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小米公司向香港聯交所披露了其招股說明書,小米的股權激勵方案也揭開了其神秘面紗。根據小米招股說明書,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佔總員工中的37.89%的5500名員工持有小米股份,遠高於一般的科技型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即使按照當時的保底估值,這5500名員工的身價都可稱得上千萬富翁。
成立短短不到十年時間,小米成為一個營收超千億人民幣,市值超過千億美金的企業,持股員工被激發起來的企業內生動力必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如今產業網際網路時代,企業如何演繹屬於自己的資本故事?如何通過公司頂層設計,做到企業長治久安?如何把普通員工激勵成事業合伙人?
5月18日,數十位企業創始人齊聚第四象限孵化器路演大廳,一起學習「黑馬城市學院鄭州分院2019公開課——借力新勢能」,圍繞「企業股權結構設計的核心邏輯」為主題,通過大屏直播與全國其他六個城市同步聆聽曾親自參與小米公司股權架構設計的尚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雷軍、徐小平私人法律顧問 張明若為大家詳細拆解知名企業股權構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深度闡述員工期權與股權激勵的本質、合伙人、投資人股權設計分配要點。
張明若老師
股權設計的三個關鍵條款
上午9:30,直播活動正式開始,張老師通過「哥倫布」與「鄭和」相似的經歷不同的結果指出股權激勵的強大作用以及企業創始人在股權架構執行中的絕對作用,企業股權制度要服務與企業的戰略,企業制定了什麼樣的戰略,就要配置相應的股權制度。
通過「俏江南為什麼會失敗」的案例分析,引出了企業與投資人之間最關鍵的三個條款:回購權、領售權和清算優先權。
回購權屬於股權投資常見條款,應該關注的是回購權的責任主體,是公司的話屬於合理範疇,但是如果是創始人或者創始團隊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話就屬於不合理;
領售權是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常見條款,對創業者而言,可以約定售出價格等條款;
清算權優先是風險投資協議中一項很重要的條款,關乎創業企業在運營失利的情況下投資人和創始人的利益分割問題,是投資人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控制風險而設定的條款,投資人投入資本與創始人投資人力及其他資源往往不是一種平衡的狀態,這就需要法律制度與其抗衡。
股權激勵的本質是「交易」
隨後,就參與直播的企業創始人普遍比較關心的「員工股權激勵」,張老師做了重點解析指導。張老師首先對「股權激勵是薪酬體系的一部分」這一錯誤認識給以糾正,他認為股權激勵是推動創業型團隊的工具,薪酬體系頂多能培養出來「優秀員工」,而「股權激勵」是共創,是讓普通員工擁有創業責任,與創始人站在一起的有效方法。
股權激勵的本質是「用股權換取創業責任的交易」,讓核心成員把企業當成自己的事業,核心成員是「創業者」的團隊,就是創業型團隊,一起做大蛋糕。當企業核心的成員從「職業經理人」成為「事業合伙人」,這個創業團隊就會堅不可摧。
結合實操案例,張老師指出企業在準備進行股權激勵時,有三大難點需要去克服——
難點1:契約的有效條件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既是創始人要讓被激勵人知道,蛋糕要一起做一起吃,但是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也要一起承擔;
難點2:是否相信股權。既是建立合伙人團隊的信心是股權激勵的必要條件,另外在時間上特別早的項目不要做股權激勵,要在核心成員認可公司、認可你的時候及時做激勵;
難點3:制度引導不匹配。既是讓要被激勵人對制度要關心,要認可股權的價值。
張老師認為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決定著公司發展的方向和成長速度,並列舉出創始人實現控制權的四種方案:股權代持、表決權委託、一致行動人、AB股等。
紛紛表示收益良多,他們不僅對股權激勵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對企業股權架構設計有了更加明確的方向。
作為已成功備案為國家級的投資驅動型眾創空間,第四象限不僅在創業孵化、項目投資領域表現亮眼,也以其較強的資源聚集能力頻繁與國內知名創業機構進行資源共享,持續為創業者提供優質的增值服務。今後,第四象限還將與黑馬城市學院等優秀創業機構進行深入合作,陸續開展此類創業培訓及分享活動,為中原創業者搭建學習進步的平臺,幫助初創企業規劃方向解決難題。
黑馬城市學院
黑馬城市學院是創業黑馬專門面向地方城市中小企業,結合10年來深度服務10000家創新企業所積累的成功經驗,攜手一線企業家、投資人等實戰派加速導師,將企業經營中遇到的困難總結成實戰、實用的方法論工具,構建起的全國性、學習型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