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吻的命名都和神話或哲學思想有關,例如沒有肉體關係的情人在臉頰上的吻被稱為柏拉圖式的吻。這樣的命名有些奇妙,因為它並不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提出的,且相當諷刺的是,柏拉圖其實把性慾視為精神戀愛的基礎。文藝復興時期的哲學家馬爾西利奧·費奇諾(Marsilio Ficino)用「柏拉圖式愛情」來形容「讓人們準備好接受神愛的一種愛情」。
頸上的吻也被稱為「吸血鬼式的吻」,是一種熱情且肉慾的吻咬。它可能是和神話關係最密切的一種吻,吸血鬼的神話早已在通俗故事中根深蒂固。
電影《暮光之城》劇照幾年前,《時尚》雜誌報導吸血鬼式的吻被女性票選為最帶情色意味的吻,但並沒有解釋其中的原因,這很明顯和德古拉的傳奇有關。據我們所知,是布萊姆·斯託克(Bram Stoker)1897年以德古拉為名的小說,讓這個傳奇進入了現代世界。德古拉的形象與他所處的時代——浪漫後期完美配合,挑戰權威,散發熱情及性的力量,同時復甦了如同神話般對不朽的探尋。即便沒有確實的證據,人們也可能從古代開始就相信吸血鬼的存在。但要等到18世紀的東歐,吸血鬼的議題才浮上檯面,因為當時的人們相信那是種真實的生理狀態。許多人認為吸血鬼夜晚時會被強烈的性慾喚醒,並在他們黑暗的鬥篷下得到滿足。讓吸血鬼真正死亡的唯一方式是用木樁刺穿他的心臟。斯託克的靈感便是來自上述的傳說,但奇怪的是,他筆下的吸血鬼在白天出沒,而且沒有穿著鬥篷。鬥篷是在1931年由貝拉·路高西(Bela Lugosi)主演、改編自1927年舞臺劇的電影《德古拉》(
Dracula)之後才加入吸血鬼的神話中。1943年,由小朗·錢尼(Lon Chaney Jr.)主演的《德古拉之子》(
Son of Dracula)進一步把「陽光能殺死吸血鬼」的想法加進了神話。在20世紀,流行小說逐漸把德古拉變成一位溫文、俊俏、有魅力、危險又相當迷人的貴族。他在女性脖子上的吻帶有性的意味,《時尚》雜誌的調查結果如此暗示著。德古拉是否就像傳說中的情聖唐璜(Don Juan)一樣,是人們無意識地將虛構人物理想化的結果?吸血鬼至少在前幾個世紀都被女性視為對自身(或引申到社會秩序上)有危險、必須敬而遠之、唯恐變成對性愛貪得無厭的生物,如何能成為一位充滿性魅力的秘密情人?琳達·松塔格(Linda Sonntag)這麼認為:
性慾、恐懼、鮮血和死亡的有力結合將種種認知送入潛意識,親吻和咬的動作都帶有性的意味。他在夜晚來到做著夢的純真少女身旁,誘姦她們,讓她們流著血,少女於是成為性慾高漲的狂暴生物。在白天,她們依然純真而無精打採,但到了晚上她們就會變成縱慾的妖女,需要以情色的吻咬維持生命。德古拉是打破禁忌的象徵,他挑戰權威和道德上的束縛。歌德(Goethe)和柯勒律治(Coleridge)等詩人注意到這樣的象徵,把吸血鬼的神話做進一步的發揮,分別在1797年和1800年創作了《科林斯的新娘》(
The Bride of Corinth)和《克裡斯特貝爾》(
Christabel),女吸血鬼在小說史上初次登場。這些作家拓展了敘事,賦予女性公開表達情慾的權利,同時發掘吻的出現所帶來的女性解放的次文本。在1872年,雪利登·拉·芬努(Sheridan Le Fanu)在他的小說《卡米拉》(
Camilla)中創造了首位女同性戀吸血鬼。這部小說成為幾部電影的靈感來源,羅傑·瓦迪姆(Roger Vadim)1962年的《血與玫瑰》(
