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社記者 孫英哲 陶慧 孫鑫
《山東基層法庭巡禮》系列報導之二
呵護婦孺老幼有經驗
——走進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法院黃河涯法庭
穿過喧囂的集市和村莊,沿101省道南行6公裡,一座被綠色田野包圍的淺黃色建築出現在我們眼前,大門右邊木牌上赫然幾個紅色大字——德城區人民法院黃河涯法庭。
進入法庭,幾名當事人正圍在庭長辦公室門口焦急等待。不一會兒,庭長趙立梅風塵僕僕疾步走了回來,只見她滿頭大汗,制服也被汗水溼透了。還沒等坐下,她就被當事人圍在了中間。「趙庭長,俺們老闆欠工資不還,你可得主持公道啊。」「鄰居牆頭佔了我家的地,多次勸說都沒用。」
「各位先坐下,慢慢來⋯⋯」面對焦慮的當事人,趙立梅耐心引導立案登記,逐一釋法析理。直到所有當事人都滿意離開,她才端起水杯,咕咚咕咚猛灌了幾口。
到離群眾最近的地方去
談起辦案經驗,趙立梅說:「群眾利益無小事,案子等不得、拖不得。早一點結案、快一點結案,讓當事人和親屬踏實安心生活。我是庭長,是共產黨員,更要帶頭衝在前,讓群眾滿意、讓黨放心。」
黃河涯法庭幹警在庭長趙立梅的帶領影響下,全都辦事快節奏、不拖沓,今天能辦完的事情決不拖到明天,一旦制定了工作目標,就「玩兒命」地往前衝,不達目的決不罷休。黃河涯法庭管轄面積110平方公裡,總人口6萬人,29個社區、64個自然村。作為紮根鄉鎮的派出基層法庭,涉及的大多是家長裡短的「小官司」,每當遇到糾紛,趙立梅總是想方設法走進群眾內心,用真情真意化解矛盾。
在德城區堤嶺社區一間出租屋,記者見到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當事人李某。「多虧了趙庭長細心辦案,為我多爭取了10萬元補償,不然這日子可更緊巴了。」李某告訴記者,他是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抬頭寺鎮武莊村村民,在德城區靠蹬三輪車運貨謀生,家中孩子年幼,生活拮据。在一次運貨途中,李某在德城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七級傷殘,由於理賠不順利,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此案分配至黃河涯法庭審理,由於案情簡單、責任清晰,案件迅速進入審判程序。然而在開庭時,細心的趙立梅卻發現,李某長年在德城區租房打工,符含城鎮戶口殘疾賠償標準,但他卻以農村戶口申請了殘疾賠償金。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城鎮、農村戶口殘疾賠償金相差10餘萬元,這對於一個困難家庭來說可不是個小數。在法庭上,李某坦言自己只是小學文化,法律知識幾乎為零,對依照城鎮戶口申請賠償的主張既不清楚、也無法舉證。庭審程序結束後,趙立梅本可以根據現有證據一判了之,可一想到李某家中年幼的孩子和他殘疾後的艱難生活,趙立梅毅然決定休庭,親自幫李某取證。為了獲得充足的證據,她數次跑到李某居住的地方,找鄰居、房主、孩子幼兒園老師、居委會工作人員甚至物業管理處、水電收費處,最終取得了完整證據鏈條,李某順利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類似這樣的案件,在黃河涯法庭屢見不鮮。王某某勞動爭議案曾經是德城區有名的「骨頭案」,該案歷經省市區三級法院9次判決、4次起訴,持續15年未曾間斷。今年1月,王某某再次提出當年醫療費沒有全付清,要求相關賠償。該案分配至黃河涯法庭後,趙立梅主動約談王某某,承諾20天內一定給他滿意的答覆。送走王某某,趙立梅找出15年來所有涉案的卷宗材料,起訴狀、開庭筆錄、證據、法律依據、判決結果⋯⋯趙立梅仔細分析,挑出了所有醫療費用相關內容,一一羅列清楚形成表格。15年間,王某某住院多次,花去醫療費50餘萬元,醫療費單據、證明、收據混亂不清。接下來的半個月,趙立梅每天通宵整理材料、梳理案卷。完全弄清帳目情況後,趙立梅有了底氣——王某某的醫療費相關部門已經完全付清。趙立梅立刻約見王某某,把卷宗和表格一共幾十頁原原本本擺在桌面上,一筆一筆算、一件一件查,現場解答王某某的所有疑問。「趙庭長,我服了。15年的老帳你都能全找出來,我心裡的疙瘩全解開了,我撤訴。」王某某當場表態,不再上訴。
在黃河涯法庭幹警的眼裡,「還當事人公正,讓當事人暖心」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職責。高強度工作背後是快節奏、不拖沓的工作態度。「一旦認準工作目標,趙庭長就會勇往直前。不管我們幾點下班,她的屋子燈總是亮的。」黃河涯法庭幹警李俊傑說。
把愛融入公平正義
在黃河涯法庭會議室,一塊「德州市青少年維權崗」的銅牌,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趙立梅告訴記者,黃河涯法庭受理了很多家庭婚姻案件,在這些清官難斷的感情糾葛中,其實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關心、愛護、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法院責無旁貸,『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為了孩子』,在剛性法律的背後,在家長裡短論是非的同時,讓我們下一代感受暖暖的溫情。」趙立梅向記者講述了那幾個讓她刻骨銘心的案例,也就是這些案例,讓她堅定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信心和信念。
