

聚嵐諮詢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

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

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

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

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5

續。

B.最近一年新增自然人股東情況

最近一年新增自然人股東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姓名國籍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1李少平中國無3505211981********

2林玉燕中國無4405821980********

3王威中國無4402021998********

4勵建立中國無3302221972********

5楊文卿中國無3622271990********

6陳少東中國無4403061986********

7蔡建文中國無3505831976********

綜上所述,新股東為依法存續的公司/合夥企業及個人,新股東均具備法律、

法規規定的股東資格。

④關聯關係說明

發行人上述新股東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發

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經辦人員是不存在親屬關係、關聯關係、

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訪談了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本次新增的股東,取得了新增股東出具的相關

聲明;

②查閱了本次增資相關的三會文件;

③對比了發行人本次增資的價格和同行業公司首次申報IPO前增資的價格,

分析增資價格的公允性;

④查閱了瀚睿投資、武漢紫峰、中美共創、偉泰晟弘、聚嵐諮詢的工商登記

資料和合夥協議,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前述企業信息;

⑤查閱了本次新增股東的調查表,取得了絕大部分直接和間接自然人股東的

身份證、近五年從業簡歷和有關聲明資料;

序號姓名國籍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

1李少平中國無3505211981********

2林玉燕中國無4405821980********

3王威中國無4402021998********

4勵建立中國無3302221972********

5楊文卿中國無3622271990********

6陳少東中國無4403061986********

7蔡建文中國無3505831976********

綜上所述,新股東為依法存續的公司/合夥企業及個人,新股東均具備法律、

法規規定的股東資格。

④關聯關係說明

發行人上述新股東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發

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經辦人員是不存在親屬關係、關聯關係、

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訪談了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本次新增的股東,取得了新增股東出具的相關

聲明;

②查閱了本次增資相關的三會文件;

③對比了發行人本次增資的價格和同行業公司首次申報IPO前增資的價格,

分析增資價格的公允性;

④查閱了瀚睿投資、武漢紫峰、中美共創、偉泰晟弘、聚嵐諮詢的工商登記

資料和合夥協議,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前述企業信息;

⑤查閱了本次新增股東的調查表,取得了絕大部分直接和間接自然人股東的

身份證、近五年從業簡歷和有關聲明資料;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⑥獲取了新增股東關於持股有關事項的確認函。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隨著客戶拓展和業務規模提升,公司對營運資金的

需求相應增加,故公司引入外部股東以滿足對資金的需求。增資價格為協商定價,

價格公允。新增股東增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新股東

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發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

高級管理人員、經辦人員不存在親屬關係、關聯關係、委託持股、信託持股或其

他利益輸送安排。新股東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資格。

(六)關於發行人股權激勵情況

1、發行人是否存在申報前已經制定或實施的股權激勵,如是,保薦機構應

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歷次股權變動是否涉及股權激勵,相關股權激

勵計劃的基本內容、制定計劃履行的決策程序、目前的執行情況,股權激勵計劃

對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控制權變化,涉及股份支付費用的會計處理等方面

的影響。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歷次股權變動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根據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記資料、驗資報告,以及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和相關股

東的確認,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是否涉

及股份

支付

驗資報告

1

2009年

1

月公司設

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

200萬

元,姜發明和潘連興各以貨幣

認繳

100萬元,並繳納首期出

資額

50萬元

1元/註冊

資本

深圳友聯會計師事

務所出具「深友

聯驗字

[2008]1359

」《驗資報告》

2

2009年

10

月繳納第

二期出資

姜發明、潘連興分別以貨幣形

式繳足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

1元/註冊

資本

深圳正聲會計師事

務所出具「深正

聲(內)驗字

[2009]1479號

《驗資報告》

3

2013年

2

月第一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200萬增資至

8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

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

萬元

1元/註冊

資本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

出具:

「瑞華粵驗

[2019]44040003

」《驗資報告》

4

2013年

2

月第二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800萬增資至

1,4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分別

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

1元/註冊

資本

3-1-4-36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是否涉

及股份

支付

驗資報告

萬元

5

2013年

3

月第三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1,400萬增資

2,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分別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00萬元

1元/註冊

資本

6

2014年

11

月第四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2,000萬增資

4,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分別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1,000萬元

1元/註冊

資本

7

2014年

11

月第五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4,000萬增資

5,0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分別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500萬元

1元/註冊

資本

8

2015年

9

月第六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5,000萬增資

5,4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分別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200萬元

2.5元/注

冊資本

9

2015年

10

月第七次

增資

公司註冊資本由

5,400萬增資

5,800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分別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200萬元

2.5元/注

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由

5,800萬增資

7,372萬,姜發明和潘連興

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10

2017年

9

月第八次

增資

233.100萬元、南極光管理和奧

斯曼以貨幣形式認繳註冊資本

342.798萬元、梁榮勳認繳註冊

資本

191.672萬元、徐賢強認

繳註冊資本

110.580萬元、毛

崇文認繳註冊資本

73.720萬

2.5元/注

冊資本,

每股淨資

深圳中企華南會計

師事務所(特殊普

通合夥)出具:「中

企會驗字

[2017]010

」《驗資報告》

元、潘景泉認繳註冊資本

22.116萬元、張少漩認繳註冊

資本

22.116萬元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11

2018年

7

23日公

司整體改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8年

1月

31日(變更基準

日)經致同會計師審計淨資產

192,825,266.40元為基礎,

按照

2.62:1的比例折合股本

7,3720,000股將有限公司整體

全體股東

協商

(特殊普通合夥)

出具

「致同驗字

[2018]第

350ZA0030號

《驗資報告》。信

永中和會計師事務

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所已出具《淨資產

覆核報告》

公司註冊資本由

7,372萬元增致同會計師事務所

12

2018年

12

月第九次

加至

8,881.9269萬元,外部新

增股東李少平認繳註冊資本

6.755元/

股,協商

否,系

引入外

(普通合夥)出具

「致同驗字【2018】

增資297.5445萬,林玉燕認繳註冊定價部投資第

350ZA0068號

資本

222.0481萬,瀚睿投資認

《驗資報告》

3-1-4-37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8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是否涉

及股份

支付

驗資報告

繳註冊資本199.8433萬,武漢

紫峰認繳註冊資本133.2289

萬,王威認繳註冊資本

111.0240萬,中美共創、偉泰

晟弘、勵建立和楊文卿各自認

繳註冊資本88.8192萬,陳少

東認繳75.4963萬,聚嵐諮詢

認繳註冊資本71.0554萬,蔡

建文認繳註冊資本44.4096萬

除公司第九次增資引入外部投資者外,發行人歷史及現行股東中僅南極光管

理、奧斯曼為非自然人股東。南極光管理、奧斯曼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持股平

臺,持股平臺的股東結構設立至今未發生變動,不涉及股份支付。

綜上,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中,除2017年9月第八次增資涉及股份支付之

外,其餘不涉及股份支付。

②相關股權激勵計劃的基本內容、制定計劃履行的決策程序、目前的執行情

2017年8月24日,南極光召開股東會並做出決議,同意公司註冊資本由

5,800.00萬元增加至7,372.00萬元,其中增資價格為2.50元/股,增資價格以每

股淨資產為依據。公司此次增資引入新股東的主要目的是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

新增股東已全額增資,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

股東具體增資情況如下: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姜發明233.100實際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增資,不屬

於股份支付

潘連興233.100實際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增資,不屬

於股份支付

梁榮勳191.672員工,系股份支付

徐賢強110.580員工,系股份支付

毛崇文73.720員工,系股份支付

潘景泉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張少漩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南極光管理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時間及

事項

增資具體情況

定價

依據

是否涉

及股份

支付

驗資報告

繳註冊資本199.8433萬,武漢

紫峰認繳註冊資本133.2289

萬,王威認繳註冊資本

111.0240萬,中美共創、偉泰

晟弘、勵建立和楊文卿各自認

繳註冊資本88.8192萬,陳少

東認繳75.4963萬,聚嵐諮詢

認繳註冊資本71.0554萬,蔡

建文認繳註冊資本44.4096萬

除公司第九次增資引入外部投資者外,發行人歷史及現行股東中僅南極光管

理、奧斯曼為非自然人股東。南極光管理、奧斯曼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持股平

臺,持股平臺的股東結構設立至今未發生變動,不涉及股份支付。

綜上,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中,除2017年9月第八次增資涉及股份支付之

外,其餘不涉及股份支付。

②相關股權激勵計劃的基本內容、制定計劃履行的決策程序、目前的執行情

2017年8月24日,南極光召開股東會並做出決議,同意公司註冊資本由

5,800.00萬元增加至7,372.00萬元,其中增資價格為2.50元/股,增資價格以每

股淨資產為依據。公司此次增資引入新股東的主要目的是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

新增股東已全額增資,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

股東具體增資情況如下: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姜發明233.100實際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增資,不屬

於股份支付

潘連興233.100實際控制人按持股比例增資,不屬

於股份支付

梁榮勳191.672員工,系股份支付

徐賢強110.580員工,系股份支付

毛崇文73.720員工,系股份支付

潘景泉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張少漩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南極光管理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39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股100%,按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

增資,不屬於股份支付

奧斯曼342.798

合計1,572.000-

其中:股份支付股份數420.204-

③股權激勵計劃對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控制權變化的影響

A.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

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效的激勵了核心員工,增強了激勵對象的責任心

和使命感。報告期內,公司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股權激勵的效果良好。

B.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及會計處理

公司計算股份支付時,以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

的「鵬信資評報字【2019】第097號」《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若不考慮公司

2017年8月24日第八次增資(即本次股份支付)的影響,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

評估基準日2017年8月31日的參考評估值為人民幣33,000.00萬元,由此得出

每股公允價格為5.69元。根據該公允價值和增資當年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

利潤得到的市盈率為9.82倍,較之2018年底引入外部股東時的9.94倍的市盈率

基本一致,評估值合理。股份支付金額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項目行次數值

增資股份數(股)(1)420.204

每股公允價格(元)(2)5.69

公允價值(萬元)(3)=(1)×(2)2,392.05

增資價格(萬元)(4)=(1)×2.51,050.51

確認的股份支付金額(萬元)(5)=(3)-(4)1,341.54

同時,根據同行業可比公司披露的保薦工作報告,隆利科技首次申報前一次

融資的市盈率為8.22,寶明科技為13.04。由此可見,發行人本次資產評估值對

應的市盈率與同行業公司也不存在重大差異,處於合理範圍。

公司股份支付不存在員工服務期限等限制性條款,公司將股份支付費用一次

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C.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股100%,按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

增資,不屬於股份支付

奧斯曼342.798

合計1,572.000-

其中:股份支付股份數420.204-

③股權激勵計劃對公司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控制權變化的影響

A.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

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效的激勵了核心員工,增強了激勵對象的責任心

和使命感。報告期內,公司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股權激勵的效果良好。

B.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及會計處理

公司計算股份支付時,以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

的「鵬信資評報字【2019】第097號」《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若不考慮公司

2017年8月24日第八次增資(即本次股份支付)的影響,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

評估基準日2017年8月31日的參考評估值為人民幣33,000.00萬元,由此得出

每股公允價格為5.69元。根據該公允價值和增資當年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

利潤得到的市盈率為9.82倍,較之2018年底引入外部股東時的9.94倍的市盈率

基本一致,評估值合理。股份支付金額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項目行次數值

增資股份數(股)(1)420.204

每股公允價格(元)(2)5.69

公允價值(萬元)(3)=(1)×(2)2,392.05

增資價格(萬元)(4)=(1)×2.51,050.51

確認的股份支付金額(萬元)(5)=(3)-(4)1,341.54

同時,根據同行業可比公司披露的保薦工作報告,隆利科技首次申報前一次

融資的市盈率為8.22,寶明科技為13.04。由此可見,發行人本次資產評估值對

應的市盈率與同行業公司也不存在重大差異,處於合理範圍。

公司股份支付不存在員工服務期限等限制性條款,公司將股份支付費用一次

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C.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40

實施股權激勵前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姜發明、潘連興,公司控制權未

發生變動。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設立及歷次變更的工商登記資料,查閱了歷次增資的出資憑

證和驗資報告;

②訪談了發行人的相關股東,查閱了南極光管理、奧斯曼的工商登記資料,

查閱了股份支付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中,除2017年9月第八次增

資涉及股份支付之外,其餘不涉及股份支付。相關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股東會程

序,公司將股份支付費用一次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

關規定。實施股權激勵前後,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動。

(七)關於發行人員工和社保情況

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應繳未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一)》問題21的相關規定進行核

查,並對相關事項是否屬於重大違法行為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實施依據

①公司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養老保險171.86698.31592.75400.492醫療保險30.06121.78105.2760.003工傷保險3.4013.8921.2314.794失業保險7.9335.5742.8230.595生育保險11.8928.6725.4815.83

社會保險合計225.15898.22787.55521.706住房公積金131.19308.00243.2389.39

合計356.341,206.221,030.78611.09

序號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養老保險171.86698.31592.75400.492醫療保險30.06121.78105.2760.003工傷保險3.4013.8921.2314.794失業保險7.9335.5742.8230.595生育保險11.8928.6725.4815.83

社會保險合計225.15898.22787.55521.706住房公積金131.19308.00243.2389.39

合計356.341,206.221,030.78611.09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②公司員工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繳納人數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情況如下:

項目

2020年

6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員工

當月

實繳

員工

當月

實繳

員工

當月

實繳

員工

當月

實繳

養老保險

1,444

1,654

1,681

1,466

醫療保險

1,741

1,991

1,988

1,470

失業保險

1,741

1,991

1,988

1,470

工傷保險

1,743

1,741

1,919

1,991

1,933

1,988

1,719

1,470

生育保險

1,741

1,991

1,988

1,470

住房公積金

1,621

1,952

1,952

906

③公司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人數和員工人數存在差異的原因

報告期內,公司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人數和員工人數存在差異的具體

情況如下:

2020年

6月

30日

項目養老保險其他保險住房公積金

繳納人數

1,444

1,741

1,621

已離職但繳納人數

37

37

22

新入職當月未繳納(注

1)

35

35

137

戶籍地購買

297

--

帳戶異常(注

2)

--3

其他(注

3)

4

4

4

員工人數

1,743

1,743

1,743

2019年

12月

31日

項目養老保險其他保險住房公積金

繳納人數

1,654

1,991

1,952

已離職但繳納人數

91

81

77

新入職當月未繳納(注

1)

5

5

27

戶籍地購買

347

--

帳戶異常(注

2)

--16

其他(注

3)

4

4

1

員工人數

1,919

1,919

1,919

2018年

12月

31日

項目養老保險其他保險住房公積金

繳納人數

1,681

1,988

1,952

3-1-4-4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已離職但繳納人數

87

93

102

新入職當月未繳納

31

30

55

戶籍地購買

300

--

帳戶異常

1

1

26

其他

7

7

2

員工人數

1,933

1,933

1,933

2017年

12月

31日

項目養老保險其他保險住房公積金

繳納人數

1,466

1,470

906

已離職但繳納人數

116

122

34

新入職當月未繳納

11

11

16

戶籍地購買

4

--

帳戶異常

/帳戶銷戶

--274

未購買

348

354

557

其他

6

6

-

員工人數

1,719

1,719

1,719

1:公司每月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的日期根據所在地監管機構的要求,並非為每個

月的月末,故存在公司繳納之後員工新入職的情形,對於這部分新員工,公司將在次月為其

繳納。

2:對因帳戶異常而未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公司提供了宿舍,待帳戶恢復正常後,

公司及時為這部分員工繳納公積金。

3:其他原因主要系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極少數員工自願不購買住房公

積金。

根據《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

2009〕)

的規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

保」,該部分員工為了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自願放棄繳納社會保險,故公

司未為其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

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

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

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故公司未為已達退休年齡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截至2020年

6月末,除部分員工已在戶籍所在地購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

險、退休返聘無需繳納社會保險、帳戶異常無法購買及少量員工自願申請不購買

公積金外,公司已為其他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④報告期內,公司未全面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對發行人財務指標的影響

3-1-4-42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43

經測算,若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要求公司需對報告期內的社會保

險及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報告期內需補繳金額及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如

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應補繳社保和公積金金額2.9215.3864.88309.04

利潤總額3,323.539,036.646,041.323,239.86

佔利潤總額的比例0.09%0.17%1.07%9.54%

報告期內,測算的發行人的欠繳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及佔發行人

利潤總額的比例均較低,未對發行人的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與此同時,為加

強員工的穩定性,公司為員工租賃宿舍,有效解決了公司員工的住宿需求。

⑤發行人的處理措施

A.在管理方面,公司將增加行政人力部門投入,加大員工住房公積金繳納

的宣傳教育力度,並將全力督促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招聘新員工時

多次提示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重要意義;

B.在日常工作中,發行人行政人力部門每月集中排查兩次,確保公司為所

有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C.公司對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員工,公司要求員工辦理其戶籍所在地的新

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於因住房公積金帳戶異常而未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

公司提供宿舍;

D.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已出具《關於承擔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並上市之補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風險的承諾》和《發行人等相關責任主體關

於做出承諾的拘束措施之承諾函》,相關承諾內容如下:「若應有權部門要求或

決定,公司需要補繳社會保險及/或住房公積金,或為未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

金事由而承擔任何罰款,本人願意對公司因補繳或受罰款所產生的經濟損失予以

代為承擔或全額補償。」

⑥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應補繳社保和公積金金額2.9215.3864.88309.04

利潤總額3,323.539,036.646,041.323,239.86

佔利潤總額的比例0.09%0.17%1.07%9.54%

報告期內,測算的發行人的欠繳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及佔發行人

利潤總額的比例均較低,未對發行人的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與此同時,為加

強員工的穩定性,公司為員工租賃宿舍,有效解決了公司員工的住宿需求。

⑤發行人的處理措施

A.在管理方面,公司將增加行政人力部門投入,加大員工住房公積金繳納

的宣傳教育力度,並將全力督促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招聘新員工時

多次提示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重要意義;

B.在日常工作中,發行人行政人力部門每月集中排查兩次,確保公司為所

有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C.公司對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的員工,公司要求員工辦理其戶籍所在地的新

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於因住房公積金帳戶異常而未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

公司提供宿舍;

D.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已出具《關於承擔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並上市之補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風險的承諾》和《發行人等相關責任主體關

於做出承諾的拘束措施之承諾函》,相關承諾內容如下:「若應有權部門要求或

決定,公司需要補繳社會保險及/或住房公積金,或為未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

金事由而承擔任何罰款,本人願意對公司因補繳或受罰款所產生的經濟損失予以

代為承擔或全額補償。」

⑥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44

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

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

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上述規定,對於發行人未足額

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若監管部門責令繳納,則發行人可以限期補繳,

未足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核查過程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及子公司的工資發放單、員工花名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

金繳納憑證;

②抽取查閱了部分員工的勞動合同,訪談了發行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③獲取了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合法

合規證明;

④查看了相關員工已繳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委證明及出具的自願

不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聲明;

⑤查詢了相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繳納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查閱了發

行人實際控制人出具的承諾。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已逐步規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

積金的繳納。截至2020年6月末,除部分員工已在戶籍所在地購買新型農村社

會養老保險、退休返聘無需繳納社會保險、帳戶異常無法購買及少量員工自願申

請不購買公積金外,公司已為其他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發行人欠繳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不構成重大違法行為。

(八)關於發行人行業情況主要法律法規政策情況

1、發行人是否披露行業主要法律法規政策對發行人經營發展的影響,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報告期內新制定或修訂、預計近

期將出臺的與發行人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行業政策的具體變化

情況,相關趨勢和變化對發行人的具體影響。發行人是否按照要求披露行業主要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法律法規政策對發行人的經營發展的影響。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報告期內新制定或修訂、預計近期將出臺的與發行人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

主要法律法規

報告期內,出臺的主要行業政策及產業政策如下表所示:

序號日期政策法規發文單位相關內容

1

2019年

7月

《關於貫徹落實

發展規劃綱要

>

的實施意見》

廣東省委、省

政府

推動在高端晶片、新一代顯示技

術、新一代通信技術等關鍵技術、

高端製造裝備與檢測裝備、核心零

部件和材料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設

電子信息產業集群。

2

2019年

7月

廣東省推進粵港

澳大灣區建設三

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廣東省推進粵

港澳大灣區建

設領導小組

加快建設

5G試驗網、

「芯火

」雙

創基地、超高清視頻產業基地,推

進打造新型顯示

「材料

-面板

-模

組-整機

」縱向產業鏈。

3

2017年

6月

《外商投資產業

指導目錄(

2017

年修訂)》

國家發改委、

商務部

「TFT-LCD、PDP、OLED等平板

顯示屏、顯示屏材料製造

」列為鼓

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4

2017年

1月

《戰略性新興產

業重點產品和服

務指導目錄》

國家發改委

明確了我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包

括新型顯示面板

(器件

)。主要包括

高性能非晶矽

/低溫多晶矽

/氧化物

液晶顯示器(

TFT-LCD)面板產品

等。

5

2017年

1月

《信息產業發展

指南》(2016年

-2020年)

工業和信息化

部、國家發展

和改革委員會

拓展新型顯示器件規模應用領域,

實現液晶顯示器超高解析度產品

規模化生產。

②行業政策的具體變化情況,相關趨勢和變化對發行人的具體影響

液晶顯示行業是國家長期重點支持發展的重點產業,而公司所處的背光顯示

模組行業是液晶顯示行業下的重要細分行業,國家通過頒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

政策性文件,為本行業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基礎,促進了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報告期以來新制定或修訂的政策未對發行人經營資質、準入門檻、運營模式、

所在行業競爭格局等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報告期內出臺的主要行業政策及產業政策,分析相關規定對

發行人的影響。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內新制定或修訂

3-1-4-45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46

的與發行人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行業政策的具體變化情況。相關

規定為本行業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環境基礎,促進了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九)關於發行人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是否披露同行業可比公司及數據,如是,保薦機構應

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是否客

觀,是否按照披露的選取標準全面、客觀、公正地選取可比公司。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發行人依據相同行業、相同產品結構和數據可獲得性選擇隆利科技、寶明科

技、山本光電作為可比公司對比相關財務數據和指標。發行人同行業公司的選取

標準參見本節「五/問題一」之相關回復。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及年報,了解可比上市公司

的產品、經營模式和毛利率情況等,核查發行人選取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標準的

合理性和完整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客觀,發行人已

按照選取標準全面、客觀、公正地選取可比公司。

(十)關於發行人主要客戶及變化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是否披露主要客戶基本情況,如是,保薦應當核查如

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主要客戶(如前五大)的註冊情況,是否正常經營,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

的家庭成員是否與相關客戶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前五大客戶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相關客戶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客戶基

礎、是否依賴某一客戶等。

(1)核查內容和實施依據

①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國內前五大客戶

2020年1-6月前五名國內客戶銷售情況2020年1-6月前五名國內客戶銷售情況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序號客戶名稱金額(萬元)佔營業收入比重

1合力泰

13,098.05

33.78%

2京東方

8,300.09

21.40%

3華顯光電

5,646.78

14.56%

4聯創電子

3,738.91

9.64%

5同興達

1,881.95

4.85%

合計

32,665.78

84.24%

2019年前五名國內客戶銷售情況

序號客戶名稱金額(萬元)佔營業收入比重

1合力泰

31,968.02

32.15%

2京東方

21,146.73

21.27%

3華顯光電

16,634.19

16.73%

4聯創電子

7,737.67

7.78%

5信利光電

5,272.14

5.30%

合計

82,758.75

83.23%

2018年前五名國內客戶銷售情況

序號客戶名稱金額(萬元)佔營業收入比重

1合力泰

26,128.67

33.58%

2帝晶光電

25,149.17

32.32%

3華顯光電

13,785.95

17.72%

4信利光電

3,967.29

5.10%

5駿成電子

1,963.56

2.52%

合計

70,994.64

91.24%

2017年前五名國內客戶銷售情況

序號客戶名稱金額(萬元)佔營業收入比重

1合力泰

16,389.76

29.15%

2華顯光電

15,181.18

27.00%

3帝晶光電

11,848.92

21.07%

4金龍機電

5,821.07

10.35%

5駿成電子

2,460.91

4.38%

合計

51,701.84

91.94%

註: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客戶,按照合併口徑確認營業收入,下同;合力泰包括江西

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井開分公司、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京東方包括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合肥京

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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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華顯光電包括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深圳

TCL智

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廣州

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信

利光電包括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金龍機

電包括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無錫博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帝晶光電包括深圳市帝晶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聯創電子包括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

和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限公司;同興達包括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贛州市同興達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興達智能顯示有限公司。

②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國內前五大客戶的註冊情況

A.合力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

002217.SZ),是集開

發、設計、生產、銷售為一體的液晶顯示、觸控模組、智能硬體產品的製造商和

方案商。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

其中: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

品件有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

/(二)投行業務內核

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

/問題

2」。吉安市井開區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的註冊情

況如下:

公司名稱吉安市井開區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19年

6月

10日

註冊資本

1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新型平板顯示器件、觸控螢幕、攝像頭及其周邊衍生產品(含模

塊、主板、方案、背光、外殼、連接器、充電系統、電聲、電

池、電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統產品、智能穿戴設備、家電

控制設備及配件、指紋識別模組、蓋板玻璃、工業自動化設備

及配件等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與以上相關業務的技

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以上產品的國內外貿易業務;

物業管理服務、清潔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

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孫公司,實際控制人為福建省人

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開始合作時間

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B.京東方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

000725.SZ),一

家為信息交互和人類健康提供智慧埠產品和專業服務的物聯網公司,核心業務

包括顯示器件、智慧系統、健康服務,目前全球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顯示屏來自京

3-1-4-4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49

東方。報告期內,發行人與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

來,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合肥京東方」)、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

有限責任公司。上述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投

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

C.華顯光電

華顯光電指受TCL集團同一控制下的報告期內與公司發生交易的公司包括

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深圳TCL智能

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

公司,前4家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投行業務內核

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4年5月20日

註冊資本876,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第6代低溫多晶矽(LTPS)、氧化物(OXIDE)、液晶顯示器

(LCD)/有機發光二極體(AMOLED)顯示面板、模組及相關

衍生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及倉儲;工程

建設;項目開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不

含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或技術)。(依法須經批准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第一大股東為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持股45.55%),無

實際控制人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材料採購框架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D.聯創電子

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碼為002036.SZ)的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和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限公

司,其中,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

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3年10月23日

公司名稱武漢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4年5月20日

註冊資本876,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第6代低溫多晶矽(LTPS)、氧化物(OXIDE)、液晶顯示器

(LCD)/有機發光二極體(AMOLED)顯示面板、模組及相關

衍生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及倉儲;工程

建設;項目開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不

含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或技術)。(依法須經批准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第一大股東為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持股45.55%),無

實際控制人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材料採購框架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D.聯創電子

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碼為002036.SZ)的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和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限公

司,其中,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

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萬年聯創顯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3年10月23日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0

註冊資本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從事光電子元器件、觸控螢幕及液晶顯示模組、手機及計算機等

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玻璃減薄加工;光電顯示及控

制系統的設計與安裝,從事加工貿易、商品貿易、進出口業務;

物業管理等(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許可的除外)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為江西聯創電子有限公司(持股60%),實際控制人

為陳偉和韓盛龍

開始合作時間2020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定價方式和結算方式協商定價、銀行承兌匯票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貨保證協議》(雙方籤訂新的協議書之前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E.帝晶光電

帝晶光電指受蚌埠市人民政府同一控制下的報告期內與公司發生交易的公

司包括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及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其中深

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

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

司的註冊情況如下:

F.信利光電

信利光電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和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前2家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

的註冊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1月20日

註冊資本16,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發、生產與銷售:磁性材料、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

容式觸控螢幕、攝像頭、塑膠製品、塑膠電子製品、模具;實業

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服務(不含

證券、金融、期貨);貨物及技術進出口;廠房出租及管理。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為安徽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蚌埠市

人民政府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發行人與其根據訂單進行銷售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註冊資本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從事光電子元器件、觸控螢幕及液晶顯示模組、手機及計算機等

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玻璃減薄加工;光電顯示及控

制系統的設計與安裝,從事加工貿易、商品貿易、進出口業務;

物業管理等(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許可的除外)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為江西聯創電子有限公司(持股60%),實際控制人

為陳偉和韓盛龍

開始合作時間2020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定價方式和結算方式協商定價、銀行承兌匯票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貨保證協議》(雙方籤訂新的協議書之前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E.帝晶光電

帝晶光電指受蚌埠市人民政府同一控制下的報告期內與公司發生交易的公

司包括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及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其中深

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

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

司的註冊情況如下:

F.信利光電

信利光電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和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前2家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

的註冊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廣東江粉高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1月20日

註冊資本16,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發、生產與銷售:磁性材料、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

容式觸控螢幕、攝像頭、塑膠製品、塑膠電子製品、模具;實業

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服務(不含

證券、金融、期貨);貨物及技術進出口;廠房出租及管理。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為安徽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蚌埠市

人民政府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發行人與其根據訂單進行銷售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1

公司名稱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2日

註冊資本1,000.00萬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究與開發、生產和銷售觸控螢幕、觸控器件及集成觸控模組、

微型攝像模組、光電子器件及其他電子器件、光學器件、系統

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產品及其關鍵部件和材料,並提供相關

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

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林偉華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根據具體訂單執行交易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G.駿成電子

駿成電子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投行業務內核

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

H.金龍機電

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300032.SZ),主要從事

微特電機、觸摸顯示產品以及結構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報告期內,發行

人與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

司、無錫博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

之「四/(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

I.同興達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002845.SZ),是

一家從事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中小尺寸液晶顯示模組、觸顯一體化模組和攝

像頭模組的公司。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

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具體情況如下:

i.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4月30日

註冊資本20,278.8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生產及銷售;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

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

公司名稱信利光電仁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2日

註冊資本1,000.00萬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究與開發、生產和銷售觸控螢幕、觸控器件及集成觸控模組、

微型攝像模組、光電子器件及其他電子器件、光學器件、系統

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產品及其關鍵部件和材料,並提供相關

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

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林偉華

開始合作時間2019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根據具體訂單執行交易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持續合作意向

G.駿成電子

駿成電子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四/(二)投行業務內核

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

H.金龍機電

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300032.SZ),主要從事

微特電機、觸摸顯示產品以及結構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報告期內,發行

人與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

司、無錫博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註冊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

之「四/(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問題2」。

I.同興達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002845.SZ),是

一家從事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中小尺寸液晶顯示模組、觸顯一體化模組和攝

像頭模組的公司。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

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具體情況如下:

i.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4月30日

註冊資本20,278.8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生產及銷售;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

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2

定禁止及規定需前置審批項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萬鋒夫婦和鍾小平夫婦(合計直接和間接持股61.35%)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ii.贛州市同興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贛州市同興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8月23日

註冊資本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電子產品研發、生產、加工及銷售;國內貿易;貨物與技術進

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萬鋒

夫婦和鍾小平夫婦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iii.南昌同興達智能顯示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南昌同興達智能顯示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7年9月8日

註冊資本1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顯示器件、光電子器件和組件研發、製造、銷售及技術服務;

國內貿易;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

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萬鋒

夫婦和鍾小平夫婦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③關聯關係情況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

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客戶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客戶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

○4相關客戶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客戶基礎、是否依賴某一客戶等

發行人的主要客戶多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經營規模及市場需求量較大。

定禁止及規定需前置審批項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萬鋒夫婦和鍾小平夫婦(合計直接和間接持股61.35%)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ii.贛州市同興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贛州市同興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8月23日

註冊資本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電子產品研發、生產、加工及銷售;國內貿易;貨物與技術進

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萬鋒

夫婦和鍾小平夫婦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iii.南昌同興達智能顯示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南昌同興達智能顯示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7年9月8日

註冊資本1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顯示器件、光電子器件和組件研發、製造、銷售及技術服務;

國內貿易;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

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萬鋒

夫婦和鍾小平夫婦

開始合作時間2018年

客戶獲取途徑銷售部門主動聯繫客戶

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及

未來交易持續性

已籤訂《供應商供貨保證協議》(長期有效)

根據客戶訪談,雙方具有長期合作意向

③關聯關係情況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

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客戶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客戶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

○4相關客戶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客戶基礎、是否依賴某一客戶等

發行人的主要客戶多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經營規模及市場需求量較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3

除深超光電為非上市公司無法獲取其經營數據,信利光電為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無法獲得分類別業務的經營數據外,報告期內其他國內前五大客戶中手機

背光源客戶在液晶顯示模組領域營業規模較大,其銷售數據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客戶名稱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合力泰819,554.641,849,984.301,690,435.331,511,091.06

帝晶光電107,042.86398,169.11478,630.66439,294.91

華顯光電162,206.00545,579.00528,086.00346,457.00

京東方5,636,885.5810,648,239.728,666,425.188,263,608.52

聯創電子35,308.18120,763.3565,709.2152,586.17

金龍機電14,175.2740,975.30107,707.31152,535.83

同興達317,408.58512,113.58401,283.82363,232.25

發行人38,564.8698,917.5977,303.9855,758.62

註:1、合力泰收入為營業收入、京東方收入為顯示器件業務收入、聯創電子為觸控螢幕

及觸控顯示一體化收入、華顯光電為製造與銷售(LCD)模組產品收入、東山精密為觸控面

板及LCM模組收入、帝晶光電2018年和2019年收入為其母公司領益智造顯示及觸控模組

業務收入、金龍機電為液晶顯示屏及模塊收入、同興達為液晶顯示屏及模塊收入。

報告期內,發行人前五大客戶較為穩定,不存在單一客戶收入佔比超過50%

的情形,未依賴單一客戶。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籤訂的採購合同,結合合作歷史、客戶變化情況分

析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交易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②通過公開信息查閱發行人主要客戶的基本情況;

③實地走訪主要客戶並獲取關聯關係聲明函,了解合作歷史、定價依據、關

聯關係等情況;

④獲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調查表,

分析與客戶的關係;

⑤查閱公司的銷售明細表,分析報告期內主要客戶的變動情況;

⑥查閱公司客戶的公開資料,分析行業的市場規模;

客戶名稱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合力泰819,554.641,849,984.301,690,435.331,511,091.06

帝晶光電107,042.86398,169.11478,630.66439,294.91

華顯光電162,206.00545,579.00528,086.00346,457.00

京東方5,636,885.5810,648,239.728,666,425.188,263,608.52

聯創電子35,308.18120,763.3565,709.2152,586.17

金龍機電14,175.2740,975.30107,707.31152,535.83

同興達317,408.58512,113.58401,283.82363,232.25

發行人38,564.8698,917.5977,303.9855,758.62

註:1、合力泰收入為營業收入、京東方收入為顯示器件業務收入、聯創電子為觸控螢幕

及觸控顯示一體化收入、華顯光電為製造與銷售(LCD)模組產品收入、東山精密為觸控面

板及LCM模組收入、帝晶光電2018年和2019年收入為其母公司領益智造顯示及觸控模組

業務收入、金龍機電為液晶顯示屏及模塊收入、同興達為液晶顯示屏及模塊收入。

報告期內,發行人前五大客戶較為穩定,不存在單一客戶收入佔比超過50%

的情形,未依賴單一客戶。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籤訂的採購合同,結合合作歷史、客戶變化情況分

析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交易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②通過公開信息查閱發行人主要客戶的基本情況;

③實地走訪主要客戶並獲取關聯關係聲明函,了解合作歷史、定價依據、關

聯關係等情況;

④獲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調查表,

分析與客戶的關係;

⑤查閱公司的銷售明細表,分析報告期內主要客戶的變動情況;

⑥查閱公司客戶的公開資料,分析行業的市場規模;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4

⑦訪談銷售負責人,了解公司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歷史及持續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要客戶多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經營正

常。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

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客戶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客戶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

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發行人前五大客戶正常經營且合作較為穩

定,單個客戶的銷售收入佔比未超過50%,未依賴單一客戶。

2、發行人報告期內各期前五大客戶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戶,

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新增客戶情況,該客戶新

增交易的原因,與該客戶訂單的連續性和持續性。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新增前五大客戶的情況

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前五大客戶的情況如下所示:

排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第一名合力泰合力泰合力泰合力泰

第二名京東方京東方帝晶光電華顯光電

第三名華顯光電華顯光電華顯光電帝晶光電

第四名聯創電子聯創電子信利光電金龍機電

第五名同興達信利光電駿成電子駿成電子

註:各期新進入前五大的客戶標粗顯示。

2018年較2017年新進入前五大的客戶為信利光電,2019年較2018年進入

前五大的客戶為京東方和聯創電子,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進入前五大客戶為

同興達。其中,只有聯創電子、同興達為報告期內新增加的客戶,其他客戶為隨

著合作的深入,增大了交易規模,導致進入發行人的前五大客戶。

信利光電、京東方、聯創電子和同興達的具體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第

二節/二/(十)/1/(1)/②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國內前五大客戶相關情況」。

②新增交易的原因

發行人新增客戶的拓展方式主要為發行人銷售部門主動聯繫下遊客戶與參

排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第一名合力泰合力泰合力泰合力泰

第二名京東方京東方帝晶光電華顯光電

第三名華顯光電華顯光電華顯光電帝晶光電

第四名聯創電子聯創電子信利光電金龍機電

第五名同興達信利光電駿成電子駿成電子

註:各期新進入前五大的客戶標粗顯示。

2018年較2017年新進入前五大的客戶為信利光電,2019年較2018年進入

前五大的客戶為京東方和聯創電子,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進入前五大客戶為

同興達。其中,只有聯創電子、同興達為報告期內新增加的客戶,其他客戶為隨

著合作的深入,增大了交易規模,導致進入發行人的前五大客戶。

信利光電、京東方、聯創電子和同興達的具體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第

二節/二/(十)/1/(1)/②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國內前五大客戶相關情況」。

②新增交易的原因

發行人新增客戶的拓展方式主要為發行人銷售部門主動聯繫下遊客戶與參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5

加行業展會及行業論壇活動、品牌效應等吸引下遊客戶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通

過銷售人員拓展或業務交流等途徑與潛在客戶接洽,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可獲得

評審機會,通過客戶的供應商評審後可進入其合格供應商體系。

2018年發行人背光源產品全面應用壓縮模技術、拋光工藝使用比例有所上

升,產品品質進一步提升,同時,發行人迎合市場趨勢,適時研發出異形屏產品

並實現穩定量產。憑藉上述優勢,發行人開發新客戶聯創電子,並增大了與信利

光電和京東方的交易規模。

③訂單的連續性與持續性

由於電子產品行業技術變化較快,客戶對供貨的及時性和質量穩定性要求較

高,因而一旦進入下遊客戶的合格供應商名錄,將會與客戶形成穩定而長期的合

作關係,不會輕易進行更換。發行人與上述客戶的合作具有一定的穩定性。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閱了發行人的銷售明細表,分析報告期內客戶變動情況;

2查閱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籤訂的銷售框架合同;

3訪談公司銷售負責人,了解公司客戶變動的原因、新客戶的開拓方式;

④實地走訪報告期內各期新增前五大客戶,了解合作歷史、定價依據、關聯

關係等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各期,發行人新增的前五大客戶為信利光電、

京東方和聯創電子,發行人與上述客戶的合作具有一定的穩定性。

3、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客戶與供應商、客戶與競爭對手重疊的情形,

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相關交易情況,交易原因,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並

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向少數供應商銷售原材料的情形,具體情況如下:

1交易情況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6A.2020年1-6月

單位:萬元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

深圳市優凱特粘膠製

品有限公司

擴散片材4.85擴散卷材2.9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4.85-2.97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02%-0.01%

B.2019年度

單位:萬元

C.2018年度

單位:萬元

D.2017年度

單位:萬元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深圳市聯儲科技有限

公司FPC雙面膠33.74普通透明雙面膠35.892東莞市谷麥光學科技

有限公司

膠框、導光板301.86塑膠粒4.2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335.60-40.16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52%-0.04%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深圳市鑫誠瑾電子科

技有限公司FPC雙面膠413.91遮光膜材2.522廈門市三特興電子有

限公司

擴散片材21.09擴散膜材0.033深圳市立東陽科技有

限公司

普通雙面膠34.12銅箔2.234深圳市聯儲科技有限

公司FPC雙面膠10.02保護膜47.6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479.14-52.45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1.00%-0.07%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東莞市浩義五金製品

有限公司

鐵框17.03不鏽鋼卷料6.242東莞漣誠實業有限公

導光板37.27塑膠粒1.183東莞市新八龍光電科

技有限公司

導光板2.25塑膠粒5.63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56.55-13.04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17%-0.02%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

深圳市優凱特粘膠製

品有限公司

擴散片材4.85擴散卷材2.9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4.85-2.97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02%-0.01%

B.2019年度

單位:萬元

C.2018年度

單位:萬元

D.2017年度

單位:萬元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深圳市聯儲科技有限

公司FPC雙面膠33.74普通透明雙面膠35.892東莞市谷麥光學科技

有限公司

膠框、導光板301.86塑膠粒4.2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335.60-40.16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52%-0.04%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深圳市鑫誠瑾電子科