Mourir de Plaisir)就是其中之一。不管相信吸血鬼存在的象徵意義為何,這種思維無疑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也為今天的人們帶來不少饒富興味的故事。
例如《暮光之城》(
Twilight)系列電影或《吸血鬼獵人巴菲》(
Buffy the Vampire Slayer)、《真愛如血》(
True Blood)等電視劇,都代表流行文化的嶄新動向,並帶著一絲迎合女性需求的意味。如同格雷戈裡·L.雷斯(Gregory L. Reece)所寫,吸血鬼信仰完美刻畫了我們在人際關係中探尋的事物:
就此看來,我們都是「真實的吸血鬼」。我們必須隨時找尋能量,以及生命和希望的泉源。為了活著,我們必須創造關係,與願意給予或接受的人產生關係。而就像吸血鬼一樣,太陽一升起,我們會隨即化成灰燼。就像吸血鬼一樣,如果沒有生命中的必需品,我們就會腐爛脫皮,鼻子開始鬆脫,溢滿腐敗的氣體而腫脹,最後成為自己血灘上的一具浮屍。吸血鬼的神話也和月亮的象徵及狼人關係密切。吸血鬼的故事也許能往前追溯到更古老的神話傳說。在希臘神話裡,邪惡的統治者呂卡翁(Lycaon)意圖殺害宙斯,但他沒有得逞。宙斯於是把他變成狼人,狼人從此便在許多故事中出現。在其他的故事裡,人們用穿狼皮、喝狼腳印中的積水或在身上塗抹「魔法藥膏」的方式變成狼人。此外,他們也可能被其他人的魔法變成狼人。在大部分的故事裡,狼人都想吃人,而不只是在脖子上親一下而已。這類故事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小紅帽》了,在最初的版本中,那位小女孩沒能在大野狼的襲擊下逃過一劫。當然,她在後來的「修訂版」中都安然無恙。故事中遭受狼人威脅的人們用了幾種方式來讓他們恢復人形,包括呼叫狼人的本名、在他額頭上敲三下、擺出十字架的手勢等。
肉體和精神間的途徑浪漫的吻自從出現以來,就象徵著精神和肉體之間的途徑。這個主題在中世紀的宮廷愛情故事中隨處可見,這些愛情故事成為第一批真實的例子,能夠代表新興且日益茁壯的大眾文學——一種書寫一般人戀愛及失戀、將愛情視為理想的文學。這些作品中的吻別具意義,讓男女主角「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不論寫實與否,這樣的理想成為後續浪漫敘事的次文本,讓男人和女人成為大眾想像中的王子和公主。19世紀,在格林兄弟(Brothers Grimm)寫的童話《玫瑰公主》(
Briar Rose)中,王子的吻喚醒了整個王國,男女主角從此共度幸福快樂的一生。這個生動的「王子親吻睡美人」的故事由宮廷愛情敘事衍生而來。故事中的女主角驚為天人,讓王子不禁時時刻刻都凝視著,他彎下腰給了她一個吻。就在這一刻,她睜開了眼睛對王子微笑。他們攜手同行,整個世界又重新開始轉動。這類敘事中最具代表性、最著名的版本就是《睡美人》的故事了。
《睡美人》的故事可能脫胎自北歐神話中的《沃爾松格傳》(
Volsunga Saga),裡面的布倫希爾德(Brynhild)或許是睡美人在神話中的原型,她被塑造成一位強壯而任性的女武神(Valkyrie)。布倫希爾德在刺傷手指後陷入長眠的詛咒,她的父親將她置於火圈之中。一位屠龍英雄西格德(Sigurd)把沾滿龍血的雙手放到自己的口中,喚醒了布倫希爾德,他為她戴上了戒指。但後來西格德拋棄了她,娶了其他人。身為一位剛毅如鐵的女性,布倫希爾德決定報復背信的西格德,便將他殺害。但在他的葬禮上,布倫希爾德才發覺西格德的死並沒有削減自己對他的愛,於是投入燃燒他遺體的柴堆中,希望能在死後與他重聚。