吳某和劉某因離婚糾紛,在法庭上激烈爭吵,爭孩子、爭房子、爭財產,互不相讓,矛盾尖銳,特別是對孩子的撫養權,更是爭執不下。為了孩子的利益,趙立梅找到了二人的孩子。沙發、電視、空調、綠色植物、暖色調的背景牆,調解室布置得像家裡的客廳⋯⋯沒有原告和被告,只有席卡上的「丈夫」和「妻子」,溫馨又溫情,在這充滿溫情的調解室內,11歲的小女孩兒敞開了心扉:「爸爸經常不回家,回家就看手機也不跟我玩。手機沒電了,充電時也看手機。」「爸爸說媽媽壞話,還說要找女朋友。我不想理爸爸,不想跟爸爸在一起。」孩子不會撒謊,面對孩子的哭泣、法官的勸說,劉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不足,誠懇地向孩子道歉,夫妻雙方最終達成調解。看到這對夫妻化解了多年的積怨,趙立梅長舒了一口氣,但她牽掛小兩口年僅11歲的女兒,擔心幼小的心靈因為父母離異受到傷害,臨走時還特地囑附夫妻二人說:「不管孩子跟著誰,都不能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要多關心和照顧孩子,讓孩子有個溫馨快樂的童年⋯⋯」
張某與溫某於2003年12月經法院調解離婚。此時,女兒小芳只有18個月大,調解書約定小芳由母親溫某撫養,父親張某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兩萬元。張某按約定給付了女兒撫養費,15年後女兒小芳已就讀某職業學校,學習、生活費用也在相應的逐年增加,之前張某支付的撫養費已經不能滿足小芳成長的需要,且溫某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獨立承擔小芳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女兒遂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自己的撫養費用。張某在庭審中表示,自己已經足額支付了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撫養費,前妻不得隨意推翻協議書中的內容,況且其不是沒有撫養能力。如果沒能力撫養女兒,應當將孩子的撫養權變更給自己。自己現在有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勞動能力嚴重受損,且再婚後生育子女,根本沒有能力增加撫養費。趙立梅審理後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現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請求,故最終判決被告張某支付原告小芳撫養費每月600元,自2018年3月20日始至小芳滿18周歲,於每月月底前付清。
為了達到「審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趙立梅決定以觀摩庭審的形式審理該案,並邀請相關村莊村民旁聽。法庭上,她飽含深情地判決:「一次性支付的撫養費,割不斷父女之間的血脈親情;一次性支付的撫養費,割不斷父親對女兒法定撫養義務⋯⋯」
「青少年維權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趙立梅告訴記者,黃河涯法庭不僅認真辦好每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而且還建立涉未成年人聯調機制,創新「試卷問答法」等涉未成年人案件審理方法,讓審理方式「活」起來;同時還關注留守兒童,製作典型案例釋法宣傳冊,聯手青島理工大學學生開展街頭宣傳,防範打擊校園套路貸⋯⋯法治教育形式多樣化,讓司法服務「動」起來。
用「紅色元素」激活社會治理「最末梢」
推開窗戶,一縷草香撲面而來。雖然遠離城鎮的喧囂,但是那些鮮花盛開的村莊,也有家庭矛盾,也有鄰裡糾紛,也有人與人之間難解的「疙瘩」⋯⋯
「我們將黨建工作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起來,既激發了黨建活力,又靈活解決了矛盾糾紛。」趙立梅告訴記者,黃河涯法庭曾經受理一起鄉鄰關係糾紛案件,當事人雙方一度鬧到了醫院、派出所,矛盾持續一年多不能解決。「案件受理後,我們沒有急於開庭,而是聯繫了該村的黨支部書記,將我們的黨員活動日開到村裡去,邀請當事雙方前來參加,與我們共同交流討論當次的活動主題『共築和諧社會、建設美麗鄉村』,並探討如何將鄉村自治、德治和法治結合起來。通過解讀相關法律法規,村黨支部書記講述日常工作中的具體事例,黨員幹警發表心得體會,使幹警們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有了實實在在的收穫,同時化解了當事雙方思想上的矛盾,牆頭的問題也迎刃而解。」趙立梅說。
黃河涯法庭大門口左邊掛牌,「德州法院鄉村振興法治教育基地」的字樣,在陽光映照下,顯得格外豔紅。