技有限公司FPC雙面膠413.91遮光膜材2.522廈門市三特興電子有

限公司

擴散片材21.09擴散膜材0.033深圳市立東陽科技有

限公司

普通雙面膠34.12銅箔2.234深圳市聯儲科技有限

公司FPC雙面膠10.02保護膜47.67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479.14-52.45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1.00%-0.07%

序號企業名稱主要採購內容採購金額主要銷售內容銷售金額

1東莞市浩義五金製品

有限公司

鐵框17.03不鏽鋼卷料6.242東莞漣誠實業有限公

導光板37.27塑膠粒1.183東莞市新八龍光電科

技有限公司

導光板2.25塑膠粒5.63

合計採購/銷售金額-56.55-13.04

採購/銷售金額佔比-0.17%-0.02%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7

②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各供應商合作情況較好,發行人向供應商下達採購訂單

後,可能存在發行人要求的交貨期較短而供應商材料不足的情況,為儘快採購質

量性能符合要求的半成品,發行人存在向部分供應商銷售少量生產該半成品急需

的原材料的情形。例如向供應商採購導光板、膠框,同時向其銷售少量塑膠粒,

以便讓供應商用於生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的銷售明細表、採購明細表,分析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客戶與

供應商的重疊、客戶與競爭對手的重疊情況;

②訪談公司的銷售負責人和採購負責人,了解客戶與供應商重疊的原因。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向少數供應商少量銷售原材料具有商業合理

性。報告期內,既是供應商又是客戶的企業數量較少,且交易金額佔各期採購、

銷售總額的比例均較低。

(十一)關於發行人主要供應商及變化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是否披露主要供應商基本情況,如是,保薦機構應當

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是否與相關供應商存在關聯關係;

是否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

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供應商

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供應商基礎、是否依賴某一供應商等。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發行人前五大供應商

A.2020年1-6月前五大供應商情況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4,819.9519.82%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798.027.39%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4,819.9519.82%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798.027.39%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8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3四川省維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49.107.19%

4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1,316.275.41%

5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1,140.204.69%

合計10,823.5444.51%

註: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供應商,按照合併口徑確認採購金額,下同;3MHongKongLimited另含3M材料技術(蘇州)有限公司、3M國際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另含四川省維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B.2019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C.2018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註:1、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另含深圳思瑞爾光電有限公司、深圳菲爾泰光電

有限公司。2、上述供應商中,公司向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採購的材料通過供應鏈

公司代理報關進口及支付貨款。

D.2017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14,337.7122.41%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5,140.128.03%

3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4,267.546.67%

4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871.556.05%

5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313.285.18%

合計30,930.2048.34%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6,490.1813.49%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4,870.7910.12%

3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605.617.49%

4深圳市玲濤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346.546.95%

5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1,959.294.07%

合計20,272.4042.13%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3,849.8411.46%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751.5411.16%

3深圳市玲濤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078.206.18%

4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1,524.274.54%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3四川省維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49.107.19%

4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1,316.275.41%

5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1,140.204.69%

合計10,823.5444.51%

註: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供應商,按照合併口徑確認採購金額,下同;3MHongKongLimited另含3M材料技術(蘇州)有限公司、3M國際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另含四川省維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B.2019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C.2018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註:1、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另含深圳思瑞爾光電有限公司、深圳菲爾泰光電

有限公司。2、上述供應商中,公司向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採購的材料通過供應鏈

公司代理報關進口及支付貨款。

D.2017年度前五名供應商情況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14,337.7122.41%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5,140.128.03%

3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4,267.546.67%

4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871.556.05%

5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313.285.18%

合計30,930.2048.34%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6,490.1813.49%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4,870.7910.12%

3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605.617.49%

4深圳市玲濤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346.546.95%

5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1,959.294.07%

合計20,272.4042.13%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13MHongKongLimited3,849.8411.46%

2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751.5411.16%

3深圳市玲濤光電科技有限公司2,078.206.18%

4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1,524.274.5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59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5深圳市日探科技有限公司1,385.904.12%

合計12,589.7537.46%

②關聯關係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

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或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

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

③供應商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供應商基礎、是否依賴某一供應商

公司的上遊供應商主要為光學膜材、LED燈珠、FPC和塑膠粒生產企業,

相關行業並無行業資質準入要求,因此行業較為分散,產品供應充足。不同品類

的原材料生產企業較多,且各家企業生產相同材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存在差

異。

公司與主要供應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供應商變

動較小。同時,為避免對單一供應商的過度依賴,同時增強公司在採購過程中的

議價能力,確保生產經營的穩定性,對同類原材料一般會選擇至少兩家供應商進

行合作,公司不存在依賴單一供應商的情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訪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通過企

業信用信息系統進行檢索,梳理公司的關聯方信息;

②查詢主要供應商的工商資料或檢索公開信息,檢查主要供應商與發行人是

否存在關聯關係,採購的原材料類型是否與經營範圍相符;

③獲取發行人報告期採購明細表,計算覆核主要原材料採購單價並分析其變

動原因,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採購單價核查發行人採購價格公允性;

④分析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成本、費用情況,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比較,

確認是否存在異常;

序號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萬元)佔比

5深圳市日探科技有限公司1,385.904.12%

合計12,589.7537.46%

②關聯關係

發行人、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

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與相關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或其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密

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

③供應商的市場需求、是否具有穩定的供應商基礎、是否依賴某一供應商

公司的上遊供應商主要為光學膜材、LED燈珠、FPC和塑膠粒生產企業,

相關行業並無行業資質準入要求,因此行業較為分散,產品供應充足。不同品類

的原材料生產企業較多,且各家企業生產相同材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存在差

異。

公司與主要供應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供應商變

動較小。同時,為避免對單一供應商的過度依賴,同時增強公司在採購過程中的

議價能力,確保生產經營的穩定性,對同類原材料一般會選擇至少兩家供應商進

行合作,公司不存在依賴單一供應商的情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訪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通過企

業信用信息系統進行檢索,梳理公司的關聯方信息;

②查詢主要供應商的工商資料或檢索公開信息,檢查主要供應商與發行人是

否存在關聯關係,採購的原材料類型是否與經營範圍相符;

③獲取發行人報告期採購明細表,計算覆核主要原材料採購單價並分析其變

動原因,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採購單價核查發行人採購價格公允性;

④分析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成本、費用情況,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比較,

確認是否存在異常;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0

⑤通過實地走訪發行人主要的供應商,了解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關聯關係,並

獲取主要供應商的不存在關聯關係的聲明。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與重要供應商合作關係良好,前五

名供應商較為穩定。不存在向單個供應商採購比例超過當期採購總額50%或嚴重

依賴少數供應商的情形。發行人及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

人員及其他關聯方均未在上述供應商中持有任何權益,不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或其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發行人前員工、前關聯方、前股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

的密切家庭成員等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情形。

2、發行人報告期內各期前五大供應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應

商,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新增供應商情況,該

供應商新增交易的原因,與該供應商訂單的連續性和持續性。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新增前五大供應商的情況

單位:%

排名

2020年

1-6月

採購

佔比2019年度

採購

佔比2018年度

採購

佔比2017年度

採購

佔比

第一名

3MHongKongLimited19.823MHongKongLimited22.413MHongKongLimited13.493MHongKongLimited11.46

第二名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7.39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8.03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10.12

深圳市聚

飛光電股

份有限公

11.16

第三名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7.19

東莞市朝精

精密工業有

限公司

6.67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7.49

深圳市玲

濤光電科

技有限公

6.18

第四名

東莞市光志

光電有限公

5.41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6.05

深圳市玲濤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6.95

東莞市光

志光電有

限公司

4.54

第五名

東莞市朝精

精密工業有

限公司

4.69

深圳市穗晶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5.18

思瑞爾(香

港)實業有

限公司

4.07

深圳市日

探科技有

限公司

4.12

註:報告期各期新進入的前五大供應商加粗表示。

2018年較2017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和

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2019年較2018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東莞

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較2019

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

排名

2020年

1-6月

採購

佔比2019年度

採購

佔比2018年度

採購

佔比2017年度

採購

佔比

第一名

3MHongKongLimited19.823MHongKongLimited22.413MHongKongLimited13.493MHongKongLimited11.46

第二名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7.39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8.03

深圳市聚飛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10.12

深圳市聚

飛光電股

份有限公

11.16

第三名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7.19

東莞市朝精

精密工業有

限公司

6.67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7.49

深圳市玲

濤光電科

技有限公

6.18

第四名

東莞市光志

光電有限公

5.41

四川省維奇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6.05

深圳市玲濤

光電科技有

限公司

6.95

東莞市光

志光電有

限公司

4.54

第五名

東莞市朝精

精密工業有

限公司

4.69

深圳市穗晶

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

5.18

思瑞爾(香

港)實業有

限公司

4.07

深圳市日

探科技有

限公司

4.12

註:報告期各期新進入的前五大供應商加粗表示。

2018年較2017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和

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2019年較2018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東莞

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較2019

年新進入前五大供應商的為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1

②新增交易的原因

上述供應商均不是報告期內新增的供應商,發行人供應商較為分散,除3MHongKongLimited和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前五大供應商交易

額差異不大,前五大供應商的變動屬於根據當期產品定製化需求等因素影響下的

正常交易規模變動。

③與該供應商訂單的連續性和持續性

發行人與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東

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光志光電有

限公司建立合作的時間分別為2015年、2010年、2010年、2012年和2015年,

發行人與上述供應商合作歷史悠久,具有合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同時,發行人與四川省維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均籤訂了長期的採

購協議,通過訪談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其具有與發行人長期合作的意

向。

綜上,發行人與上述供應商的訂單具有連續性和持續性。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結合訪談資料、發行人各期採購明細表分析發行人向主要供應商採購情

況、報告期供應商變動情況;

②查閱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籤訂的採購合同,結合合作歷史、供應商變化情

況分析發行人與主要供應商交易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各期進入的前五大供應商為四川省維

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思瑞爾(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東莞市朝精精密工業有限

公司、深圳市穗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與上述供應商

交易規模變動均系根據當期產品定製化需求等因素影響下的正常變動,發行人與

上述供應商的訂單具有連續性和持續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十二)關於發行人主要資產構成情況

1、是否存在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具有重要影響的商標、發明專利、特許經營

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

見:資產的內容和數量等基本情況,發行人是否合法取得並擁有資產的所有權或

使用權,資產是否在有效的權利期限內,是否存在抵押、質押或優先權等權利瑕

疵或限制,是否存在許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商標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擁有

10項註冊商標,均為自

行申請取得,均未設置質押及其他權利限制,也未許可他人使用。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權利人商標圖示註冊證號類別有效期取得方式

1南極光

23525270第

28類

2018.06.282028.06.27

自主申請

2南極光

23525102第

10類

2018.03.212028.03.20

自主申請

3南極光

23524920第

9類

2018.08.282028.08.27

自主申請

4南極光

23524548第

42類

2018.08.282028.08.27

自主申請

5南極光

23524225第

42類

2019.3.212029.3.20

自主申請

6南極光

23524034第

28類

2018.06.282028.06.27

自主申請

7南極光

23523949第

11類

2018.08.282028.08.27

自主申請

8南極光

23523593第

10類

2018.03.282028.03.27

自主申請

9南極光

23523271第

9類

2018.06.282028.06.27

自主申請

10南極光

16047563第

9類

2016.04.282026.04.27

自主申請

2

專利權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擁有

6項發明專利,均未設置質押、保

3-1-4-62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3

全或其他權利限制,也未許可他人使用。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專利名稱專利號

專利

類型

取得

方式

有效期限

1一種改善背光源邊緣亮線的背

光源結構及液晶顯示屏ZL201710290547.3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4.28-

2037.04.272應用於導光板成型模具的真空

成型方法、導光板及模具ZL201710666332.7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3基於壓縮成型的導光板成型方

法ZL201710666030.X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4導光板壓縮成型模具及導光板

壓縮成型方法ZL201710666303.0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5

一種V-cut導光板成型方法及

V-cut導光板成型模具

ZL.201810436899.X

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8.05.09-

2038.05.086

一種具有3D弧面的移動終端

後蓋成型方法及壓縮模具

ZL201811115449.7

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8.09.25-

2038.09.24

③特許經營權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公司不涉及特許經營的情況。

綜上所述,發行人合法擁有商標、發明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且在有效的

權利期限內,不存在抵押、質押或優先權等權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許可第三方

使用等情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的智慧財產權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內部控制鑑證報告》、抽

查了發行人與核心員工籤署的《保密協議》;

②查閱了發行人的專利權利證書、商標權利證書,專利繳費憑證;

③核查發行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登記的專利信息與商標信息;

④取得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出具的商標檔案及國家智慧財產權總

局專利局出具的查冊文件;

⑤訪談了發行人智慧財產權負責人;

⑥通過網絡檢索發行人是否存在商標權、專利權法律糾紛。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合法取得並擁有商標、發明專利的所有權或

使用權。上述發行人擁有的專利不存在因欠繳專利年費而被註銷、終止等異常情

序號專利名稱專利號

專利

類型

取得

方式

有效期限

1一種改善背光源邊緣亮線的背

光源結構及液晶顯示屏ZL201710290547.3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4.28-

2037.04.272應用於導光板成型模具的真空

成型方法、導光板及模具ZL201710666332.7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3基於壓縮成型的導光板成型方

法ZL201710666030.X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4導光板壓縮成型模具及導光板

壓縮成型方法ZL201710666303.0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7.08.07-

2037.08.065

一種V-cut導光板成型方法及

V-cut導光板成型模具

ZL.201810436899.X

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8.05.09-

2038.05.086

一種具有3D弧面的移動終端

後蓋成型方法及壓縮模具

ZL201811115449.7

發明

專利

自主

研發

2018.09.25-

2038.09.24

③特許經營權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公司不涉及特許經營的情況。

綜上所述,發行人合法擁有商標、發明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且在有效的

權利期限內,不存在抵押、質押或優先權等權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許可第三方

使用等情形。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的智慧財產權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內部控制鑑證報告》、抽

查了發行人與核心員工籤署的《保密協議》;

②查閱了發行人的專利權利證書、商標權利證書,專利繳費憑證;

③核查發行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登記的專利信息與商標信息;

④取得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出具的商標檔案及國家智慧財產權總

局專利局出具的查冊文件;

⑤訪談了發行人智慧財產權負責人;

⑥通過網絡檢索發行人是否存在商標權、專利權法律糾紛。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合法取得並擁有商標、發明專利的所有權或

使用權。上述發行人擁有的專利不存在因欠繳專利年費而被註銷、終止等異常情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況,商標、專利均在有效期內,權利合法有效。不存在商標權、專利權抵押、質

押或優先權等權利瑕疵或限制及法律糾紛,亦不存在許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

2、發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賃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劃撥地、農用地、基本

農田及其上建造的房產等情形,如是,保薦機構應當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

答(一)》問題

18的要求,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取得和使

用上述土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依法辦理了必要的

審批或租賃備案手續、有關房產是否為合法建築、是否可能被行政處罰、是否構

成重大違法行為。如存在不規範且短期內無法整改,應結合該土地或房產的面積

佔發行人全部土地或房產面積的比例、使用上述土地或房產產生的收入、毛利、

利潤情況,評估其對於發行人的重要性;如發行人生產經營用的主要房產系租賃

上述土地所建房產的,應核查其是否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構成重大影響,被處罰或

進行搬遷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發行人租賃房產的情況及履行的備案手續

發行人無自有房產,所承租場地的出租人取得權屬證書情況、備案情況、具

體用途及對生產經營的作用如下:

序號出租方位置

面積

(m2)

用途

是否取

得權屬

證書

登記備案號

深房租寶安

1

深圳市北方永

發實業有限公

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

沙一北方永發科技園第

3

棟第

1層、

4棟

1層、

5

1-4層

8,100.00廠房否

2019071955、

深房租寶安

2019072036、

深房租寶安

2019072029

2

深圳市北方永

發實業有限公

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

沙一北方永發科技園

11

棟第

4層、

13棟

4-6層、

15棟

2-6層

3,960.00宿舍否

深房租寶安

2020008247

3

深圳市北方永

發實業有限公

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

沙一北方永發科技園第

12棟

1層

106-108房

190.00食堂否

深房租寶安

2020008243

4文永泰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

潭頭社區第五工業區廠

20,634.46廠房

/

辦公

深房租寶安

2018084961

5永源冷庫技術

(深圳)有限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

潭頭社區第五工業區(潭

3,101.24宿舍否

深房租寶安

2019068764

3-1-4-6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5

序號出租方位置

面積

(m2)

用途

是否取

得權屬

證書

登記備案號

公司頭石場B棟宿舍樓)

6

永源冷庫技術

(深圳)有限

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

潭頭社區第五工業區(潭

頭石場A棟宿舍樓)

3,101.24宿舍否

深房租寶安

20190687887文偉金

紅星社區大田洋田洋一

路南龍門商住樓1棟2樓

至五樓

1,768.00宿舍否無

8廈門日華投資

有限公司

廈門火炬高新區火炬園

新豐三路16號401室B6

單元

140.51辦公是

廈租備第

03060022020071041090

發行人承租的上述第1-3項、5-7項的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主要原因是該

等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原為集體土地,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在深圳市農村城市化

過程中形成歷史遺留問題,目前未能辦理有關權屬證書。

②未辦理備案的法律後果、搬遷責任承擔主體

因出租方原因,發行人租賃的紅星社區大田洋田洋一路南龍門商住樓宿舍未

能辦理租賃備案,除該宿舍樓外,發行人其餘租賃房產均已辦理租賃備案。未辦

理租賃備案的房產面積較小,且非用於生產運營活動。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租賃協議雙方未辦

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

限期改正,單位逾期不改正,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發

行人租賃的少量房屋未辦理備案登記,存在被房地產主管部門採取行政處罰的風

險。

發行人與出租方籤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未

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有效性,未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不會

導致發行人不能繼續使用上述租賃房屋。

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已出具了書面承諾,若公司所租賃的房

產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被拆除或拆遷,或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或者出現任何

糾紛,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二人將在無需公司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向公司承

擔上述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以保證公司不因房屋租賃瑕疵而遭受經濟損失。

序號出租方位置

面積

(m2)

用途

是否取

得權屬

證書

登記備案號

公司頭石場B棟宿舍樓)

6

永源冷庫技術

(深圳)有限

公司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

潭頭社區第五工業區(潭

頭石場A棟宿舍樓)

3,101.24宿舍否

深房租寶安

20190687887文偉金

紅星社區大田洋田洋一

路南龍門商住樓1棟2樓

至五樓

1,768.00宿舍否無

8廈門日華投資

有限公司

廈門火炬高新區火炬園

新豐三路16號401室B6

單元

140.51辦公是

廈租備第

03060022020071041090

發行人承租的上述第1-3項、5-7項的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主要原因是該

等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原為集體土地,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在深圳市農村城市化

過程中形成歷史遺留問題,目前未能辦理有關權屬證書。

②未辦理備案的法律後果、搬遷責任承擔主體

因出租方原因,發行人租賃的紅星社區大田洋田洋一路南龍門商住樓宿舍未

能辦理租賃備案,除該宿舍樓外,發行人其餘租賃房產均已辦理租賃備案。未辦

理租賃備案的房產面積較小,且非用於生產運營活動。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租賃協議雙方未辦

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

限期改正,單位逾期不改正,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發

行人租賃的少量房屋未辦理備案登記,存在被房地產主管部門採取行政處罰的風

險。

發行人與出租方籤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未

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有效性,未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不會

導致發行人不能繼續使用上述租賃房屋。

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已出具了書面承諾,若公司所租賃的房

產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被拆除或拆遷,或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或者出現任何

糾紛,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二人將在無需公司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向公司承

擔上述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以保證公司不因房屋租賃瑕疵而遭受經濟損失。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6

③租賃的未取得權屬證書房產的重要性評估

發行人承租的未取得權屬證書場地包括宿舍、食堂和廠房,其中宿舍、食堂

屬於非核心的配套性、輔助性生活用房,考慮到生活用房可替代性強、尋找替代

難度較低,且未直接用於生產活動,因此不能正常租賃時對公司生產經營影響較

小。

發行人租賃的北方永發科技園廠房主要用於背光源產品裝配工序生產和倉

儲,且僅涉及公司部分產品裝配和部分原材料倉儲。裝配工序生產和倉儲對建築

物並無特殊要求,且相關房屋面積較小。未取得權屬證書的廠房、辦公用房面積

佔生產經營用房總面積的28.05%,目前發行人主要生產活動在有權屬證書的場

所進行,不能正常租賃未取得權屬證書場所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

利影響。上述瑕疵房產僅用於生產的其中一個環節和倉儲,無法單獨衡量該區域

的產生的收入、毛利、利潤。

④租賃的未取得權屬證書房產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租賃未取得權屬證書房產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發行

人具有可行的解決措施,主要原因包括:

A.辦理租賃備案手續並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出租方違約賠償責任,增加

租賃的穩定性

針對目前租賃的房屋,發行人主要經營場所已辦理完畢租賃備案登記手續,

保障發行人租賃期的穩定性。同時,發行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出租人違約

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責任,包括賠償發行人裝修費損失和搬遷費、賠償部分租金

等形式,出租方違約賠償責任進一步增加了房屋租賃的穩定性。

B.取得當前房產暫無拆遷計劃的確認

對於租賃的權屬不完整的房產,發行人均與出租方籤訂了租賃合同或協議,

且廠房、辦公用房均已辦理完畢租賃備案登記手續。根據深圳市寶安區城市更新

局已出具證明,確認發行人租賃的沙一北方永發科技園物業尚未納入城市更新改

造範圍,也沒有規劃在未來五年內對其進行改造。同時,訪談出租方深圳市北方

永發實業有限公司、沙一社區居委會下屬集體企業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

確認,發行人租賃的沙一北方永發科技園相關房屋目前不存在更新規劃。因此,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7

發行人因部分房產權屬證書不完整而不能持續租賃的風險較小。

C.若不能持續租賃當前房屋,發行人尋找可替代性房屋的難度較低

發行人租賃的未取得權屬證書房產主要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松崗街

道,該區域工業廠房較多,即使發行人租賃期滿後無法續租,轉而租賃其他廠房、

宿舍的難度較低,發行人短期內尋找到符合條件的替代性房屋,不會對發行人的

生產經營穩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D.擬自行建造生產經營場所,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並保障經營穩定性

目前發行人暫無購置房屋的規劃,但已積極籌備自行建造生產經營場所。發

行人子公司萬載南極光已取得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約49.87畝土地使用權,擬用

於自建新廠並實施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來隨著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

廠建設及投產,發行人是用房屋中租賃瑕疵房屋佔比下降,將極大降低租賃瑕疵

房屋經營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承租相關場所與出租人籤訂的租賃合同或協議;

②查詢了發行人所租賃場所相關權利人單位的工商資料,獲取了相關權利人

出具的房屋租賃情況、關聯關係確認函;

③查驗了發行人租賃場所的權屬證書、租賃備案登記憑證,獲取了發行人子

公司萬載南極光受讓土地的相關資料;

4查閱了深圳市寶安區城市更新局出具的聲明;

⑤查閱《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註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獲取並查閱了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出具的《關於房屋租賃的承諾函》。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因部分租賃房產所佔用的土地原為集體土地,未辦

理土地出讓手續,未能辦理有關權屬證書。發行人相關房屋租賃均籤訂租賃合同

並且主要租賃房屋已完成備案登記手續,少量宿舍未辦理租賃備案不構成重大違

法違規行為。未取得權屬證書的廠房、辦公用房面積佔生產經營用房總面積的較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8

小,目前發行人主要生產活動在有權屬證書的場所進行,不能正常租賃未取得權

屬證書場所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發行人不能穩定持續租

賃相關房屋的風險較小,且發行人尋找可替代性房屋的難度較低,租賃未取得權

屬證書的房產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穩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考慮未來發行

人募投項目新廠建設投產,租賃瑕疵房產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較低,不構成本次

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十三)關於發行人關聯方、關聯交易

1、發行人是否披露報告期內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關聯交易的情況,

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一)》問題16的相關規定,核查以

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的關聯方認定、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是否已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結合關

聯方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關聯交易產生的收入、利潤總額合理性等,分析關

聯交易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獨立性;結合可比市場價格、第三方市場價格、關

聯方與其他關聯交易方的價格,核查並確認關聯交易定價依據是否充分,定價是

否公允,是否顯失公平;是否存在調節發行人收入、利潤或成本費用,是否存在

利益輸送的情形,未來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關聯交易的變化趨勢;發行

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的關聯交易是否嚴重影響獨

立性或者顯失公平。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發行人關聯交易的匯總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發行人向關聯方採購-166.8398.88248.02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231.44633.15541.22408.25

購買貝能光電股權---2,100.00

關聯方為發行人擔保46,658.24

發行人為關聯方擔保---1,650.48

股東借款給發行人---18.52

發行人歸還股東借款---277.85

上述關聯交易中,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的交易除支付薪酬外,

還包括向實際控制人購買貝能光電的股權、向實際控制人借款及關聯擔保。發行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發行人向關聯方採購-166.8398.88248.02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231.44633.15541.22408.25

購買貝能光電股權---2,100.00

關聯方為發行人擔保46,658.24

發行人為關聯方擔保---1,650.48

股東借款給發行人---18.52

發行人歸還股東借款---277.85

上述關聯交易中,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的交易除支付薪酬外,

還包括向實際控制人購買貝能光電的股權、向實際控制人借款及關聯擔保。發行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69

人購買貝能光電的股權按照評估值確定;關聯方擔保未收取擔保費用;報告期內,

股東曾借款少額資金給發行人,未收取利息;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

關聯交易對應的相應指標佔比高且存在定價與可比市場公允價格、第三方市場價

格、關聯方與其他交易方的價格差異過大的情形。

①發行人關聯方認定

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行

人關聯方情況如下:

A.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持股本公司5%以上的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情

況如下: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公司關係

姜發明直接持有35.28%、間接持有3.86%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潘連興直接持有35.28%、間接持有3.86%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姜發明和潘連興,二人自公司成立至今的歷次

股權變動中均並列為第一大股東,且潘連興為姜發明的侄女婿。二人在公司經營

決策中均保持一致意見。為進一步維持公司控股權穩定,推動公司現代化治理機

制,姜發明和潘連興及其分別控制的南極光管理和奧斯曼已籤署《一致行動協

議》,二人共同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B.全資子公司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擁有的全資子公司為貝能光電、萬載南

極光和香港南極光。具體情況參見「第五節發行人基本情況」之「五、發行人

子公司、分公司情況」。

C.合營和聯營企業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無合營和聯營企業。

D.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實際控制人姜發明經營沙縣城關中天飼料廠

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公司關係

姜發明直接持有35.28%、間接持有3.86%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潘連興直接持有35.28%、間接持有3.86%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姜發明和潘連興,二人自公司成立至今的歷次

股權變動中均並列為第一大股東,且潘連興為姜發明的侄女婿。二人在公司經營

決策中均保持一致意見。為進一步維持公司控股權穩定,推動公司現代化治理機

制,姜發明和潘連興及其分別控制的南極光管理和奧斯曼已籤署《一致行動協

議》,二人共同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B.全資子公司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擁有的全資子公司為貝能光電、萬載南

極光和香港南極光。具體情況參見「第五節發行人基本情況」之「五、發行人

子公司、分公司情況」。

C.合營和聯營企業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無合營和聯營企業。

D.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實際控制人姜發明經營沙縣城關中天飼料廠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0(個體工商戶)和持有南極光管理99.75%份額;實際控制人潘連興持有奧斯曼

99.75%份額和明科新材50%的股權。除上述情況外,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

潘連興無控制的其他企業。

除上述已披露的企業外,報告期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曾經直接或間接控

制的企業如下: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1香港成利未實際經營業務

發行人控股股東姜發明、潘連興曾共

同控制的企業,已於2016年5月轉

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

2東莞成利

生產和銷售TFT—LCD

平板顯示屏、顯示屏材料

東莞成利為香港成利全資子公司

3南極光國際未實際經營業務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曾控制的

企業,已於2018年1月註銷

E.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公司關鍵管理人員包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聯管理人員及與其關

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都屬於本公司關聯方。

同時,已於2019年5月6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公司前任副總經理閔加勝和

公司前任監事袁少斌及其各自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都屬於本公司關聯方。

F.報告期內,公司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控

制、共同控制或由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

共同控制或由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1深圳市吉億龍電子科

技有限公司

背光源、塑膠產品、電子產

品的生產與銷售;國內貿

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該

公司已於2018年12月18

日註銷)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潘永福持股50%並擔任執行

董事兼總經理、潘連興之堂弟

潘景泉持股50%並擔任監事

2深圳市易貝樂文化科

技有限公司

語言培訓、遠程教育服務、

網絡教育服務

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發明配偶

陳秋菊持股51%,並擔任執行

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梁榮

勳配偶張小均持股49%

3三明中天飼料有限公

配合及混合飼料、飼料原

料、原圃材料、農畜產品銷

售;生豬購銷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配偶

之弟姜平持有其100%股權並

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

4三明牧科飼料有限公飼料、預混料、濃縮料生產、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配偶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1香港成利未實際經營業務

發行人控股股東姜發明、潘連興曾共

同控制的企業,已於2016年5月轉

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

2東莞成利

生產和銷售TFT—LCD

平板顯示屏、顯示屏材料

東莞成利為香港成利全資子公司

3南極光國際未實際經營業務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曾控制的

企業,已於2018年1月註銷

E.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公司關鍵管理人員包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聯管理人員及與其關

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都屬於本公司關聯方。

同時,已於2019年5月6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公司前任副總經理閔加勝和

公司前任監事袁少斌及其各自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都屬於本公司關聯方。

F.報告期內,公司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控

制、共同控制或由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

共同控制或由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1深圳市吉億龍電子科

技有限公司

背光源、塑膠產品、電子產

品的生產與銷售;國內貿

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該

公司已於2018年12月18

日註銷)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潘永福持股50%並擔任執行

董事兼總經理、潘連興之堂弟

潘景泉持股50%並擔任監事

2深圳市易貝樂文化科

技有限公司

語言培訓、遠程教育服務、

網絡教育服務

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發明配偶

陳秋菊持股51%,並擔任執行

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梁榮

勳配偶張小均持股49%

3三明中天飼料有限公

配合及混合飼料、飼料原

料、原圃材料、農畜產品銷

售;生豬購銷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配偶

之弟姜平持有其100%股權並

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

4三明牧科飼料有限公飼料、預混料、濃縮料生產、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配偶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司加工、銷售;飼料原料銷售之弟姜平持股

25%並擔任執

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5矽城科技(廈門)有限

公司

研發、銷售:電子產品、電

子元器件、儀器儀表、機械

電子設備、半導體;經營各

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王培生持股

50%並擔任執行

董事、總經理

6三明卓越噴碼技術有

限公司

噴碼設備的研發、維護、安

裝及銷售;銷售機械設備、

電子產品(該公司已於

2019年

4月

17日註銷)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王培生持股

100%

7昇捷豐電子(廈門)有

限公司

1、電子產品、工業流水線

設備、工業控制標識設備的

研發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批發、零售:物流設備、工

業控制標識設備;

2、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

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

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

料的進口業務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王培生任董事,潘連興之姐潘

秀蓮持股

12.5%

8深圳市駿達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

經營進出口業務。觸控嵌入

式軟體、觸控螢幕及顯示模塊

的設計、技術開發、生產及

銷售

公司財務總監毛崇文持有其

0.175%股份,且曾任財務經

理、財務總監

9廈門博奚企業諮詢有

限公司

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

詢;投資諮詢;市場調查;

社會經濟諮詢;其他未列明

商務服務業

公司獨立董事施金平持股

80%

10廈門博芮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

投資管理;資產管理

公司獨立董事施金平任執行

董事、經理

11廈門博芮東方投資管

理有限公司

投資管理

公司獨立董事施金平任執行

董事、經理

12

廈門博芮貳號股權投

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

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

關諮詢服務

廈門博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78.09%並擔任執行事務

合伙人的企業

13

廈門博芮壹號股權投

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

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

關諮詢服務;對第一產業、

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

廈門博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認繳出資額

20%並擔任執行

事務合伙人

14東莞銘普光磁股份有

限公司

網絡通信領域內通信磁性

元器件、通信光電部件研

發、生產及銷售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任獨立

董事

15深圳市光毅創業投資

有限公司

創業投資(不含限制項目)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持股

15%,林麗彬之兄林洪生持股

85%並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16深圳市贊我科技有限

公司

經營電子商務;從事廣告業

務;網路遊戲的開發、多媒

體產品及無線數據產品的

技術開發與銷售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持股

70%

3-1-4-7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17深圳哇哇魚網絡科技

有限公司

應用軟體的開發、設計、銷

售、技術轉讓、技術諮詢、

技術服務;數據處理服務;

系統集成;機械設備、電子

設備、儀器儀表、實驗室設

備、通訊器材的銷售;從事

廣告業務;經營電子商務;

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任董事

18深圳市和科達精密清

洗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清洗設備的研發、設

計、生產與銷售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於

2012年

12月至

2019

2月任獨立董事

19深圳市時代高科技設

備股份有限公司

全自動真空乾燥系統、工

業、醫用精密清洗設備的研

發、生產、銷售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於

2017年

11月至

2019

5月任獨立董事

20深圳市奇信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

建築裝飾工程的設計與施

工等業務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任獨立董事

21深圳光毅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

教育管理軟體的技術開發

和購銷;教育信息諮詢、企

業管理諮詢;企業管理培

訓;教育培訓;企業形象策

劃;市場營銷策劃;展覽展

示策劃;文化活動策劃;禮

儀服務、會務服務;國內貿

易許可經營項目是:人力資

源服務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持股

70%

22多喜愛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

建設工程總承包,建築工

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

風景園林工程的設計、施

工、諮詢,路橋工程、機場

跑道、機械施工,設備安裝,

城鄉規劃編制服務,工程技

術開發,建築機械製造及設

備租賃,建築構配件生產、

銷售,機電設備、五金工具、

建築材料、金屬材料、化工

原料(不含危險品)、計算

機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批

發及其進出口業務,工程技

術培訓及諮詢業務,國際工

程承包、勞務輸出及其所需

設備、材料的出口,物業管

理。(涉證商品憑證經營)

公司董事會秘書趙傳淼曾任

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並持股

0.10%

23珠海威絲曼股份有限

公司

以毛衫、針織衫、梭織衫、

超薄牛仔衫、皮革手袋、皮

帶、襪子、鞋子等服飾系列

產品,箱包、首飾、鐘錶、

工藝美術產品為主的生產

及銷售

公司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趙

傳淼任獨立董事

3-1-4-72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3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24廈門奧麒精密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

五金產品批發;金屬及金屬

礦批發;非金屬礦及製品批

發;五金零售;橡膠零件制

造;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模

具製造;其他非金屬加工專

用設備製造

公司前副總經理閔加勝之兄

閔加慶持股90%並任執行董

事、總經理

25廈門昇捷豐貿易有限

公司

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

批發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王培生曾持股20%,並於2018

年7月將其所持股份轉讓給

其弟王振益

26深圳中昇達創業投資

企業(有限合夥)

創業投資業務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持股43.04%

27

廈門博芮叄號股權投

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

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

關諮詢服務

公司獨立董事施金平持股

80%

②經常性關聯交易

A.關聯採購

a.向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等原材料

報告期內,公司曾向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等原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2017年及2018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關聯方吉億龍採購金額分別為247.53

萬元和19.09萬元,佔同期營業成本比重為0.56%、0.03%。吉億龍已於2018年

12月註銷。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吉億龍擁有注塑機等生產設備,具備膠框的製造技術和能力,產品良品率較

高。鑑於發行人報告期內膠框產能未能完全覆蓋客戶需求且膠框的技術含量較

低、可替代性較高,公司向包括關聯方吉億龍在內的公司外購膠框等原材料。發

年度商品種類採購數量(萬片)採購金額(萬元)

佔當期營業

成本的比重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膠框67.4919.090.03%

合計67.4919.090.03%

2017年度

白色擋板1.253.090.01%

導光板卷材14.9511.500.03%

膠框865.66232.930.52%

合計881.86247.530.56%

序號關聯企業名稱主要經營業務關聯關係

24廈門奧麒精密五金制

品有限公司

五金產品批發;金屬及金屬

礦批發;非金屬礦及製品批

發;五金零售;橡膠零件制

造;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模

具製造;其他非金屬加工專

用設備製造

公司前副總經理閔加勝之兄

閔加慶持股90%並任執行董

事、總經理

25廈門昇捷豐貿易有限

公司

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

批發

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連興姐夫

王培生曾持股20%,並於2018

年7月將其所持股份轉讓給

其弟王振益

26深圳中昇達創業投資

企業(有限合夥)

創業投資業務

公司獨立董事林麗彬之兄林

洪生持股43.04%

27

廈門博芮叄號股權投

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

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

企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

關諮詢服務

公司獨立董事施金平持股

80%

②經常性關聯交易

A.關聯採購

a.向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等原材料

報告期內,公司曾向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等原材料,具體情況如下:

2017年及2018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關聯方吉億龍採購金額分別為247.53

萬元和19.09萬元,佔同期營業成本比重為0.56%、0.03%。吉億龍已於2018年

12月註銷。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吉億龍擁有注塑機等生產設備,具備膠框的製造技術和能力,產品良品率較

高。鑑於發行人報告期內膠框產能未能完全覆蓋客戶需求且膠框的技術含量較

低、可替代性較高,公司向包括關聯方吉億龍在內的公司外購膠框等原材料。發

年度商品種類採購數量(萬片)採購金額(萬元)

佔當期營業

成本的比重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膠框67.4919.090.03%

合計67.4919.090.03%

2017年度

白色擋板1.253.090.01%

導光板卷材14.9511.500.03%

膠框865.66232.930.52%

合計881.86247.530.56%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4

行人自2018年3月起已停止向吉億龍採購,吉億龍已於2018年12月註銷。

Ⅱ、定價依據以及交易價格的公允性

報告期內,公司向吉億龍採購原材料主要為膠框,採用市場化定價,公司

2017年度至2018年度向吉億龍的平均採購單價分別為0.27元和0.28元,同期

公司向非關聯方的平均採購單價為0.26元和0.28元,採購價格基本相當。

b.向昇捷丰采購

報告期內,公司曾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及配套油墨等,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年度商品種類採購數量

採購金額

(不含稅)

佔當期營業成

本的比重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OCR讀檢測系統21個83.280.10%

噴碼設備9臺26.920.03%

昇捷豐噴碼機油墨340片41.120.05%

膠片檢測設備1套15.520.02%

合計166.830.21%

2018年度

噴碼設備16臺47.860.08%

輸送帶1套0.220.00%

昇捷豐噴碼機油墨271片31.710.05%

合計79.790.13%

2017年度

昇捷豐噴碼墨盒4瓶0.490.00%

合計0.490.00%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向關聯方昇捷丰采購金額分別為0.49萬

元、79.79萬元和166.83萬元,佔同期營業成本比重為0.00%、0.13%和0.21%。

公司從昇捷丰采購金額和佔比均較小,對公司的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向昇

捷丰采購採用市場化定價方式,未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發行人購買噴碼設備及配套的輸送帶和油墨等材料主要用於鐵框噴碼。報告

期內,公司曾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及配套油墨等主要系考慮到昇捷豐具備穩定

的噴碼設備代理渠道,雙方擁有穩定的合作關係,售後服務及時,供貨價格合適。

OCR讀檢測系統主要用於檢測設備二維碼,因昇捷豐的OCR讀檢測系統產

品工藝符合發行人的需求,所以發行人選擇向其少量採購。

年度商品種類採購數量

採購金額

(不含稅)

佔當期營業成

本的比重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OCR讀檢測系統21個83.280.10%

噴碼設備9臺26.920.03%

昇捷豐噴碼機油墨340片41.120.05%

膠片檢測設備1套15.520.02%

合計166.830.21%

2018年度

噴碼設備16臺47.860.08%

輸送帶1套0.220.00%

昇捷豐噴碼機油墨271片31.710.05%

合計79.790.13%

2017年度

昇捷豐噴碼墨盒4瓶0.490.00%

合計0.490.00%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向關聯方昇捷丰采購金額分別為0.49萬

元、79.79萬元和166.83萬元,佔同期營業成本比重為0.00%、0.13%和0.21%。

公司從昇捷丰采購金額和佔比均較小,對公司的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向昇

捷丰采購採用市場化定價方式,未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發行人購買噴碼設備及配套的輸送帶和油墨等材料主要用於鐵框噴碼。報告

