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標題:《文件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頭雁」行動方案的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頭雁」行動方案的通知
黑政規〔2019〕2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頭雁」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黑龍江省「頭雁」行動方案
實現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關鍵在人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貫徹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黑龍江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勇於創新,努力把黑龍江的教育科技資源優勢更好地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充分發揮「頭雁」效應,主要通過「固巢留鳳」,留住領軍人才,以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集聚用好各方面優秀人才,為我省頂尖人才發展提供平臺、資金、政策和環境保障,讓更多優秀人才集聚在黑龍江、創業在黑龍江,更好服務黑龍江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發揮「頭雁」效應。各級黨組織要統籌本單位各類人才發展並做好規劃,將「頭雁」作為行動的核心要素,充分發揮其帶頭、引領、示範等作用,以「頭雁」帶「雁陣」,集聚更多高層次創新人才。
(二)堅持三位一體,創造重大成果。採取「團隊+平臺+項目」組織方式,以更加開放、有效的運行和管理模式,大力開展人才培養和創新研究,創造更多前沿性、原創性、突破性、可轉化的重大研究成果。
(三)堅持需求導向,體現頂尖標準。突出我省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對高層次人才需求,堅持高標準立項、高強度支持、高質量組建以「頭雁」為核心的創新團隊。
(四)堅持深化改革,營造一流環境。實行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打造「人才特區」和「科技特區」,採取「一事一議、按需支持」政策。創造適宜的人文環境,賦予「頭雁」充分自主權,激發人才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三、主要任務
通過實施「頭雁」行動,營造更加適宜的人才發展環境,建設一批源頭創新平臺,培養、穩定、集聚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及其團隊,支撐創新驅動發展。
(一)支持「頭雁」組建高水平創新團隊。由「頭雁」牽頭自主組建創新團隊,依託創新平臺,選擇創新項目,開展創新研究,培養創新人才,產出創新成果,服務創新發展。
(二)建設重點領域高水平創新平臺。聚焦國家戰略和我省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發展需要,著力打造優勢特色學科、科技創新基地、人文社科基地等國家級創新平臺,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其分支機構,推動我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實現層次、數量和質量的全面提升。
(三)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裝置。加快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我省,集聚國內外優秀科學家和創新團隊,依託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協同開展前沿性、戰略性、原創性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
(四)積極改善人才發展環境。尊重科研規律,尊重科學家,營造公正透明、相對寬鬆的工作環境,努力改善人才生活待遇,提高人才社會地位,讓人才能充分展示個人才華、實現個人價值,有榮譽感、責任感和歸屬感。
四、條件要求
「頭雁」行動的實施按團隊申報、以項目管理方式進行,申報時團隊項目應符合以下前4個方面或第5個方面的條件和範圍要求。
(一)「頭雁」與團隊條件。「頭雁」應是熱愛祖國、學風正派、能力業績突出、有責任擔當和組織領導能力的高級專家,在我省工作、獲得同行普遍認可、在行業領域內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國家級層面人才和海外傑出人才。
「頭雁」牽頭組建的團隊要有明確的研究方向,由中青年學術骨幹組成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學術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優的群體。其中「頭雁」(團隊帶頭人)1人,須全職在我省工作;主要學術骨幹優先吸納在我省工作的國家級和省部級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者,自然科學類(包括理科和農、林、醫科,下同)和工程技術類(包括所有工科,下同)4—9人,哲學社會科學類(包括所有人文、社會科學學科,下同)2—4人;團隊中全職人員不低於2/3。優先支持所有學術骨幹成員全職在我省工作和吸納我省國家及省部級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者較多的團隊。
(二)學科與平臺條件。以我省具有國際或國內領先水平的學科為依託,包括進入國家、我省「雙一流」建設的一級學科和ESI全球排名進入前1%的學科領域。以國家級平臺(含國家及國家各部委平臺)為支撐平臺,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臨床醫學重點專科、人文社科基地等。全國學科水平評估進入A段的一級學科,可視為符合「學科與平臺條件」要求。
(三)項目與研究範圍。依託項目主要是國家級和省部級重大基礎研究、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項目,包括參與、牽頭的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項目研究有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重大新產品等創新成果。特別是在現代農業、裝備製造、能源、石化、綠色食品及深加工、旅遊、冰雪等傳統優勢特色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人工智慧、航空航天、船舶海洋、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新興產業,健康養老、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公共安全等社會公益及軍民融合、「一帶一路」、對俄合作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四)目標與成果要求。「頭雁」團隊申報時要提出明確的發展目標和具體的成果產出計劃,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行動方案。在產出成果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前3項是必達目標):
1.培養、穩定、集聚一定數量的高層次人才入選國家級各類人才計劃或優秀團隊,有計劃培育各類頂尖人才「後備軍」,努力構建本學科領域高層次人才持續發展體系。
2.建設期內有計劃承接國家的重點基礎研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等。
3.要在本學科領域創造出在國際國內具有重大、積極、正向影響力的標誌性研究成果。產出應用性創新成果在我省轉化落地,產生重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4.在新建平臺、原有平臺層次水平提升、入選國家級平臺等方面有相應目標和任務安排。
5.聚焦國家和我省重點發展戰略,努力構建獨具特色的優勢學科(平臺)創新體系,建立和支撐優勢特色產業或相應重要領域發展。
(五)特殊條件和範圍要求。對於個別雖然不完全符合以上條件要求,但在服務國家和我省重大需求、落實中央和我省重大決策、保證國家和我省重要領域安全具有極其重要作用和特殊意義的團隊項目,經專家評審、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審核,可申請特殊立項。
五、資金與政策支持
(一)資金支持。資金由省財政按照「一事一議、按需支持」原則確定。「頭雁」團隊骨幹人才可以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獎勵津貼、生活補貼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每人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具體標準由「頭雁」團隊自行決定,所需資金從支持團隊經費中支付。資金按團隊分期支持,每期5年。在1個建設期內,按以下標準支持:
對在我省創新創業的「頭雁」團隊:按照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不同類別,給予團隊相應的支持經費,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主要用於人才培養、隊伍建設、創新平臺、學術交流合作和團隊運行與管理等,具體額度根據申報團隊提出的建設目標、任務安排和預期成效等因素綜合確定。自然科學類和工程技術類可以將其中不超過50%、哲學社會科學類可以將其中不超過80%的支持經費用於培養、穩定和集聚高層次創新人才。
對從海外引進的「頭雁」:在上述「頭雁」團隊支持經費額度之外,給予其中從海外引進「頭雁」科研啟動金和安家費及住房補貼支持。其中,科研啟動金為自然科學類和工程技術類500—100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類100—300萬元;從海外引進的「頭雁」每人安家費和住房補貼100—300萬元;具體額度根據人才層次和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對我省「六個強省」建設急需的特殊人才,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特殊政策。
特別獎勵支持:在實施「頭雁」行動期間,對新批准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創新平臺和國家大科學裝置以及全國學科水平評估新進入A段的一級學科,省政府給予特別獎勵支持。對引進海外等高層次創新人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可以分別給予一定的獎補資金支持。
(二)人事編制管理。建立人才特區,「頭雁」牽頭自行組建創新團隊,用人情況確定後報依託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備案。引進海外等人才可採取全職引進、柔性引進、短期聘用等多種形式,人才落編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可不受用人單位人員編制總量和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及結構比例限制。賦予「頭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權、技術路線決策權、專項經費支配權,「頭雁」可自主聘用科研助手和行政助手,相關費用可從科研啟動金和科研項目經費中列支。
(三)項目申報與成果轉化。「頭雁」團隊成員涉及申報各級各類人才計劃、科研立項、成果獲獎及成果轉化等均予以相應政策傾斜。「頭雁」團隊創造的成果優先在我省轉化。成果轉化所得收入原則上留歸團隊支配使用,不上繳財政,不衝抵財政專項支持經費撥款。「頭雁」團隊依據法律法規自主決定成果轉化收益內部分配辦法,自主制定獎勵團隊人員的激勵措施。
(四)工作生活保障。項目依託單位應為「頭雁」團隊提供辦公和科研用房及過渡周轉房,幫助有需求的團隊成員解決配偶工作、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問題。「頭雁」團隊成員購房,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可給予相應優惠。「頭雁」團隊骨幹子女入學,可按照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關於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意見〉的實施意見》(黑髮〔2016〕20號)規定享受優惠政策。「頭雁」可在定點醫院享受優質便利醫療服務。對「頭雁」團隊中的海外人才,有關單位要在來華工作籤證及在華居留、配偶就業、子女上學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項目依託單位可結合實際建立「特派員」制度,全面負責對接和協調落實各項政策。探索建立包括「頭雁」在內、全省統一的高端人才「一卡通」制度,為人才提供優質服務。
六、實施管理
(一)組織領導。
1.成立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相關省直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省「頭雁」行動的領導、協調與決策,指導「頭雁」行動的建設與運行。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職能處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依託單位是「頭雁」行動的責任主體,成立由依託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單位「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頭雁」行動的統籌、協調、實施、保障等工作,指定本單位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頭雁」行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3.團隊內部成立行動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團隊建設、管理與運行、人才培養和獎勵、成果處置等相關辦法和細則的制定、報備與實施。
(二)申請立項。
1.組織申報。由依託單位組織申報,經單位學術委員會評審通過、黨委會批准後,上報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資格審查。對照上述申報條件要求,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申報資格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頭雁」團隊,方可進入專家評審程序。
3.專家評審。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團隊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專家評審意見。
4.確定擬入選名單。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結合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擬入選名單,並在省政府及相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5.批准立項。對擬入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呈省政府審核批准立項。
(三)資金安排。省政府設立「頭雁」行動專項資金,在確定的每個團隊支持經費總額度內,按照審核通過的團隊年度預算,分年度撥付,一期連續支持5年,一個建設期滿後評估優秀的可繼續進入下一個建設期,再滾動支持5年或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從海外引進「頭雁」的安家費和住房補貼可一次性撥付。上述所有支持經費,統一下撥到依託單位,專帳管理、專款專用。
(四)績效考核。考核分為年度報告和聘期考核。年度報告由項目依託單位負責,每年年底報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將其作為年度撥付經費的主要依據;聘期考核由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項目依託單位共同負責,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繼續支持的重要依據。「頭雁」團隊項目實行績效考核和動態管理。
七、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協同。省「頭雁」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總體設計、統籌協調、事項決策、督促落實。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科技廳、衛生健康委、工信廳、財政廳、發改委、人社廳、外辦等相關部門要各盡其責、完善配套政策,給予協同配合。各市地要高度重視,在相關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二)建立專家諮詢。成立省「頭雁」行動專家諮詢委員會,由省直相關部門負責人、院士及高級專家組成,負責對「頭雁」團隊的實施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做好「頭雁」團隊建設、考核與評議工作。
(三)健全制度機制。依託單位要將此項工作納入本單位總體規劃,做好相關政策、制度的分層對接,積極改進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和保障機制,對「頭雁」及其團隊給予足夠的關心和支持,為「頭雁」行動提供必要條件。
(四)加強管理監督。專項經費實施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績效考核。支持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範圍、規定比例、有效使用,保證完成預定任務、實現預期目標、達到預期效果,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專項審計。支持團隊內部聘請兼職的人事、財務、法律顧問等。省司法行政部門為團隊及成員提供律師、公證等公共法律服務。(來源:省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