動畫片《睡美人》在中亞蘇美爾人的版本莉莉斯(Lilith)傳說中,吻扮演了不同但卻類似的角色——它導致了死亡。在蘇美爾人的眼中,莉莉斯不只是生育和動物的女神,也是位女巫般的人物。故事從莉莉斯唾棄一位執拗的王子的求愛開始——那位王子企圖殺害莉莉斯身邊所有的動物,好讓她全心全意地獻身於他一人。但他的行為反而讓莉莉斯為死去的動物哭泣,並和倖存下來的動物結為好友。為了激怒那位王子,她和一條蛇性交,產下了有六隻手臂和一條蛇尾巴的孩子。這個「小孩」隨後日日夜夜與王子戰鬥,雙方都未能從這場惡鬥中獲勝。於是莉莉斯不斷與蛇性交,生下216個混種的後代。王子倉皇逃離,誓言報復。
害怕的莉莉斯把自己變成一隻鳥,讓人們和動物坐在背上,離開了原本的土地。他們來到一處幹地,人們建起了莉莉斯的雕像來表示對她的崇敬,還築起豐饒的果園,用石頭造了許許多多的塔和建築,變得越來越富有。他們富足的事很快傳開,那位王子也聽到了,派出他的使者去一探究竟,看看統治那片土地的神秘女性是誰。王子接著派遣軍隊,意圖徵服那裡的人民,莉莉斯半人半蛇的孩子們和軍隊交戰,摧毀了整支軍隊。王子發現統治者是莉莉斯後,偽裝成女人前去她的寺廟。莉莉斯看穿了王子的偽裝,招來36位壯士來保護她,同時命令宰殺36頭野獸,意圖舉行一場盛宴好讓王子落入她的圈套。各地的人民都來了,王子也再次偽裝成女人,如她預期的那樣大駕光臨。莉莉斯以貴賓之禮歡迎他,並令「他」嫁給她喚來的36位壯士的其中之一,否則就得被處死。王子這才知道自己被設計了,他怒不可遏,扯下偽裝大吼:「你為何要逼我跟這男人結婚?」她回答:「因為你永遠不可能跟我結婚。」王子於是歇斯底裡地表明愛意,宣稱如果她不答應自己的要求,就要割喉自殺。對這場遊戲早已厭倦不堪的莉莉斯對王子感到有些惋惜,開口說道:「我答應給你一個吻。」走投無路的王子接受了這個吻,他狂喜到無法自拔,當場死去。
這個吻的意義和兩人接吻的方式在故事中沒有言明。即便沒有上述的細節,這個吻顯然和黑寡婦蜘蛛的吻一樣,是致命的,而非真愛之吻。
有許多間接的逸事證據能證明,宮廷愛情傳統讓女性從以宗教為歸依的求愛規範中解放出來。公元1228年,蘇格蘭的女性首先取得求婚權,歐洲其他地區的女性也逐漸取得這項合法權益。到了19世紀早期,自由戀愛取代了由他人撮合的求愛方式,成為多數社會階級中結婚的首要條件。若一位男士對某位年輕女士感興趣,他可以直接上前攀談,即便人們仍認為要經過一段時間後,兩人再出雙入對比較恰當。一方面,吻改變了社會秩序,讓人們在新的秩序中崇敬愛情。浪漫的吻也帶來了現代西方世界的性革命。這場革命的影響無處不在,讓電視節目和各類電影都能公開談論女性性慾而不必刻意掩藏。另一方面,吻也改變了女性的愛情,讓它不再是件可恥的事,也讓它改變了這個世界。與吻相關或由吻衍生而來的儀式是浪漫愛情和性慾的結合,它們同時展現了精神(神聖)和性慾(世俗)兩種層面。弗洛伊德把愛情中的肉慾行為和人類的生之本能(本我)(Id)連接起來,並以希臘愛欲之神厄洛斯(Eros)命名。榮格(Jung)則認為愛欲和一種他稱為阿尼瑪(anima)且帶陰柔特質的原型有關,和陽剛理性的原型邏各斯(Logos)相對。榮格將愛欲視為陰柔原型的概念詳述如下:
女性的心理奠基於Eros(愛神)的原型,它是至高無上的束縛者或鬆綁者,而從古至今統御男人的原型則是Logos(理神)。Eros的概念用現代的詞彙來講就是「心理關係性」,Logos則是「客觀利益」。阿迦坡(Agape)指的是「神愛」。吻源自宮廷愛情傳統,並受到前述「新騎士守則」的鞏固,讓愛欲和神愛得以結合。浪漫的吻根植於一種「結合的需要」,包括男性與女性、精神與肉體間的結合。浪漫的吻也解開了Logos在中世紀世界中製造的束縛,它讓愛情成為一種隱私,是小兩口之間的事,無須在社會上被承認。弗裡霍夫(Frijhoff)曾提道:「就算在公共場合進行,親吻和擁抱仍是個人的行為,因此與公共領域毫不相干。」吻也讓性更為親密、更具意義,賦予了它精神意義。