期內,公司曾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及配套油墨等主要系考慮到昇捷豐具備穩定

的噴碼設備代理渠道,雙方擁有穩定的合作關係,售後服務及時,供貨價格合適。

OCR讀檢測系統主要用於檢測設備二維碼,因昇捷豐的OCR讀檢測系統產

品工藝符合發行人的需求,所以發行人選擇向其少量採購。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5

膠片檢測設備通過CCD光學鏡頭檢測反射片材覆膠後是否存在漏膠,膠片

檢測設備能提高檢測漏膠效率,降低人工檢測的漏檢率。隨著發行人業務規模擴

大,為提高檢測漏膠效率,減少人工檢測的漏檢率,提升產品品質,發行人決定

採購膠片檢測設備。發行人通過對比選擇向昇捷丰采購膠片檢測設備。

Ⅱ、定價依據以及交易價格的公允性

報告期內,公司向昇捷丰采購的設備及配套油墨採用市場化定價,具體情況

如下:

2019年度發行人向昇捷丰采購OCR讀檢測系統採購單價為3.97萬元,與同

期向非關聯方採購同類產品單價3.94萬元基本相當。

因不同供應商提供的噴碼機在設備內部結構、設備生產工藝流程等方面差異

較大,且相關的油墨材料不具有通用性,因此發行人僅向昇捷丰采購特定噴碼機

及配套的輸送帶和油墨材料,未向非關聯方採購同類產品,因此無法比較。根據

昇捷豐出具的同類設備及配套原材料價格說明函、銷售發票等文件證明,昇捷豐

向南極光銷售噴碼設備均價為2.99萬元,與昇捷豐向非關聯方銷售均價3.49萬

基本相當;昇捷豐向南極光配套油墨均價為0.12萬元,與昇捷豐向非關聯方銷

售均價0.12萬基本相當。

因發行人向昇捷丰采購的設備為定製化設備,且發行人僅此一套膠片檢測設

備,因此內部無法進行價格比較。根據昇捷豐出具的同類設備及配套原材料價格

說明函、銷售發票等文件證明,除南極光外,昇捷豐未向其他第三方銷售膠片檢

測設備,昇捷丰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確定銷售價格。經核查,膠片檢測設備採購價

格公允。

報告期內,公司向昇捷丰采購OCR讀檢測系統與同期向非關聯方採購同類

產品單價基本相當。公司向昇捷丰采購的噴碼設備、輸送帶及油墨與同期昇捷豐

向非關聯第三方銷售同類產品單價相當。昇捷豐向公司銷售的膠片檢測設備採用

成本加成方式確定銷售價格,經核查,發行人膠片檢測設備採購價格公允。

B.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報告期內,發行人關鍵管理人員報酬情況如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6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231.44633.15541.22408.25

註: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胡星飛先生為公

司監事,2018年關鍵管理人員報酬中不包含胡星飛先生的薪酬。

C.經常性關聯交易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經常性關聯交易除向關鍵管理人員支付報酬外,主要為向關聯方

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以及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配套油墨,相關交易

價格均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符合公允定價原則,且採購金額佔營業成本比例較

小,未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③偶發性關聯交易

A.購買貝能光電100%股權

2017年7月25日,南極光有限分別與姜發明、潘連興籤訂《股權轉讓協議》,

姜發明、潘連興將其持有的貝能光電股權轉讓給南極光有限。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發行人收購貝能光電避免了同業競爭、減少了關聯交易、實現業務的協同,

具體原因與必要性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二/(二)/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發生

業務重組」。

Ⅱ、定價依據以及交易價格的公允性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廈門分所出具「致同審字[2017]第

350FC2027號」《審計報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貝能光電經審計的淨資產

為1,982.77萬元。廈門市大學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大學

評估[2017]820093號」《評估報告書》,經評估,貝能光電權益價值2,059.82萬

元。考慮2017年6月份貝能光電的盈利情況,經友好協商後本次交易作價確定

為2,100.00萬元。

收購前的貝能光電資產變現能力強,其應收帳款主要為1年以內應收帳款,

客戶信用好,應收帳款都正常回收,且存貨均正常銷售。貝能光電的評估結果與

帳面值相比,淨資產增值77.05萬元,增值率為3.89%。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於

存貨及往來款項增值:一方面,存貨評估值包含未實現利潤;另一方面,往來款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231.44633.15541.22408.25

註: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胡星飛先生為公

司監事,2018年關鍵管理人員報酬中不包含胡星飛先生的薪酬。

C.經常性關聯交易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經常性關聯交易除向關鍵管理人員支付報酬外,主要為向關聯方

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材以及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配套油墨,相關交易

價格均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符合公允定價原則,且採購金額佔營業成本比例較

小,未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③偶發性關聯交易

A.購買貝能光電100%股權

2017年7月25日,南極光有限分別與姜發明、潘連興籤訂《股權轉讓協議》,

姜發明、潘連興將其持有的貝能光電股權轉讓給南極光有限。

Ⅰ、關聯交易的原因與必要性

發行人收購貝能光電避免了同業競爭、減少了關聯交易、實現業務的協同,

具體原因與必要性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二/(二)/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發生

業務重組」。

Ⅱ、定價依據以及交易價格的公允性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廈門分所出具「致同審字[2017]第

350FC2027號」《審計報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貝能光電經審計的淨資產

為1,982.77萬元。廈門市大學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大學

評估[2017]820093號」《評估報告書》,經評估,貝能光電權益價值2,059.82萬

元。考慮2017年6月份貝能光電的盈利情況,經友好協商後本次交易作價確定

為2,100.00萬元。

收購前的貝能光電資產變現能力強,其應收帳款主要為1年以內應收帳款,

客戶信用好,應收帳款都正常回收,且存貨均正常銷售。貝能光電的評估結果與

帳面值相比,淨資產增值77.05萬元,增值率為3.89%。增值的主要原因是由於

存貨及往來款項增值:一方面,存貨評估值包含未實現利潤;另一方面,往來款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項此次評估風險損失率與帳面壞帳準備計提率不相同,壞帳準備評估為零所致。

B.關聯擔保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關聯擔保的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港幣

/萬元

債權人擔保人

被擔

保人

擔保

金額

擔保

起始日

擔保

到期日

是否已履

行完畢

1

上海浦東發

展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姜華、陳

秋菊

公司

5,000.00

2020/9/16

2021/9/16否

2

杭州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姜華、陳

秋菊

公司

5,000.00

2020/8/4

2021/7/20否

3

平安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姜華、陳

秋菊

公司

3,900.00

2020/2/17

2021/2/16否

4

上海浦東發

展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姜華、陳

秋菊

公司

2,000.00

2019/11/27

2020/9/16是

5

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

姜發明、

潘連興、

貝能光電

公司

3,000.00

2019/7/18

2020/7/18是

6

星展銀行(中

國)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姜華、陳

秋菊

公司

2,200.00

2019/3/13

2024/3/12否

7

歐力士融資

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930.97

2018/2/20

2021/2/20否

8

歐力士融資

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465.61

2017/12/5

2020/11/5是

9

遠東國際租

賃有限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1,087.02

2017/10/26

2020/10/26是

10

中國民生銀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500.00

2019/1/22

2020/1/22是

11

杭州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貝能光

公司

2,000.00

2019/1/22

2020/1/10是

3-1-4-77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債權人擔保人

被擔

保人

擔保

金額

擔保

起始日

擔保

到期日

是否已履

行完畢

電、陳秋

菊、姜華

上海浦東發

12

展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

姜發明、

陳秋菊

公司

500.00

2018/12/13

2019/12/13是

圳分行

13

平安國際融

資租賃有限

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1,258.04

2018/2/12

2020/1/12是

14

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

姜發明、

潘連興、

貝能光電

公司

3,000.00

2017/11/16

2018/11/16是

中國民生銀

15

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

姜發明公司

1,000.00

2017/10/19

2018/10/19是

16

平安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1,500.00

2016/11/2

2017/5/1是

17

遠東國際租

賃有限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166.06

2016/11/1

2019/10/1是

18

遠東國際租

賃有限公司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344.31

2016/11/1

2019/10/1是

19

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永支

姜發明、

潘連興、

貝能光電

公司

3,000.00

2016/8/1

2017/8/1是

平安銀行股姜發明、

20份有限公司潘連興、公司

8,000.00

2016/7/13

2017/7/12是

深圳分行貝能光電

21

平安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1,400.00

2016/6/29

2017/6/28是

歐力士融資

22

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深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57.03

2014/9/18

2017/8/20是

圳分公司

歐力士融資

23

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深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98.88

2014/9/18

2017/8/20是

圳分公司

歐力士融資

24

租賃(中國)

有限公司深

姜發明、

潘連興

公司

250.32

2014/9/14

2017/8/5是

圳分公司

25東亞銀行公司

南極光

國際

1,101.60

2014/7/24

2017/3/24是

3-1-4-7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79

債權人擔保人

被擔

保人

擔保

金額

擔保

起始日

擔保

到期日

是否已履

行完畢

26東亞銀行公司

南極光

國際548.882014/7/32017/3/3是

註:東亞銀行的擔保金額單位為萬港元,其餘為萬元。

關聯方為發行人提供的擔保係為發行人的銀行借款、融資租賃提供的擔保。

發行人為南極光國際提供的擔保係為其融資租賃提供擔保,該等融資租賃設備由

南極光實際使用,截至2017年3月24日,上述融資租賃合同已履行完畢。

C.關聯方資金拆借

2017年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曾向公司提供資金借款,

主要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關聯方期初餘額

本期發行人收到

關聯方金額

本期發行人歸還

關聯方金額

期末餘額

姜發明34.56-34.56-

潘連興224.7818.52243.29-

公司2017年度向姜發明、潘連興借款資金主要用於緩解公司流動資金不足。

由於公司資金拆借為臨時需求,期限較短且不固定,同時,按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涉及利息金額較小,實際控制人未收取利息。2017年12月31日至本保薦工作

報告籤署日,公司無其他向姜發明、潘連興拆藉資金情形。

D.偶發性關聯交易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偶發性關聯交易包括收購同一控制下的貝能光電、關聯擔保、

向股東拆入資金。公司收購貝能光電旨在消除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在公司

發展的過程中,由於融資渠道單一,利用公司的資產抵押向銀行貸款的能力有限,

股東及關聯方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發展。報告期內發生的

與股東之間的資金拆借對公司當期的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

④關聯方往來餘額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僅有應付帳款餘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吉億龍---201.11

昇捷豐--23.820.26

債權人擔保人

被擔

保人

擔保

金額

擔保

起始日

擔保

到期日

是否已履

行完畢

26東亞銀行公司

南極光

國際548.882014/7/32017/3/3是

註:東亞銀行的擔保金額單位為萬港元,其餘為萬元。

關聯方為發行人提供的擔保係為發行人的銀行借款、融資租賃提供的擔保。

發行人為南極光國際提供的擔保係為其融資租賃提供擔保,該等融資租賃設備由

南極光實際使用,截至2017年3月24日,上述融資租賃合同已履行完畢。

C.關聯方資金拆借

2017年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曾向公司提供資金借款,

主要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關聯方期初餘額

本期發行人收到

關聯方金額

本期發行人歸還

關聯方金額

期末餘額

姜發明34.56-34.56-

潘連興224.7818.52243.29-

公司2017年度向姜發明、潘連興借款資金主要用於緩解公司流動資金不足。

由於公司資金拆借為臨時需求,期限較短且不固定,同時,按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涉及利息金額較小,實際控制人未收取利息。2017年12月31日至本保薦工作

報告籤署日,公司無其他向姜發明、潘連興拆藉資金情形。

D.偶發性關聯交易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偶發性關聯交易包括收購同一控制下的貝能光電、關聯擔保、

向股東拆入資金。公司收購貝能光電旨在消除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在公司

發展的過程中,由於融資渠道單一,利用公司的資產抵押向銀行貸款的能力有限,

股東及關聯方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發展。報告期內發生的

與股東之間的資金拆借對公司當期的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

④關聯方往來餘額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僅有應付帳款餘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吉億龍---201.11

昇捷豐--23.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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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0

⑤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的履行情況

A.關聯交易決策程序

報告期內,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均嚴格履行了相關制度所規定的程序。報告

期內,公司的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嚴格遵循了《公司章程》規定的決策權限與程序,

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關聯交易的表決嚴格遵循了利益衝突的董事或關聯股

東迴避表決等規定。公司的關聯交易情況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需要,交

易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確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

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的關聯交易未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的主要業務未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

產生依賴或被控制。

發行人《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司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關聯人提供的擔保,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

人及其他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

參與該項表決。」

發行人《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應由董事會批准的關聯交易(提

供擔保除外)如下:1、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關聯

交易;2、公司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100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一期

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0.5%以上的關聯交易。公司與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

人員及其配偶發生關聯交易的,還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3、公司與關聯人發生

的交易(公司獲贈現金資產和提供擔保除外)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佔公司

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當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期

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交易標的進行評估或者審計,並將該交易提交股

東大會審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標的,可以不進行審計或

評估。超過董事會上述權限的,或依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應由股東大會審

議的,或董事會認為有必要須報股東大會批准的,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發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發生的所有關聯交易均已提交

第一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姜發明和關聯董事潘連興已就關聯交易

議案迴避表決。經第一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後提交2019年第三次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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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1

股東大會審議。發行人2020年1-6月發生的關聯交易為支付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薪酬。2020年4月28日,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通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

發行人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2019年度向銀行申請綜

合授信額度及相關授權的議案》,授予經營管理層總額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包

括1.5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內籤署綜合授信項及附屬的(包括但不限於

授信、借款、擔保、抵押等)關聯擔保等有關的合同、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授

予期限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

召開之日。

公司目前綜合授信額度尚未超過1.5億元,因此2019年7-12月發生的綜合

授信及關聯擔保僅需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姜發明和關聯董事潘連興已

就關聯交易議案迴避表決。上述綜合授信及關聯擔保已由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

次會議審議通過。

同時,發行人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2019年度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和《關於預計公司

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的議案》,明確了公司董事、監事2019年的薪酬和預

計2019年度公司向廈門昇捷豐貿易有限公司採購總額不超過260萬元。因此公

司2019年度關鍵管理人員薪酬和2019年7-12月與昇捷豐發生的關聯交易履行

了相關決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發行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

關聯董事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

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

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

東大會審議。」

綜上所述,發行人已經根據《公司章程》將報告期內發生的所有關聯交易提

交董事會審議,關聯董事已迴避表決。

發行人《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條規定:「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

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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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2

數。股東大會決議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關聯股東的迴避和表決

程序如下:(一)股東大會審議的某一事項與某股東存在關聯關係的,該關聯股

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向董事會詳細披露其關聯關係;(二)股東大會在審議

關聯交易事項時,會議主持人宣布有關聯關係的股東與關聯交易事項的關聯關

系;會議主持人明確宣布關聯股東迴避,而由非關聯股東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

議表決;(三)關聯交易事項形成決議須由非關聯股東以具有表決權股份數的

1/2以上通過:但是,該關聯交易事項涉及本章程規定需特別表決的事項時,股

東大會決議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非關聯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方為有效;(四)關聯股東未就關聯交易事項按上述程序進行關聯信息披露或回

避的,股東大會有權撤銷有關該關聯交易事項的一切決議。」

2019年9月3日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全體股東(關聯股東

除外)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所有發生的關聯交

易進行確認的議案。關聯股東姜發明、潘連興、徐賢強、潘景泉、張少漩、南極

光管理和奧斯曼就關聯交易議案迴避表決。2020年5月18日,發行人召開2019

年年度股東,通過了2020年董事、監事薪酬的方案,關聯股東迴避表決。

B.獨立董事對公司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獨立董事對報告期內公司關聯交易情況發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董事認為:

「我們認為報告期內所發生的關聯交易系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內

容符合公司實際需要。交易價格以市場定價為依據,未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

定價原則,沒有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對公司獨立性未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

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影響。」

2020年4月28日,發行人獨立董事對2020年的董事薪酬出具意見,認為: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情況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有利於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

股東權益的情形。

⑥規範並減少關聯交易的措施

A.建立健全、有效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和相關議事規則,

規範關聯交易內部決策程序,強化制度約束,建立關聯交易內部決策制度,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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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3

執行關聯方迴避制度

為保證關聯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公司依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等規章制度,對

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決策程序及關聯董事、關聯股東的迴避表決進行了詳細的

規定,以保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關聯交易決策的公允性。公司將通過嚴格執

行關聯交易基本原則、決策程序、迴避制度、信息披露等來規範關聯交易。

B.引入獨立董事制度,規範關聯交易,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2018年7月,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後,積極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公司

董事會成員中現有3名獨立董事。公司未來將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建設,加

強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的監督,確保公司獨立董事均積極履行獨立董事職責,進

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C.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減少及規

範關聯交易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分別出具了《關

於規範關聯交易的承諾函》,承諾內容如下:

本人將根據「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按照一般的商業條款,

減少本人及/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業與公司的交易,嚴格遵守並尊重公司的公司

章程及關聯交易決策程序,並依據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則(上市後適用),

與公司以公允價格進行公平交易,不謀求本人及/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業的非法

利益。

在本人及/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如有)與公司存在關聯關係期間,若本人違

反上述承諾,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違反承諾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上述承諾不可撤銷。

綜上,發行人已建立了健全和有效的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的相關內部控制制

度,並得到了有效執行。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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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貝能光電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股權轉讓協議、

價款支付憑證,檢查收購貝能光電的會計處理;

②查詢了關聯採購和關聯銷售的訂單、發貨單、收款/付款憑證、發票;

③查詢發行人的銷售明細帳、採購明細帳,對比發行人向關聯方及非關聯方

採購/銷售同類產品的價格;

④獲取昇捷豐出具的同類設備及配套原材料價格說明函及向第三方的銷售

發票;

⑤獲取發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調查表並

進行訪談,獲取發行人關聯方清單和關聯方基本信息;

⑥通過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有無潛在的關聯方;

⑦獲取發行人報告期各期客戶和供應商清單與發行人提供的關聯方清單進

行比對;

⑧調閱工商登記資料,取得或通過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行人主要客

戶、供應商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以甄別客戶和供應商及相

關人員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關聯關係;

⑨通過公開信息檢索相關產品的市場價格,並與關聯交易價格對比。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不存在關聯交易對應的相應指標佔比高且存

在定價與可比市場公允價格、第三方市場價格、關聯方與其他交易方的價格差異

過大的情形。發行人關聯方認定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已完整的披露關聯

交易。報告期內,發行人無關聯銷售,未直接產生關聯收入和利潤。經常性關聯

交易除向關鍵管理人員支付報酬外,主要為向關聯方吉億龍採購膠框、導光板卷

材以及向昇捷丰采購噴碼設備、配套油墨,相關交易價格均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

符合公允定價原則,且採購金額佔營業成本比例較小,未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

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調節發行人收入、利潤或成本費用及利益輸送的情

形。公司偶發性關聯交易包括收購同一控制下的貝能光電、關聯擔保、向股東拆

入資金。公司收購貝能光電旨在消除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報告期內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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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5

與股東之間的資金拆借對公司當期的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發行人與上述企

業發生的關聯交易不會影響發行人的獨立性或存在顯失公平的情況。公司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分別出具了《關於規範關聯交

易的承諾函》,2020年以來,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未發生除關鍵管理人員支付

報酬外的經常性關聯交易。

(十四)關於發行人重要會計政策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是否準確、有針對性,保薦機構

應當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是否準確、有

針對性,是否僅簡單重述企業會計準則。披露的相關收入確認政策是否符合發行

人實際經營情況,與主要銷售合同條款及實際執行情況是否一致。

(1)核查意見和事實證據

①收入確認政策

A.商品銷售收入

在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

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

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

靠地計量時,確認商品銷售收入的實現。

收入確認具體方法:

a.內銷收入

I、一般銷售業務:商品已發出,取得客戶籤收的發貨單據、於客戶驗收入

庫後確認收入。

II、供應商管理庫存(VMI)模式銷售:按照客戶要求設置VMI倉儲模式銷售

的,於客戶實際領用商品後,取得客戶籤署的領料單據時確認收入。

b.外銷收入

對於出口商品,在商品報關出口後,於客戶驗收後確認收入。

B.提供勞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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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6

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確認提供的勞務收入。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按已經提供的勞務佔應提供勞

務總量的比例確定。

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a.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

計量;b.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d.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如果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則按已經發生並預計能夠得到補

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的勞務收入,並將已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如預計不能得到補償的,則不確認收入,已發生的勞務成本

計入當期損益。

本公司與其他企業籤訂的合同或協議包括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時,如銷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能夠區分並單獨計量的,將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

分別處理;如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勞務部分不能夠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夠單

獨計量的,將該合同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

C.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根據銷售區域劃分,公司產品銷售分為內銷和外銷。其中,內銷部分根據是

否設置VMI倉分為一般銷售業務和VMI模式。公司已區分不同的業務模式列示

具體的收入確認政策,收入確認政策具有針對性,不僅簡單重述企業會計準則。

②實際經營流程

發行人與一般銷售業務、VMI模式和外銷業務客戶在商務洽談、合同籤訂、

訂單獲取及生產流程基本一致。發行人銷售的主要流程如下:

銷售流程環節銷售流程環節內容

籤訂銷售合同

(訂單)

南極光與客戶籤訂銷售協議、合同或訂單,雙方就產品名稱、規格

型號、定價方式、數量、單價、交貨時間、結算方式等條款進行約

定。

安排生產

銷售部獲取客戶訂單並錄入ERP系統後反饋至運營中心的PMC

部,PMC部下發生產任務單,倉庫、採購、生產等部門密切合作,

組織採購、生產。

銷售發貨

產品完工入庫後,銷售部根據銷售訂單製作發貨通知單通知倉庫辦

理髮貨。

銷售流程環節銷售流程環節內容

籤訂銷售合同

(訂單)

南極光與客戶籤訂銷售協議、合同或訂單,雙方就產品名稱、規格

型號、定價方式、數量、單價、交貨時間、結算方式等條款進行約

定。

安排生產

銷售部獲取客戶訂單並錄入ERP系統後反饋至運營中心的PMC

部,PMC部下發生產任務單,倉庫、採購、生產等部門密切合作,

組織採購、生產。

銷售發貨

產品完工入庫後,銷售部根據銷售訂單製作發貨通知單通知倉庫辦

理髮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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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流程環節銷售流程環節內容

一般銷售業務:帳務組列印送貨單,銷售部通知物流公司到倉庫提

貨或安排發行人送貨車隊送貨至客戶指定收貨處,由客戶倉庫人員

確認規格型號及數量後在送貨單上簽字或蓋章。

VMI模式:帳務組列印銷售調撥單,南極光產品銷售出庫後,交

由物流公司,倉庫與物流公司同時在銷售調撥單上簽字交接。物流

公司送貨至

VMI倉,

VMI倉中發行人聘請的第三方檢測方接收,

並在銷售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2020年開始,京東方不再提供其廠區內的

VMI倉庫,物流公司

倉庫中專門設置倉儲空間作為京東方

VMI倉使用,物流公司將貨

物交付於

VMI倉,

VMI倉中發行人聘請的第三方檢測方接收,並

在銷售調撥單上簽字確認。)

外銷模式:帳務組列印送貨單,銷售部通知物流公司到倉庫提貨,

公司出口銷售均通過報關行代為報關,報關後的交貨地點一般為香

港或保稅區,報關出口時,客戶尚未驗收,由香港或保稅區客戶倉

庫管理人員核對產品的型號及數量。

客戶驗收

一般銷售業務:商品已發出,客戶籤收,之後客戶

IQC部門進行

質量抽檢驗收,驗收合格後客戶辦理入庫,錄入客戶系統;發行人

從客戶

SCM系統中導出或客戶通過對公郵箱發送客戶入庫明細用

於發行人確認當月客戶驗收入庫產品。

VMI模式:客戶根據生產情況於

VMI倉領用產品,領用前有第三

方檢測機構負責對擬領用的產品進行檢驗,客戶再進行抽檢,產品

合格後客戶領用,於客戶實際領用商品後,獲得客戶籤字確認的送

貨單;南極光獲得送貨單和客戶的領用明細,確認客戶當月領用產

品的數量、金額。

外銷模式:客戶將貨物從香港或保稅區倉庫運輸到客戶工廠,一般

貨物到達客戶工廠的倉庫時客戶會進行

IQC質量抽檢驗收,驗收

合格後客戶辦理入庫,錄入客戶系統;發行人獲得客戶提供的驗收

入庫明細確認客戶驗收入庫產品。

收入確認

一般銷售業務:商品已發出,取得客戶籤收的發貨單據、於客戶驗

收入庫後確認收入。

VMI模式:按照客戶要求設置

VMI倉儲模式銷售的,於客戶實際

領用商品後,取得客戶籤署的領料單據(即送貨單)時確認收入。

外銷業務:對於出口商品,在商品報關出口後,於客戶驗收後確認

收入。

開票與報稅

收到客戶對帳單並核對無誤後開具發票。

次月

15日前財務部門向稅務局申報增值稅。

銷售收款

收到貨款或者票據後,出納登記資金臺帳或票據臺帳,並將銀行回

單或票據交應收會計做收款憑證。每個月初,財務部從系統中導出

應收帳款明細表通知業務員跟進收款。

③主要合同條款

不同銷售模式下銷售合同主要條款、風險報酬轉移約定、退換貨政策

銷售模式常用或代表性條款風險報酬轉移約定退換貨政策

一般銷售

業務

合同標的:本合同的物料名稱、

規格型號、品牌、單價、數量、

合計金額按雙方另行籤訂的《採

購訂單》和《報價單》執行

乙方送貨的,乙方應

當承擔產品交付甲方

且經甲方驗收合格之

前的一切風險

若在驗收時或驗收後

發現不合格產品,甲

方可以以下列一種或

多種方式處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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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模式常用或代表性條款風險報酬轉移約定退換貨政策

價格:指本公司付款前招標定價

或雙方協商同意之最新有效價

格。除另有約定外,價格包含政

府稅費、運費、保險費、包裝費

等費用

交付:乙方嚴格按訂單規定品種、

規格、數量、時間等進行準時供

支付:產品到達,甲方檢驗合格

入庫後,按月對帳結算並開具發

票票據到甲方財務部門掛帳。信

用帳期到期後支付貨款,支付方

式主要包括銀行轉帳、承兌匯票

等。

要求乙方補足短少數

量及更換不合格產

品;(2)如無法更換

者,要求乙方提供功

能相同之替代品;(3)

要求扣減價金;(4)

要求乙方篩選合格

品;(5)要求退回該

不合格品所屬之訂單

或交貨通知之全數產

品;(6)拒付貨款;

(7)要求乙方指派專

人駐廠隨時處理退

貨、換貨及退款等事

宜;(8)取消訂單。

因產品不合格所發生

的之費用及風險負擔

應由乙方承擔

VMI

模式

業務

合同標的:合同產品是指供方向

需方提供的由供方生產製造的背

光源或其他產品。除非另有明確

約定,本合同中的所有定義及條

款均適用於本合同雙方或需方的

關聯公司與供方之間的所有的合

同產品買賣交易

價格:除非另行書面約定,合同

產品的價格是需方為購買合同產

品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交付:供方應當按照交貨計劃約

定的交付條件完成合同產品的交

付,並同時提供合同的單證和相

關資料

支付:除非雙方在訂單中另行書

面約定外,付款條件為到貨後月

結電匯

90天

未約定未約定

發行人與採用

VMI模式客戶合肥京東方顯示技術有限公司和鄂爾多斯市源盛光

電有限責任公司籤訂的是京東方集團制定的通用合同,合同中主要是原則性條

款,發行人與上述兩家

VMI客戶在實際操作中執行客戶要求的

VMI模式供貨。

外銷

業務

合同標的:買方向賣方採購原材

料、消耗品、零部件等產品

價格:賣方應向買方發出產品報

價單,經買方確認後生效

支付:買方應對符合本合同及單

項合同約定的產品進行付款。雙

方人員每月對交貨情況及應付貨

款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賣

方開具發票給買方後,買方對到

期的貨款進行支付。

產品的滅失風險自交

付給買方或買方代理

人時將轉移至買方;

但是,如果產品被買

方拒收(退貨)或被

要求換貨的,產品的

滅失風險視為自始未

轉移。

產品的所有權自交付

給買方或買方代理人

時將轉移至買方;但

在產品驗收檢查時以

及組裝、銷售、分銷、

使用以及買方客戶使

用過程中,如發現產

品不符合產品質量約

定的,買方可以選擇

讓步接收或要求賣方

篩選或要求維修或用

合格產品替換或者拒

收(退貨)或單方解

除單項合同,且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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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模式常用或代表性條款風險報酬轉移約定退換貨政策

是,如果產品被買方

拒收(退貨)或被要

求換貨的,產品的所

有權視為自始未轉

移。

同時有權要求賣方承

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④收入確認政策及其合理性

發行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相關交易合同條款和《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

指南的有關規定製定並披露收入確認的會計政策,具體如下:

銷售模式常用或代表性條款風險報酬轉移約定退換貨政策

是,如果產品被買方

拒收(退貨)或被要

求換貨的,產品的所

有權視為自始未轉

移。

同時有權要求賣方承

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④收入確認政策及其合理性

發行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相關交易合同條款和《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

指南的有關規定製定並披露收入確認的會計政策,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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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模式一般銷售業務外銷業務

VMI模式業務

收入確認政策及合理性

發行人產品銷售均採用直銷模

式,即發行人直接將產品銷售

至液晶顯示模組生產商。根據

合同運輸條款,產品由發行人

運送至客戶指定交貨地點,產

品價格包含運費,即產品運輸

費用由發行人承擔。產品生產

完工入庫後,發行人按訂單約

定的交貨時間運送至客戶指定

收貨地點,由客戶驗收入庫後,

銷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

和報酬轉移給客戶。因此,發

行人在商品已發出,取得客戶

籤收的發貨單據、於客戶驗收

入庫後確認收入。

對於出口商品,根

據發行人與客戶的

合同約定,通過客

戶的產品驗收檢查

併入庫後,銷售商

品所有權上的主要

風險和報酬轉移給

客戶。因此,外銷

業務下,在發行人

產品商品報關出口

後,於客戶驗收入

庫後確認收入。

根據合同運輸條款,產品由發行

人運送至客戶指定交貨地點,產

品價格包含運費,即產品運輸費

用由發行人承擔。發行人按照客

戶要求設置

VMI模式銷售的,

客戶驗收合格並實際領用時,將

VMI倉領用轉移至客戶倉

庫,此時客戶會在領料單據(送

貨單)上簽字確認,銷售商品所

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

給客戶。因此,發行人於客戶實

際領用商品後,取得客戶籤署的

領料單據時確認收入。

《企業會計準

14號

——

收入》(財會

〔2006〕3號)

(舊準則準

則,

2017-2019

年適用)銷售

商品收入確認

原則: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

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符合符合符合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

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

實施有效控制;

符合(南極光送貨至客戶並驗收入庫後,一般不會

保留與所有權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實施有效控

制)

符合(發貨至

VMI倉庫後,並

經客戶領用後南極光不再繼續

進行管理)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符合(根據產品數量和訂單單價,可以計算收入金額)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符合(訂單中約定有帳期,且根據歷史情況,客戶會按期支付貨款)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

可靠地計量。

符合(南極光有完備的成本核算制度,貨物發出當月即可準確計算貨物成本)

《企業會計準

14號

——

收入》(財會

〔2017〕22號)

(新收入準則

(一)企業就該商品享有現時收款權利,

即客戶就該商品負有現時付款義務。

發行人與客戶就發行人商品驗收入庫或實際領用的部分進行核對,確認應收帳款,客

戶承擔付款的義務

(二)企業已將該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

給客戶,即客戶已擁有該商品的法定所有

權。

符合符合符合

3-1-4-90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業務模式一般銷售業務外銷業務

VMI模式業務

2020年開始使

用)對於在某

一時點履行的

履約義務,客

戶取得商品控

制權時點確認

收入。判斷是

否取得控制權

時,應考慮:

(三)企業已將該商品實物轉移給客戶,

即客戶已實物佔有該商品。

符合符合符合

(四)企業已將該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

險和報酬轉移給客戶,即客戶已取得該商

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

符合符合符合

(五)客戶已接受該商品。客戶驗收入庫或實際領用時即可代表客戶已接受該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戶已取得商品控制權的

跡象。

-

綜上,發行人目前收入政策符合新舊《企業會計準則

14號——收入》對於收入確認的規定,新準則實施後發行人收入確認

政策不發生調整。

3-1-4-9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2

綜上所述,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準確、有針對性,不僅簡

單重述企業會計準則。披露的相關收入確認政策符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與主

要銷售合同條款及實際執行情況一致。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發行人的收入確認政策,分析是否具有針對性;

②核查了發行人報告期內銷售明細表、主要客戶銷售合同、主要客戶訪談問

卷等,訪談了發行人銷售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並查閱了同行業可比公司收入確

認政策情況及《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了解發行人不同模式下銷售流程、收

入確認政策和合理性、具體銷售情況;

③通過訪談發行人銷售負責人、訪談主要客戶及查閱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公開

資料,了解發行人與下遊客戶、終端客戶的合作方式,核查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④通過對採用VMI模式客戶、VMI倉管理方、發行人財務負責人、銷售負

責人進行訪談,了解了VMI模式銷售流程和實施方式、VMI模式主要內控節點、

客戶採用VMI模式原因及相關費用的承擔方等。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準確、有針對性。披露

的相關收入確認政策符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與主要銷售合同條款及實際執行

情況一致。

(十五)關於發行人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情況

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如是,保薦機構應

按照《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問題28的相關規定,核查相關

調整變更事項的合理性與合規性,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並發表

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發行人報告期內主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情況如下:

①重要會計政策變更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3A.新金融工具準則

財政部於2017年3月31日分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

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

號——金融資產轉移(2017年修訂)》(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

第24號——套期會計(2017年修訂)》(財會〔2017〕9號),於2017年5月

2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17年修訂)》(財會

〔2017〕14號)(上述準則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

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金融工具準則。公司於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

的金融工具準則。

B.報表格式

財政部於2019年4月30日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

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

本公司執行上述規定的主要影響如下:

a.資產負債表中「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帳

款」列示;「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拆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帳款」列示;

比較數據相應調整。

b.在利潤表中新增「信用減值損失」項目,反映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修訂)的要求計提的各項金融工具信用

減值準備所確認的信用損失。比較數據不調整。

C.新收入準則

財政部於2017年7月5日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以

下簡稱「新收入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

準則。公司於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收入準則。

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對公司影響並不重大。

②重要會計估計變更

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重要會計估計變更。

③相關調整變更事項的合理性與合規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報告期內,發行人會計政策變更均系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的變動而相應變更,

上述會計政策的變更發行人均履行了內部審批程序,具有合理性與合規性。

④會計政策變更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A.新金融工具準則

a.首次執行日前後金融資產分類和計量對比表

2018年

12月

31日(變更前)

2019年

1月

1日(變更後)

項目計量類別帳面價值項目計量類別帳面價值

貨幣資金攤餘成本

11,910.91貨幣資金攤餘成本

11,910.91

應收票據攤餘成本

8,051.08

應收票據攤餘成本

14,540.86應收款項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

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

6,489.78

應收帳款攤餘成本

36,915.66

應收帳款攤餘成本

36,944.19

應收款項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

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

29.42

其他綜合收

信用減值準備

0.88

其他應收款攤餘成本

554.71其他應收款攤餘成本

554.71

一年內到期

的非流動資

攤餘成本

61.51

一年內到期

的非流動資

攤餘成本

59.53

長期應收款攤餘成本

393.08長期應收款攤餘成本

379.46

b.首次執行日,原金融資產帳面價值調整為按照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進行

分類和計量的新金融資產帳面價值的調節表

項目

2018年

12月

31

日(變更前)

重分類重新計量

2019年

1月

1

日(變更後)

攤餘成本:

應收票據

14,540.6

減:轉出至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

綜合收益(應收款項融

資)

6,489.78

重新計量:預計信用損

失準備

按新金融工具準則列示

的餘額

8,051.08

3-1-4-9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項目

2018年

12月

31

日(變更前)

重分類重新計量

2019年

1月

1

日(變更後)

應收帳款

36,944.19

減:轉出至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

綜合收益(應收款項融

資)

28.53

重新計量:預計信用損

失準備

按新金融工具準則列示

的餘額

36,915.66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

61.51

重新計量:預計信用損

失準備

1.98

按新金融工具準則列示

的餘額

59.53

長期應收款

393.08

重新計量:預計信用損

失準備

13.62

按新金融工具準則列示

的餘額

379.46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

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應收款項融資

——

從應收票據轉入

6,489.78

從應收帳款轉入

28.53

重新計量:按公允價值

重新計量

6,518.32

重新計量:預計信用損

失準備

-0.88

按新金融工具準則列示

的餘額

6,519.20

c.首次執行日,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調節表

計量類別

2018年

12月

31

日(變更前)

重分類重新計量

2019年

1月

1日

(變更後)

攤餘成本:

應收票據減值準備

249.00

249.00

應收帳款減值準備

1,262.45

0.88

1,261.57

其他應收款減值準備

22.59

22.59

3-1-4-95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6

計量類別2018年12月31

日(變更前)

重分類重新計量2019年1月1日

(變更後)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

產1.981.98

長期應收款減值準備13.6213.6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

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債務工具):

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

值準備0.880.88d.對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影響

B.報表格式

根據財政部於2019年4月30日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

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

訂,僅對列示的方式發生了改變,並不影響發行人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C.新收入準則

首次執行日,原預收帳款調整為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定進行分類和計量的調

節表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看發行人審計報告,了解了發行人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和具體內容和對

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影響情況,並分析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

項目合併未分配利潤合併盈餘公積

合併其他綜合

收益

2018年12月31日5,348.13511.581、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的

減值的重新計量-1.52-0.172、長期應收款減值的重新計量-10.42-1.163、應收款項融資減值的重新計

量0.752019年1月1日5,336.19510.250.75

項目(萬元)

2019年12月31日

(變更前)

重分類

2020年1月1日

(變更後)

預收帳款14.82-14.82-

合同負債-14.8214.82

計量類別2018年12月31

日(變更前)

重分類重新計量2019年1月1日

(變更後)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

產1.981.98

長期應收款減值準備13.6213.62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

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債務工具):

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

值準備0.880.88d.對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影響

B.報表格式

根據財政部於2019年4月30日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

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

訂,僅對列示的方式發生了改變,並不影響發行人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C.新收入準則

首次執行日,原預收帳款調整為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定進行分類和計量的調

節表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看發行人審計報告,了解了發行人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和具體內容和對

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影響情況,並分析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

項目合併未分配利潤合併盈餘公積

合併其他綜合

收益

2018年12月31日5,348.13511.581、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的

減值的重新計量-1.52-0.172、長期應收款減值的重新計量-10.42-1.163、應收款項融資減值的重新計

量0.752019年1月1日5,336.19510.250.75

項目(萬元)

2019年12月31日

(變更前)

重分類

2020年1月1日

(變更後)

預收帳款14.82-14.82-

合同負債-14.8214.82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7

②查看了發行人會計政策變更履行的內部決議文件。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內會計政策變更事項合理、合規,不

存在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重大影響。

2、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會計差錯更正,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創業

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問題28的相關規定,核查下列事項並發表

明確意見:會計差錯更正的時間和範圍,是否反映發行人存在故意遺漏或虛構交

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操縱、偽造或篡改編

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等情形;差錯更正對發行人的影響程度,是否符合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定,

發行人是否存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和內控缺失,相關更正信息是否已恰當披露等

問題。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報表差異調整的時間和範圍

報告期內,公司2017年度存在報表差異調整,主要系收入確認方式變化追

溯調整、按淨額法核算委託加工業務、壞帳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調整、融

資租賃和部分項目重分類導致。具體而言,發行人差異調整主要基於以下幾個原

因:

A.收入確認政策調整和按淨額法核算委託加工業務

發行人原來依據對帳確認收入,目前依據客戶驗收或領用作為收入確認的時

點,發行人的具體收入確認政策及其合理性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之「第二節/二/

(十四)/1/(1)/①收入確認政策」。

發行人改為按淨額法核算委託加工業務,相應調整減少營業收入和營業成

本。

B.壞帳準備

發行人原未對商業承兌匯票計提壞帳準備,根據《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

(二)》的要求,應收票據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

和計量》關於應收項目的減值計提要求,根據其信用風險特徵考慮減值問題。對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98

於在收入確認時對應收帳款進行初始確認,後又將該應收帳款轉為商業承兌匯票

結算的,發行人應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發行人據

此對商業承兌匯票按照帳齡對應的壞帳比例計提壞帳準備。

發行人原對於廠房租賃等押金保證金未計提壞帳準備,調整為按照帳齡對應

的壞帳比例計提壞帳準備。

C.存貨跌價準備

差異調整主要是由於發行人原來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不足所致。根據公司會

計政策,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當其可變現淨

值低於成本時,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

於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後,如果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

響因素已經消失,導致存貨的可變現淨值高於其帳面價值的,在原已計提的存貨

跌價準備金額內予以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D.融資租賃

根據公司會計政策,於租賃期開始日,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

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帳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