「法治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鄉村振興法治教育基地成立後,黃河涯法庭設置宣傳展板,結合群眾需求印發普法宣傳冊,通過剖析身邊的案例,以案釋法,向訴訟群眾及當地村民普及法律知識。」德城區法院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黃河涯法庭堅持辦案與普法相結合,挑選出與村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走進社區群眾家中進行調解,通過釋法明理、徵詢建議等方式,增強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參與度。選取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案件,邀請駐鎮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當事人雙方親友進行旁聽,並全程網上直播,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開展法治大講堂,通過法治宣傳、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引導村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引導提升鄉村法治化水平。
2016年10月,小軍、小麗(均為化名)經過媒人介紹相識,經一段時間的接觸,雙方都感覺良好。2017年3月,小軍按照農材習俗,給了小麗彩禮24600元。巧的是訂婚之日,小軍的奶奶不幸去世,雖然事件純屬巧合,但小軍父母心裡還是對小麗有了一絲的不快。時間久了,小麗和小軍及他的父母逐漸有了隔閡。雙方出現矛盾,小軍及父母提出解除婚約,要求返還彩禮24600元。小麗不答應,認為小軍及其父母是封建迷信,且是小軍提出解除婚約,不同意返還彩禮。於是小軍到法庭起訴,要求小麗返還全部彩禮錢。
趙立梅受理此案後,沒有直接按照法律規定一判了之。她深知在農村,此類案件的審理不僅僅是對財物的處理,更是對村民思想的一次法治教育。為此,她專門來到小軍家中,勸解道:「作為小軍的母親,你對女方寸步不讓,都在村裡住著,這要是傳出去,還以為你這當婆婆的很厲害,以後誰還敢把姑娘嫁給你啊。」「不如兩邊都退一步,成不了一家人,也不能成為敵人啊!你說是吧?」耐心地與小軍及其父母溝通後,趙立梅又來到小麗家中,不斷釋明彩禮的含義、法律性質,勸導雙方改變觀念、樹立婚戀新風,實現鄰裡和睦,生活幸福。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小麗退還了部分彩禮,小軍撤回訴訟,兩家化幹戈為玉帛。兩家所在村的村民通過這次的事情,也都明白了如何正確看待彩禮,村裡慢慢形成了抵制高額彩禮、勤儉節約、喜事簡辦的婚嫁新風尚。
「辦案子,不僅要解事結,更要解心結。作為一名法官,要堅持尊重事實、尊重法律,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審判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趙立梅說。
黃河涯法庭轄區曾經有一家種苗科技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317戶農民土地租賃費用,長久未得到解決。一方面土地閒置無法利用,一方面村民的租金沒有著落,村民情緒極不穩定。
「為安撫這些不穩定因素,法庭一方面積極和當地政府溝通解決方案,以農村產業的長遠穩定發展為出發點,尋求盤活瀕臨破產企業資產的新路子,切實保障農民的權益;一方面向農民宣講法律,告訴村民切忌魯莽,依法行事。由於法庭的積極參與,最終這宗極有可能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案件,納入訴訟軌道,妥善化解了因企業破產所帶來的不穩定因素,也使村民進一步明白法治的重要作用。」辦案法官說。
一截牆頭、半畝麥田、幾百塊錢賠償款⋯⋯一件件民生小案,黃河涯法庭的幹警們都堅持用心用情解決,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辦案質量的重要標準。
由於工作出色,2019年11月,黃河涯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庭長趙立梅先後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多次被省、市有關部門授予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辦案能手、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山東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獎等榮譽稱號。
原標題:《呵護婦孺老幼有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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