電影《烈火情人》劇照在今天,吻已經成為一種「符碼」(object-sign),如同迷信般被人們崇敬著,這可以說是「接吻世界紀錄」存在的原因。例如在2001年12月5日的紐約市,露易莎·阿爾莫多瓦(Louisa Almedovar)和瑞奇·蘭利(Rich Langley)連續接吻30小時59分27秒,是有記錄以來時間最長的吻之一。直到2007年9月1日的波士尼亞(Bosnia),有6980對情侶同時接吻10秒鐘,創下了另一項紀錄,但這道鋒芒很快便黯然失色。2009年的情人節當天,有39987人在新墨西哥州集合,隨著Besame Mucho即《深深吻我》的旋律接吻10秒鐘,這首經典情歌不斷訴說著吻的力量。截至今天,時間最長的吻發生在2010年9月,美國學生馬特·戴利(Matt Daley)和鮑比·坎希羅(Bobby Canciello)連續接吻33小時,希望藉此提升大眾對同性戀權利的意識。值得一提的是,臉書上有個專門記錄法式接吻紀錄的網頁,每隔幾個月,法國的幸福學院(Institut Bonheur)就會在世界各地的城市舉辦法式接吻競賽,並把結果記錄在臉書專頁上。此外在數十年前,英國開始把每年的7月6日定為「國家接吻日」。今天這個節日已被聯合國採納,並升格為「國際接吻日」。
把吻和自由戀愛聯繫起來的討論過程使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浮上檯面:「愛情是什麼?」我們通過神話給了它各種各樣的化身——厄洛斯(Eros)、阿迦坡(Agape)、普賽克(Psyche)、丘比特(Cupid)等,但它似乎排斥了所有合乎邏輯的定義。因此愛情首先出現在詩歌中,而非藉由其他文體表達出來。埃米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提出了一個結論:如情緒般的事物只能通過頭腦中的神話人物來理解,它們是人類「集體意識」的表達,讓我們結合在一起:
集體意識是精神生活最高層次的形式,因為它是意識中的意識。它是不屬於且超越任何個人及地區的偶然事件,因此能看見事物的本質和永恆不變的一面,並使其具體化,成為能夠傳達的概念......集體意識本身就能為頭腦裝配一些模型,這些模型能夠套用在一切事物上,讓人類能夠想到它們。愛情就是集體意識的一部分,而接吻很可能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體驗集體意識的方式。喬治·巴塔耶(George Bataille)在1957年時也接受此種可能性,並認為性慾和愛情之間存在著斷層,吻填補了這道斷層。尼拉普(Nyrop)和哈維(Harvey)在1901年撰寫的《接吻的歷史》(
The Kiss and Its History),首度發現吻可能是表達深層情緒的一種方式。
很明顯,吻能告訴我們的遠遠超越顯而易見的表象。它最初是種顛覆行為,受到宗教權威的譴責,柯申鮑姆解釋了其中的原因:「害怕接吻會導致其他肉體上的罪行是很合理的。」但沒人能阻止它四處蔓延。1499年,荷蘭的人文主義哲學家伊拉斯謨(Erasmus)在他到英國各地旅遊的回程路上寫道:「吻是一種無法遏止的『時尚』。」這位大哲學家明顯在旅途中體會了吻的甜美,提筆寫下:「你一旦嘗過那些吻有多香多甜,就一定會想當一個旅行者,不是像梭倫(Solon)一樣只去10年,而應是一輩子。」
《吻的歷史》,[加]馬塞爾·達內西/著 陳湘陽/譯,浙江大學出版社·啟真館,2018年11月(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