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帳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此外,在租賃談判和

籤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也計入租入資產

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扣除未確認融資費用後的餘額分別長期負債和一年內到期

的長期負債列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

資費用。

3報表調整的具體項目

發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不涉及報表差異的調整,2017

年度報表差異調整的具體事項如下:

A.資產負債表

單位:萬元

項目原始報表申報報表差異數差異原因

應收票據11,603.8111,503.76100.05

補充對商業承兌匯票計提壞帳準

備,調整減少應收票據100.05萬

項目原始報表申報報表差異數差異原因

應收票據11,603.8111,503.76100.05

補充對商業承兌匯票計提壞帳準

備,調整減少應收票據100.0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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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原始報表申報報表差異數差異原因

應收帳款

23,759.22

27,453.95

-3,694.73(1)根據收入確認原則,將

2017

年應確認的收入調整到

2017年確

認,同時調整增加應收帳款

3,808.36萬元;(2)根據壞帳政策

補充計提壞帳準備,調整減少應收

帳款

113.63萬元

預付款項

64.19

53.17

11.02調整減少應當費用化的預付帳款

11.02萬元

其他應收款

156.88

100.61

56.27根據壞帳政策補充計提壞帳準備,

調整減少其他應收款

56.27萬元

存貨

6,729.71

3,717.87

3,011.83(1)根據收入確認原則,將

2017

年應確認的收入調整到

2017年確

認,同時調整減少存貨

2,781.67萬

元;(2)根據存貨跌價計提政策,

調整減少存貨

230.16萬元

長期應收款

250.58

205.68

44.90

根據融資租賃的手續費及保證金

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影響,調整減

少未實現融資收益攤銷差異

44.90

萬元

固定資產

8,440.99

8,423.73

17.26

根據融資租賃的手續費及保證金

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影響,調整減

少固定資產

17.26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

285.33

360.35

-75.02

根據調整後的暫時性差異,重新確

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調整增加遞延

所得稅資產

75.08萬元。

應付職工薪酬

1,309.65

1,313.47

-3.82調整增加跨期確認的應付職工薪

3.82萬元

應交稅費

612.18

1,289.74

-677.56(1)根據收入確認原則,調整增

加對應的應交增值稅

554.03萬元,

調整增加應交附加稅

66.62萬元;

(2)根據審定的利潤總額調整增

加應交企業所得稅

56.91萬元

長期應付款

1,109.99

1,064.41

45.58

根據融資租賃的手續費及保證金

對未實現融資費用的影響,調整減

少長期應付款

45.58萬元

遞延收益

246.14

241.38

4.76

根據準則重新計算因售後回租業

務形成的遞延收益,調整減少遞延

收益

4.76萬元

盈餘公積

1,090.60

1,018.45

72.14按照調整後淨利潤及公司章程規

定比例調整盈餘公積

未分配利潤

8,007.24

7,976.75

30.49對損益類項目調整後調整未分配

利潤

B.利潤表

單位:萬元

項目

原始

報表

申報

報表

差異數差異原因

其中:營業收入

59,890.71

56,235.11

3,655.60(1)按照淨額法核算委託加工業務,

3-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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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原始

報表

申報

報表

差異數差異原因

調整減少營業收入

1,307.71萬元;(2)

根據收入確認原則,調整跨期的收入,

調整減少營業收入

2,347.89萬元

其中:營業成本

47,037.86

44,559.58

2,478.27(1)按照淨額法核算委託加工業務,

調整減少營業收入,同時調整減少營

業成本

1,307.71萬元;(2)根據收入

確認原則,調整跨期的成本,調整減

少營業成本

1,059.10萬元;(3)根據

存貨跌價準備的轉銷金額,調整減少

營業成本

110.85萬元;(4)根據跨期

確認的職工薪酬金額,調整增加營業

成本

3.82萬元;(5)將應當在上期費

用化的預付帳款確認為上期的營業成

本,調整減少本期營業成本

4.14萬元;

(6)其他調整事項,調整減少營業成

0.29萬元

稅金及附加

368.14

320.42

47.72

根據調整後的收入,確認對應的稅金

及附加,調整減少稅金及附加

47.72

萬元

銷售費用

1,446.75

1,446.69

0.06

將應當在上期費用化的預付帳款確認

為上期的銷售費用,調整減少本期銷

售費用

0.06萬元

管理費用

5,748.18

3,324.64

2,423.53(1)預付帳款費用化調整增加管理費

0.28萬元;(2)按照新財務報表格

式將研發費用單獨列報,調整減少管

理費用

2,423.81萬元

研發費用

-2,423.81

-2,423.81

按照新財務報表格式將研發費用單獨

列報,調整增加研發費用

2,423.81萬

財務費用

272.94

289.03

-16.09

根據融資租賃的手續費及保證金對未

實現融資收益的影響,調整增加財務

費用

16.09萬元

資產減值損失

(損失以

-」號

填列)

-828.34

-892.69

64.35(1)因調整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壞

帳準備以及存貨跌價準備,對應調整

減少資產減值損失

46.49萬元;(2)

因調整存貨跌價準備的轉銷金額,對

應調整增加資產減值損失

110.85萬元

資產處置收益

(損失以

「-」

號填列)

-6.74

-6.68

-0.06

將營業外收入中資產處置產生的損益

重分類至資產處置損益,調整增加資

產處置損益

0.06萬元

加:營業外收入

2.50

2.45

0.06

將資產處置產生的損益重分類至資產

處置損益,調整減少營業外收入

0.06

萬元

減:所得稅費用

593.55

412.01

181.54(1)根據審定的利潤總額調整當期所

得稅費用,調整減少當期所得稅費用

196.83萬元;(2)根據調整後的暫時

性差異,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費用

15.29萬元

3-1-4-100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01

總的來說,公司對原始報表的調整是基於對《企業會計準則》更恰當的理解

而產生的,公司目前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範。發行人不存在故

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操縱、

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等情形。自2018年公司改制以來,

公司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根據信永中和會計

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確認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4報表差異調整對發行人的影響

發行人2018年至2020年1-6月不存在報表差異調整,2017年報表差異調

整對損益的影響如下:

單位:萬元

2017年度原始報表申報報表差異額差異率

營業收入59,890.7156,235.11-3,655.60-6.10%

營業成本47,037.8644,559.58-2,478.28-5.27%

期間費用7,467.877,484.1816.310.22%

淨利潤3,856.582,827.85-1,028.73-26.67%

註:差異額=申報報表金額-原始報表金額;差異率=(申報報表金額-原始報表金額)/

原始報表金額

2017年度,申報報表的淨利潤較原始報表調減1,028.73萬元,主要是由於

公司根據新的收入確認政策調整收入確認時點,使得當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調

減幅度相對較大所致。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逐筆覆核了原始差異調整事項,確認調整事項的具體原因和性質,查閱調

整事項的具體依據;

②對照《企業會計準則》、《證監會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增值稅會

計處理規定》及發行人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等規定,對調整事項進行分析。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對2017年度的報表差異調整是基於對《企

業會計準則》更恰當的理解而產生的,公司目前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2017年度原始報表申報報表差異額差異率

營業收入59,890.7156,235.11-3,655.60-6.10%

營業成本47,037.8644,559.58-2,478.28-5.27%

期間費用7,467.877,484.1816.310.22%

淨利潤3,856.582,827.85-1,028.73-26.67%

註:差異額=申報報表金額-原始報表金額;差異率=(申報報表金額-原始報表金額)/

原始報表金額

2017年度,申報報表的淨利潤較原始報表調減1,028.73萬元,主要是由於

公司根據新的收入確認政策調整收入確認時點,使得當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調

減幅度相對較大所致。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逐筆覆核了原始差異調整事項,確認調整事項的具體原因和性質,查閱調

整事項的具體依據;

②對照《企業會計準則》、《證監會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增值稅會

計處理規定》及發行人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等規定,對調整事項進行分析。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對2017年度的報表差異調整是基於對《企

業會計準則》更恰當的理解而產生的,公司目前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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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2

的規範,不存在故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其他重要信息的,濫用會計政策而

或者會計估計,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等情形;2017

年報表差異對發行人的影響較小,且自2018年公司改制以來,公司與財務報表

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根據信永中和會計師出具的《內部

控制鑑證報告》,確認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

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十六)關於發行人財務內控不規範情況

1、報告期發行人是否存在轉貸、資金拆借等財務內控不規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按照《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問題25的相關規定

對發行人財務內控不規範情形及整改糾正、運行情況進行核查,跟蹤發行人改進

的措施及效果,並發表明確意見。此外,保薦機構還應當關注發行人相關銀行帳

戶資金流水是否存在異常情形。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轉貸和資金拆借的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①轉貸及整改情況

A.轉貸形成時間、原因、資金流向和使用用途、利息

根據2010年2月頒布實施的《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銀行

需要通過受託支付的方式向發行人發放銀行借款。在日常經營中,公司實際向供

應商支付的款項次數繁多,且單筆支付金額通常較小。如果嚴格按照部分貸款銀

行的要求,公司需要根據每筆業務單獨向貸款銀行辦理提款手續,增加了公司和

銀行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時由於銀行貸款的申請、審批及發放需要一

定的程序和時間,若嚴格按照貸款銀行要求,則可能存在因貸款流程時間較長從

而導致無法及時支付供應商款項的情形。因此,為了滿足銀行貸款受託支付的要

求和出於資金安全的考慮,公司存在通過供應商和子公司貝能光電取得銀行貸款

並全額及時轉回的情況。公司通過轉貸取得的資金均用於支付供應商貨款、支付

員工薪酬等日常經營用途。

2017年和2018年,公司發生轉貸金額分別為3,230.50萬元和1,000.00萬元。

公司借款通過供應商受託支付及當年度向供應商的採購金額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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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年份

受託支付方

名稱

貸款銀行

支付給供

應商時間

轉出

/轉

回金額

轉回時間

轉貸

金額

當年採

購金額

深圳市玲濤中國銀行

光電科技有深圳福永2017.04.05

500.00

2017.04.05

500.00

2,078.20

限公司支行

2017年

民生銀行

香蜜支行

2017.10.31

1,000.00

2017.11.01

2,730.50

200.18貝能光電興業銀行

深圳高新2017.12.15

1,730.50

2017.12.15

區支行

東莞市朝精

精密工業有2018.02.23

350.00

2018.02.23

350.00

1,709.43

限公司

東莞市古川中國銀行

2018年膠帶有限公深圳福永2018.02.28

350.00

2018.02.28

350.00

936.69

支行

深圳市和正

昊塑膠製品2018.02.28

300.00

2018.02.28

300.00

883.95

有限公司

公司通過轉貸取得的資金均用於支付供應商貨款、支付員工薪酬等日常經營

用途,且供應商未在資金周轉過程中收取利息或其他費用。同時,公司按時、足

額支付了貸款的本金及利息,相關貸款合同均已履行完畢,未損害貸款銀行的利

益。

2019年以來,公司未再發生受託支付等形式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

2017年與貝能光電的受託支付外,公司與其餘供應商當年交易金額基本

能覆蓋當年轉貸金額,符合上述規定。

發行人已按時、足額支付了轉貸相關貸款的本金及利息,自

2018年歸還借

款後未再出現轉貸情形,並已取得了貸款銀行和相關監管機構開具的無違規證

明。相關行為不屬於主觀惡意,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發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內部

控制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符合《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的相

關規定。

B.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具體情況及後果、後續可能影響的承擔機制

報告期內公司的轉貸行為不符合《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但發行人通過供

應商和子公司貝能光電周轉貸款主要是為了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不存

在非法佔有銀行貸款或騙取銀行貸款的目的。通過供應商和子公司貝能光電周轉

的貸款合同均已履行完畢,不存在逾期還款情形,未給相關貸款銀行造成損失,

3-1-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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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4

發行人亦未因此受到相關監管機構的處罰。上述資金周轉方在收到銀行款項後當

日或短期內轉回至發行人帳戶;在資金周轉過程中資金周轉方亦不存在向發行人

收取任何費用或獲得任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輸送或損害發行人利益的情

形。

相關貸款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辦公室和中國人民銀

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辦公室均出具了證明,確認發行人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分別出具承諾:「如應有權部門要求或決定,

公司因報告期內轉貸行為承擔罰款或損失,將由本人連帶足額補償公司因此發生

的支出或所受損失,且無需公司支付任何代價」。

綜上,對於報告期內存在的內控不規範事項,自2018年公司按照程序完成

不規範事項的整改後未再出現上述內控不規範和不能有效執行的情況。相關事項

已取得了貸款銀行和相關監管機構開具的無違規證明,相關行為不屬於主觀惡意

行為,上述行為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不影響發行條件。

C.內控不規範的整改措施、相關內控建立及運行情況

a.結束相關行為

對於報告期內發生的轉貸,公司及時歸還相關款項,結束不當行為。通過供

應商和子公司貝能光電周轉的貸款合同目前均已履行完畢,不存在逾期還款情

形,未給相關貸款銀行造成損失。

b.強化內部控制制度

發行人在2018年完成股改後全面建立健全了相關內控制度,完善了籌資管

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及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相關內控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發行人已建立相關內控制度並持續有效運行。

信永中和出具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認為,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公

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②資金拆借

2017年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發明和潘連興曾向公司提供資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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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5

主要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關聯方期初餘額

本期發行人收到

關聯方金額

本期發行人歸還

關聯方金額

期末餘額

姜發明34.56-34.56-

潘連興224.7818.52243.29-

公司2017年度向姜發明、潘連興借款資金主要用於緩解公司流動資金不足。

由於公司資金拆借為臨時需求,期限較短且不固定,同時,按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涉及利息金額較小,實際控制人未收取利息。2017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說明

書籤署日,公司無其他向姜發明、潘連興拆藉資金情形。

③異常銀行帳戶流水

除上述轉貸、發行人向股東借款外,發行人銀行帳戶流水不存在異常情形。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獲取並查閱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借款合同、收付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結合大

額資金流水測試,覆核上述資金流向、使用情況、本息償付情況;

②獲取並查閱銀行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中金額較大的資金收付,關注是否發

生與業務不相關或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的大額資金流動並查明原因;

③檢查公司往來款項中是否存在與關聯方之間的大額往來款;

④檢查發行人的票據臺帳,檢查商業票據的開據、轉讓或背書、付款、貼現

等是否存在真實的交易背景;

⑤獲取並核查發行人的信用報告、獲取相關銀行證明、查閱銀保監會和人民

銀行出具的證明;

⑥獲取發行人的《財務管理制度》,了解財務核算體系的建立健全情況;取

得發行人財務部門崗位設置及各崗位職責,核查其設置及職責是否合理;取得財

務人員名單,並分析財務人員崗位勝任能力;檢查不兼容職務是否嚴格分離、財

務制度是否完善了相關規定;了解會計核算流程,抽查發行人會計憑證,檢查財

務處理過程中制單、覆核等流程的合規性,會計處理是否與原始單據一致;檢查

關聯方期初餘額

本期發行人收到

關聯方金額

本期發行人歸還

關聯方金額

期末餘額

姜發明34.56-34.56-

潘連興224.7818.52243.29-

公司2017年度向姜發明、潘連興借款資金主要用於緩解公司流動資金不足。

由於公司資金拆借為臨時需求,期限較短且不固定,同時,按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涉及利息金額較小,實際控制人未收取利息。2017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說明

書籤署日,公司無其他向姜發明、潘連興拆藉資金情形。

③異常銀行帳戶流水

除上述轉貸、發行人向股東借款外,發行人銀行帳戶流水不存在異常情形。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獲取並查閱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借款合同、收付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結合大

額資金流水測試,覆核上述資金流向、使用情況、本息償付情況;

②獲取並查閱銀行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中金額較大的資金收付,關注是否發

生與業務不相關或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的大額資金流動並查明原因;

③檢查公司往來款項中是否存在與關聯方之間的大額往來款;

④檢查發行人的票據臺帳,檢查商業票據的開據、轉讓或背書、付款、貼現

等是否存在真實的交易背景;

⑤獲取並核查發行人的信用報告、獲取相關銀行證明、查閱銀保監會和人民

銀行出具的證明;

⑥獲取發行人的《財務管理制度》,了解財務核算體系的建立健全情況;取

得發行人財務部門崗位設置及各崗位職責,核查其設置及職責是否合理;取得財

務人員名單,並分析財務人員崗位勝任能力;檢查不兼容職務是否嚴格分離、財

務制度是否完善了相關規定;了解會計核算流程,抽查發行人會計憑證,檢查財

務處理過程中制單、覆核等流程的合規性,會計處理是否與原始單據一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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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6

發行人記帳文件裝訂和保管是否符合要求;了解會計電算化和金蝶系統使用情

況;向財務總監進行訪談了解財務報告的相關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

⑦獲取發行人資金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其設計合理性及合規性;檢查發

行人付款及其履行的審批程序是否與公司制度相符;取得報告期內發行人銀行帳

戶清單及開戶銷戶申請書,檢查發行人是否存在未經授權的銀行帳戶;核查往來

科目明細帳,檢查是否存在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互相佔用資金;獲取報告期

內發行人銀行帳戶清單及對帳單,核查銀行對帳單記錄的收支是否與銀行日記帳

一致;核查利用員工帳戶或其他個人帳戶進行貨款收支或其他與公司業務相關的

款項往來等情況;與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等相關人員訪談,核對相關會議紀

要和董事會決議等;

⑧申報會計師還對與發行人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實施了鑑證工

作,並出具了《內部控制鑑證報告》,保薦機構對《內部控制鑑證報告》進行了

覆核。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對於報告期內存在的轉貸事項,自2018年公司按

照程序完成不規範事項的整改後未再出現上述內控不規範和不能有效執行的情

況,相關事項已取得了銀行開具的無違規證明,相關行為不屬於主觀惡意行為,

上述行為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對於報告期內存在對實際控制人的借款事項,系

由於緩解上市公司資金緊張情況形成,上述借款已經全部歸還,且自2018年以

來再無關聯方資金拆借情況。除上述情況外,發行人銀行帳戶不存在其他異常情

形。

(十七)關於發行人收入情況

1、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存在現金交易,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

若干問題解答(二)》問題17的相關規定進行核查,詳細說明對發行人現金交

易可驗證性及相關內控有效性的核查方法、過程與證據,並對發行人報告期內現

金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現金交易金額及比例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收付款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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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7

單位:萬元

類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現金銷售

廢品銷售---59.63

現金收款合計---59.63

營業收入38,777.2799,441.1377,809.8856,235.11

佔營業收入的比例---0.11%

現金採購

現金採購1.62--0.14

現金付款合計---0.14

營業成本31,849.6680,011.4062,528.0544,559.58

佔營業成本的比例0.01%--0.00%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收款發生的情形主要為2017年度發生廢料、固定資產

報廢等廢品銷售收入。公司2017年度、2020年1-6月存在少量現金支付採購款

業務,且金額較小,主要是原材料偶發性零星採購。

2017年,公司現金收款金額為59.63萬元,現金付款金額為0.14萬元,2020

年1-6月,公司現金付款金額為1.62萬元,現金收款和付款金額佔公司營業收

入、營業成本的比例較小。

②現金交易的原因、必要性與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經營特點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少量的現金交易。現金銷售主要為廢品銷售,客戶從支

付便捷的角度選擇現金支付,從而導致了現金銷售的情形。現金採購主要為基於

支付便捷考慮而在零星採購原材料時支付現金。

總體而言,公司的現金交易金額及佔比較小,具有生產經營上的必要性與合

理性,符合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和所在行業的經營特點。

③現金交易的客戶或供應商的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發生現金收款的客戶主要為廢品公司,經核查,現金交易

的客戶與發行人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5家供應商零星採購原材料,該等現金交易的供應商均

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

④相關收入確認及成本核算的原則與依據,是否存在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情

類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現金銷售

廢品銷售---59.63

現金收款合計---59.63

營業收入38,777.2799,441.1377,809.8856,235.11

佔營業收入的比例---0.11%

現金採購

現金採購1.62--0.14

現金付款合計---0.14

營業成本31,849.6680,011.4062,528.0544,559.58

佔營業成本的比例0.01%--0.00%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收款發生的情形主要為2017年度發生廢料、固定資產

報廢等廢品銷售收入。公司2017年度、2020年1-6月存在少量現金支付採購款

業務,且金額較小,主要是原材料偶發性零星採購。

2017年,公司現金收款金額為59.63萬元,現金付款金額為0.14萬元,2020

年1-6月,公司現金付款金額為1.62萬元,現金收款和付款金額佔公司營業收

入、營業成本的比例較小。

②現金交易的原因、必要性與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經營特點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少量的現金交易。現金銷售主要為廢品銷售,客戶從支

付便捷的角度選擇現金支付,從而導致了現金銷售的情形。現金採購主要為基於

支付便捷考慮而在零星採購原材料時支付現金。

總體而言,公司的現金交易金額及佔比較小,具有生產經營上的必要性與合

理性,符合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和所在行業的經營特點。

③現金交易的客戶或供應商的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發生現金收款的客戶主要為廢品公司,經核查,現金交易

的客戶與發行人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5家供應商零星採購原材料,該等現金交易的供應商均

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

④相關收入確認及成本核算的原則與依據,是否存在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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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8

報告期內,現金交易未對收入確認及成本核算的原則產生影響,現金交易

只是結算方式上的一種選擇。對於現金交易,公司仍然按照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

風險和報酬轉移情況,進行相應的收入確認及成本核算。

公司廢品銷售一般是由廢品收購人員自行上門來收取,稱重計價後當場開

具現金收據並支付現金給公司,自行運走收購的廢品。公司根據出庫憑證和收據

金額相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由於廢品已經做報廢處理,公司廢品銷售無對應成

本。

公司零星原材料採購涉及的單據主要包括供應商採購訂單、入庫單、供應

商收據或發票等相關文件。材料入庫後將根據實際領用情況進行成本或費用核

算。

公司在報告期內發生的現金交易金額極小,且具有交易實質和合理商業理

由,不存在通過現金交易進行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的情形。

⑤現金交易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備性、合理性與執行有效性

公司已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等現金收支相關管理制度,明確了現金

的使用範圍、辦理現金收支業務時應遵守的規定及銀行存款的結算程序。

信永中和出具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認為,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

公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於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⑥現金交易流水的發生與相關業務發生是否真實一致,是否存在異常分布

公司進行現金收款時,向付款方出具現金收據並相應記帳;公司發生零星採

購現金付款時,由供應商出具相應現金收據或發票,公司相應記帳,現金交易流

水與相關業務真實一致。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交易金額較小,僅部分年度因考慮交易便捷性少量採用現

金交易,不存在異常分布的情形。

⑦實際控制人及發行人董監高等關聯方是否與客戶或供應商存在資金往來

經核查公司主要關聯方銀行流水,獲取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聲明,報告期

內,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等關聯方與客戶或供應商不存在資金往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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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09

⑧發行人為減少現金交易所採取的改進措施及進展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逐步完善了現金交易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控制現金收付款

情況的發生。具體來說,2018年之後,公司要求廢料購買方客戶以銀行轉帳的

方式進行貨款結算;同時完善了採購管理制度,對零星材料集中採購,避免不必

要現金收付款情形的發生。

⑨發行人是否已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披露上述情況及風險

發行人已在招股書說明書披露現金交易的情況。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針對現金交易的可驗證性及相關內控的有效性,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

序:

①詳細了解發行人銷售模式、採購模式及相關內控情況;調查發行人主要客

戶、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分析發行人與客戶、供應商結算的具體流程等;

②抽查公司現金交易有關的內部審批文件,取得了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等現金收支相關管理制度,查閱了相關條款,了解發行人是否已按《貨幣資金管

理制度》明確了現金的使用範圍及辦理現金收支業務時應遵守的規定,已按照有

關規定製定了銀行存款的結算程序,相關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合理;

③核查發行人現金日記帳,對申報期內現金的收支、費用的開支和備用金的

管理等按規定的審批權限、支取流程和程序進行重點抽查;

④查閱了報告期內公司現金的明細帳及銀行流水,取得了與現金採購、現金

銷售相關記帳憑證和原始憑據,判斷交易的真實性和可驗證性;

⑤分析報告期內現金交易金額、佔比及是否具有合理商業理由,確認是否存

在體外循環或虛構業務情形;

⑥檢查大額現金使用範圍是否符合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現金交易情況符合相關業務背

景,現金交易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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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0(十八)關於發行人成本情況

1、報告期各期發行人主要產品的單位成本同比變動是否較大,如是,保薦

機構應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應根據成本構成因素分析並結合市場和

同行業企業情況判斷是否具有合理性。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報告期內各類產品單位成本

報告期內,發行人各類產品單位成本變動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元/片

類別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手機背光源9.87-2.62%10.148.22%9.3720.01%7.80

專顯背光源及

其他

4.46-9.95%4.9529.22%3.834.50%3.662017-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主要隨著產品尺寸的增大帶來的

用料增加、終端應用機型高端化帶來的用料性能提升、工藝複雜度的提升帶來制

造成本上升以及自動化程度提高折舊攤銷費的增加等而逐步上升。2020年上半

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響,下遊終

端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競爭加劇,產業鏈向上傳導,相應原材料價格有所降低所

致。專顯背光源及其他除2019年有少量5G手機後蓋外,其餘均為專顯背光源。

專顯背光源應用終端應用產品多樣,不同產品外觀結構差異及材料性能的要求差

異較大,相應單位成本差異較大,故不同年度單位成本有所波動。

②變動原因及合理性

A.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

報告期內,手機背光源主營業務成本的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直接材料7.78-0.398.180.917.271.395.88

直接人工0.90-0.030.93-0.050.980.050.93

類別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較上期變

動比例

單位

成本

手機背光源9.87-2.62%10.148.22%9.3720.01%7.80

專顯背光源及

其他

4.46-9.95%4.9529.22%3.834.50%3.662017-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主要隨著產品尺寸的增大帶來的

用料增加、終端應用機型高端化帶來的用料性能提升、工藝複雜度的提升帶來制

造成本上升以及自動化程度提高折舊攤銷費的增加等而逐步上升。2020年上半

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響,下遊終

端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競爭加劇,產業鏈向上傳導,相應原材料價格有所降低所

致。專顯背光源及其他除2019年有少量5G手機後蓋外,其餘均為專顯背光源。

專顯背光源應用終端應用產品多樣,不同產品外觀結構差異及材料性能的要求差

異較大,相應單位成本差異較大,故不同年度單位成本有所波動。

②變動原因及合理性

A.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

報告期內,手機背光源主營業務成本的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直接材料7.78-0.398.180.917.271.395.88

直接人工0.90-0.030.93-0.050.980.0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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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1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製造費用1.190.161.03-0.081.110.120.99

合計9.87-0.2610.140.779.371.567.802017-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逐漸上升,主要原因為單位直接

材料耗用增長所致。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響,下遊終端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競爭加劇,產業鏈向上

傳導,相應原材料價格有所降低,直接材料金額下降所致。

a.單位直接材料變動及分析

I.單位直接材料變動總體分析

2018年和2019年相較於上年分別增長了1.39元和0.91元,主要原因系:

首先,發行人順應下遊手機市場「大屏化」的趨勢,5.5寸以上的手機背光源銷

售佔比由2017年的38.87%上升至2018年的82.64%繼而上升至2019年的

93.93%,尺寸更大的手機背光源用料更多,相應的單位材料成本上升;其次,發

行人手機背光源應用的高端品牌佔銷售比重不斷上升,2019年應用在「HMOV+

三星」的手機背光源銷售比例達到76.15%,知名品牌手機中高端機型佔比較高,

用料性能質量要求相對較高,單位材料成本有所上升;最後,2019年直接材料

佔比的進一步增長還包括本期外購片材金額增幅較大以及採用膠鐵的產品比例

增大,外購半成品較自製半成品材料成本更高、膠鐵單價比膠框單價大約貴兩到

三倍,以上都會提升單位直接材料的金額。

2020年1-6月相較於2019年減少了0.39元,下降比例為4.85%,主要原

因系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度主要原材料採購單價整體有所下降所致。

II.直接材料明細變動分析

報告期內,發行人單位直接材料明細構成及變動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燈條組件1.79-0.121.91-0.071.980.461.52

反射膜1.80-0.091.880.111.770.431.34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製造費用1.190.161.03-0.081.110.120.99

合計9.87-0.2610.140.779.371.567.802017-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逐漸上升,主要原因為單位直接

材料耗用增長所致。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響,下遊終端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競爭加劇,產業鏈向上

傳導,相應原材料價格有所降低,直接材料金額下降所致。

a.單位直接材料變動及分析

I.單位直接材料變動總體分析

2018年和2019年相較於上年分別增長了1.39元和0.91元,主要原因系:

首先,發行人順應下遊手機市場「大屏化」的趨勢,5.5寸以上的手機背光源銷

售佔比由2017年的38.87%上升至2018年的82.64%繼而上升至2019年的

93.93%,尺寸更大的手機背光源用料更多,相應的單位材料成本上升;其次,發

行人手機背光源應用的高端品牌佔銷售比重不斷上升,2019年應用在「HMOV+

三星」的手機背光源銷售比例達到76.15%,知名品牌手機中高端機型佔比較高,

用料性能質量要求相對較高,單位材料成本有所上升;最後,2019年直接材料

佔比的進一步增長還包括本期外購片材金額增幅較大以及採用膠鐵的產品比例

增大,外購半成品較自製半成品材料成本更高、膠鐵單價比膠框單價大約貴兩到

三倍,以上都會提升單位直接材料的金額。

2020年1-6月相較於2019年減少了0.39元,下降比例為4.85%,主要原

因系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度主要原材料採購單價整體有所下降所致。

II.直接材料明細變動分析

報告期內,發行人單位直接材料明細構成及變動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燈條組件1.79-0.121.91-0.071.980.461.52

反射膜1.80-0.091.880.111.770.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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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增光膜1.220.011.210.071.140.240.90

膠框或膠鐵一體0.94-0.151.090.550.540.160.38

遮光膜0.63-0.050.690.150.530.030.50

擴散膜0.550.030.520.170.350.060.29

導光板0.36-0.020.38-0.090.47-0.060.53

其他0.49-0.49-0.490.070.42

總計7.78-0.398.180.917.271.395.882018年較2017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1.39元,主要

系由於燈條組件、反射膜、增光膜的單位耗用材料成本分別上升了0.46元、0.43

元、0.24元,上述三款材料單位材料成本總計上漲1.13元。2019年較2018年,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0.91元,主要系由於產品應用膠鐵的

比例大幅增加所致,膠框或膠鐵一體單位材料成本上升了0.55元。2020年1-6

月較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了0.39元,主要系主

要材料的採購單價整體有所下降所致。

i.光學膜材(反射膜、增光膜、遮光膜和擴散膜)

報告期內,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的金額整體呈現上升趨勢。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光學膜材耗用金額主要與三個因素有關。第一個因素為手

機背光源尺寸,尺寸越大用料越多;第二個因素為材料採購單價,單價變動影響

耗用金額的大小;第三個因素為光學膜材片材和卷材的耗用比例,外購片材採購

金額比外購卷材自製片材的材料金額更高,外購片材比例越高,單位耗用材料金

額越高,一般而言,當期採購材料大部分當期使用,故採購比例可以近似當作耗

用比例來看。

1、2018年較2017年變動

發行人2018年較2017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金額有所上升。從

尺寸角度看,發行人5.5寸以上手機背光源的銷售佔比從2017年的38.87%到2018

年的82.64%,產品尺寸不斷增大,單位用料越多,單位耗用材料金額更高。從

材料採購單價角度看,2018年發行人光學膜材卷材和片材採購單價整體呈現上

升趨勢,因而單位耗用材料金額也有所上升。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增光膜1.220.011.210.071.140.240.90

膠框或膠鐵一體0.94-0.151.090.550.540.160.38

遮光膜0.63-0.050.690.150.530.030.50

擴散膜0.550.030.520.170.350.060.29

導光板0.36-0.020.38-0.090.47-0.060.53

其他0.49-0.49-0.490.070.42

總計7.78-0.398.180.917.271.395.882018年較2017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1.39元,主要

系由於燈條組件、反射膜、增光膜的單位耗用材料成本分別上升了0.46元、0.43

元、0.24元,上述三款材料單位材料成本總計上漲1.13元。2019年較2018年,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0.91元,主要系由於產品應用膠鐵的

比例大幅增加所致,膠框或膠鐵一體單位材料成本上升了0.55元。2020年1-6

月較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了0.39元,主要系主

要材料的採購單價整體有所下降所致。

i.光學膜材(反射膜、增光膜、遮光膜和擴散膜)

報告期內,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的金額整體呈現上升趨勢。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光學膜材耗用金額主要與三個因素有關。第一個因素為手

機背光源尺寸,尺寸越大用料越多;第二個因素為材料採購單價,單價變動影響

耗用金額的大小;第三個因素為光學膜材片材和卷材的耗用比例,外購片材採購

金額比外購卷材自製片材的材料金額更高,外購片材比例越高,單位耗用材料金

額越高,一般而言,當期採購材料大部分當期使用,故採購比例可以近似當作耗

用比例來看。

1、2018年較2017年變動

發行人2018年較2017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金額有所上升。從

尺寸角度看,發行人5.5寸以上手機背光源的銷售佔比從2017年的38.87%到2018

年的82.64%,產品尺寸不斷增大,單位用料越多,單位耗用材料金額更高。從

材料採購單價角度看,2018年發行人光學膜材卷材和片材採購單價整體呈現上

升趨勢,因而單位耗用材料金額也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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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32、2019年較2018年變動

發行人2019年較2018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金額均有所上升。

從尺寸角度看,發行人6.0寸以上的手機背光源銷售佔比從2018年的51.07%上

漲至2019年的88.51%,尺寸更大單位產品用料增多。從採購單價角度和卷材片

材採購比例角度的分析如下所示:

(1)反射膜

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反射膜的金額較2018年上升了0.11元,

增長比例為6.27%。從採購單價角度看,雖然2019年發行人反射膜卷材採購單

價下降了15.42%,但片材佔反射膜總採購金額的比例為85.54%,2019年發行人

反射片材採購單價上升了3.28%。從卷材片材採購佔比上看,2019年發行人片材

的採購金額比例從75.95%上升至85.54%,外購片材比自製片材單位成本更高。

再加之,尺寸上升因素,故最終單位耗用反射膜金額有所上升。

(2)增光膜

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增光膜的金額較2018年上升了0.07元,

增長比例為6.14%。從採購單價角度看,由於2019年手機背光源採用複合增光

膜的比例較2018年大幅下降,而複合增光膜為兩層增光膜,單價較高,因而2019

年發行人增光膜片材單價下降了34.29%;雖然片材單價下降比例較大,但卷材

佔增光膜總採購金額的比例為65.84%,2019年增光膜卷材採購單價上升了

8.71%。從膜材卷材採購佔比上看,2019年發行人增光膜片材的採購金額比例從

21.86%上升至34.16%,外購片材單位成本更高。再加之,手機尺寸增大因素,

故最終增光膜單位耗用有所上升。

(3)遮光膜

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遮光膜的金額較2018年上升了0.15元,

增長比例為28.46%。2019年,發行人遮光膜卷材佔遮光膜總採購金額的比例為

99.56%,2019年遮光膜卷材採購單價上升了5.29%;再加之手機尺寸增大,而

遮光膜為覆蓋邊框的一圈膜材,除因邊框增長用料更多外,由於邊框變長邊窄,

遮光膜的加工難度有所增大,耗損有所增加,單位耗用金額增長。

(4)擴散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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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4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擴散膜的金額較2018年上升了0.17元,

增長比例為48.89%。從採購單價角度看,雖然2019年發行人擴散膜卷材採購單

價下降了11.85%,但從片材卷材採購佔比上看,2019年發行人擴散膜片材的採

購金額比例從1.32%上升至57.14%,而本期根據部分產品工藝要求外購油墨絲

印工藝處理的擴散膜片材大幅增加,該類產品的採購單價較高。再加之,手機尺

寸增大因素,故最終擴散膜大單位耗用金額上升幅度較大。

3、2020年1-6月較2019年變動

發行人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光學膜材金額整體稍

有下降,主要系本期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尺寸變動不大,而受新冠疫情影響,下遊

終端市場需求放緩,市場競爭加劇,產業鏈向上傳導,光學膜材卷材和光學膜材

片材整體採購單價呈現下降趨勢所致。

ii.燈條組件

2017年至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燈條組件耗用金額上升幅度較大,

主要系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尺寸越來越大、性能要求越來越高,燈條組件中LED

燈珠數量越來越多所致;2019年較2018年,雖然手機背光源單位燈條組件LED

燈珠耗用數量仍在提高,但耗用金額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燈條組件中LED和

FPC的採購單價下降幅度較大所致。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手機背光源單位

燈條組件耗用金額下降,主要系LED和FPC採購單價有所下降所致。

iii.膠框或膠鐵一體

2017年至2019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膠框或膠鐵一體耗用金額呈上升

趨勢,主要系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採用膠鐵一體的產品比例逐漸增大,從2018年

不到35%上升至2019年的接近80%,而膠鐵單價比膠框單價大約貴兩到三倍。

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膠框或膠鐵耗用金額下降,主要系膠

鐵單價有所下降所致。

iv.導光板

2017年開始,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導光板開始應用壓縮模技術,壓縮模技術

可以降低對塑膠粒流動性能的要求,採購流動性指標較低的塑膠粒即可滿足產品

技術要求,因而,2018年導光板單位成本下降。2019年手機背光源單位耗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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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5

光板金額較2018年下降了0.09元,下降幅度為19.81%,而同期導光板塑膠粒採

購單價下降幅度為9.11%,單位耗用金額下降幅度較大,除了採購單價下降因素

外,其他原因主要系:一方面,導光板中包含外購導光板的金額,而單位外購導

光板金額約為單位自製導光板材料金額的2-3倍,2019年外購導光板總金額較

2018年下降了約140萬元;另一方面,2019年隨著發行人加強了存貨管理、壓

縮模工藝日益成熟,計入生產成本的塑膠粒報廢金額減少了約160萬元。2020

年上半年較2019年,手機背光源單位導光板耗用金額基本保持穩定。

III.單位直接人工變動及分析

2017年至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直接人工金額呈現整體上升趨勢,

主要系隨著生產人員人數和工資水平上升等因素單位直接人工金額隨之上升。

2019年單位直接人工較2018年下降了0.05元,主要系:一方面,隨著生產規模

的擴大、發行人生產線自動化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單位產量人工耗用有所下降;

另一方面,本期手機背光源裝配環節委外的數量增長幅度較大、外購片材金額增

幅較大以及膠鐵產品佔比增幅較大,外購半成品相較於自製半成品不產生人工費

用、裝配委託成品較自產成品不產生裝配環節人工費用、外購膠鐵較自製膠框不

產生人工費用,故單位直接人工金額有所下降。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手機背

光源單位直接人工金額較2019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

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2020年2

月起發行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享受減免。

IV.單位製造費用變動及分析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單位製造費用2018年相較於2017年上升了0.11元,主

要系:首先,發行人購置了自動化生產設備,相應的折舊攤銷和水電費有所上升;

其次,2018年發行人膜材採購金額較上年上漲51.64%,膜材衝壓成片材的生產

量上升,相應衝壓刀模使用量增加,導致發行人模具費用上升較快;最後,2018

年發行人量產「異形」背光源,異形產品的模具因異形模腔零件需採用加工成本

較高的精密線切割加工,因而模具費有所上升。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製造費用2019年相較於2018年下降了0.08元,主要原

因為本期手機背光源裝配環節委外的數量增長幅度較大、外購片材金額增幅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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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6

以及膠鐵產品佔比增幅較大,外購半成品相較於自製半成品不產生製造費用、裝

配委託成品較自產成品不產生裝配環節製造費用、外購膠鐵較自製膠框不產生制

造費用所致。

發行人手機背光源製造費用2020年1-6月相較於2019年上升了0.20元,

主要原因為受新冠疫情的影響,發行人產量較同期比有所降低,相應固定資產折

舊、房屋租賃費等固定成本費用分攤到單個產品的金額有所上升所致。

B.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成本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主營業務成本的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直接材料2.25-0.422.670.622.05-0.022.06

直接人工1.22-0.111.340.201.140.121.02

製造費用0.970.030.940.300.640.060.58

合計4.44-0.494.951.123.830.163.66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成本呈現上升趨勢,其中2018年

較2017年上升0.16元,主要系單位直接人工上升所致;2019年較2018年上升

1.12元,主要系直接材料上升較大所致;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下降了0.49

元,主要系直接材料下降所致。

a.單位直接材料變動及分析

I.單位直接材料變動總體分析

2018年與2017年專顯背光源單位耗用直接材料基本一致。2019年較2018

年單位直接材料上漲0.62元,主要系2019年開始南極光承接貝能光電的業務,

由於南極光承接部分專顯新訂單時,存在著生產磨合的過渡期,單位直接材料耗

用有所增大。2020年上半年專顯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金額較2019年下降了0.37

元,主要系:一方面,隨著生產磨合過渡期的結束,發行人單位直接材料耗用逐

步恢復到正常水平;另一方面,本期主要原材料的採購單價整體呈下降趨勢所致。

II.直接材料明細變動分析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變動

金額

單位

金額

直接材料2.25-0.422.670.622.05-0.022.06

直接人工1.22-0.111.340.201.140.121.02

製造費用0.970.030.940.300.640.060.58

合計4.44-0.494.951.123.830.163.66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成本呈現上升趨勢,其中2018年

較2017年上升0.16元,主要系單位直接人工上升所致;2019年較2018年上升

1.12元,主要系直接材料上升較大所致;2020年上半年較2019年下降了0.49

元,主要系直接材料下降所致。

a.單位直接材料變動及分析

I.單位直接材料變動總體分析

2018年與2017年專顯背光源單位耗用直接材料基本一致。2019年較2018

年單位直接材料上漲0.62元,主要系2019年開始南極光承接貝能光電的業務,

由於南極光承接部分專顯新訂單時,存在著生產磨合的過渡期,單位直接材料耗

用有所增大。2020年上半年專顯背光源單位直接材料金額較2019年下降了0.37

元,主要系:一方面,隨著生產磨合過渡期的結束,發行人單位直接材料耗用逐

步恢復到正常水平;另一方面,本期主要原材料的採購單價整體呈下降趨勢所致。

II.直接材料明細變動分析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17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直接材料明細構成及變動情況如下

所示:

單位:元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燈條組件0.84-0.211.050.100.95-0.231.18

導光板0.34-0.050.390.080.310.080.24

膠框0.18-0.080.260.040.220.010.21

遮光膜0.22-0.030.250.030.220.060.16

擴散膜0.11-0.020.130.040.080.010.07

反射膜0.120.030.090.030.060.010.05

增光膜0.120.060.060.050.010.010.00

其他0.32-0.120.440.250.190.040.15

總計22.25-0.422.670.622.05-0.012.062017年至2018年,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各種材料的單位耗用基本保持穩定。

2019年較2018年有所上升,主要系2019年開始南極光承接貝能光電的業務,

由於南極光承接部分專顯新訂單時,存在著生產磨合的過渡期,各種材料的單位

耗用均有所增大所致。2020年1-6月,隨著生產磨合過渡期的結束和當期主要

原材料採購單價整體下降的因素,專顯背光源單位材料耗用金額整體呈現下降趨

勢。反射膜和增光膜單位耗用有所增加,主要系對於專顯背光源,由於終端應用

領域、功能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多樣性,不具有完整的八大組件屬於正常現象,本

期受專顯背光源產品結構變動影響,銷售的產品中使用反射膜和增光膜的比例有

所增多所致。

b.單位直接人工變動及分析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直接人工金額呈現整體上升趨勢,

主要原因系隨著生產人員工資水平的上升單位直接人工金額隨之上升。2020年

上半年,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單位直接人工金額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

會保險費的通知》,2020年2月起發行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享受減免;另一方面,2019年上半年開始南極光逐步承接貝能光電的專顯業務,至2020年6月末已度

過磨合期,專顯背光源的人數顯著下降。

項目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金額

變動

單位

金額

燈條組件0.84-0.211.050.100.95-0.231.18

導光板0.34-0.050.390.080.310.080.24

膠框0.18-0.080.260.040.220.010.21

遮光膜0.22-0.030.250.030.220.060.16

擴散膜0.11-0.020.130.040.080.010.07

反射膜0.120.030.090.030.060.010.05

增光膜0.120.060.060.050.010.010.00

其他0.32-0.120.440.250.190.040.15

總計22.25-0.422.670.622.05-0.012.062017年至2018年,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各種材料的單位耗用基本保持穩定。

2019年較2018年有所上升,主要系2019年開始南極光承接貝能光電的業務,

由於南極光承接部分專顯新訂單時,存在著生產磨合的過渡期,各種材料的單位

耗用均有所增大所致。2020年1-6月,隨著生產磨合過渡期的結束和當期主要

原材料採購單價整體下降的因素,專顯背光源單位材料耗用金額整體呈現下降趨

勢。反射膜和增光膜單位耗用有所增加,主要系對於專顯背光源,由於終端應用

領域、功能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多樣性,不具有完整的八大組件屬於正常現象,本

期受專顯背光源產品結構變動影響,銷售的產品中使用反射膜和增光膜的比例有

所增多所致。

b.單位直接人工變動及分析

報告期內,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直接人工金額呈現整體上升趨勢,

主要原因系隨著生產人員工資水平的上升單位直接人工金額隨之上升。2020年

上半年,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單位直接人工金額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

會保險費的通知》,2020年2月起發行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享受減免;另一方面,2019年上半年開始南極光逐步承接貝能光電的專顯業務,至2020年6月末已度

過磨合期,專顯背光源的人數顯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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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18c.單位製造費用變動及分析

2017年至2018年,發行人專顯背光源及其他單位製造費用基本保持穩定。

2019年相較於2018年增長了0.30元,主要原因為:一方面,發行人加大了自動

化生產設備的使用,折舊攤銷費增長;另一方面,由於2019年發行人開始啟用

松崗廠區,房租和裝修費分攤金額相應增長。2020年上半年相較於2019年,基

本保持穩定略有增長,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響,較同期產量有所下降,單位產品

固定分攤有所增大所致。

③同行業比較

發行人與同行業公司的單價及單位成本比較情況如下:

單位:元

項目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價單位成本單價單位成本單價單位成本

隆利科技13.9611.8112.8810.139.947.80

寶明科技15.1411.9915.3412.0114.5110.71

行業平均14.5511.9014.1111.0712.239.26

發行人12.7410.1411.649.379.787.80

註:1、數據來源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年報或招股說明書;2、山本光電未披露銷量數據

無法計算單價和單位成本;3、同行業可比公司2020年半年報無單價、單位成本數據,故

未比較。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同行業公司的單位成本均隨著單價的上升而上升,不存

在重大差異。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抽查了發行人主營業務成本計算表、原材料採購訂單、能源採購單據、各

類產品的BOM表及相應的生產任務單、領料單、入庫單等,核查發行人產品主

營業務的構成情況;訪談了發行人總經理、生產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了解發

行人主營業務成本的構成及變動原因、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採購數量及採購價

格、營業成本增減變化的原因;

②分析覆核了發行人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抽查了相關憑證、查看了財務軟

件,確認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準確性;覆核其分配標準和方法是否適當,與前期

比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重點關注成本核算是否適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

項目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價單位成本單價單位成本單價單位成本

隆利科技13.9611.8112.8810.139.947.80

寶明科技15.1411.9915.3412.0114.5110.71

行業平均14.5511.9014.1111.0712.239.26

發行人12.7410.1411.649.379.787.80

註:1、數據來源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年報或招股說明書;2、山本光電未披露銷量數據

無法計算單價和單位成本;3、同行業可比公司2020年半年報無單價、單位成本數據,故

未比較。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同行業公司的單位成本均隨著單價的上升而上升,不存

在重大差異。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抽查了發行人主營業務成本計算表、原材料採購訂單、能源採購單據、各

類產品的BOM表及相應的生產任務單、領料單、入庫單等,核查發行人產品主

營業務的構成情況;訪談了發行人總經理、生產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了解發

行人主營業務成本的構成及變動原因、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採購數量及採購價

格、營業成本增減變化的原因;

②分析覆核了發行人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抽查了相關憑證、查看了財務軟

件,確認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準確性;覆核其分配標準和方法是否適當,與前期

比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重點關注成本核算是否適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19

③編制生產成本與主營業務成本倒扎表,通過檢查原材料、生產成本和主營

業務成本等帳戶之間的勾稽關係,進一步檢查生產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核算和結

轉的正確性;

④獲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的明細表,分析各類主要產品的成本

結構,分析成本明細結構的變動原因和合理性;

⑤對產品的銷售毛利進行分析,評價銷售毛利率變動的合理性,以識別成本

結轉或核算是否存在異常;

⑥將期末產品的單位成本和當年已銷售產品單位成本進行對比,檢查成本是

否存在少結轉或多結轉的情形;

⑦獲得各類產品單位成本構成明細表,量化分析各類產品單位成本各構成項

目的變動情況;

⑧通過公開信息查閱同行業公司的單位成本變動情況,分析發行人單位成本

變動是否符合行業趨勢。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報告期內手機背光源單位成本主要隨著產品

尺寸的增大帶來的用料增加、知名手機品牌佔比的提升帶來的用料性能提升、工

藝複雜度的提升帶來製造成本上升以及自動化程度提高折舊攤銷費的增加等而

逐步上升,具有合理性。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同行業公司的單位成本均隨著單價

的上升而上升,不存在重大差異。

(十九)關於發行人毛利率情況

1、發行人是否披露報告期各期主要產品與可比公司相同或類似產品的毛利

率,如是,保薦機構應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保薦機構應分析發行人

主要產品與可比公司相同或類似產品的毛利率及毛利率變化趨勢存在差異的原

因,結合產品銷售價格、產品用途、客戶差異等判斷發行人主要產品毛利率是否

正常。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由於發行人同行業可比公司背光源產品收入並未分拆專顯背光源和手機背

光源,但主要應用在手機背光源業務,故將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與同行業可比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公司的手機背光源業務進行比較分析。

報告期內,發行人單價、單位成本及毛利率對比情況如下:

單位:元,

%

項目公司2020年

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隆利科技

-13.96

12.88

9.94

寶明科技

-15.14

15.34

14.51

單價山本光電

----

平均值

-14.55

14.11

12.23

南極光

12.02

12.74

11.64

9.78

隆利科技

-11.81

10.13

7.80

寶明科技

-11.99

12.01

10.71

單位成本山本光電

----

平均值

-11.90

11.07

9.26

南極光

9.87

10.14

9.37

7.80

隆利科技

13.87

15.38

21.38

21.53

寶明科技

19.80

20.79

21.71

26.21

毛利率山本光電

--16.02

14.42

平均值

16.84

18.09

19.70

20.72

南極光

17.86%

20.46

19.55

20.19

註:

1、隆利科技和山本光電數據為其主營業務部分、寶明科技數據為其

LED背光源業

務部分;

2、山本光電由於

2019年

2月停止掛牌未披露

2018年年報,故其

2018年數據為

2018年半年度數據;3、同行業可比公司

2020年半年報中未披露銷量數據,故無法計算單

價和單位成本。

A.單價和單位成本變動

從單價和單位成本角度看,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呈現不斷上升的趨

勢,發行人與隆利科技和寶明科技的解釋對比情況如下:

公司單價變動解釋單位成本變動解釋

隆利科技

公司及時抓住市場機遇並優化產

品結構,背光顯示模組產品尺寸逐

漸增大,滿足了下遊客戶的產品需

直接材料佔比逐年上升,主要系發行人

產品尺寸及高端產品佔比逐漸提高

寶明科技

公司為順應市場發展需求,加大研

發力度,產品性能不斷提升,較大

尺寸的產品佔比逐年提高,拉高平

均銷售單價

1、背光源產品尺寸增加、產品性能提升,

導致材料成本增加;

2、2018年批量量產並投放市場異形背光

源產品,其生產技術難度高、工藝複雜,

產品製造成本上升

發行人

1、順應終端手機市場大屏化趨勢,

大尺寸產品收入佔比提高;

2、產品應用在中高端機型中佔比

提升,材料性能質量要求高,單位

1、尺寸和終端應用品牌高端化,使材料

成本上升;

2、2017年發行人轉換工藝技術、購置新

設備折舊攤銷和能源耗用增長、

2018年

3-1-4-120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1

公司單價變動解釋單位成本變動解釋

成本高,售價上升發行人順應市場,生產異形屏,由於工

藝複雜度提升,生產成本上升

註:同行業公司信息來源於招股說明書。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發行人單價和單位成本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公司基本

一致,均呈現上升趨勢,主要系隨著下遊手機市場「大屏化」趨勢及產品性能提

升的原因等所致。

B.毛利率變動

2017-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

本一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利率處於隆利科技

和寶明科技之間,處於行業合理範圍內。報告期各內發行人毛利率波動情況與同

行業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呈小幅波動。因而,報告期內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

利率變動符合行業特徵。

根據隆利科技2019年年報問詢函回復披露:「為了能夠實現穩步發展,公

司及時調整競爭策略,採用以擴大市場份額為先、競爭為導向的定價策略,根據

競爭對手的同類產品價格適當降低產品價格,利用資金、技術優勢,搶佔市場份

額,提升市場佔有率」。故隆利科技2019年在收入大幅提升的同時,毛利率有

所下降。根據隆利科技2020年半年報披露,其繼續實施「利用資金和技術優勢,

搶佔市場份額,不斷提升市場佔有率」的競爭策略,故2020年上半年在寶明科

技、發行人的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分別下降34.63%、11.65%的情況下,隆利科

技的營業收入上升幅度達到29.61%,而其毛利率依然低於寶明科技和發行人。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及年報,了解可比上市公司

的產品、經營模式和毛利率情況等,並對發行人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對

比分析。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要產品與可比公司相同或類似產品的毛利

率及毛利率變化趨勢不存在差異。

(二十)關於發行人期間費用情況

1、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存在股份支付,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

公司單價變動解釋單位成本變動解釋

成本高,售價上升發行人順應市場,生產異形屏,由於工

藝複雜度提升,生產成本上升

註:同行業公司信息來源於招股說明書。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發行人單價和單位成本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公司基本

一致,均呈現上升趨勢,主要系隨著下遊手機市場「大屏化」趨勢及產品性能提

升的原因等所致。

B.毛利率變動

2017-2018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

本一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利率處於隆利科技

和寶明科技之間,處於行業合理範圍內。報告期各內發行人毛利率波動情況與同

行業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呈小幅波動。因而,報告期內發行人手機背光源業務毛

利率變動符合行業特徵。

根據隆利科技2019年年報問詢函回復披露:「為了能夠實現穩步發展,公

司及時調整競爭策略,採用以擴大市場份額為先、競爭為導向的定價策略,根據

競爭對手的同類產品價格適當降低產品價格,利用資金、技術優勢,搶佔市場份

額,提升市場佔有率」。故隆利科技2019年在收入大幅提升的同時,毛利率有

所下降。根據隆利科技2020年半年報披露,其繼續實施「利用資金和技術優勢,

搶佔市場份額,不斷提升市場佔有率」的競爭策略,故2020年上半年在寶明科

技、發行人的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分別下降34.63%、11.65%的情況下,隆利科

技的營業收入上升幅度達到29.61%,而其毛利率依然低於寶明科技和發行人。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及年報,了解可比上市公司

的產品、經營模式和毛利率情況等,並對發行人毛利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對

比分析。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主要產品與可比公司相同或類似產品的毛利

率及毛利率變化趨勢不存在差異。

(二十)關於發行人期間費用情況

1、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存在股份支付,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2

若干問題解答(二)》問題1相關規定核查如下事項,並發表明確意見:發行人

股份支付相關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計量方法及結果是否合理,與同期可比公司估

值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發行人報告期內股份支付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

計準則》相關規定等。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發行人歷次股權變動僅2017年9月第八次增資涉及股份支付。2017年度,

公司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確認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一次性計入當期管

理費用,具體情況參見本保薦工作報告本節之「二/(六)關於發行人股權激勵

情況」。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閱了發行人設立及歷次變更的工商登記資料,查閱了歷次增資的出資憑

證和驗資報告;

②訪談了發行人的相關股東,查閱了南極光管理、奧斯曼的工商登記資料,

查閱了股份支付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計算股份支付時,以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

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的「鵬信資評報字【2019】第097號」《資產評估報告》

為依據確定公允價格,資產評估值對應的市盈率與同行業公司也不存在重大差

異,股份支付定價具有合理性;公司股份支付不存在員工服務期限等限制性條款,

公司將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一次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符合《企業會計準

則》的相關規定。

(二十一)關於發行人資產減值損失情況

1、報告期內發行人是否存在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可變現淨值低於帳面價

值的情形,如是,保薦機構應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二)》問題4的相

關規定,結合資產持有目的、用途、使用狀況等,核查發行人可收回金額確定方

法是否恰當、資產減值相關會計處理是否謹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並發表明確

意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3(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發行人非流動資產中只有固定資產存在可變現淨值低於帳面價值

的情形。企業固定資產按照帳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於

帳面價值的差額,相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閒置設備帳面原值299.00427.95361.21130.01

閒置設備帳面淨值170.04270.33203.6979.25

閒置設備預計淨殘值14.9521.4018.066.50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57.07247.70182.9864.05

報告期內,發行人固定資產計提的減值損失均為閒置固定資產,發行人可收

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確定,資產減值相關會計處理

謹慎。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披露固定資產的減值情況,信息披露充分。

報告期內各期末,公司已足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20年6月末,發

行人閒置設備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餘額大於全部固定資產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餘額,主要系前期計提了資產減值準備的閒置設備本期開始使用,但根據企業會

計準則規定,前期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能轉回所致。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行業特點和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將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政策與同行

業可比公司進行比較分析,判斷折舊政策是否謹慎;

②對固定資產實施監盤程序,觀察固定資產外觀、維修、保養及使用情況,

判斷是否存在損壞、技術陳舊和長期閒置的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可收回金額確定方法恰當、資產減值相關會

計處理謹慎、信息披露充分。

(二十二)關於發行人應收帳款情況

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如是,保薦機

構應當核查逾期客戶信用狀況、期後回款情況、是否單項計提壞帳準備以及壞帳

準備計提是否充分,並發表明確意見。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閒置設備帳面原值299.00427.95361.21130.01

閒置設備帳面淨值170.04270.33203.6979.25

閒置設備預計淨殘值14.9521.4018.066.50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57.07247.70182.9864.05

報告期內,發行人固定資產計提的減值損失均為閒置固定資產,發行人可收

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確定,資產減值相關會計處理

謹慎。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披露固定資產的減值情況,信息披露充分。

報告期內各期末,公司已足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20年6月末,發

行人閒置設備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餘額大於全部固定資產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餘額,主要系前期計提了資產減值準備的閒置設備本期開始使用,但根據企業會

計準則規定,前期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能轉回所致。

(2)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行業特點和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將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政策與同行

業可比公司進行比較分析,判斷折舊政策是否謹慎;

②對固定資產實施監盤程序,觀察固定資產外觀、維修、保養及使用情況,

判斷是否存在損壞、技術陳舊和長期閒置的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可收回金額確定方法恰當、資產減值相關會

計處理謹慎、信息披露充分。

(二十二)關於發行人應收帳款情況

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如是,保薦機

構應當核查逾期客戶信用狀況、期後回款情況、是否單項計提壞帳準備以及壞帳

準備計提是否充分,並發表明確意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4(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款項帳齡以及計提的壞帳準備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單項計提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

按帳齡組

合計提

31,909.14957.7537,750.731,134.7438,086.791,142.6028,303.11849.16

其中:1

年以內

31,906.11957.1837,719.091,131.5738,086.791,142.6028,302.11849.061-2年0.430.0431.633.16--1.000.102-3年2.600.52-

合計32,028.991,077.6037,870.581,254.5938,206.641,262.4528,422.96969.01

①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

公司報告期內單項計提的壞帳為對應收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款

項全額計提了壞帳準備,主要是由於該客戶經營不善,收回可能性較小。

除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外,公司2017年末帳齡超過1年以上的客

戶為杭州優邁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萬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收回;2019年末帳

齡超過1年以上為立德通訊欠款29.03萬元、湖南飛優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欠款2.60萬元,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立德通訊29.03萬元款項已

收回;2020年6月末帳齡2-3年的客戶為湖南飛優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欠款2.60萬元、帳齡1-2年的客戶為廈門視虹科技有限公司欠款0.43萬

元。

②壞帳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公司實行穩健的應收帳款管理政策,公司給予客戶的信用期主要為3-4個月。

公司應收帳款主要對象為信譽良好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或行業內知名企業,其資

金實力以及信譽度高,不能回收的風險較小。報告期內,公司應收帳款周轉較好,

回籠期較短,報告期各期末,公司99%以上的應收帳款帳齡在1年以內,應收帳

款壞帳風險較小,質量較高。整體而言,公司應收帳款帳齡結構與貨款結算周期

較為匹配,應收帳款結構合理、穩定。

公司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具體如下:

項目

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餘額

壞帳

準備

單項計提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119.85

按帳齡組

合計提

31,909.14957.7537,750.731,134.7438,086.791,142.6028,303.11849.16

其中:1

年以內

31,906.11957.1837,719.091,131.5738,086.791,142.6028,302.11849.061-2年0.430.0431.633.16--1.000.102-3年2.600.52-

合計32,028.991,077.6037,870.581,254.5938,206.641,262.4528,422.96969.01

①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

公司報告期內單項計提的壞帳為對應收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款

項全額計提了壞帳準備,主要是由於該客戶經營不善,收回可能性較小。

除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外,公司2017年末帳齡超過1年以上的客

戶為杭州優邁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萬元,該款項已於2018年收回;2019年末帳

齡超過1年以上為立德通訊欠款29.03萬元、湖南飛優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欠款2.60萬元,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立德通訊29.03萬元款項已

收回;2020年6月末帳齡2-3年的客戶為湖南飛優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欠款2.60萬元、帳齡1-2年的客戶為廈門視虹科技有限公司欠款0.43萬

元。

②壞帳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公司實行穩健的應收帳款管理政策,公司給予客戶的信用期主要為3-4個月。

公司應收帳款主要對象為信譽良好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或行業內知名企業,其資

金實力以及信譽度高,不能回收的風險較小。報告期內,公司應收帳款周轉較好,

回籠期較短,報告期各期末,公司99%以上的應收帳款帳齡在1年以內,應收帳

款壞帳風險較小,質量較高。整體而言,公司應收帳款帳齡結構與貨款結算周期

較為匹配,應收帳款結構合理、穩定。

公司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具體如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5

公司名稱1年以內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隆利科技3%10%20%40%80%100%

寶明科技3%10%30%50%80%100%

山本光電4個月以內:0;

5-12個月:5%10%20%100%100%100%

行業壞帳準

備計提範圍0-5%10%20%-30%40%-100%80%-100%100%

本公司3%10%20%40%80%100%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分析對比發行人和同行業公司的信用政策、應收帳款周轉率,評價發行人

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②結合應收帳款明細表、應收帳款科目餘額表和信用政策,分析報告期各期

末發行人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的客戶情況及期後回款情況;

③向銷售金額較大的客戶函證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信息。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公司應收帳款周轉較好,回籠期較短,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99%以上的應收帳款帳齡在1年以內,應收帳款壞帳風險較

小,質量較高。因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不善,收回可能性較小,公

司全額計提了壞帳準備。其餘逾期一年以上的客戶信用良好,已按照帳齡計提壞

帳準備。公司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壞帳準備計

提充分。

2、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商業承兌匯票是否按規定計提壞帳準備,保薦機構

應當核查商業承兌匯票壞帳計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確認時以應收帳款進行

初始確認後轉為商業承兌匯票結算的情形,是否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

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是否存在應收票據未能兌現的情形,壞帳準備計提是否

充分及理由,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商業承兌匯票壞帳計提的充分性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票據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1年以內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隆利科技3%10%20%40%80%100%

寶明科技3%10%30%50%80%100%

山本光電4個月以內:0;

5-12個月:5%10%20%100%100%100%

行業壞帳準

備計提範圍0-5%10%20%-30%40%-100%80%-100%100%

本公司3%10%20%40%80%100%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分析對比發行人和同行業公司的信用政策、應收帳款周轉率,評價發行人

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②結合應收帳款明細表、應收帳款科目餘額表和信用政策,分析報告期各期

末發行人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的客戶情況及期後回款情況;

③向銷售金額較大的客戶函證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信息。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公司應收帳款周轉較好,回籠期較短,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99%以上的應收帳款帳齡在1年以內,應收帳款壞帳風險較

小,質量較高。因深圳市鉅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不善,收回可能性較小,公

司全額計提了壞帳準備。其餘逾期一年以上的客戶信用良好,已按照帳齡計提壞

帳準備。公司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壞帳準備計

提充分。

2、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商業承兌匯票是否按規定計提壞帳準備,保薦機構

應當核查商業承兌匯票壞帳計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確認時以應收帳款進行

初始確認後轉為商業承兌匯票結算的情形,是否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

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是否存在應收票據未能兌現的情形,壞帳準備計提是否

充分及理由,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商業承兌匯票壞帳計提的充分性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票據情況如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6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銀行承兌匯票--6,489.788,268.68

商業承兌匯票1,489.784,243.588,300.083,335.13

帳面餘額1,489.784,243.5814,789.8611,603.81

壞帳準備44.69127.31249.00100.05

帳面價值1,445.084,116.2714,540.8611,503.76

流動資產67,175.1176,049.7768,716.4744,285.42

帳面價值佔流動資產比例2.15%5.41%21.16%25.98%

報告期內,公司與客戶多採用票據結算,對於信譽良好的上市公司或行業內

知名企業,公司接受其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用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商業承兌匯票帳齡均為1年以內,公司對商業承兌

匯票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公司的壞帳計提比

率與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對應收票據計提的壞帳準備

分別為100.05萬元、249.00萬元、127.31萬元和44.69萬元。

②應收票據的兌付情況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無因出票人未履約而將應收票據轉為應收帳款的

情況,公司應收票據中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東單位票據或其

他關聯方的票據。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A.檢查發行人應收票據備查簿,核對其與帳面記錄的一致性;

B.獲取應收票據明細表,分析是否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商業承

兌匯票計提壞帳準備。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商業承兌匯票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

計提壞帳準備。報告期內,不存在應收票據未能兌現的情形。公司壞帳準備計提

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壞帳準備計提充分。

3、報告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如是,保

薦機構應當核查是否符合終止確認條件,並發表明確意見。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銀行承兌匯票--6,489.788,268.68

商業承兌匯票1,489.784,243.588,300.083,335.13

帳面餘額1,489.784,243.5814,789.8611,603.81

壞帳準備44.69127.31249.00100.05

帳面價值1,445.084,116.2714,540.8611,503.76

流動資產67,175.1176,049.7768,716.4744,285.42

帳面價值佔流動資產比例2.15%5.41%21.16%25.98%

報告期內,公司與客戶多採用票據結算,對於信譽良好的上市公司或行業內

知名企業,公司接受其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用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商業承兌匯票帳齡均為1年以內,公司對商業承兌

匯票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應收票據計提壞帳準備,公司的壞帳計提比

率與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對應收票據計提的壞帳準備

分別為100.05萬元、249.00萬元、127.31萬元和44.69萬元。

②應收票據的兌付情況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無因出票人未履約而將應收票據轉為應收帳款的

情況,公司應收票據中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東單位票據或其

他關聯方的票據。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A.檢查發行人應收票據備查簿,核對其與帳面記錄的一致性;

B.獲取應收票據明細表,分析是否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對商業承

兌匯票計提壞帳準備。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商業承兌匯票已經按照帳齡連續計算的原則

計提壞帳準備。報告期內,不存在應收票據未能兌現的情形。公司壞帳準備計提

政策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明顯差異,壞帳準備計提充分。

3、報告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如是,保

薦機構應當核查是否符合終止確認條件,並發表明確意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7(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對於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因未附有追索權,

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公司期末終止確認應收票據;對於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

的商業承兌匯票,因附有追索權,不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公司將其確認為其他

流動負債。

報告期內,公司其他流動負債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未終止確認票據融資款1,460.183,789.974,769.461,054.75

合計1,460.183,789.974,769.461,054.75(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針對應收票據質押和貼現情況,抽查票據質押開具的匯票、貼現收

款的合同及憑證資料,確認其真實性並分析是否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對於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不符

合終止確認的條件,公司將其確認為其他流動負債,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

定。

(二十三)關於發行人存貨情況

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存貨餘額或類別變動較大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存貨餘額或類別變動的原因、是否存在異常的情形、跌價準備

計提是否充分,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及佔流動資產比例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存貨帳面價值5,756.806,702.164,477.013,717.87

流動資產67,175.1176,049.7768,716.4744,285.42

存貨帳面價值/流動資產8.57%8.81%6.52%8.40%

①存貨構成及其變動情況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餘額構成情況如下表所示: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未終止確認票據融資款1,460.183,789.974,769.461,054.75

合計1,460.183,789.974,769.461,054.75(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針對應收票據質押和貼現情況,抽查票據質押開具的匯票、貼現收

款的合同及憑證資料,確認其真實性並分析是否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對於已背書或貼現且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不符

合終止確認的條件,公司將其確認為其他流動負債,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

定。

(二十三)關於發行人存貨情況

1、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存貨餘額或類別變動較大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存貨餘額或類別變動的原因、是否存在異常的情形、跌價準備

計提是否充分,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及佔流動資產比例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存貨帳面價值5,756.806,702.164,477.013,717.87

流動資產67,175.1176,049.7768,716.4744,285.42

存貨帳面價值/流動資產8.57%8.81%6.52%8.40%

①存貨構成及其變動情況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餘額構成情況如下表所示: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8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金額佔比金額佔比金額佔比金額佔比

原材料1,264.4419.90%727.7410.01%912.8316.17%987.8221.50%

在產品476.837.50%281.953.88%444.797.88%402.538.76%

半成品1,597.8125.14%1,222.7816.82%1,220.3521.62%1,325.5628.85%

發出商品561.688.84%2,091.2328.76%421.897.47%220.444.80%

庫存商品2,154.3633.90%2,856.5639.29%2,536.9244.95%1,551.4833.77%

委託加工

物資

299.984.72%91.031.25%107.661.91%106.372.32%

總計6,355.09100.00%7,271.30100.00%5,644.44100.00%4,594.21100.00%

報告期內,隨著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存貨規模整體呈上升趨

勢。公司存貨由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委託加工物資、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

組成,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是存貨主要組成部分,報告期

各期末,四項內容佔存貨比例分別為88.92%、90.21%、94.88%、87.78%。

由於公司採用「以銷定產」、「以產定購」的經營模式,原材料備貨金額較

小;公司生產周期較短,在產品金額相對較小;由於公司重要生產工序主要系自

主完成,委外加工較少,委託加工物資較少;公司發出商品的金額隨著銷售額的

增加有所上升。2019年末發出商品金額增加較多,主要原因是,2019年深化與

京東方的合作,且交易規模較大,京東方部分子公司設有VMI倉庫,在其實際

領用前在公司帳面體現為發出商品。

②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性

單位:萬元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存貨庫齡較短,6個月以內庫齡存貨金額佔比較高。鑑

於電子材料更新比較快,謹慎起見,發行人對6個月以上的存貨全部計提跌價準

備。同時,發行人對6個月以內存貨根據單項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原則,對

於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項目金額

存貨庫齡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半年以內

半年至

一年

一年

以上

半年

以內

半年至

一年

一年

以上

2020年6月末6,355.095,878.40213.81262.90121.58213.81262.902019年末7,271.306,924.47249.3097.53222.31249.3097.532018年末5,644.445,295.51188.60160.33818.51188.60160.332017年末4,594.213,983.62342.80267.79265.75342.80267.79

項目

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金額佔比金額佔比金額佔比金額佔比

原材料1,264.4419.90%727.7410.01%912.8316.17%987.8221.50%

在產品476.837.50%281.953.88%444.797.88%402.538.76%

半成品1,597.8125.14%1,222.7816.82%1,220.3521.62%1,325.5628.85%

發出商品561.688.84%2,091.2328.76%421.897.47%220.444.80%

庫存商品2,154.3633.90%2,856.5639.29%2,536.9244.95%1,551.4833.77%

委託加工

物資

299.984.72%91.031.25%107.661.91%106.372.32%

總計6,355.09100.00%7,271.30100.00%5,644.44100.00%4,594.21100.00%

報告期內,隨著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存貨規模整體呈上升趨

勢。公司存貨由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委託加工物資、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

組成,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是存貨主要組成部分,報告期

各期末,四項內容佔存貨比例分別為88.92%、90.21%、94.88%、87.78%。

由於公司採用「以銷定產」、「以產定購」的經營模式,原材料備貨金額較

小;公司生產周期較短,在產品金額相對較小;由於公司重要生產工序主要系自

主完成,委外加工較少,委託加工物資較少;公司發出商品的金額隨著銷售額的

增加有所上升。2019年末發出商品金額增加較多,主要原因是,2019年深化與

京東方的合作,且交易規模較大,京東方部分子公司設有VMI倉庫,在其實際

領用前在公司帳面體現為發出商品。

②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性

單位:萬元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存貨庫齡較短,6個月以內庫齡存貨金額佔比較高。鑑

於電子材料更新比較快,謹慎起見,發行人對6個月以上的存貨全部計提跌價準

備。同時,發行人對6個月以內存貨根據單項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原則,對

於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項目金額

存貨庫齡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半年以內

半年至

一年

一年

以上

半年

以內

半年至

一年

一年

以上

2020年6月末6,355.095,878.40213.81262.90121.58213.81262.902019年末7,271.306,924.47249.3097.53222.31249.3097.532018年末5,644.445,295.51188.60160.33818.51188.60160.332017年末4,594.213,983.62342.80267.79265.75342.80267.79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29

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情況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對比情況如下:

時間隆利科技寶明科技山本光電平均值發行人

2020年6月末14.68%7.47%-11.21%10.24%

2019年末12.80%16.11%-14.46%10.99%

2018年末16.03%22.26%1.30%13.20%22.35%

2017年末8.48%26.19%2.77%12.48%20.04%

註:1、以上信息來源於招股說明書、年度報告;2、由於各公司收入政策不同發出商品規模

存在差異,且發出商品均有客戶訂單,同行業公司毛利率約為20%左右,一般發出商品成本

高於可變現淨值無需計提跌價準備,故以上存貨跌價準備佔比期末存貨餘額比例不包括發出

商品;3、由於山本光電於2019年1月停止掛牌新三板,其未披露2018年度報告,故用2018

年半年報數據代替。

2017-2018年,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水平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與寶明

科技接近。2019年末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較2018年末有較大幅度的下

降,主要得益於發行人進一步加強存貨管理和質量控制,及時處理瑕疵毀損的存

貨,期末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下降。2020年6月末,發行人存貨跌價計提水平

與同行業平均計提水平接近。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獲取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存貨明細表,分析其存貨水平、存貨結構及存貨

周轉率;

②訪談了發行人財務負責人,了解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政策;

③查閱了發行人存貨明細帳,並對存貨進行監盤,抽查存貨的庫齡及保存狀

況,核查存貨的庫齡情況、是否存在減值風險;覆核計算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

④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計提政策進行比較,判斷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政策是否合理;

⑤了解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流程的相關內部控制,評價相關內部控制設

計的有效性,並對關鍵內控進行測試。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各期末存貨餘額和類別變動合理,發行人根據

實際情況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存貨減值準備計提,計提充分合理,遵循

謹慎性原則。

時間隆利科技寶明科技山本光電平均值發行人

2020年6月末14.68%7.47%-11.21%10.24%

2019年末12.80%16.11%-14.46%10.99%

2018年末16.03%22.26%1.30%13.20%22.35%

2017年末8.48%26.19%2.77%12.48%20.04%

註:1、以上信息來源於招股說明書、年度報告;2、由於各公司收入政策不同發出商品規模

存在差異,且發出商品均有客戶訂單,同行業公司毛利率約為20%左右,一般發出商品成本

高於可變現淨值無需計提跌價準備,故以上存貨跌價準備佔比期末存貨餘額比例不包括發出

商品;3、由於山本光電於2019年1月停止掛牌新三板,其未披露2018年度報告,故用2018

年半年報數據代替。

2017-2018年,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水平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與寶明

科技接近。2019年末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較2018年末有較大幅度的下

降,主要得益於發行人進一步加強存貨管理和質量控制,及時處理瑕疵毀損的存

貨,期末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下降。2020年6月末,發行人存貨跌價計提水平

與同行業平均計提水平接近。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獲取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存貨明細表,分析其存貨水平、存貨結構及存貨

周轉率;

②訪談了發行人財務負責人,了解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政策;

③查閱了發行人存貨明細帳,並對存貨進行監盤,抽查存貨的庫齡及保存狀

況,核查存貨的庫齡情況、是否存在減值風險;覆核計算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

④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計提政策進行比較,判斷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政策是否合理;

⑤了解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流程的相關內部控制,評價相關內部控制設

計的有效性,並對關鍵內控進行測試。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各期末存貨餘額和類別變動合理,發行人根據

實際情況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進行存貨減值準備計提,計提充分合理,遵循

謹慎性原則。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02、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庫齡超過1年的原材料或庫存商品,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庫齡較長的原因、是否滯銷或前期銷售退回、跌價準備計提是

否充分,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存貨中庫齡超過一年的為原材料、半成品和庫存商品,具體的明

細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原材料65.5423.5833.3976.45

半成品29.9215.9732.3696.95

庫存商品167.4457.9894.5894.39

合計262.9097.53160.33267.79

①庫齡較長的原因

原材料和半成品庫齡超過一年的主要原因系發行人根據訂單採購會考慮生

產正常損耗率採購原材料或根據產品需要直接採購半成品,因實際損耗率和預測

的差異會結餘少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部分結餘未能及時應用適用產品,故庫齡

較長。報告期內,原材料和半成品一年以上庫齡的材料金額較小。

庫存商品庫齡超過一年的主要原因系發行人存在未能及時報廢的不良品,報

告期內發行人不斷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控和存貨管理,庫齡超過一年以上的庫存

商品金額在逐漸減少。

2020年1-6月發行人庫齡超過一年的存貨金額有所增長,其中原材料和半

成品主要系由於疫情影響,發行人銷售規模較同期有所下降,相應結餘部分適配

適用產品的周期更長,故一年以上原材料和半成品金額有所上升;庫存商品增加

主要系受疫情影響少量客戶暫緩提貨。

②跌價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鑑於電子材料更新比較快,謹慎起見,發行人對6個月以上的存貨全部計提

跌價準備。同時,發行人對6個月以內存貨根據單項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原

則,對於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具有

充分性。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原材料65.5423.5833.3976.45

半成品29.9215.9732.3696.95

庫存商品167.4457.9894.5894.39

合計262.9097.53160.33267.79

①庫齡較長的原因

原材料和半成品庫齡超過一年的主要原因系發行人根據訂單採購會考慮生

產正常損耗率採購原材料或根據產品需要直接採購半成品,因實際損耗率和預測

的差異會結餘少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部分結餘未能及時應用適用產品,故庫齡

較長。報告期內,原材料和半成品一年以上庫齡的材料金額較小。

庫存商品庫齡超過一年的主要原因系發行人存在未能及時報廢的不良品,報

告期內發行人不斷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控和存貨管理,庫齡超過一年以上的庫存

商品金額在逐漸減少。

2020年1-6月發行人庫齡超過一年的存貨金額有所增長,其中原材料和半

成品主要系由於疫情影響,發行人銷售規模較同期有所下降,相應結餘部分適配

適用產品的周期更長,故一年以上原材料和半成品金額有所上升;庫存商品增加

主要系受疫情影響少量客戶暫緩提貨。

②跌價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鑑於電子材料更新比較快,謹慎起見,發行人對6個月以上的存貨全部計提

跌價準備。同時,發行人對6個月以內存貨根據單項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原

則,對於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具有

充分性。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1(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獲取存貨庫齡明細表,檢查存貨庫齡劃分是否準確,了解一年以上庫齡存

貨的具體構成及形成原因;

②訪談了發行人財務負責人,了解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政策。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存貨庫齡超過1年具有合理性。發行人對6個月以

上的存貨全部計提跌價準備。同時,發行人對6個月以內存貨根據單項成本與可

變現淨值孰低的原則,對於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

跌價準備計提具有充分性。

3、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發出商品佔存貨比例較大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說明發出商品的監盤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

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①對發出商品執行的程序

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的發出商品金額分別為220.44萬元、421.89萬元、

2,091.23萬元。保薦機構對部分發出商品進行監盤,部分未監盤的發出商品執行

函證及憑證查驗等替代程序。2020年6月末,發出商品的監盤結果和替代性測

試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帳面金額盤點金額

差異

金額

盤點比例

替代性測

試金額

總金額總比例

發出商品561.68276.26-3.0049.18%243.62519.8892.56%

②發出商品的確認

發行人各期發出商品的形成由發行人與下遊主要客戶的銷售結算模式所決

定:發行人在按照訂單生產完畢產品後,根據客戶提貨要求,組織發貨後將庫存

商品轉為發出商品。對於一般銷售業務和外銷業務,產品在客戶檢驗合格併入庫

之前,確認為發出商品;對於VMI模式業務,在客戶實際領用發行人存放於VMI

倉的產品前,確認為發出商品。發行人發出商品未結轉留存期末的部分系根據發

項目帳面金額盤點金額

差異

金額

盤點比例

替代性測

試金額

總金額總比例

發出商品561.68276.26-3.0049.18%243.62519.8892.56%

②發出商品的確認

發行人各期發出商品的形成由發行人與下遊主要客戶的銷售結算模式所決

定:發行人在按照訂單生產完畢產品後,根據客戶提貨要求,組織發貨後將庫存

商品轉為發出商品。對於一般銷售業務和外銷業務,產品在客戶檢驗合格併入庫

之前,確認為發出商品;對於VMI模式業務,在客戶實際領用發行人存放於VMI

倉的產品前,確認為發出商品。發行人發出商品未結轉留存期末的部分系根據發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2

行人與客戶合作模式自然形成,並不存在未及時確認成本的情況。發行人產品發

出到收入確認時間分布,一般銷售業務一般在2-4天、VMI模式一般在9-15天、

外銷業務一般在4-9天。

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期末發出商品期後收入確認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末發出商品金額561.682,091.23421.89220.44

期後一個月結轉金額553.921,961.43421.89220.44

期後結轉比例(%)98.62%93.79%100.00%100.00%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轉。由於

智慧型手機行業具有更新換代快的特點,所以下遊液晶顯示模組廠的驗收或領用都

比較快,周期較短,期後一個月結轉比例高的情況符合行業特徵。2019年末發

出商品期後一個月結轉金額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2020年1月恰逢春節所致。

發行人發出商品確認為收入的時點為客戶對發行人產品驗收入庫或客戶實

際領用後,發行人根據客戶提供的入庫或領用明細將發出商品結轉為營業成本,

發出商品的確認依據明確且有客戶確認,故發行人期後收入確認與項目進展相匹

配。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了解發行人各類銷售模式下發出商品形成的具體原因,並對其期後結轉成

本情況進行核查;

②獲取發出商品明細表,分析發出商品的客戶與公司主要客戶是否一致;

③獲取各期末前後確認收入對應的訂單、發貨單、驗收明細,對發行人的收

入進行截止性測試,分析收入確認是否存在跨期情況;

④對部分發出商品進行監盤,部分未監盤的發出商品執行函證及憑證查驗等

替代程序。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各期發出商品的形成由發行人與下遊主要客

戶的銷售結算模式所決定,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末發出商品金額561.682,091.23421.89220.44

期後一個月結轉金額553.921,961.43421.89220.44

期後結轉比例(%)98.62%93.79%100.00%100.00%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轉。由於

智慧型手機行業具有更新換代快的特點,所以下遊液晶顯示模組廠的驗收或領用都

比較快,周期較短,期後一個月結轉比例高的情況符合行業特徵。2019年末發

出商品期後一個月結轉金額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2020年1月恰逢春節所致。

發行人發出商品確認為收入的時點為客戶對發行人產品驗收入庫或客戶實

際領用後,發行人根據客戶提供的入庫或領用明細將發出商品結轉為營業成本,

發出商品的確認依據明確且有客戶確認,故發行人期後收入確認與項目進展相匹

配。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了解發行人各類銷售模式下發出商品形成的具體原因,並對其期後結轉成

本情況進行核查;

②獲取發出商品明細表,分析發出商品的客戶與公司主要客戶是否一致;

③獲取各期末前後確認收入對應的訂單、發貨單、驗收明細,對發行人的收

入進行截止性測試,分析收入確認是否存在跨期情況;

④對部分發出商品進行監盤,部分未監盤的發出商品執行函證及憑證查驗等

替代程序。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各期發出商品的形成由發行人與下遊主要客

戶的銷售結算模式所決定,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3

轉。保薦機構已對發出商品執行監盤及替代程序,發出商品不存在跨期確認收入

的情形。

(二十四)關於發行人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情況

1、發行人是否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產能、業務量或經營規模變化等情況,

如是,保薦機構應當結合經營模式核查機器設備原值與產能、業務量或經營規模

的匹配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進行對比說明合理性,並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公司機器設備原值與產能和銷量的匹配性關係如下表所示: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機器設備原值(萬元)18,238.3218,192.9514,289.0510,955.05

產能(萬片)3,657.608,112.007,009.806,288.30

銷量(萬片)3,414.908,428.307,192.336,130.08

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元/片)2.492.242.041.74

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元/片)2.672.161.991.79

註:1、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機器設備原值/產能;2、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機器

設備原值/銷量;3、2020年1-6月為單位指標為年化數據,下同。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和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

均呈現小幅上升趨勢,主要系公司不斷購置自動化生產設備,該類設備的價格較

高。2020年1-6月上升的原因還包括受新冠疫情影響,2020年上半年產能利用

率和銷量較2019年有所下降。

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對比情況如下表所示:

註:1、由於隆利科技未披露2018年和2019年產能數據,以上兩個年度數據為空;2、

由於寶明科技未單獨披露背光源業務的機器設備原值,故其指標計算中機器設備原值採用全

口徑,但產能和銷量僅選取背光源業務數據;3、由於山本光電未披露產能和銷量數據,故

未與山本光電進行比較;4、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出具日,同行業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0

年半年報數據,故未進行比較。

由上表可知,公司與寶明科技相比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與單位銷量機器設

項目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產能機器設備

原值(元/片)

寶明科技5.186.115.98

隆利科技--0.91

南極光2.242.041.74

單位銷量機器設備

原值(元/片)

寶明科技4.986.746.58

隆利科技2.511.421.05

南極光2.161.991.79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機器設備原值(萬元)18,238.3218,192.9514,289.0510,955.05

產能(萬片)3,657.608,112.007,009.806,288.30

銷量(萬片)3,414.908,428.307,192.336,130.08

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元/片)2.492.242.041.74

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元/片)2.672.161.991.79

註:1、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機器設備原值/產能;2、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機器

設備原值/銷量;3、2020年1-6月為單位指標為年化數據,下同。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和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

均呈現小幅上升趨勢,主要系公司不斷購置自動化生產設備,該類設備的價格較

高。2020年1-6月上升的原因還包括受新冠疫情影響,2020年上半年產能利用

率和銷量較2019年有所下降。

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對比情況如下表所示:

註:1、由於隆利科技未披露2018年和2019年產能數據,以上兩個年度數據為空;2、

由於寶明科技未單獨披露背光源業務的機器設備原值,故其指標計算中機器設備原值採用全

口徑,但產能和銷量僅選取背光源業務數據;3、由於山本光電未披露產能和銷量數據,故

未與山本光電進行比較;4、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出具日,同行業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0

年半年報數據,故未進行比較。

由上表可知,公司與寶明科技相比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與單位銷量機器設

項目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單位產能機器設備

原值(元/片)

寶明科技5.186.115.98

隆利科技--0.91

南極光2.242.041.74

單位銷量機器設備

原值(元/片)

寶明科技4.986.746.58

隆利科技2.511.421.05

南極光2.161.991.79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備原值均較低,主要原因為寶明科技不僅有背光源業務還擁有觸控屏業務,但其

僅披露全口徑機器設備原值,故上述兩項指標偏大。公司與隆利科技單位產能機

器設備原值與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指標接近。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計算了公司機器設備原值與產能和銷量的匹配性關係,並與同行業

公司進行比較。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機器設備原值與產能具有匹配性。公司與隆利科技

單位產能機器設備原值與單位銷量機器設備原值指標不存在重大差異。

(二十五)關於發行人現金流量表情況

1、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是否波動較大或者與當期淨利潤存

在較大差異,如是,保薦機構應當結合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相關科目的勾稽關係,

核查相關情形產生的原因及合理性,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報告期內,伴隨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發行人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額逐年增加。

發行人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相關科目的勾稽關係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20年

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淨利潤

3,001.48

7,983.84

5,337.85

2,827.85

加:資產減值準備

336.24

647.53

1,429.08

892.69

信用減值損失

-210.56

-78.64

--

固定資產折舊

911.68

1,655.32

1,199.67

865.40

無形資產攤銷

19.45

36.39

19.30

18.73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173.09

332.92

-4.60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

長期資產的損失(收益以

「-」

號填列)

-2.18

0.26

24.49

6.68

固定資產報廢損失(收益以

「-」號填列)

22.04

63.20

38.25

5.12

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收益以

「-」號填列)

----

財務費用(收益以

「-」號填列)

44.91

272.42

356.62

90.73

投資損失(收益以

「-」號填列)

19.26

---

3-1-4-13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5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以

「-」號填列)

44.732.28-142.46-81.37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以

「-」號填列)

-53.49581.48244.55-

存貨的減少(增加以「-」號填

列)

916.21-2,679.63-1,627.75-1,357.42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增加以

「-」號填列)

10,869.23-4,080.67-19,126.67-10,246.51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少以

「-」號填列)

-14,072.792,159.1815,061.357,337.89

其他---1,341.54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2,019.306,895.872,814.271,705.93

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隨著經營規模的增加而不斷

上升。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的差異主要系經營性應收項

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的增減變動導致的。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訪談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了解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變動與業務變化之間

的關係;

②覆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相關科目的勾稽關係;

③獲取公司經營性應收項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各科目的明細,分析

其的增減變動的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隨

著經營規模的增加而不斷上升,具有合理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與淨利潤差異主要系經營性應收項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的增減變動導致

的,兩者不存在重大差異。

(二十六)關於發行人募集資金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是否披露募集資金的投向,(1)如發行人已確定募集

資金投資的具體項目的,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募投項目是否與發行人的現有主營業

務、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條件、管理能力、發展目標等相匹配,對發

行人生產、經營模式的改變及風險,對發行人未來期間財務狀況的影響,並結合

項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以

「-」號填列)

44.732.28-142.46-81.37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以

「-」號填列)

-53.49581.48244.55-

存貨的減少(增加以「-」號填

列)

916.21-2,679.63-1,627.75-1,357.42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增加以

「-」號填列)

10,869.23-4,080.67-19,126.67-10,246.51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減少以

「-」號填列)

-14,072.792,159.1815,061.357,337.89

其他---1,341.54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2,019.306,895.872,814.271,705.93

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隨著經營規模的增加而不斷

上升。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的差異主要系經營性應收項

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的增減變動導致的。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訪談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了解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變動與業務變化之間

的關係;

②覆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相關科目的勾稽關係;

③獲取公司經營性應收項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各科目的明細,分析

其的增減變動的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隨

著經營規模的增加而不斷上升,具有合理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與淨利潤差異主要系經營性應收項目、經營性應付項目以及存貨的增減變動導致

的,兩者不存在重大差異。

(二十六)關於發行人募集資金情況

1、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是否披露募集資金的投向,(1)如發行人已確定募集

資金投資的具體項目的,保薦機構應當核查募投項目是否與發行人的現有主營業

務、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條件、管理能力、發展目標等相匹配,對發

行人生產、經營模式的改變及風險,對發行人未來期間財務狀況的影響,並結合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6

發行人產能消化能力、資金需求、資金投向等情況說明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合理

性和可行性,還應核查發行人是否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是否存放於董事

會決定的專項帳戶,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

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募投項目實施後是否不新增同業競爭,不對發行

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並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2)如發行人尚未確

定募集資金投資的具體項目的,保薦機構應當核查發行人募集資金是否有明確的

投資方向,是否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是否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帳戶,

投資方向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

章的規定,能否確保募集資金得到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並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

意見。(3)保薦機構應當按照《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一)》問題18的相關

規定,對募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規劃、募投用地落實的風險等進行核

查,並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2019年9月3日,經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本次

擬公開發行不超過2,960.6423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發行數量不低於

本次發行完成後股份總數的25%。公司發行新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

將全部用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及備案情

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擬投資

總額

擬投入募集

資金金額

項目備案項目環評

實施

主體

1LED背光源生產基

地建設項目33,964.8833,964.882019-360922-

39-03-013283

萬環評字

[2019]69號

萬載南

極光

25G手機後蓋生產

基地建設項目7,272.657,272.652019-360922-

39-03-013281

萬環評字

[2019]68號

萬載南

極光

3LED背光源研發中

心建設項目6,440.976,440.972019-360922-

39-03-013282

萬環評字

[2019]70號

萬載南

極光

4補充流動資金項目4,400.004,400.00--南極光

合計52,078.5052,078.50---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計劃總投資為52,078.50萬元,預計將全部使用募集

資金進行建設。如未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市場變化,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

將按照輕重緩急的順序安排實施。如果實際募集資金淨額(扣除發行費用後)不

能滿足上述項目的投資需要,不足部分將由公司通過自籌方式解決。若因經營需

項目名稱

擬投資

總額

擬投入募集

資金金額

項目備案項目環評

實施

主體

1LED背光源生產基

地建設項目33,964.8833,964.882019-360922-

39-03-013283

萬環評字

[2019]69號

萬載南

極光

25G手機後蓋生產

基地建設項目7,272.657,272.652019-360922-

39-03-013281

萬環評字

[2019]68號

萬載南

極光

3LED背光源研發中

心建設項目6,440.976,440.972019-360922-

39-03-013282

萬環評字

[2019]70號

萬載南

極光

4補充流動資金項目4,400.004,400.00--南極光

合計52,078.5052,078.50---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計劃總投資為52,078.50萬元,預計將全部使用募集

資金進行建設。如未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市場變化,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

將按照輕重緩急的順序安排實施。如果實際募集資金淨額(扣除發行費用後)不

能滿足上述項目的投資需要,不足部分將由公司通過自籌方式解決。若因經營需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7

要或市場競爭等因素導致上述項目需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先期投入的,公司將

以自籌資金支付所需款項,待募集資金到位後以募集資金置換自籌資金。

除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外,發行人獲得募集資金後將採用向萬載南極光增資的

方式由其實施其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新增同業競爭,不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

生不利影響。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用於擴大公司生產能力和經營規

模,提高公司研發能力和技術水平,募投項目的實施將有利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綜合競爭力。

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目前主營業務的匹配關係

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是以背光顯示模組為核心的手機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

售。公司產品廣泛應用於智慧型手機和車載顯示器、醫療顯示儀、工控設備顯示器、

家電顯示器、其他消費電子顯示器等各種專業顯示領域。為了滿足LED背光源

市場的需求,鞏固並提高公司市場佔有率和後續發展動力,公司擬擴大生產產能

並加強技術研發能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目前主營業務及技術相關領域的

產能擴產和技術升級。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是目前主營

業務的擴產項目,通過購置先進的生產設施、建設新生產線,提升公司生產設備

的自動化水平,實現生產規模和產品質量的提升,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訂單需

求奠定堅實的基礎。「5G手機後蓋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中,5G手機後蓋與LED

背光源中導光板的生產流程相似、核心技術及主要生產設備相同,公司模具製造

技術、壓縮模技術適用5G手機後蓋。本項目通過建設新生產線,為滿足5G到

來對訂單需求的不斷增加奠定基礎。「LED背光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將通過

購置先進的研發設備、引進優秀研發人才、投入相關項目研發等方式,提升公司

的自主研發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滿足市場對產品更新和技術進步的需求,

保持公司在行業內的技術領先優勢。「補充流動資金項目」主要用於滿足公司日

常經營的營運資金缺口。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公司目前主營業務的產能擴大和技術強化,並利用

公司的核心技術、機器設備生產5G手機後蓋,將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8

鞏固和加強公司在行業內的競爭地位。

②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安排

公司已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草案)》,並經過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

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將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規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

若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市場變化或其他特殊事項導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可行性

發生變化,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公司董事會審議、股東大會決議後方可

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③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的具體情況

A.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a.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I.公司目前產能已無法滿足未來LED背光源產品市場的需要

經過十年的發展,公司已成為以多種LED背光源產品為核心,集研發、生

產、銷售於一體的現代化企業。由於公司老廠區規劃較早、場地面積有限等原因,

生產流水線及相關配套設施布局缺乏合理性,與規模化生產不匹配,公司已於

2019年逐漸將老廠區部分產能搬遷至松崗新廠區。但隨著市場需求的快速增長,

新老廠區的產能將難以滿足未來公司產品的市場需求,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公

司的長遠發展。因此,解決公司產能不足問題,成為促進公司業務持續發展的關

鍵一步。

本項目將通過新建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合理構建空間布局。同時,引進

先進設備和技術,增加13條LED背光源生產線以擴大公司現有產能,做到可以

及時滿足不同客戶對產品種類和規格的多樣化需求。本項目的實施是在行業競爭

加劇的情況下,作為公司贏得客戶長期合作以及拓展新客戶的一種重要手段,將

在公司鞏固和提高市場佔有率中發揮重要作用。

II.本項目的實施有利於提升公司生產設備的自動化水平

隨著產品更新速度加快,市場對高端產品的要求不斷加強,公司需要新建更

先進的生產線以適應行業發展的需要,同時,自動化程度更高、更高效的機器更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39

能保證產品性能的穩定性、提高良品率、降低生產成本。

本項目將通過購置先進的生產設備,包括V-cut龍門精密加工機、超精密成

形平面磨床、AOI背光檢測機、數控放電加工機等,建設更為先進的生產線。通

過本項目建設,可以提高公司生產過程的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實現生產過程的

精益化管理,有利於降低生產運營成本,充分保證公司產品的質量。同時,生產

環境的改進與完善,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將增強客戶對企業的認可度和員工對企

業的忠誠度。

III.本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增強公司的供貨及時性和服務水平

LED背光源行業的生產模式多是「以銷定產」,確定訂單後按質按量生產

完畢並按計劃交貨,交貨的及時性是公司服務水平的重要體現,也是贏得客戶信

賴並建立穩定合作關係的重要因素。本項目實施後,公司產能將得到較大提升,

生產的自動化和標準化水平將提高,並能夠及時調整生產安排、及時快速按質按

量滿足客戶需求,提升公司服務水平,為公司拓展客戶並與之建立穩定合作關係

提供有利條件。

IV.本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凸顯規模優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筆記本電腦、汽車市場的迅猛發展,LED背光源產

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國內LED背光源市場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未來該領域

的競爭將日益加劇。目前,國內LED背光源市場上分為以下兩大陣營:瑞儀光

電、日本美蓓亞集團、韓國e-LITECOM等外資企業;隆利科技、南極光、寶明

科技、聯創光電等國內企業。在行業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公司急需增強競爭

力和盈利能力。

依託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公司生產規模將得到較大幅度提升,固定成本將

得到有效分攤,公司的規模優勢將可以有效發揮。其次,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實施

將有效提高公司生產設備的自動化水平,有利於公司節約生產成本並提高良品

率,這也將一定程度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b.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I.外部環境:產業政策支持及行業快速發展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0

近年來,政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鼓勵行業發展的產業政策,2017年1月國

家發改委、工信部發布《信息產業發展指南》(2016年-2020年),提出「拓展

新型顯示器件規模應用領域,實現液晶顯示器超高解析度產品規模化生產」;

2017年1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

版)中明確將新一代信息終端設備、新型顯示器件等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

品。相關的產業政策具體參見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之「二、公司

所處行業基本情況」之「(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體制、主要法律法規及政策」。

在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大力支持下,LED產品應用領域滲透率不斷提高,

市場需求不斷增加。LED背光源在智慧型手機領域以及專業顯示領域均有廣泛應

用,公司產品主要用於智慧型手機。近年來,國內智慧型手機品牌在全球智慧型手機市

場份額提升明顯,根據IDC統計,2018年度國產智慧型手機品牌華為、OPPO、

VIVO、小米全球市場份額合計為38.61%,較2017年度上升約8.16%,即將到

來的5G「換機潮」也為智慧型手機產業鏈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為我國LED背

光源提供廣闊的市場容量和發展潛力,帶動背光源需求的增加。

II.內部條件:豐富的生產管理經驗和穩定的管理團隊

公司十餘年來專注於LED背光源研發、生產及銷售,在產品生產工藝、質

量控制及各種問題解決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正是憑藉著長期的生產管理經驗積

累,公司逐步成為我國LED背光源行業領先企業之一。本項目作為目前主營業

務的擴產項目,在生產工藝、生產流程及生產管理方面與當前業務具有共性,公

司現有的生產管理成功經驗將為本項目建成後的快速量產奠定基礎。

公司已經培養、儲備了一支有著豐富的行業運作經驗的管理團隊,在業務開

拓、品牌形象樹立、技術團隊建設、市場營銷、內部風險控制等方面形成了行之

有效的、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取得了較好的管理效果。公司穩定的管理團隊

是公司本項目成功實施的保障。

III.技術保障:持續的研發投入和優秀的人才團隊

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一直以來十分注重產品技術的研發與應用,通過對

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的不斷探索,攻克了多項行業內技術難題,掌握眾多核心技

術,積累了多項研發成果。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已取得6項發明專利、9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1

項實用新型專利和5項外觀設計專利,另有多項發明專利處於在申請階段,上述

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體現了公司核心技術優勢和產品外部競爭力。另外,公

司一直堅持技術創新的發展戰略,實驗室配備了領先的用於技術和工藝研發、產

品檢測和分析等方面的設備,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實力和技術轉移能力。同時,

公司在長期的研發過程中培養了優秀的背光顯示模組研發、管理及生產人才團

隊,主要團隊成員在行業內服務多年,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和技術經驗。公司持

續的研發投入、已形成的技術積累及優秀的人才團隊為本項目的實施提供了技術

保障。

IV.產能消化:優質、穩定的客戶積累和完善的營銷體系

公司深耕LED背光源產品市場十餘年,始終注重研發設計投入和產品質量

管理,先後獲得了「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發中心」、

「深圳市平板顯示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等系列榮譽。擁有諸多優質的客戶資

源,並保持了長期穩定的良好客戶關係,主要包括京東方、信利光電、合力泰、

深超光電、華顯光電、帝晶光電、同興達、群志光電等企業,終端客戶包括華為、

OPPO、VIVO、小米、三星、LG、傳音、摩託羅拉等知名智慧型手機生產商。良

好的品牌和較高的知名度是企業產品品質、技術研發實力及良好的售後服務體系

等諸多因素的綜合體現,為本項目產品的市場推廣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公司以「致力於成為全球智能顯示行業光學解決方案一流服務商」為使命,

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營銷體系。公司具有由專業技術人員、營銷人員組成的售後

服務團隊,並以完善的營銷體系拓展市場業務,以優質的售後服務與客戶建立起

了穩定的合作關係。本項目實施後,公司將在已有客戶資源及營銷體系基礎上,

採取具體措施保障項目新增產能順利消化:

i.鞏固提升原有市場優勢。公司LED背光源產品已經得到市場認同,公司

將進一步完善產品工藝技術和售後服務質量,培養現有客戶忠誠度;繼續以高質

量的產品提升公司形象和影響力,不斷提升產品品質,鞏固和提升原有優勢市場

地位。

ii.加緊開拓新的下遊客戶。目前,公司生產的主要產品集中在智慧型手機等

消費電子產品領域。隨著專業顯示領域應用範圍的擴大,公司將加強與汽車、工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2

控等行業客戶的接觸,大力開發新客戶、拓展公司LED背光源的應用領域。

iii.加強技術研發及產品創新。公司將通過持續的技術創新,做到產品精細

化、超薄化,通過改進技術工藝降低產品成本並實現產品升級,適應產品更新快

的市場要求。

iv.加強售後服務管理。優質的售後服務是與客戶長期合作的重要條件,一

方面,公司將定期與客戶進行溝通並了解客戶需求,加強新產品、新客戶的開拓;

另一方面,公司將提升售後服務水平,做好已有客戶的服務和維護工作。

v.加強業務人員培訓。公司將不斷加強對業務人員的培訓,使公司業務部

門人員熟悉生產工藝、技術特點等,能夠與客戶相關人員進行生產、技術信息交

流;同時,加強培養員工的團隊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提升產品營銷能力及客戶

服務能力。

vi.人才基礎:穩定的核心人才保障本項目人才隊伍的快速有效建立

公司已經培養、儲備了一支有著豐富的行業運作經驗的管理團隊,在業務開

拓、品牌形象樹立、技術團隊建設、市場營銷、內部風險控制等方面形成了行之

有效的、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取得了較好的管理效果。

公司專業性強、知識結構豐富的技術人才及經驗豐富的管理人才是公司本項

目成功實施的保障。未來公司將制定與項目建設進度配套的人員招聘及培訓計

劃,並將隨著項目開工建設分階段逐步實施。

c.項目建設用地情況

本項目擬新建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員工活動中心,建築面積總計

47,980.51m2,建設用地位於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內,公司募投用地符合

土地政策、城市規劃,公司已取得贛(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0015125號、贛

(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0015126號土地使用權,土地總面積為33,244.13m2。

d.項目環境影響

I.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已取得由宜春市萬載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於萬載南極光電子科技有

限公司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萬環評字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3[2019]69號)。

II.主要汙染物分析

本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禁止類項目,本項目建設期及運營期會產生少量汙

染物。建設期隨著建築工程施工、裝修及設備安裝將產生機械噪聲、揚塵、固體

廢棄物、施工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汙水等汙染物,運營期會產生廢水、廢氣、噪

聲、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等。

III.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在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將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通過灑水壓塵、進出車

輛衝洗、裸土覆蓋或綠化、合理儲存物料、及時清掃等措施防止揚塵;使用綠色

建材、妥善處理建築垃圾以減少裝修廢氣影響;按要求進行廢水廢物處理、合理

安排施工時間以減小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噪聲影響。

在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經廠區汙水處理站處理後與生活汙水一同交由

有資質的汙水處理單位處理;廢氣將由廢氣處理設備淨化處理達標後高筒排放;

通過合理布局生產車間、優化建築設計及採用專業降噪設備減小噪聲汙染;固體

廢棄物分類收集後合理處置或交由有資質單位專業處理。總體來看,公司的環保

措施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政策要求,措施有效執行後,本項目將不會對周圍環境

產生明顯影響。

B.5G手機後蓋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a.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I.本項目將順應趨勢,把握5G時代的機遇

在5G時代下,智慧型手機天線數量增多、功能增強且電磁波穿透能力變弱,

具有屏蔽電磁波特性的金屬機身已不再適合,而具備優異的強度、良好的抗衝擊

性、耐熱性、高硬度和耐老化性的塑料後蓋將成為5G智慧型手機後蓋的理想材料

之一,再加之塑料後蓋成本較低、性價比較高,塑料後蓋將在5G智慧型手機中佔

據重要的位置。目前,公司已經具備生產5G智慧型手機後蓋的研發技術和生產技

術,並已小批量生產。

公司將把握5G智慧型手機後蓋新機遇,充分發揮注塑和模具技術優勢,充分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44

滿足客戶需求,擴大5G手機後蓋在公司營業收入中的佔比,提升公司市場競爭

力和市場份額。

II.本項目實施將有利於公司產能提升,滿足市場增長需求

2019年6月6日,工信部已正式下發5G商用牌照,標誌著「5G」時代的

正式到來,5G時代下手機後蓋去金屬化將為塑料後蓋帶來增量市場機遇,提升

5G手機後蓋的生產能力將在搶佔新市場的過程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面對5G

技術所帶來的市場爆發性增長,公司將抓住4G向5G轉變的大環境,快速搶佔

市場份額。

本項目通過擴大生產場地、增加生產設備來擴大5G手機後蓋產品產能。項

目建成達產後,5G手機後蓋的年產量可以達40KK,極大的提高了5G手機後蓋

的生產能力,為公司搶佔市場奠定基礎的同時,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III.本項目的實施有利於生產技術的提升,為公司後續發展提供動力

本項目貼合國家對於工業製造行業的政策導向,符合國家大力推行的中國智

能製造2025和工業4.0計劃。本項目將通過生產線的擴充和優化,形成豐富的

5G手機後蓋產品線,以滿足市場需求,進一步增強公司在5G手機後蓋領域的

競爭力,有助於公司進一步開拓全球市場。項目建成後,由於使用了更多的新裝

備、新工藝,使得公司生產線的自動化能力得到提升,將直接促進企業的發展升

級。

b.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分析

I.外部環境:產業政策支持及技術變革給行業發展帶來機遇

2017年,工信部印發《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明確了

我國通信行業的重點發展領域,規劃強調支持5G標準研究和技術試驗,推進5G

頻譜規劃,啟動5G商用。2017年,工信部提出要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決策部署,

加強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5G、工業網際網路等重大技術研發應用。2017

年11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

通知》指出,加快推進「寬帶中國」戰略實施,有效支撐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

設和數字經濟發展,繼續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國家十三五規

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將積極推進5G和超寬帶關鍵技術研究。經過前幾年的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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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術新老交替速度加快,使得當前5G技術在標準制定與頻譜規劃上獲得突

破性進展。在5G時代下,塑料後蓋成為手機後蓋的理想材料之一,為塑料手機

後蓋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帶動塑料手機後蓋需求的增加。

II.技術保障:優異的模具製造技術及壓縮模技術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從事背光顯示模組的設計、研發與生產,從工藝流程來

看,背光顯示模組的生產主要包括光學設計、精密模具設計和製造、導光板和膠

框注塑成型、模切、SMT、精密裝配等多個流程,其中導光板是背光顯示模組中

最關鍵的組成部分,其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直接決定著背光模組的光學性能。公

司在導光板領域具有相對競爭優勢,熟練掌握生產導光板相關的精密模具設計及

導光板壓縮模技術。

公司生產的5G手機後蓋與導光板均為注塑件,兩者的生產流程相似、核心

技術及主要生產設備相同。5G手機後蓋與導光板生產的核心生產流程均包括模

具製造、注塑成型,在這兩個環節涉及的核心技術為光學設計、模具製造技術、

壓縮模技術。在模具製造領域,目前公司擁有模具設計、加工、裝配為一體的完

整配套體系,成熟的模具製作技術實現在模具零件上的高度標準化,從而縮短模

具製造周期。公司配備了行業領先的超精密V-CUT加工機、鑽石精密撞點機及

雷射刻蝕設備,能自主加工導光板光學微結構;同時,公司引入了微米級二次元、

三坐標測量儀、測高儀等測量設備、納米級雷射3D顯微鏡,通過精準測量、光

學微結構測試,保障模具零件加工精度符合產品設計的要求。在注塑成型領域,

公司採用壓縮模技術,在注塑後再進行一次壓縮,該種技術下在模腔中建立的壓

力均勻分布於產品表面的各個方向,可以提高產品表面細微部精度、尺寸穩定性

以及生產工藝重複性,從而較大程度上的提高生產效率和良率。目前公司5G手

機後蓋與導光板在注塑環節的生產設備主要均為超高速注塑機、高端拋光機。公

司在導光板領域多年的深耕與研發積累,為5G手機後蓋提供了技術保障。

III.產能消化:優質、穩定的客戶積累和完善的營銷體系

公司的手機背光源、5G手機後蓋的終端客戶均為手機品牌商。一般而言,

下遊客戶在合作之前會對上遊企業進行長期的考核。為了保證手機產品質量的可

靠性、企業運行的穩定性、經營成本的可控性,一旦與企業建立起穩定的供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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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進入其合格供應商名錄,背光顯示模組廠商不會輕易更換供應商。公司目前

通過下遊背光顯示模組廠商已將產品應用於華為、OPPO、VIVO、小米、三星、

LG、傳音、摩託羅拉等手機品牌。穩定的客戶關係、良好的品牌和較高的知名

度為公司5G手機後蓋的推廣提供了良好的客戶基礎。

本項目實施後,公司將利用背光源領域已有終端客戶資源及營銷體系的基礎

上,通過持續的技術創新及對市場的動態跟蹤,生產符合市場需求的後蓋;加強

市場推廣及售後服務管理,加強新客戶的開拓。

IV.質量管理:完善的產品管理體系為生產提供基礎保證

經過十餘年在手機產業鏈的深耕細作,公司不斷總結技術、生產、產線布局

等方面的優秀經驗,並將優勢逐漸形成標準化、流程化、制度化的體系運作,以

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公司在生產及經營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程序文件

和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管理體系,全面涵蓋技術研發、經營計劃、生產過程、採

購過程、產品審核、質量體系、銷售開發等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保障企業

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積累的經驗將為本項目的順利開

展提供保障。

c.項目建設用地情況

本項目擬新建生產廠房,建築面積總計3,819.97m2,建設用地位於江西省宜

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內,公司募投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規劃,公司已取得贛

(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0015125號、贛(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0015126

號土地使用權,土地總面積為33,244.13m2。本項目廠房與「LED背光源生產基

地建設項目」中的廠房為同一棟建築,本項目實施並未單獨佔用土地。

d.項目環境影響

I.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已取得由宜春市萬載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於萬載南極光電子科技有

限公司5G手機後蓋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萬環評字

[2019]68號)。

II.主要汙染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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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禁止類項目,項目建設期及運營期會產生少量汙染

物。工程施工期間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飾工程、設備安裝等建設工序將產

生機械噪聲、揚塵、固體廢棄物、施工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汙水等汙染物。

III.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在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將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通過灑水壓塵、進出車

輛衝洗、裸土覆蓋或綠化、合理儲存物料、及時清掃等措施防止揚塵;使用綠色

建材、妥善處理建築垃圾以減少裝修廢氣影響;按要求進行廢水廢物處理、合理

安排施工時間以減小固體廢棄物、廢水及噪聲影響。

在項目運營期間,項目建成後將完善片區市政汙水管網,生活汙水經配套化

糞池預處理,餐飲廢水經隔油隔柵池預處理;廢氣將由廢氣處理設備淨化處理達

標後高筒排放;通過合理布局生產車間、優化建築設計及採用專業降噪設備減小

噪聲汙染;固體廢棄物分類收集後合理處置或交由有資質單位專業處理。總體來

看,公司的環保措施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政策要求,措施有效執行後,本項目將

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C.LED背光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a.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I.提升公司整體研發設計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

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也是推動公司持續增長的動力,

更是科技型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近年來,公司依靠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研

發隊伍,在LED背光源產品的研發上取得了多項成果。然而,市場對於LED顯

示屏的要求不斷提高,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如何不斷改進產品技術工藝、豐富產

品類別、提高產品技術水平,已經成為LED背光源企業的重要研發方向之一。

為適應市場發展趨勢,維護公司在國內LED背光源行業領先地位,保持並

增強公司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把公司打造成具有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國際化品

牌企業,公司需加大研發設計的投入以改善研發條件,引進技術人才並完善研發

體系,進一步提升對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

II.進一步改善研發條件,滿足研發設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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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高度重視產品與應用的研發工作,產品在行業內取得了一定優勢。

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行業競爭不斷加劇,終端市場產品更新換代加快,

相應LED背光源產品的需求變化也加快,這要求企業具備強大的研發設計能力,

能夠針對不同需求的產品及時進行設計和調整;同時,終端應用市場對產品的要

求逐漸高端化,對大尺寸、高亮度、輕薄、窄邊框、高色域、節能環保的產品需

求較大。公司現有的研發設備及條件已不能很好地滿足公司新型、高端、高質量

產品的研發和檢測需求,因此,為適應日益激烈的行業競爭、快速變化的產品需

求和日益高端的終端市場環境,公司需要通過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建設現代化

研發實驗室、配套先進的研發和檢測設備,改善研發條件並提高公司研發的產出

率,緊跟LED背光源行業需求的發展趨勢。

III.引進優秀人才,提升研發實力

本項目的實施將為公司研發提供良好的研發條件:現代化的研發試驗室、先

進的研發設備、積極的研發激勵機制等。良好的研發條件有助於吸引更加優秀的

專業技術人才加入,對公司組建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團隊、提高技術研究能力有

重要作用;同時,本項目建設內容也包括引進優秀的研發人才,以期持續提升研

發實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IV.為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提供技術、硬體等研發支持

為滿足行業發展需要,公司擬實施「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5G

手機後蓋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擴大業務規模。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有必

要擴大目前研發系統的人員、設備和資金規模,為其提供相應的模具開發、光學

研究、生產工藝優化等技術支持。

研發中心項目的實施,將整合現有研發資源,升級現有的研發、測試、試產

設備,進一步擴充技術人員,從而增加公司基礎技術、定製研發、工藝流程的研

發設計能力,為公司的生產擴建項目提供堅實的技術基礎。

b.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I.豐富的研發積累為項目的實施提供技術基礎

公司一直重視並持續投入產品創新和技術研發,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公

司一直注重產品的研發與應用,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積累了多項研發成果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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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公司已獲得6項發明專利、91項實用新型

專利和5項外觀設計專利,另有多項發明專利處於在申請階段,多項專利極大地

提高了公司核心技術優勢和產品市場競爭力。

因此,公司具有豐富的LED背光源研發經驗和技術資源,為本項目的順利

實施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II.穩定的研發團隊為項目實施提供了人才基礎

公司一直高度關注研發團隊的建設,通過外部人才引進、內部重點培養的方

式構建高素質的研發團隊,目前已形成一支專業水平高、經驗豐富的研發團隊,

擁有模具開發、光學研究、注塑成型領域高素質人才。截至2020年6月末,公

司共有技術人員177人,佔員工總數比例為10.15%。經過多年的研發沉澱,公

司研發團隊深諳國內外LED背光源市場的發展特點及趨勢,能夠快速響應客戶

需求,形成了持續的研發創新能力。公司主要技術人員均在背光顯示模組行業內

從業多年,具有豐富的技術研發經驗,穩定、高素質的研發團隊為本項目的順利

實施提供了人才基礎。

c.項目建設用地情況

本項目擬新建研發辦公大樓、購置研發設備並引進研發人才,研發辦公大樓

建築面積總計5,310.18m2,建設用地位於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工業園區內,公司

募投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規劃,公司已取得贛(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

0015125號、贛(2019)萬載縣不動產權第0015126號土地使用權,土地總面積

為33,244.13m2。本項目研發辦公大樓與「LED背光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中的

辦公大樓為同一棟建築,本項目實施並未單獨佔用土地。

d.項目環境影響

I.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已取得由宜春市萬載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於萬載南極光電子科技有

限公司LED背光源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萬環評字

[2019]70號)。

II.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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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不屬於國家限制、禁止類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極少,

主要汙染物為廢水、廢氣、噪聲、生產及生活固體廢棄物,公司將採取合理措施

有效處理汙染物。產生的廢水經廠區汙水處理站處理後與生活汙水一同通過市政

汙水管網交由有資質的汙水處理單位處理;廢氣將由廢氣處理設備淨化處理達標

後高筒排放;通過優化建築設計及採用專業降噪設備減小噪聲汙染;固體廢棄物

分類收集後合理處置或交由有資質單位專業處理。執行環保措施後,公司的三廢

排放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政策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D.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a.隨著公司規模擴大,未來發展對營運資金需求較多

報告期內,公司生產規模逐漸擴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

年1-6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6,235.11萬元、77,809.88萬元、99,441.13萬元和

38,777.27萬元。隨著業務的發展,公司日常研發、採購、生產及銷售等經營環

節均需要較大金額的營運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是公司持續發展的需要。

結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所述流動資金需求量測算方法,假設公

司保持2016-2018年度營業收入年度平均複合增長率(15.65%)、2018年度銷售

利潤率(6.86%)和2018年營運資金周轉率,公司2019-2021年流動資金缺口約

為11,542.94萬元。未來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持續研發投入、業務規

模不斷擴大也要求公司增加營運資金投入。因此,綜合考慮公司目前資金狀況和

未來發展需要,合理補充流動資金是確保公司正常經營及未來發展規劃的切實需

求,有利於發行人未來的持續穩定經營。

b.公司目前資產結構有待優化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的合併資產負債

率分別為61.47%、58.50%、53.97%和45.00%,短期借款分別為2,630.50萬元、

1,350.00萬元、1,705.00萬元和1,000.00萬元,公司未來發展需要資金量較大,

適當補充流動資金用於緩解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面臨的資金壓力,優化資產結構,

降低財務風險。

④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對公司同業競爭及獨立性的影響

A.對公司同業競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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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51

目前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除補充

流動資金外,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由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萬載南極光負責實

施,項目實施後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B.對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公司在資產、財務、人員、機構及業務等方面與公司股東相互獨立,公司的

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均為自然人,公司不存在依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業的情形。除補充流動資金外,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由公司下屬

全資子公司萬載南極光負責實施,項目實施後不會產生對公司獨立性不利的影

響。

(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獲取並查閱了本次募投項目相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了解募投項目的建設

內容、投資計劃、實施規劃及各項測算指標;

②覆核了本次募投項目測算的相關假設、參數設定及預測過程;

③與管理層溝通本次募投項目實施所需要的人員、技術、管理、運營經驗等

條件,了解募投項目效益測算過程的合理性;

④查閱了發行人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草案)》;

⑤查閱發行人產能、產量和銷量資料,通過公開渠道查詢行業需求情況,結

合發行人經營情況、客戶情況分析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新增產能消化的可行性;

⑥查閱本次募投項目相關的備案和環評批覆。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募投項目與發行人的現有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規模、

財務狀況、技術條件、管理能力、發展目標等相匹配;募投項目具有必要性、合

理性和可行性;發行人已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

帳戶;募投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境保護、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

規章的規定;募投項目實施後不新增同業競爭,不對發行人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

響;募投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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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52(二十七)關於發行人重大合同情況

1、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響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如

是,保薦機構應當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內容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

是否存在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的情形,是否辦理了批准登記手續,合同的履

行情況和履行可能性,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風險,因不能履約、違約等事項對發行

人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影響,並發表意見。

(1)核查內容和事實依據

本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正在履行或將要履行的對

公司生產經營、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重要影響的合同。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

署日,發行人及子公司籤訂的正在履行或即將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①採購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2019年度與發行人交易金額超過2,000萬元,

對公司生產經營、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採購合同如下:

序號供應商名稱合同內容採購產品合同期限

1深圳市聚飛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以採購訂單

為準

2019年3月6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2東莞市朝精精密工

業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膠鐵

2018年12月19日籤訂,至雙

方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

訂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3深圳市穗晶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LED燈

2019年8月20日籤訂,至雙

方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

訂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4四川省維奇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增光膜材

2019年5月6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5東莞市光志光電有

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增光膜材、

反射膜材

2019年8月8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②銷售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2019年度與發行人交易金額超過5,000萬元,

對公司生產經營、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銷售合同如下:

序號客戶名稱合同名稱銷售內容合同期限

1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

公司

《採購框架合同》

以採購訂單

為準2019.07.16-2024.07.15

序號供應商名稱合同內容採購產品合同期限

1深圳市聚飛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以採購訂單

為準

2019年3月6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2東莞市朝精精密工

業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膠鐵

2018年12月19日籤訂,至雙

方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

訂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3深圳市穗晶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LED燈

2019年8月20日籤訂,至雙

方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

訂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4四川省維奇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增光膜材

2019年5月6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5東莞市光志光電有

限公司

採購方通過下達

採購訂單向供應

商採購原材料

增光膜材、

反射膜材

2019年8月8日籤訂,至雙方

保持配合關係且未重新籤訂

新版本採購協議前皆有效。

②銷售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2019年度與發行人交易金額超過5,000萬元,

對公司生產經營、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銷售合同如下:

序號客戶名稱合同名稱銷售內容合同期限

1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

公司

《採購框架合同》

以採購訂單

為準2019.07.16-2024.07.15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3

序號客戶名稱合同名稱銷售內容合同期限

2華顯光電技術(惠州)

有限公司

《採購協議》

以採購訂單

為準

2018年9月18日起6

個月,雙方無異議可

自動延續6個月,依

此類推。

3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

有限公司

《材料採購基本合

同》

背光源或其

他產品

2018年12月10日起

一年,若雙方均未在

有效期屆滿前60天前

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動延續

一年。

4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

《採購合同》

以採購訂單

為準2019.07.16-2022.07.155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

限公司

《供貨保證協議》背光源產品

2018年11月22日起

雙方籤訂新的協議書

之前長期有效

③借款及借款授信、擔保、質押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籤署的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相關擔

保合同基本情況如下:

序號客戶名稱合同名稱銷售內容合同期限

2華顯光電技術(惠州)

有限公司

《採購協議》

以採購訂單

為準

2018年9月18日起6

個月,雙方無異議可

自動延續6個月,依

此類推。

3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

有限公司

《材料採購基本合

同》

背光源或其

他產品

2018年12月10日起

一年,若雙方均未在

有效期屆滿前60天前

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動延續

一年。

4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

《採購合同》

以採購訂單

為準2019.07.16-2022.07.155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

限公司

《供貨保證協議》背光源產品

2018年11月22日起

雙方籤訂新的協議書

之前長期有效

③借款及借款授信、擔保、質押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籤署的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及相關擔

保合同基本情況如下: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單位:萬元

序號借款方合同編號

貸款方

(授信方)

借款(授

信)金額

借款

期限

擔保方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

1、平銀(深圳)綜字第

A621202001020001(額保

002)

1南極光

平銀(深圳)綜字

A62120200102000

1號

平安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3,000.00

2020.02.172021.02.16

1、姜發明及其

配偶陳秋菊

2、潘連興及其

配偶姜華

2、平銀(深圳)綜字第

A621202001020001(額保

003)

3、平銀(深圳)綜字第

A621202001020001(額保

006)

-

4、平銀(深圳)綜字第

A621202001020001(額保

007)

2南極光

與星展銀行(中國)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籤訂的參考編號為

P/9539/19的銀行

信貸額度授信函

星展銀行

(中國)有

限公司深圳

分行

1,400.00

2019.3.132024.3.12

1、姜發明及其

配偶陳秋菊

2、潘連興及其

配偶姜華

1、姜發明,陳秋菊,潘連興和

姜華與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籤署的《最高額保證

合同》

2、

P/9025/19/AR001」《最高

額應收帳款質押合同》

-

3南極光

與杭州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籤

訂的編號為

2020SC000002106

的綜合授信額度合

杭州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5,000.00

2020.08.042021.07.201

、姜發明及其

配偶陳秋菊

2、潘連興及其

配偶姜華

1、編號為

2020SC0000021061

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2、編號為

2020SC0000021062

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3、編號為

2020SC0000021063

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4、編號為

2020SC0000021064

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

4南極光

與上海浦東發展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籤訂編號為

上海浦東發

展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

5,000.00

2020.09.162021.09.161

、姜發明及

其配偶陳秋菊

2、潘連興及

1、姜發明和陳秋菊與上海浦東

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籤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

3-1-4-15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5

序號借款方合同編號

貸款方

(授信方)

借款(授

信)金額

借款

期限

擔保方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

BC2020091600000559號融資額度協

圳分行其配偶姜華2、潘連興和姜華與上海浦東發

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籤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3、編號為

ZZ7930202000000014號《應收

帳款最高額度質押合同》

序號借款方合同編號

貸款方

(授信方)

借款(授

信)金額

借款

期限

擔保方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

BC2020091600000559號融資額度協

圳分行其配偶姜華2、潘連興和姜華與上海浦東發

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籤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3、編號為

ZZ7930202000000014號《應收

帳款最高額度質押合同》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6

④融資租賃合同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租金總額超過1,000萬元,對公司生產經營、

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融資租賃合同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出租方承租方合同編號租金總額租賃期間

1遠東國際租賃

有限公司

公司IFELC17D29C6SY-L-011,087.02自2017年10月26

日起36個月

⑤廠房及配套設施購買合同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籤署的正在履行的廠房及配套設施購買合

同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出售方購買方建築位置建築類型建築面積合同金額籤署日期

1

萬載縣

創業投

資有限

公司

萬載南

極光

萬載縣工業園光明

路以東(望江路以

西)、長江大道以南

(望江路以西)

兩棟4層

廠房、一

棟宿舍和

辦公樓

57,110.66m27,195.862020.6.29(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查閱發行人報告期內具有重要影響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分析合同

的形式或內容的合法性;

②對於需要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合同,查閱是否已履行相應的程

序;

③查閱報告期內重大合同的後續履行情況,分析合同的違約風險大小。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合同形式和內容合法,已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

不存在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情況正常,不存在重大法律

風險,違約風險較低。

三、項目執行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和關注的主要問題及解

決情況

除本保薦工作報告「第二節/二、保薦機構關於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要點相

關事項的核查情況」之外,項目執行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未發現其他問題。

序號出租方承租方合同編號租金總額租賃期間

1遠東國際租賃

有限公司

公司IFELC17D29C6SY-L-011,087.02自2017年10月26

日起36個月

⑤廠房及配套設施購買合同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發行人籤署的正在履行的廠房及配套設施購買合

同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出售方購買方建築位置建築類型建築面積合同金額籤署日期

1

萬載縣

創業投

資有限

公司

萬載南

極光

萬載縣工業園光明

路以東(望江路以

西)、長江大道以南

(望江路以西)

兩棟4層

廠房、一

棟宿舍和

辦公樓

57,110.66m27,195.862020.6.29(2)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履行了如下程序:

①查閱發行人報告期內具有重要影響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分析合同

的形式或內容的合法性;

②對於需要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合同,查閱是否已履行相應的程

序;

③查閱報告期內重大合同的後續履行情況,分析合同的違約風險大小。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合同形式和內容合法,已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

不存在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的情形,合同的履行情況正常,不存在重大法律

風險,違約風險較低。

三、項目執行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和關注的主要問題及解

決情況

除本保薦工作報告「第二節/二、保薦機構關於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要點相

關事項的核查情況」之外,項目執行成員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未發現其他問題。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7

四、內部核查部門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

海通證券內部審核部門包括:投資銀行業務部門下設的質量控制部以及投行

業務內核部。內部核查部門出具的意見及落實情況如下:

(一)質量控制部的意見及落實情況

質量控制部關注的主要問題及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問題1:請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的政府補助情況,佔公司利潤比例,是否對

政府補助存在重大依賴情況,如存在,請做風險提示。

回覆:

報告期內,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當期淨利潤比例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227.83484.27325.23218.91

淨利潤2,315.935,337.852,827.855,008.73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當期淨

利潤比9.84%9.07%11.50%4.37%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當期淨利潤比分別

為4.37%、11.50%、9.07%以及9.84%。除2017年以外,其餘年度政府補助佔當

期淨利潤的比例相對較小;2017年佔比相對較高,主要是由於公司2017年度發

生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拉低了當年淨利潤水平所致。報告期內公司業績

對政府補助不存在重大依賴情況。

問題2:歷次股權變動中涉及股份支付的情況,相關股權定價的依據及其合

理性,確認的與股份支付相關費用的計算過程。

回覆:

2017年度,公司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確認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

一次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其中股份支付的具體情況及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情況

如下:

1、股權變動情況及是否屬於股份支付的認定

2017年8月24日,南極光召開股東會並做出決議,同意公司註冊資本由

項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227.83484.27325.23218.91

淨利潤2,315.935,337.852,827.855,008.73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當期淨

利潤比9.84%9.07%11.50%4.37%

由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佔當期淨利潤比分別

為4.37%、11.50%、9.07%以及9.84%。除2017年以外,其餘年度政府補助佔當

期淨利潤的比例相對較小;2017年佔比相對較高,主要是由於公司2017年度發

生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拉低了當年淨利潤水平所致。報告期內公司業績

對政府補助不存在重大依賴情況。

問題2:歷次股權變動中涉及股份支付的情況,相關股權定價的依據及其合

理性,確認的與股份支付相關費用的計算過程。

回覆:

2017年度,公司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確認股份支付費用1,341.54萬元,

一次性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其中股份支付的具體情況及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情況

如下:

1、股權變動情況及是否屬於股份支付的認定

2017年8月24日,南極光召開股東會並做出決議,同意公司註冊資本由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85,800.00萬元增加至7,372.00萬元,其中增資價格為2.50元/股,增資價格以每

股淨資產為依據。公司此次增資引入新股東的主要目的是對員工進行股權激勵。

股東具體增資情況如下: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姜發明233.100實際控制人,不屬於股份支付

潘連興233.100實際控制人,不屬於股份支付

梁榮勳191.672員工,系股份支付

徐賢強110.580員工,系股份支付

毛崇文73.720員工,系股份支付

潘景泉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張少漩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南極光管理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股100%,不屬於股份支付

奧斯曼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股100%,不屬於股份支付

合計1,572.000-

其中:股份支付股份數420.204-

2、公允價值的確定及股份支付金額的計算

公司計算股份支付時,以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

的《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若不考慮公司2017年8月24日第八次增資(即本

次股份支付)的影響,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17年8月31日的參考

評估值為人民幣33,000.00萬元,由此得出每股公允價格為5.69元。股份支付金

額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綜上所述,發行人2017年股權變動中涉及股份支付,相關股權定價具有合

理性,並確認了1,341.54萬元股份支付相關費用。

問題3:遞延所得稅負債中固定資產折舊差距形成原因及具體內容。

回覆:

項目行次數值

增資股份數(股)(1)420.204

每股公允價格(元)(2)5.69

公允價值(萬元)(3)=(1)*(2)2,392.05

增資價格(萬元)(4)=(1)*2.51,050.51

確認的股份支付金額(萬元)(5)=(3)-(4)1,341.54

股東新增註冊資本(萬元)是否屬於股份支付

姜發明233.100實際控制人,不屬於股份支付

潘連興233.100實際控制人,不屬於股份支付

梁榮勳191.672員工,系股份支付

徐賢強110.580員工,系股份支付

毛崇文73.720員工,系股份支付

潘景泉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張少漩22.116員工,系股份支付

南極光管理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股100%,不屬於股份支付

奧斯曼342.798實際控制人姜發明、潘連興合計持

股100%,不屬於股份支付

合計1,572.000-

其中:股份支付股份數420.204-

2、公允價值的確定及股份支付金額的計算

公司計算股份支付時,以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

的《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若不考慮公司2017年8月24日第八次增資(即本

次股份支付)的影響,公司股東全部權益於評估基準日2017年8月31日的參考

評估值為人民幣33,000.00萬元,由此得出每股公允價格為5.69元。股份支付金

額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綜上所述,發行人2017年股權變動中涉及股份支付,相關股權定價具有合

理性,並確認了1,341.54萬元股份支付相關費用。

問題3:遞延所得稅負債中固定資產折舊差距形成原因及具體內容。

回覆:

項目行次數值

增資股份數(股)(1)420.204

每股公允價格(元)(2)5.69

公允價值(萬元)(3)=(1)*(2)2,392.05

增資價格(萬元)(4)=(1)*2.51,050.51

確認的股份支付金額(萬元)(5)=(3)-(4)1,341.5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59

報告期內,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

固定資產折舊差異1,544.13386.031,630.35244.55

合計1,544.13386.031,630.35244.55

項目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

固定資產折舊差異----

合計----

根據財稅(2018)54號文規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

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報告期內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由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致的應納稅暫時

性差異產生。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

投行業務內核部關注的主要問題及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問題1:發行人研發模式分為兩種,一種為根據客戶的新需求進行定製化研

發,另一種為根據技術發展趨勢進行前瞻式研發。請說明:(1)根據客戶需求的

定製化研發的方式下,發行人技術、研發是否獨立;(2)發行人自2019年起開

始生產5G手機後蓋產品,請說明所涉及到核心技術為哪些,是否與現有的背光

源產品在技術上存在關聯性。

回覆:

一、根據客戶需求的定製化研發的方式下,發行人技術、研發是否獨立,是

否依賴合作開發等方式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化研發的情形,該種研發模式是在

發行人已有技術成果的基礎上,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進行的工藝、結構的調整或

改善,並非在該模式下直接形成智慧財產權。因此,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化研發並不

涉及合作研發,亦不涉及智慧財產權或技術成果權屬歸屬的問題。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擁有1項發明專利、79項實用新型專利、5項外

項目

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

固定資產折舊差異1,544.13386.031,630.35244.55

合計1,544.13386.031,630.35244.55

項目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負債

固定資產折舊差異----

合計----

根據財稅(2018)54號文規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

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報告期內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由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致的應納稅暫時

性差異產生。

(二)投行業務內核部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

投行業務內核部關注的主要問題及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問題1:發行人研發模式分為兩種,一種為根據客戶的新需求進行定製化研

發,另一種為根據技術發展趨勢進行前瞻式研發。請說明:(1)根據客戶需求的

定製化研發的方式下,發行人技術、研發是否獨立;(2)發行人自2019年起開

始生產5G手機後蓋產品,請說明所涉及到核心技術為哪些,是否與現有的背光

源產品在技術上存在關聯性。

回覆:

一、根據客戶需求的定製化研發的方式下,發行人技術、研發是否獨立,是

否依賴合作開發等方式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化研發的情形,該種研發模式是在

發行人已有技術成果的基礎上,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進行的工藝、結構的調整或

改善,並非在該模式下直接形成智慧財產權。因此,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化研發並不

涉及合作研發,亦不涉及智慧財產權或技術成果權屬歸屬的問題。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擁有1項發明專利、79項實用新型專利、5項外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0

觀設計專利。其中,母公司擁有的1項發明專利、69項實用新型專利均為自主

研發取得;子公司貝能光電擁有的6項實用新型專利自南極光受讓取得、4項實

用新型專利及5項外觀設計專利為自主研發取得;貝能光電自南極光受讓的6項

實用新型專利均為南極光自主研發獲得。

二、發行人自2019年起開始生產5G手機後蓋產品,請說明所涉及到核心

技術為哪些,是否與現有的背光源產品在技術上存在關聯性

公司生產的5G手機後蓋與導光板均為注塑件,兩者的生產流程相似、核心

技術及主要生產設備相同。5G手機後蓋與導光板生產的核心生產流程均包括模

具製造、注塑成型,在這兩個環節涉及的核心技術為光學設計、模具製造技術、

壓縮模技術。

在模具製造領域,目前公司擁有模具設計、加工、裝配為一體的完整配套體

系,成熟的模具製作技術實現在模具零件上的高度標準化,從而縮短模具製造周

期。在注塑成型領域,公司採用壓縮模技術,在注塑後再進行一次壓縮,該種技

術下在模腔中建立的壓力均勻分布於產品表面的各個方向,可以提高產品表面細

微部精度、尺寸穩定性以及生產工藝重複性,從而較大程度上的提高生產效率和

良率。

問題2: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比例

分別為91.26%、91.94%、91.24%和78.30%。請項目組:(1)說明報告期內前

五大客戶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成立時間、註冊資本、主營業務、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行業地位等;(2)前五名客戶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同業競爭

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說明發行人是否對特定客戶構成重大依賴,並就相關內容

作補充風險提示;(3)2019年6月末,京東方、深超光電、聯創電子新增為前

五大客戶原因,駿成電子不再為前五大客戶的原因。

回覆:

一、說明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成立時間、註冊資

本、主營業務、經營規模、股權結構、行業地位等

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客戶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合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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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6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002217.SZ),是集開

發、設計、生產、銷售為一體的液晶顯示、觸控模組、智能硬體產品的製造商和

方案商。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3家子公司發生業務

往來:

1、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8月26日

註冊資本121,66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新型平板顯示器件、觸控螢幕、攝像頭及其周邊衍生產品(含模塊、主板、方案、

背光、外殼、連接器、充電系統、電聲、電池、電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統

產品、智能穿戴設備、家電控制設備及配件、指紋識別模組、蓋板玻璃、工業

自動化設備及配件等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研發和以上相關業務的技術開

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從事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物業管理服務、清潔

服務;國內外貿易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

營活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76.14億元,淨資產63.83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53.55億元,營業利潤4.33億元,淨利潤4.12億元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根據旭日大數據調查結果,2019

年6月份合力泰集團液晶模組出貨量位於國內廠商第四名

註:以上信息來源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司定期報告、公司官網等,下同。

2、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5年12月21日

註冊資本2,775.41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研究開發、設計、生產和銷售自產的新型平板顯示器件。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9.79億元,淨資產6.68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12.98億元,營業利潤0.51億元,淨利潤0.48億元,佔地2.3萬

平方米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根據旭日大數據調查結果,2019

年6月份合力泰集團液晶模組出貨量位於國內廠商第四名

公司名稱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5年3月10日

註冊資本4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

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抽油煙機、燃氣灶、消毒碗櫃、洗

衣機、洗碗機產品的研發、銷售;鋰離子電池、鋰錳氧材料、電源系統(不間

斷電源、通信電源、電子電源、電力電源)、矽鐵模塊、太陽能電池組件、包

公司名稱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8月26日

註冊資本121,66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新型平板顯示器件、觸控螢幕、攝像頭及其周邊衍生產品(含模塊、主板、方案、

背光、外殼、連接器、充電系統、電聲、電池、電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統

產品、智能穿戴設備、家電控制設備及配件、指紋識別模組、蓋板玻璃、工業

自動化設備及配件等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研發和以上相關業務的技術開

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從事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物業管理服務、清潔

服務;國內外貿易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

營活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76.14億元,淨資產63.83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53.55億元,營業利潤4.33億元,淨利潤4.12億元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根據旭日大數據調查結果,2019

年6月份合力泰集團液晶模組出貨量位於國內廠商第四名

註:以上信息來源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司定期報告、公司官網等,下同。

2、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珠海晨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5年12月21日

註冊資本2,775.41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研究開發、設計、生產和銷售自產的新型平板顯示器件。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9.79億元,淨資產6.68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12.98億元,營業利潤0.51億元,淨利潤0.48億元,佔地2.3萬

平方米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根據旭日大數據調查結果,2019

年6月份合力泰集團液晶模組出貨量位於國內廠商第四名

公司名稱深圳市比亞迪電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5年3月10日

註冊資本4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

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抽油煙機、燃氣灶、消毒碗櫃、洗

衣機、洗碗機產品的研發、銷售;鋰離子電池、鋰錳氧材料、電源系統(不間

斷電源、通信電源、電子電源、電力電源)、矽鐵模塊、太陽能電池組件、包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2

裝製品的技術開發、銷售。許可經營項目是:鎳氫、鎳鎘電池及其他電池、五

金製品、儀器儀表、柔性線路板的生產,銷售(不含限制項目);液晶電視、DVD、

音響的生產、研發及銷售;電解制水機的生產、銷售;Ⅱ類6823醫用超聲儀

器及有關設備、Ⅱ類6816燒傷(整形)科手術器械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液晶

顯示器及其相關附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手機零部件、3D眼鏡、攝像頭模

組及掃描儀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52.64億元,淨資產17.11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16.80億元,營業利潤0.45億元,淨利潤0.52億元,佔地面積1,423

萬平方米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是目前全球最具競爭能力的手機

部件及組裝業務的供應商之一,主要客戶包括三星、步步高、華為、HTC、

LG、TCL等全球領先電子產品製造廠商

(二)京東方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000725.SZ),一

家為信息交互和人類健康提供智慧埠產品和專業服務的物聯網公司,核心業務

包括顯示器件、智慧系統、健康服務,目前全球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顯示屏來自京

東方。報告期內,發行人與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4家子公司發生業

務往來:

1、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2、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6年4月7日

註冊資本7,915.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生產移動顯示系統用平板顯示技術產品,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服

務;開發、銷售移動終端用液晶顯示產品;提供諮詢服務;房屋、生產設備、

車輛出租;自營和代理設備、原材料、產成品和技術進出口業務;電子工業

設備的研發與銷售;軟體的研發與銷及售後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

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公司名稱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8年10月16日

註冊資本90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件相關產品及其配套產品投資建設、研發、生產、銷

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

商品和技術除外);企業管理諮詢及服務;房屋租賃;設備租賃(除專項審批);

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

裝製品的技術開發、銷售。許可經營項目是:鎳氫、鎳鎘電池及其他電池、五

金製品、儀器儀表、柔性線路板的生產,銷售(不含限制項目);液晶電視、DVD、

音響的生產、研發及銷售;電解制水機的生產、銷售;Ⅱ類6823醫用超聲儀

器及有關設備、Ⅱ類6816燒傷(整形)科手術器械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液晶

顯示器及其相關附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手機零部件、3D眼鏡、攝像頭模

組及掃描儀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52.64億元,淨資產17.11億元,2019年1-6

月營業收入16.80億元,營業利潤0.45億元,淨利潤0.52億元,佔地面積1,423

萬平方米

股權結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是目前全球最具競爭能力的手機

部件及組裝業務的供應商之一,主要客戶包括三星、步步高、華為、HTC、

LG、TCL等全球領先電子產品製造廠商

(二)京東方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000725.SZ),一

家為信息交互和人類健康提供智慧埠產品和專業服務的物聯網公司,核心業務

包括顯示器件、智慧系統、健康服務,目前全球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顯示屏來自京

東方。報告期內,發行人與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4家子公司發生業

務往來:

1、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2、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京東方(河北)移動顯示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6年4月7日

註冊資本7,915.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生產移動顯示系統用平板顯示技術產品,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服

務;開發、銷售移動終端用液晶顯示產品;提供諮詢服務;房屋、生產設備、

車輛出租;自營和代理設備、原材料、產成品和技術進出口業務;電子工業

設備的研發與銷售;軟體的研發與銷及售後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

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公司名稱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8年10月16日

註冊資本90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件相關產品及其配套產品投資建設、研發、生產、銷

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

商品和技術除外);企業管理諮詢及服務;房屋租賃;設備租賃(除專項審批);

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3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56.08億元,淨資產122.71億元,2019年

1-6月營業收入51.32億元,營業利潤7.03億元,淨利潤6.06億元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3、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4、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責任公司

(三)華顯光電

華顯光電指受TCL集團同一控制下的報告期內與公司發生交易的華顯光電

包括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深圳TCL

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及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基本情況

如下:

1、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3年1月18日

註冊資本1,922,6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發、生產和銷售:半導體顯示器件、整機及相關產品;貨物進出口業務;技

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房屋租賃;設備租賃(除專項審批外);企業管理諮

詢及服務。(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取得許可後方可從事經營的,須憑許可證在核定範圍及期限內從事經營活

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385.03億元,淨資產258.76億元,2019年

1-6月營業收入99.99億元,營業利潤6.11億元,淨利潤5.28億元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公司名稱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5月30日

註冊資本1,180,4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主動矩陣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器件相關產品

及其配套產品研發、生產、銷售、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自營和代

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術除

外);企業管理諮詢及服務、房屋租賃、顯示器件相關設備租賃及轉讓(除專項

審批)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擁有中國首條、全球第二條

第5.5代LTPS/AMOLED生產線

公司名稱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8月17日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56.08億元,淨資產122.71億元,2019年

1-6月營業收入51.32億元,營業利潤7.03億元,淨利潤6.06億元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3、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4、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責任公司

(三)華顯光電

華顯光電指受TCL集團同一控制下的報告期內與公司發生交易的華顯光電

包括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深圳TCL

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及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基本情況

如下:

1、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重慶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3年1月18日

註冊資本1,922,6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發、生產和銷售:半導體顯示器件、整機及相關產品;貨物進出口業務;技

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房屋租賃;設備租賃(除專項審批外);企業管理諮

詢及服務。(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不得經營;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取得許可後方可從事經營的,須憑許可證在核定範圍及期限內從事經營活

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385.03億元,淨資產258.76億元,2019年

1-6月營業收入99.99億元,營業利潤6.11億元,淨利潤5.28億元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公司名稱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時間2011年5月30日

註冊資本1,180,4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主動矩陣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器件相關產品

及其配套產品研發、生產、銷售、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自營和代

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術除

外);企業管理諮詢及服務、房屋租賃、顯示器件相關設備租賃及轉讓(除專項

審批)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擁有中國首條、全球第二條

第5.5代LTPS/AMOLED生產線

公司名稱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8月17日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註冊資本

23,19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發、生產、加工、銷售各種顯示器件及相關配套產品。產品

70%內銷

,30%外

銷。市場營銷策劃。

(以上項目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

經營規模

公司現有標準廠房

29,000平方米,無塵淨化車間佔

13,000平方米,全自動生產

線多條,奠定了年產能達近

8000萬套顯示模組生產能力的基礎

股權結構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

100%

行業地位

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為港交所上市公司華顯光電(

0334.HK)的重要

孫公司,華顯光電為

TCL集團內子公司,華顯光電(

0334.HK)主要從事中小

尺寸

TFT-LCD

/OLED顯示模組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2018年華顯光電充分發

揮與華星光電的協同效應,優化產品結構,導入多家國際一線品牌客戶,實現

模組銷量

6,048萬片,同比增長

13.0%,實現銷售收入

52.8億元,同比提升

52.4%。圍繞多應用場景顯示界面提供商的業務戰略方向,華顯光電積極開拓

智能家居及商顯市場,與知名網際網路公司合作推出搭載公司顯示模組的智能家

庭產品,不斷完善業務布局,提升產品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2、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武漢華顯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16年

8月

11日

註冊資本

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手機、平板類液晶顯示器器件及顯示模組的研發、生產、加工、批發兼零售;

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不含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或技

術)。(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經營規模

2018年,華顯光電(

0334.HK)整體實現模組銷量

6,048萬片,實現銷售收入

52.8億元

股權結構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

100%

行業地位

華顯光電技術(惠州)有限公司為港交所上市公司華顯光電(

0334.HK)的重

要孫公司。

3、深圳

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深圳

TCL智能家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15年

4月

2日

註冊資本

13,567.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各類家庭智能設備

,智能家庭系統集成解決方案研發和銷售自主研發的產品

,互

聯網技術應用與服務

,電子商務技術的研發和諮詢服務;廚房、衛生間用具、燈

具、裝飾物品、家用電器、家具的銷售;鐘錶、眼鏡、箱、包的銷售;計算機、

軟體及輔助設備的銷售;儀器儀表、辦公設備的銷售;計算機軟體、信息系統

軟體的開發、銷售;信息系統設計、集成、運行維護;信息技術諮詢;集成電

路設計、研發;信息諮詢

(不含限制項目

);經濟信息諮詢

(不含限制項目

);貿易

諮詢;企業管理諮詢

(不含限制項目

);商務信息諮詢;商業信息諮詢;;工程

和技術研究類

:冶金工程技術研究;能源科學技術研究;電子、通信與自動控制

技術研究;計算機科學技術研究;土木工程研究;水利工程研究;交通運輸工

程研究;食品科學技術研究;通信線路和設備上門安裝;電子設備工程上門安

裝;電子自動化工程上門安裝;監控系統上門安裝;保安監控及防盜報警系統

上門安裝;智慧卡系統上門安裝;電子工程上門安裝;智能化系統上門安裝;

建築物空調設備、採暖系統、通風設備系統上門安裝;機電設備上門安裝、維

修;門窗上門安裝。

經營規模

-

3-1-4-164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5

股權結構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4、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11月16日

註冊資本3,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智能機器系統技術服務;樓宇設備自控系統工程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智

能機器系統銷售;智能機器銷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通信技術研究開發、技

術服務;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日用家電設備

零售;通信設備零售;電子產品零售;建材、裝飾材料批發;貨物進出口(專營

專控商品除外);技術進出口;貿易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物流代理服

務;廣告業;室內裝飾、裝修;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服務;計算機和輔助設備

修理;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四)聯創電子

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碼為002036.SZ)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10月10日

註冊資本10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光電顯示及控制系統

的設計與安裝,網絡及工業自動化工程安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5.77億元,淨資產6.87億元,2019年1-6月

營業收入7.36億元,營業利潤1.06億元,淨利潤0.94億元,公司新建年產8,000

萬片新型觸控顯示一體化產品產業化項目已經全部完成,產能正逐步釋放。

股權結構

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重慶兩江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

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40%

行業地位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

(五)深超光電

公司名稱深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14日

註冊資本76,90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從事新型平板顯示器件、新型電子元器件、半導體和元器件專

用材料的開發、生產銷售,提供售後服務。從事上述產品的同類商品的批發、進

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它專

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以上所有經營範圍不含汽車電子

裝置製造與研發等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項目,涉及備案許可資質

股權結構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4、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廣州TCL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11月16日

註冊資本3,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智能機器系統技術服務;樓宇設備自控系統工程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智

能機器系統銷售;智能機器銷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通信技術研究開發、技

術服務;計算機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日用家電設備

零售;通信設備零售;電子產品零售;建材、裝飾材料批發;貨物進出口(專營

專控商品除外);技術進出口;貿易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物流代理服

務;廣告業;室內裝飾、裝修;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服務;計算機和輔助設備

修理;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四)聯創電子

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碼為002036.SZ)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重慶兩江聯創電子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10月10日

註冊資本10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業務;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光電顯示及控制系統

的設計與安裝,網絡及工業自動化工程安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15.77億元,淨資產6.87億元,2019年1-6月

營業收入7.36億元,營業利潤1.06億元,淨利潤0.94億元,公司新建年產8,000

萬片新型觸控顯示一體化產品產業化項目已經全部完成,產能正逐步釋放。

股權結構

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重慶兩江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

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40%

行業地位聯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

(五)深超光電

公司名稱深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14日

註冊資本76,90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從事新型平板顯示器件、新型電子元器件、半導體和元器件專

用材料的開發、生產銷售,提供售後服務。從事上述產品的同類商品的批發、進

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它專

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以上所有經營範圍不含汽車電子

裝置製造與研發等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項目,涉及備案許可資質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6

的需取得相關證件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是: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CTCTechnologyHoldingLimited持股100.00%

行業地位

富士康集團旗下公司,致力於筆記本電腦、PC顯示器及液晶電視機等產品的

A-Silicon/Poly-SiliconTFT-LCD顯示面板的研發及製造

(六)帝晶光電

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代碼為002036.SZ)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3月10日

註冊資本18,264.71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容式觸控螢幕的研發與銷售;投

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

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

目是: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容式觸控螢幕的生產。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37.09億元,淨資產9.15億元,2019年1-6月

營業收入22.31億元,營業利潤1.36億元,淨利潤1.15億元,帝晶光電目前廠

房面積10萬平方米。

股權結構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

(七)信利光電

信利光電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和信利半導體有限公

司,以上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8年6月16日

註冊資本35,991.92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究與開發、生產和銷售觸控螢幕、觸控器件及集成觸控模組、微型攝像模組、

光電子器件及其他電子器件、光學器件、系統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等產品及

其關鍵部件和材料,並提供相關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諮詢服務。

經營規模2018年末信利光電共有員工14,719人,總資產1,081,089.00萬元,2018年度

實現淨利潤38,811.11萬元

股權結構

信利光電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國際(0732.HK)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林偉華,

合計控制信利光電85.61%的股份;直接控股股東為信利工業(汕尾)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為80.00%

行業地位公司是國內領先的觸控顯示模組和微型攝像模組製造商

2、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的需取得相關證件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是: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CTCTechnologyHoldingLimited持股100.00%

行業地位

富士康集團旗下公司,致力於筆記本電腦、PC顯示器及液晶電視機等產品的

A-Silicon/Poly-SiliconTFT-LCD顯示面板的研發及製造

(六)帝晶光電

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代碼為002036.SZ)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深圳市帝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4年3月10日

註冊資本18,264.71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一般經營項目是: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容式觸控螢幕的研發與銷售;投

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

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

目是: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屏、電容式觸控螢幕的生產。

經營規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總資產37.09億元,淨資產9.15億元,2019年1-6月

營業收入22.31億元,營業利潤1.36億元,淨利潤1.15億元,帝晶光電目前廠

房面積10萬平方米。

股權結構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廣東領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

(七)信利光電

信利光電包括受同一控制下的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和信利半導體有限公

司,以上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8年6月16日

註冊資本35,991.92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研究與開發、生產和銷售觸控螢幕、觸控器件及集成觸控模組、微型攝像模組、

光電子器件及其他電子器件、光學器件、系統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等產品及

其關鍵部件和材料,並提供相關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諮詢服務。

經營規模2018年末信利光電共有員工14,719人,總資產1,081,089.00萬元,2018年度

實現淨利潤38,811.11萬元

股權結構

信利光電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國際(0732.HK)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林偉華,

合計控制信利光電85.61%的股份;直接控股股東為信利工業(汕尾)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為80.00%

行業地位公司是國內領先的觸控顯示模組和微型攝像模組製造商

2、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7

成立時間2000年6月28日

註冊資本49,83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

生產經營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器、有機電致發光二極體(OLED)顯示器及

(OLED)顯示模塊等半導體產品,平板電腦、智能可穿戴產品(智能電子手錶、智

能手環、智能眼鏡等)及核心部件等其他消費類電子產品。(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

信利半導體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國際(0732.HK)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

林偉華;直接控股股東為香港企業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TRULYSEMICONDUCTORSLIMITED),持股比例為100%

行業地位-

(八)駿成電子

(九)金龍機電

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300032.SZ),主要從事

微特電機、觸摸顯示產品以及結構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報告期內,發行

人與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

1、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江蘇駿成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9年7月16日

註冊資本5,174.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液晶顯示器及相關電子產品生產、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液晶顯示器及相關

電子產品的研發和信息技術諮詢服務;財務管理諮詢服務、有形市場調查諮詢

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公司佔地25000平方米。擁有淨化廠房6000餘平方米,年生產各類顯示器60000

多平方米,顯示模組2000萬粒的能力

股權結構

句容駿成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72.54%、應發祥持股13.73%、

薄玉娟持股13.73%

行業地位

技術和設備完全來自日本HITACHI公司的一家LCD&LCM專業生產企業,專

門生產銷售STN型液晶顯示器和顯示模組。

公司名稱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5年5月21日

註冊資本5,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生產、銷售:微電機和微電機組件、新型電子元器件及消費類電子;貨物進出口、

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公司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4.48億元,2018年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對觸控顯

示業務進行整合,對廣東金龍觸控顯示業務進行收縮調整

股權結構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成立時間2000年6月28日

註冊資本49,83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

生產經營液晶顯示模塊、液晶顯示器、有機電致發光二極體(OLED)顯示器及

(OLED)顯示模塊等半導體產品,平板電腦、智能可穿戴產品(智能電子手錶、智

能手環、智能眼鏡等)及核心部件等其他消費類電子產品。(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股權結構

信利半導體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國際(0732.HK)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

林偉華;直接控股股東為香港企業信利半導體有限公司

(TRULYSEMICONDUCTORSLIMITED),持股比例為100%

行業地位-

(八)駿成電子

(九)金龍機電

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碼為300032.SZ),主要從事

微特電機、觸摸顯示產品以及結構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報告期內,發行

人與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家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

1、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江蘇駿成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09年7月16日

註冊資本5,174.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液晶顯示器及相關電子產品生產、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液晶顯示器及相關

電子產品的研發和信息技術諮詢服務;財務管理諮詢服務、有形市場調查諮詢

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公司佔地25000平方米。擁有淨化廠房6000餘平方米,年生產各類顯示器60000

多平方米,顯示模組2000萬粒的能力

股權結構

句容駿成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股72.54%、應發祥持股13.73%、

薄玉娟持股13.73%

行業地位

技術和設備完全來自日本HITACHI公司的一家LCD&LCM專業生產企業,專

門生產銷售STN型液晶顯示器和顯示模組。

公司名稱廣東金龍機電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5年5月21日

註冊資本5,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生產、銷售:微電機和微電機組件、新型電子元器件及消費類電子;貨物進出口、

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規模

公司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4.48億元,2018年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對觸控顯

示業務進行整合,對廣東金龍觸控顯示業務進行收縮調整

股權結構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行業地位-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2、無錫博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無錫博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09年

12月

7日

註冊資本

13,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光電液晶顯示器、攝像器材、光電子集成器件設計、開發、製造與銷售;光電

子技術服務;光電子器件的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國

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

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經營規模

2018年,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對觸控顯示業務進行整合,關閉無錫博一

股權結構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行業地位

-

(十)立德通訊

公司名稱深圳市立德通訊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03年

6月

17日

註冊資本

50,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

企業管理諮詢和服務

,信息諮詢

(不含限制項目

);自動化生產軟體的開發、銷售

和技術服務;新能源技術研發和應用;電子產品、通訊產品、儀表儀器及相關

配件的研發、設計和銷售以及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

(不涉及國營貿易管

理商品

,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及其他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申請

)。^電子產品、通訊產品、儀表儀器及相關配件的生產;從事液晶顯示模

組、電容式觸控螢幕、電子紙、指紋識別模組、

OLED顯示模組、壓力傳感模組、

自動化裝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技術服務;光技術研發和應用及相關

產品生產、銷售、安裝維護;超鏡電專利技術的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安裝

維護。

經營規模

公司在江西贛州建立了生產基地,建成

LCM生產製造全流程業務、

CTP生產

製造業務以及配套背光、蓋板部件三大主營業務

股權結構立德環球有限公司(香港)持股

100%

行業地位

公司是集專業從事液晶顯示模組(

LCM)、多點電容式觸控螢幕

(CTP)、新一代

On-cell/In-cell觸控顯示一體化模組等產品研發、生產、銷售、服務一體的高成

長型企業

二、前五名客戶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同業競爭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說明發行人是否對特定客戶構成重大依賴,並就相關內容作補充風險提示

(一)前五名客戶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同業競爭關係或其他利益安

項目組對報告期各期內前五大客戶走訪及訪談,取得該等公司的基本工商登

記信息、該等公司出具的與發行人不存在關聯關係的確認信息;同時項目組通過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了解其基本情況,確認其與發行人及其關

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3-1-4-16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69

通過上述核查程序,公司報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戶與發行人不存在關聯關係、

同業競爭關係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發行人是否對特定客戶構成重大依賴,並就相關內容作補充風險提示

2016年至2019年1-6月,公司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佔比分別為38.21%、

29.15%、33.58%和28.96%,佔比較高,但並未達到50%。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

較高情況與行業集中的特點相適應,同時雙方合作歷史悠久、業務穩定,銷售規

模較大是雙方各自業務發展的必然需要,故不存在重大依賴的情形。

1、合力泰銷售佔比較高符合行業集中特點

公司產品背光顯示模組主要應用終端領域為智慧型手機,目前全球智慧型手機行

業的絕大部分市場份額被前五大品牌佔據,根據IDC數據,2018年度全球智能

手機市場中前五大手機品牌出貨量約佔據67.12%的市場份額。手機品牌商為了

保證供貨的穩定性和及時性一般會和有限的幾家液晶顯示模組廠合作。下遊客戶

的集中趨勢,決定了公司的客戶銷售相對集中,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較高符合行

業特性。

2、合力泰銷售佔比較高系雙方長期穩定合作的必然結果

液晶顯示模組廠商為了保證其自身產品質量的可靠性、企業運行的穩定性、

經營成本的可控性,對背光顯示模組供應商的選擇較為嚴格且認證周期較長,故

與其合作的背光模組供應商數量也相對有限,且一旦與建立起穩定的供應關係便

不會輕易更換。公司作為背光行業市場的領先企業之一,憑藉良好的技術工藝水

平、品質保障能力和及時供貨能力,與合力泰建立起了穩定的合作關係。2014

年公司開始與其產生業務關係,雙方合作歷史悠久,經過長時間合作,雙方磨合

效果較好,交易規模不斷提升。因而,合力泰銷售佔比較高是滿足雙方各自業務

穩定發展的必然結果,公司對合力泰不存在單方面重大依賴的情形。

項目組針對公司報告期內前五大客戶銷售佔比比較集中的情況及潛在風險,

在招股說明書「第四節風險因素」中進行了披露。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70

三、2019年6月末,京東方、深超光電、聯創電子新增為前五大客戶原因,

駿成電子不再為前五大客戶的原因

(一)2019年6月末,京東方、深超光電、聯創電子新增為前五大客戶原

因及可持續性

京東方、深超光電、聯創電子三家客戶2019年1-6月銷售收入佔比大幅上

漲,主要原因系公司實施「開發大客戶」戰略,公司緊跟市場進行技術研發,憑

借良好的技術工藝水平、品質保障能力和穩定供貨能力積極開發新的優質客戶,

提升營業收入規模。2018年公司開始與以上三家客戶小批量供貨,並在2019年

上半年加大了業務規模,其進入到公司2019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戶。

(二)駿成電子不再為前五大客戶的原因

駿成電子不再為前五大客戶的主要原因系:首先,2018年至今,公司為提

升專顯背光顯示生產自動化和生產效率,減少了與駿成電子的小金額訂單,故公

司與其交易規模有所下降;其次,2019年上半年公司開發了更多的大客戶,其

收入佔比進一步下降。

問題3:2019年5月6日公司副總經理閔加勝辭職,其在公司IPO申報前

辭職原因?是否會存在潛在風險?

回覆:

一、公司副總經理閔加勝在IPO申報前辭職原因

根據發行人的說明、提供的相關文件及對閔加勝的訪談,2019年5月6日,

閔加勝向發行人董事會提出辭去其董事職務,主要原因系閔加勝考慮到貝能光電

已轉變為銷售型公司,其家庭主要成員均在廈門,基於其年齡較大和家庭等原因,

難以保證足夠精力在深圳履行公司的履職要求。

二、公司副總經理閔加勝在IPO申報前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2019年6月28日,閔加勝出具《承諾函》並承諾;「本人與深圳市南極光

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市貝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勞資糾

紛或者其他潛在的糾紛。本人未直接或者間接持有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和廈門市貝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存在對外投資的企業,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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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1

存在通過辭職規避關聯交易核查的情形。」

綜上,公司副總經理閔加勝辭職不存在潛在風險。

五、內核委員會的意見及具體落實情況

(一)2019年9月18日內核會議關注的主要問題及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問題1:關於毛利率。(1)結合產品單位成本、單位價格變化等相關因素,

量化分析手機背光源毛利率變動的原因;(2)說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

同行業可比公司選取是否完整,並按照產品類別、依照可比的口徑與可比公司進

行比較;(3)說明背光源毛利率與行業平均水平的差異及原因。

回覆:

一、結合產品單位成本、單位價格變化等相關因素,量化分析手機背光源毛

利率變動的原因

報告期內,公司手機背光源平均單位價格、平均單位成本以及毛利率情況如

下表所示:

單位:元/片

項目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

平均單價12.7116.89%

11.63%

10.8713.45%

9.46%9.58-1.15%

-0.91%9.70

平均單位

成本10.2216.82%

-11.58%8.7514.36%

-10.10%7.650.32%

-0.26%7.63

毛利率19.60%

0.05%

0.05%

19.55%

-0.64%

-0.64%

20.19%

-1.17%

-1.17%

21.36%

註:1、金額的增幅為增長比例,比率的增幅為絕對值;2:平均單價對毛利率的影響=

(當期平均單價-上期平均單位成本)/當期平均單價-上期毛利率;平均單位成本變化對毛利

率的影響=當期毛利率-(當期平均單價-上期平均單位成本)/當期平均單價。

由上表可知,2017年因平均單位成本增幅略高於平均單價的增幅,手機背

光源毛利率較上年略有下降。2018年、2019年1-6月平均單價與平均成本較上

年的增幅大致相當,毛利率維持相對穩定。

二、說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同行業可比公司選取是否完整,並按

照產品類別、依照可比的口徑與可比公司進行比較

項目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增幅

對毛

利率

影響

數值

平均單價12.7116.89%

11.63%

10.8713.45%

9.46%9.58-1.15%

-0.91%9.70

平均單位

成本10.2216.82%

-11.58%8.7514.36%

-10.10%7.650.32%

-0.26%7.63

毛利率19.60%

0.05%

0.05%

19.55%

-0.64%

-0.64%

20.19%

-1.17%

-1.17%

21.36%

註:1、金額的增幅為增長比例,比率的增幅為絕對值;2:平均單價對毛利率的影響=

(當期平均單價-上期平均單位成本)/當期平均單價-上期毛利率;平均單位成本變化對毛利

率的影響=當期毛利率-(當期平均單價-上期平均單位成本)/當期平均單價。

由上表可知,2017年因平均單位成本增幅略高於平均單價的增幅,手機背

光源毛利率較上年略有下降。2018年、2019年1-6月平均單價與平均成本較上

年的增幅大致相當,毛利率維持相對穩定。

二、說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選取標準、同行業可比公司選取是否完整,並按

照產品類別、依照可比的口徑與可比公司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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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2

選取同行業可比公司時的標準主要如下:

1、行業標準

根據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公司所屬

行業為「C397-電子器件製造」。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

引》(2012年修訂),公司所屬行業為「C39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

業」。因此在選擇同行業可比公司時,公司確立了行業標準,即同行業可比公

司應當屬於「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及其相關行業。

2、主營業務及產品結構標準

發行人的主營業務為背光顯示模組為核心的手機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

售。主要產品為手機背光顯示模組,其佔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90%以上。因此

在選擇同行業可比公司時,公司確立了主營業務及產品結構標準,即同行業可比

公司的主營業務內容與公司相類似,產品結構中主要為手機背光源產品。

3、數據可獲得性標準

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相關數據還需具備可取得性和時效性。公司確立了數據標

準,即同行業可比公司應當為上市企業、擬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相關數據可

從公開渠道獲取。

通過以上三個標準,公司對同行業競爭對手進行篩選,確定了三家同行業上

市公司,他們分別為隆利科技(300752)、寶明科技(中小板在審企業)和山本

光電(曾為新三板企業)。同行業可比公司選取具有完整性。

以上三家企業具體標準符合情況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行業所屬產品結構數據可獲得性

隆利科技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創業板上市企業

寶明科技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中小板在審企業

山本光電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

公司報告期內曾

為新三板企業

招股說明書中,公司已經按照產品類別、依照可比的口徑與可比公司進行了

比較。

三、說明背光源毛利率與行業平均水平的差異及原因

可比公司行業所屬產品結構數據可獲得性

隆利科技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創業板上市企業

寶明科技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中小板在審企業

山本光電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手機背光源為主

公司報告期內曾

為新三板企業

招股說明書中,公司已經按照產品類別、依照可比的口徑與可比公司進行了

比較。

三、說明背光源毛利率與行業平均水平的差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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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3

報告期內,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較情況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稱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隆利科技18.52%21.59%21.58%21.35%

寶明科技21.64%21.71%26.21%23.82%

山本光電-16.03%14.43%13.46%

行業平均值20.08%19.78%20.74%19.54%

本公司18.68%19.64%20.76%21.55%

註:1、數據來源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年報或招股說明書;2、山本光電於2019年2月

20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未披露2018年年報,上表中2018年數據以

2018年半年報數據代替;3、表中除寶明科技外其餘公司毛利率均為綜合毛利率,由於寶明

科技主營業務包括LED背光源和電容式觸控螢幕,表中寶明科技的毛利率為LED背光源的毛

利率,下同。

從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與同行業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較為接近,

不存在重大差異。

問題2:請說明發行人產品及技術的市場地位,未來發展的主要瓶頸與應對

計劃。

回覆:

一、說明發行人產品及技術的市場地位

由於缺乏行業內主要競爭廠家的歷年背光顯示模組銷售量統計數據,且中小

尺寸背光顯示模組的類型、品種規格繁多,個性化較強,相互之間存在較大的差

異。公司主要產品運用在智慧型手機領域,因此以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近似作為公

司產品市場容量。公司產品市場佔有率如下表:

注1: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數據來源於IDC。

注2:南極光手機背光顯示模組出貨量系實際銷量,假設手機與背光顯示模組是一一對

應的關係,不考慮手機生產過程中背光顯示模組的損耗、維修備用背光顯示模組、前期生產

本期銷售以及本期生產但尚未銷售的手機等因素的影響。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手機背光源產品全球市場

佔有率分別為4.23%、4.26%、5.48%金額5.83%,佔比較高,且呈現上升趨勢。

這體現出公司產品和技術地位較高,下遊客戶認可程度有所提高。

項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億臺)6.4413.9514.6614.73

南極光手機背光顯示模組出貨

量(億片)0.380.760.620.62

南極光產品佔有率5.83%5.48%4.26%4.23%

公司名稱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隆利科技18.52%21.59%21.58%21.35%

寶明科技21.64%21.71%26.21%23.82%

山本光電-16.03%14.43%13.46%

行業平均值20.08%19.78%20.74%19.54%

本公司18.68%19.64%20.76%21.55%

註:1、數據來源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年報或招股說明書;2、山本光電於2019年2月

20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未披露2018年年報,上表中2018年數據以

2018年半年報數據代替;3、表中除寶明科技外其餘公司毛利率均為綜合毛利率,由於寶明

科技主營業務包括LED背光源和電容式觸控螢幕,表中寶明科技的毛利率為LED背光源的毛

利率,下同。

從上表可知,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與同行業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較為接近,

不存在重大差異。

問題2:請說明發行人產品及技術的市場地位,未來發展的主要瓶頸與應對

計劃。

回覆:

一、說明發行人產品及技術的市場地位

由於缺乏行業內主要競爭廠家的歷年背光顯示模組銷售量統計數據,且中小

尺寸背光顯示模組的類型、品種規格繁多,個性化較強,相互之間存在較大的差

異。公司主要產品運用在智慧型手機領域,因此以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近似作為公

司產品市場容量。公司產品市場佔有率如下表:

注1: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數據來源於IDC。

注2:南極光手機背光顯示模組出貨量系實際銷量,假設手機與背光顯示模組是一一對

應的關係,不考慮手機生產過程中背光顯示模組的損耗、維修備用背光顯示模組、前期生產

本期銷售以及本期生產但尚未銷售的手機等因素的影響。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手機背光源產品全球市場

佔有率分別為4.23%、4.26%、5.48%金額5.83%,佔比較高,且呈現上升趨勢。

這體現出公司產品和技術地位較高,下遊客戶認可程度有所提高。

項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億臺)6.4413.9514.6614.73

南極光手機背光顯示模組出貨

量(億片)0.380.760.620.62

南極光產品佔有率5.83%5.48%4.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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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4

二、未來發展的主要瓶頸與應對計劃

(一)技術上的瓶頸與應對計劃

1、技術上的瓶頸

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因其具有自發光的特性,因此採用OLED顯示技

術的面板無需背光顯示模組。OLED具有自發光、亮度高、對比度高等優勢,但

同時存在著生產加工良率有待改善、成本較高且使用壽命較短的問題,目前主要

應用在部分高端手機中。同時,鑑於終端應用市場具有廣闊的空間,完全可以容

納液晶顯示技術和OLED等多種顯示技術。因此,短期內OLED技術對液晶顯

示技術的替代性較小,未來OLED和液晶顯示面板將長期共存,不會對公司的

經營環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但隨著OLED技術的逐漸成熟和滲透,可能會對

液晶顯示技術產品市場佔有率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2、應對計劃

(1)挖掘現有客戶潛力,拓展開發新客戶資源

公司經過多年來在背光顯示模組行業「深耕細作」,積累了豐富的客戶資

源,與客戶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公司目前已進入京東方、合力泰、深超

光電、華顯光電、帝晶光電、信利光電、聯創電子等領先的液晶顯示模組企業的

合格供應商體系,但公司在客戶的採購中佔比並不高,依舊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未來,公司將鞏固現有的優質客戶資源和銷售網絡,進一步增強客戶粘性,

並積極開拓下遊客戶。同時,公司將加強銷售團隊的建設,積極探求下遊客戶的

需求,並將公司產品研發與下遊客戶需求相對接,提升公司產品的市場適應性和

先進性,擴大公司的市場份。

(2)緊跟市場趨勢加大研發投入,保持產品質量和服務優勢

隨著顯示技術向著高亮度、高對比度、高均勻度、節能低耗的方向發展,對

背光顯示模組的技術要求更高;OLED技術雖然在對比度、色域、響應速度等方

面具有相對優勢,但受原材料價格、投資金額、技術成熟度及產品良率的影響,

在產品性價比方面並不具備優勢。

公司將準確把握顯示技術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持續加大研發投入,本次募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75

集資金擬進行LED背光源研發中心建設。通過建立研發中心、購置先進研發設

備並引進優秀人才,提升公司的自主研發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提升公司的

技術優勢,確保公司能夠保持技術領先優勢並及時滿足市場對顯示技術的最新需

求。

(3)加快專顯業務拓展,培育新的收入和利潤增長點

隨著汽車市場、醫療器械行業、工控儀器儀表行業及家電產品市場的發展,

未來專業顯示行業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目前,公司在專業顯示領域客戶包括駿成電子、天山電子,產品已經應用到

海爾、美的、Honeywell等終端品牌。未來公司在持續開發滿足智慧型手機市場需

要的新產品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專業顯示領域的產品類型,包括車載顯示器、醫

療顯示儀、工控設備顯示器、其他消費電子顯示器等,並積極拓展新的應用領域

產品,進一步提升公司產品和技術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4)把握5G時代發展機遇,拓展增加手機後蓋業務

在5G時代下,智慧型手機天線數量增多、功能增強且電磁波穿透能力變弱,

具有屏蔽電磁波特性的金屬機身已不再適合,而具備優異的強度、良好的抗衝擊

性、耐熱性、高硬度和耐老化性的塑料蓋板將成為5G智慧型手機蓋板的理想材料

之一,再加之塑料蓋板成本較低、性價比較高,塑料蓋板將在5G智慧型手機中佔

據重要的位置。目前,公司已經具備生產5G智慧型手機蓋板的研發技術和生產技

術,並已小批量生產。公司將把握5G智慧型手機蓋板新機遇,充分發揮注塑和模

具技術優勢,充分滿足客戶需求,擴大5G手機後蓋在公司營業收入中的佔比,

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市場份額。

(二)運營資金上的瓶頸與應對計劃

公司所處的光電子器件行業既是技術密集型行業,也是資本密集型行業。公

司不僅需要投資生產設備、新建廠房等固定資產,同時需要儲備足夠的運營資金

滿足公司的日常運營。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融資能力相對不足,公司

主要靠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支持公司的發展,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合併

口徑的資產負債率為59.25%,資產負債率水平較高,目前資金實力不足以滿足

公司在前沿技術研發、先進生產線引入以及市場開發等方面的需求,這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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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6

上束縛了公司的快速發展。因此,公司擬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進一步增強資

金實力、擴大發展,提升公司的競爭實力和市場地位。

問題3:2017年8月,發行人收購同一控制下的貝能光電100%股權。貝能

光電成立於2005年7月12日,主要從事開發、生產、銷售電子產品、電子元器

件及光電產品。該轉讓時轉讓價格合計2,100萬元。請說明該收購的背景及定價

合理性,收購雙方相關程序是否完備、合法合規,相關稅費是否已繳納完畢。

回覆:

一、收購背景

貝能光電主要從事專顯背光源的研發與生產,專顯背光源產品用於車載顯示

器、醫療顯示儀、工控設備顯示器、家電顯示器、其他消費電子顯示器等領域,

與南極光產品屬於同一行業。本次收購前,貝能光電經過初創期的發展,專顯背

光源生產工藝日益完善,並擁有穩定的客戶源。隨著近年醫療產品及汽車顯示屏

數量的增長,專顯背光源市場需求增加,公司原自有的專顯背光源生產線已無法

滿足市場需求。為避免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發揮公司與貝能光電間的業務

協同優勢,降低公司經營成本,提高規模經濟效應,擴大公司的整體市場份額和

盈利能力,公司選擇收購貝能光電。

二、收購定價依據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廈門分所出具「致同審字[2017]第

350FC2027號」《審計報告》,截至2017年5月31日貝能光電經審計的淨資產為

1,982.77萬元。廈門市大學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大學評

估[2017]820093號」《評估報告書》,經評估,貝能光電權益價值2,059.82萬元。

考慮2017年6月份貝能光電的盈利情況,經友好協商後本次交易作價確定為

2,100.00萬元。

三、本次收購履行的程序

2017年7月10日,南極光有限執行董事同意《關於公司收購廈門市貝能光

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以2,100萬元收購貝能光電100%的股權。2017

年7月25日,南極光有限股東會審議並通過了上述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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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72017年7月25日,貝能光電股東會決議:「股東姜發明和潘連興將其持有

的全部貝能光電股權轉讓給南極光有限。」

2017年7月25日,姜發明、潘連興分別與南極光有限籤訂《股權轉讓協議》。

前述股權轉讓價款均已於2017年8月支付完畢,股權收購款項均為南極光自有

資金,並已履行姜發明和潘連興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貝能業務未受本次收購的影響,不存在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也不存在糾

紛或潛在糾紛。

四、相關稅費是否已繳納完畢

經核查,貝能光電已履行姜發明和潘連興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二)2020年6月16日內核會議關注的主要問題及具體落實情況如下:

問題1、2017、2018、2019年發出商品餘額分別為220萬元、421萬元、

2091萬元,2019年發出商品增加較多,披露原因為2019年深化與京東方的合作,

且交易規模較大,京東方部分子公司設有VMI倉庫,在其實際領用前在公司帳

面體現為發出商品,VMI模式下從發出到確認收入一般在9-15天。(供應商管

理庫存(VMI)模式銷售:按照客戶要求設置VMI倉儲模式銷售的,於客戶實際

領用商品後,取得客戶籤署的領料單據時確認收入。)

請補充說明:(1)發行人與相關客戶採取VMI模式的原因,是否存在通過

VMI模式調節收入。VMI模式下發貨後延後前的退換貨情況,發生該情況的原

因及處理方式;(2)發出商品結轉周期是否與收入確認周期相符合,說明發出商

品的監盤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

(3)發出商品報告期期末對應的前五名客戶明細、確認收入尚需履行的後續程

序、未確認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覆:

一、發行人與相關客戶採取VMI模式的原因,是否存在通過VMI模式調

節收入。VMI模式下發貨後延後前的退換貨情況,發生該情況的原因及處理方

式。

(一)發行人與相關客戶採取VMI模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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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8

報告期內,發行人VMI模式客戶僅為京東方子公司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

限責任公司和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發行人依客戶要求,採用VMI模

式進行交易,同行業可比公司與上述兩家公司均採用該模式,如隆利科技、寶明

科技。客戶採用VMI模式的主要原因系客戶可以將生產需要的原材料存放於供

應商使用的VMI倉庫中,在實際生產需要時再領用,可以有效降低客戶的庫存

水平,節約現金流的佔用;同時,VMI模式要求供應商充分滿足客戶對庫存的

即時需求,因此發行人可以深度融入到客戶的供應鏈管理體系中,強化與客戶的

合作關係。

(二)發行人不存在通過VMI模式調節收入

發行人發出商品收入確認時點均系根據客戶實際驗收入庫或生產需求領用

時點而確定,發行人無法控制提前或押後該時點;報告期內,發行人發出商品周

轉天數及期後結轉情況正常,因此發行人不存在通過VMI模式調節收入的情形。

1、發出商品確認收入確認時點發行人不可控制

發行人一般銷售模式或外銷模式發出商品確認為收入的時點為產品驗收入

庫,該時點是依雙方合同的條款而確定;VMI模式發出商品確認為收入的時點

為客戶實際領用,採用VMI模式是按照京東方子公司鄂爾多斯市源盛光電有限

責任公司和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同行業可比公司隆利科技、寶

明科技與上述公司的合作模式一致,收入確認時點符合實際情況。綜上,發行人

發出商品收入確認時點均系根據客戶實際驗收入庫或生產需求領用時點而確定,

發行人無法控制提前或押後該時點,不存在通過調節發出商品金額及進度實現收

入調節的情形。

2、發行人發出商品周轉天數符合實際情況

發行人發貨出庫時確認發出商品,由物流公司發貨至VMI倉庫。客戶在領

用發行人存放於VMI倉的產品時,由發行人聘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之後客戶再進行抽檢。對於合格的產品,將出具送貨驗收單,客戶的領用人員在

收貨單位及經手人處籤字,領用至客戶倉庫。由於客戶從VMI倉庫中領料才確

認收入,故發出商品規模與客戶生產消耗的速率有密切關係,一般而言,從發貨

至客戶領用間隔9-15天,其中驗收程序一般1-2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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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79

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同銷售模式下發出商品周轉率和周轉天數情況如下表所

示:

單位:萬元

業務模式項目2019年度

/2019年末

2018年度

/2018年末

2017年度

/2017年末

VMI銷售

業務

成本金額15,952.457.02-

發出商品金額1,116.925.93-

發出商品周轉率28.412.37-

發出商品周轉天數12.67152.09-

發行人2018年VMI模式銷售成本僅為7.02萬元不具有可參考性,2019年

發出商品周轉天數為12.67天,基本符合VMI業務發貨至客戶驗收入庫的周期。

(三)VMI模式下發貨後驗收前的退換貨情況,發生該情況的原因及處理

方式

VMI倉的存貨在客戶領用前,客戶會要求發行人聘請的第三方檢測公司進

行檢測,之後客戶品質部進行抽檢,對於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客戶不予以領用,發

行人會將該部分產品從VMI倉運回公司,由於該部分產品並未被客戶領用,故

未確認收入。報告期內,發生該種情況下的產品退回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在2019年發生過發貨後客戶驗收領用前於VMI倉退回

的情況,退回數量佔當期背光源數量比例為0.21%,金額佔比為0.24%,比例較

低。

二、發出商品結轉周期是否與收入確認周期相符合,說明發出商品的監盤程

序或其他替代程序,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

(一)發出商品結轉周期是否與收入確認周期相符合

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轉。由於智慧型手機行業

項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退回數量(萬片)18.04--

背光源銷量(萬片)8,428.307,192.33-

退回數量佔比0.21%--

退回金額(萬元)234.07--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98,917.5977,303.98-

退回金額佔比0.24%--

業務模式項目2019年度

/2019年末

2018年度

/2018年末

2017年度

/2017年末

VMI銷售

業務

成本金額15,952.457.02-

發出商品金額1,116.925.93-

發出商品周轉率28.412.37-

發出商品周轉天數12.67152.09-

發行人2018年VMI模式銷售成本僅為7.02萬元不具有可參考性,2019年

發出商品周轉天數為12.67天,基本符合VMI業務發貨至客戶驗收入庫的周期。

(三)VMI模式下發貨後驗收前的退換貨情況,發生該情況的原因及處理

方式

VMI倉的存貨在客戶領用前,客戶會要求發行人聘請的第三方檢測公司進

行檢測,之後客戶品質部進行抽檢,對於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客戶不予以領用,發

行人會將該部分產品從VMI倉運回公司,由於該部分產品並未被客戶領用,故

未確認收入。報告期內,發生該種情況下的產品退回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發行人在2019年發生過發貨後客戶驗收領用前於VMI倉退回

的情況,退回數量佔當期背光源數量比例為0.21%,金額佔比為0.24%,比例較

低。

二、發出商品結轉周期是否與收入確認周期相符合,說明發出商品的監盤程

序或其他替代程序,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

(一)發出商品結轉周期是否與收入確認周期相符合

發行人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基本在期後一個月內結轉。由於智慧型手機行業

項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退回數量(萬片)18.04--

背光源銷量(萬片)8,428.307,192.33-

退回數量佔比0.21%--

退回金額(萬元)234.07--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98,917.5977,303.98-

退回金額佔比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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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0

具有更新換代快的特點,所以下遊液晶顯示模組廠的驗收或領用都比較快,周期

較短,期後一個月結轉比例高的情況符合行業特徵。發行人根據客戶提供的入庫

或領用明細將發出商品結轉為營業成本,發出商品的確認依據明確且有客戶確

認,故發行人期後收入確認與項目進展相匹配。具體分析參見本節之「二/(二

十三)/3/(1)/②發出商品的確認」。

(二)說明發出商品的監盤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

保薦機構對部分發出商品進行監盤,部分未監盤的發出商品執行函證及憑證

查驗等替代程序。具體情況參見本節之「二/(二十三)/3/(1)/①對發出商品執

行的程序」。

(三)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

對於VMI模式,發行人的收入確認方式為:於客戶實際領用商品後,取得

客戶籤署的領料單據時確認收入。發出商品規模與客戶生產消耗的速率有密切關

系,一般而言,從發貨至客戶領用間隔9-15天。

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的發出商品基本在一個月內結轉,與客戶領用周期相

符合,發行人不存在通過發出商品調節收入的情況,具體參見本節之「二/(二

十三)/3、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是否存在發出商品佔存貨比例較大的情形,如是,

保薦機構應當說明發出商品的監盤程序或其他替代程序,並對發出商品是否存在

跨期確認收入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三、發出商品報告期期末對應的前五名客戶明細、確認收入尚需履行的後續

程序、未確認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發出商品報告期期末對應的前五名客戶明細

報告期各期末,發出商品對應的前五名客戶如下:

2019年末

客戶名稱發出商品金額(萬元)佔比

京東方1,183.6856.60%

合力泰562.4326.89%

同興達109.105.22%

上海獨犀實業有限公司59.782.86%

聯創電子36.421.74%

2019年末

客戶名稱發出商品金額(萬元)佔比

京東方1,183.6856.60%

合力泰562.4326.89%

同興達109.105.22%

上海獨犀實業有限公司59.782.86%

聯創電子36.4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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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1,951.40

93.31%

2018年末

客戶名稱發出商品金額(萬元)佔比

聯創電子

177.33

42.03%

駿成電子

67.13

15.91%

深圳市聯儲科技有限公司

34.13

8.09%

深超光電

28.67

6.80%

天山電子

15.34

3.64%

合計

322.60

76.46%

2017年末

客戶名稱發出商品金額(萬元)佔比

駿成電子

69.27

31.42%

合力泰

37.75

17.12%

天山電子

27.08

12.29%

華顯光電

15.68

7.11%

金龍機電

12.81

5.81%

合計

162.58

73.75%

(二)確認收入尚需履行的後續程序、未確認收入的原因

客戶根據生產情況於

VMI倉領用產品,領用前有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對擬

領用的產品進行檢驗,客戶再進行抽檢,產品合格後客戶領用,於客戶實際領用

商品後,獲得客戶籤字確認的送貨單;南極光獲得送貨單和客戶的領用明細,確

認客戶當月領用產品的數量、金額。

根據合同約定及實際操作中,商品發貨後客戶實際領用前,該商品的風險報

酬/控制權尚未轉移,故未確認收入。待客戶領用

VMI倉的商品後,商品的風險

報酬

/控制權轉移給客戶,發行人根據領用明細確認收入。

六、保薦機構履行問核程序的情況

2019年

9月

18日,投行業務內核部根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

類項目問核制度》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對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創業板上市項目進行了問核。保薦代表人對問核事項逐項答覆,填寫《關於保薦

項目重要事項盡職調查情況問核表》,謄寫該表所附承諾事項,並籤字確認。保

薦機構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問核程序,並在《關於保薦項目重要事項盡職調查

情況問核表》上簽字確認。

3-1-4-181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82

根據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要求,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

市需履行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環節。2020年6月16日,投行業務內核部根

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類項目問核制度》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對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再次進行了問核。保薦代表

人對問核事項逐項答覆,填寫《關於保薦項目重要事項盡職調查情況問核表》,

謄寫該表所附承諾事項,並籤字確認。保薦機構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了問核程序,

並在《關於保薦項目重要事項盡職調查情況問核表》上簽字確認。

七、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落實現金分紅政策的核查情況

根據本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將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有關股利分

配的主要規定如下:

(一)利潤分配的原則

公司將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實施積極的

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穩定性。

(二)利潤分配的形式

公司視具體情況採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規

允許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並優先採取現金分紅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1、公司上一會計年度實現盈利,在依法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

公積金後有可分配利潤的,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發生,則公司應當

進行現金分紅,具體為:

(1)在當年盈利的條件下,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當不少於當

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如果因現金流情況惡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當年利

潤分配方案中的現金分紅比例未達到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應參照「股

利分配政策的決策機制和程序」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2)如果公司當年現金分紅的利潤已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或

在利潤分配方案中擬通過現金方式分紅的利潤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0%,對於超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採取股票方式進

行利潤分配;在董事會審議該股票分紅議案之前,獨立董事、外部監事(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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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3

應事先審議同意並對股票分紅的必要性發表明確意見;在股東大會審議該股票分

紅議案之前,董事會應在定期報告和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中對股票分紅的目的和必

要性進行說明。

2、公司在營業收入快速增長、利潤投資較有利、股本規模需擴充等情況下,

可以選擇派發股票股利。公司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

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

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

下列情形,並按照本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

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重大資金支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除外)是指:公司未來12個月內擬對外

投資或收購資產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或超過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

(三)利潤分配的時間間隔

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年度利潤分配,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及經營情

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四)利潤分配的具體條件

1、公司當年盈利、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

1、公司每年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結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盈利及資金

需求等情況提出、擬訂;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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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4

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公司在制定現金分紅具體方案時,董事會應當認真研究和

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

獨立董事應當對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核並獨立發表明確意見。

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制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過程及決策程序進行監督並發

表審核意見。

董事會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可提交股東大

會審議;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後公告董事會決議時應同時披露獨立董

事、監事會的意見。

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議前,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

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在審議利潤分

配方案時,公司應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方

案時,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如公司符合現金分紅條件但不提出現金分紅方案,公司董事會應就具體

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潤的確切用途以及收益情況進行專項說明,獨立董事應當對

此發表獨立意見,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制定該分配方案的過程及決策程序發表意

見,並在公司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六)調整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

(包括現金分紅政策)的,應當滿足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

策(包括現金分紅政策)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

調整利潤分配政策(包括現金分紅政策)應由董事會詳細論證調整理由並形成書

面論證報告,獨立董事和監事會應當發表明確意見。公司調整利潤分配政策(包

括現金分紅政策)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

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審議調整利潤分配政

策(包括現金分紅政策)有關事項時,公司應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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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85(七)信息披露

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並說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

晰,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獨立董事是否履職盡責並發揮了應有的作

用,中小股東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護等。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還應對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及

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等進行詳細說明。

(八)其他

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

償還其佔用的資金。

(九)關於公司未來分紅回報規劃的合理性分析

2017年到2020年上半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6,235.11萬元、77,809.88萬元、

99,441.13萬元和38,777.27萬元,公司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

2,827.85萬元、5,337.85萬元、7,983.84萬元和3,001.48萬元,公司盈利水平較

好;經營活動淨現金流量分別為1,705.93萬元、2,814.27萬元、6,895.87萬元和

2,019.30萬元,經營活動獲取現金流能力較強。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產後,

公司將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優勢,公司具備充分的實力完成股利分配

政策及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十)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股利分配及現金分紅事項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關於

利潤分配的相關政策注重給予投資者穩定的分紅回報,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

權益;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上市後三年分紅規劃的議案》對發行人

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從而保證了發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

性;發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說明書中對利潤分配事項的規定和相關

信息披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股利分配決策機制健

全、有效,且有利於保護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發行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較

快的資金周轉速度,具備持續分紅能力,發行人制定的股東回報規劃符合其自身

實際情況及發展規劃。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86

八、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承諾事項及約束措施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事、

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

意見》以及監管部門的要求出具了相關承諾。在承諾中,承諾人就其未能履行在

本次發行中作出的承諾提出了對應的約束措施。上述承諾內容合法、合規,約束

措施合理並具有可操作性,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承諾人出具

上述承諾已經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序,並已經相關責任主體或其授權代表籤署、蓋

章,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及相關文件對

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應同時提出未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的相關要求。

九、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財務信息真實性的核查情況

(一)收入方面

項目組查閱了發行人重要的銷售合同,分析了發行人的業務模式,判斷收入

確認方法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並與發行人及其會計師溝通收入確認的相關情

況;項目組通過公開渠道查閱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公開數據,並進行比對分析;

對比發行人的收入確認政策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異;核查關聯交易

情況及對收入的影響;訪談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了解銷售政策及變動情況;走

訪主要客戶,取得客戶函證等支持文件。

(二)成本方面

項目組核查發行人營業成本構成情況,分析成本構成變動原因,核查主要成

本費用的變化情況;走訪部分供應商,確認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核查關聯交易情

況及對成本的影響;檢查成本歸集分類是否準確。取得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公開

數據並進行對比分析,核查其成本構成、成本核算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重大差異。

(三)期間費用方面

取得期間費用明細,對於異常變動項目,訪談相關人員;通過對比同行業可

比上市公司銷售費用率和管理費用率等指標,核查發行人是否與同行業可比上市

公司變動一致,是否合理;核查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變動是否合理,及研發支出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87

核算是否合理;核查財務費用發生的合理性。

(四)淨利潤方面

核查金額較大的營業外收支發生原因、合理性及對淨利潤影響;核查政府補

助會計處理合規性;取得稅收優惠相關文件;核查各項會計估計是否合理,將壞

帳準備計提比例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進行對比分析;分析綜合毛利率和各主要

產品毛利率的合理性,並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結合收入確認等

因素分析毛利率變動的合理性。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認真分析公司經營的總體情況,將財務信息

與非財務信息進行相互印證,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其經

營情況。

十、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審計截止日後經營狀況的核查情況

信永中和審閱了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2020年1-9月的利

潤表、現金流量表和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並出具了

XYZH/2020GZAA50001號《審閱報告》。經審閱,公司2020年1-9月營業收入為

71,368.43萬元,同比下降1.51%;淨利潤為6,185.14萬元,同比上升6.4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5,652.01萬元,同比上升2.65%。

根據公司初步測算,2020年度的營業收入預計為103,836.09萬元,較去年

同期增加4.42%;2020年度的淨利潤預計為7,816.35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

2.10%;2020年度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預計為6,982.70萬元,較去年

同期減少1.19%。

保薦機構核查了發行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至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主要經

營狀況,包括經營模式、銷售收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稅收優惠政策等,查閱發行人月度財務報表,銷售合同、採購合同,訪談了公司

主要管理人員。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至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

人經營狀況良好,發行人經營模式、主要原材料的採購規模和採購價格、主要產

品的生產模式、銷售規模及銷售價格、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的構成、主要稅收政策

等方面均未發生重大變化,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帶來重大不利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影響。公司存在與廣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開平市盈光機電科技有

限公司的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訴訟,訴訟代理律師認為敗訴的可能性較小。不存在其

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

十一、發行人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的核查情況

海通證券作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針對發

行人現有股東是否存在私募投資基金的情況,以及私募投資基金是否按照《證券

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進行了核查,核查具體

情況如下:

(一)發行人的股本結構

經核查,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共有股東

21名。

截至目前,南極光註冊資本為

8,881.9269萬元,其股權結構如下表示:

序號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1姜發明

3,133.1000

35.28%

2潘連興

3,133.1000

35.28%

3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342.7980

3.86%

4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342.7980

3.86%

5李少平

297.5445

3.35%

6林玉燕

222.0481

2.50%

7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99.8433

2.25%

8梁榮勳

191.6720

2.16%

9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33.2289

1.50%

10王威

111.0240

1.25%

11徐賢強

110.5800

1.25%

12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88.8192

1.00%

13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88.8192

1.00%

14勵建立

88.8192

1.00%

15楊文卿

88.8192

1.00%

16陳少東

75.4963

0.85%

17毛崇文

73.7200

0.83%

18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71.0554

0.80%

19蔡建文

44.4096

0.50%

20潘景泉

22.1160

0.25%

3-1-4-188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89

序號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21張少漩22.11600.25%

合計8,881.9269100.00%

(二)發行人合夥企業股東私募基金備案情況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合夥企業股東7名,分別為深圳市南極

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和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具體情況如下:

1、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342.7980萬股,

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3.86%,其並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作為公司實際控制

人的持股平臺。

經核查,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除持有發行人股份外,

不存在其他對外投資行為,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

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

資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

股權投資基金」的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

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

需要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

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2、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342.7980萬股,

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3.86%,其並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作為公司實際控制

人的持股平臺。

經核查,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除持有發行人股份外,

不存在其他對外投資行為,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

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

序號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21張少漩22.11600.25%

合計8,881.9269100.00%

(二)發行人合夥企業股東私募基金備案情況

截至本保薦工作報告籤署日,發行人合夥企業股東7名,分別為深圳市南極

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和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具體情況如下:

1、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342.7980萬股,

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3.86%,其並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作為公司實際控制

人的持股平臺。

經核查,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除持有發行人股份外,

不存在其他對外投資行為,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

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

資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

股權投資基金」的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

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

需要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

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2、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342.7980萬股,

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3.86%,其並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作為公司實際控制

人的持股平臺。

經核查,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除持有發行人股份外,

不存在其他對外投資行為,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

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90

資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

股權投資基金」的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

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

需要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

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3、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199.8433萬股,佔發行

人發行前總股本的2.25%,其經營範圍為:「對商業、酒店業、旅遊業、房地產

業、製造業的投資;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不含證券、期貨投資諮詢、

金融諮詢及其它需經前置許可的項目);信息技術諮詢服務;企業形象策劃;計

算機網絡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網頁設計。(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核查,泉州瀚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

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

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

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

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

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投資

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4、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133.2289萬股,佔

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1.50%,其經營範圍為:「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

資(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限制和禁止的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

集和發行基金,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等金融業

務)。(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核查,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的私

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

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91

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已完

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編碼:SET750。

北京紫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投

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編號:P1032285。

5、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88.8192萬

股,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1.00%,其經營範圍為:「受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

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諮詢;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以上不得

從事信託、金融資產管理、證券資產管理等金融、證券業務,不得從事證券投資

活動,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開展投資活動,不得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

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需要審批的,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文件後方可

經營)」。

經核查,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是專業從事股權

投資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

夥),其已經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

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深圳市中美共創

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有限合夥)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

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編碼:ST1345。深圳市前海夾金山資產管理企業(有

限合夥)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證明》,登記編號:P1026411。

6、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88.8192萬股,

佔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1.00%,其經營範圍為:「依法從事對非公開交易的企

業股權進行投資以及相關諮詢服務;對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

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經核查,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是專業從事股權投資

的私募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其已經按照《私募

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92

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

合夥)已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備案

編碼:SS3134。廈門和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辦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登記編號:P1060810。

7、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持有發行人71.0554萬股,佔

發行人發行前總股本的0.80%,其經營範圍為:「網絡技術信息諮詢;信息系統

集成服務;教育信息諮詢(不含出國留學等需審批許可項目);軟體開發;文化

藝術交流活動策劃(不含演出及演出經紀);企業形象設計、市場營銷策劃;會

議及展覽展示服務;公關禮儀服務;投資諮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對

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投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文具用品

的批發兼零售。(以上均不含金融、證券、保險、期貨等需審批的項目)(依法須

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核查,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

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不存在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

的情形,亦未擔任任何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

暫行辦法》第二條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定,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

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

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亦不需要向中國證券

投資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

(三)保薦機構核查結論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現有股東中,深圳市南極光管理諮詢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深圳市奧斯曼諮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泉州瀚睿投資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平潭縣聚嵐信息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不屬於私募投資

基金,無需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

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登記備案程序;公司現有股東中,

武漢紫峰資本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中美共創網際網路資產管理企業

(有限合夥)、廈門偉泰晟弘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屬於私募投資基金,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3-1-4-193

已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

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辦理了備案登記手續,並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

案證明》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十二、保薦機構核查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情況

本保薦機構在盡職調查範圍內並在合理、必要、適當及可能的調查、驗證和

覆核的基礎上,對發行人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進行了必要的調查、

驗證和覆核:

1、核查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

其籤字人員的執業資格;

2、對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

的專業報告與本保薦機構出具的報告以及盡職調查工作底稿進行比較和分析;

3、與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項

目主要經辦人員進行數次溝通以及通過召開例會、中介機構協調會等形式對相關

問題進行討論分析;

4、視情況需要,就有關問題通過向有關部門、機構及其他第三方進行必要

和可能的查證和詢證。

通過上述合理、必要、適當和可能的核查與驗證,本保薦機構認為,對發行

人本次發行構成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上述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專業意見

與本保薦機構的相關判斷不存在重大差異

(以下無正文)

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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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事務所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關於 上海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律師工作報告 致:上海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上海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作為其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特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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