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設局 深圳市規劃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工程建設技術規範
《非承重砌塊牆體設計規範》的通知
(2004年11月18日)
深建字〔2004〕130號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局組織編寫的深圳市《非承重砌塊牆體設計規範》業經審查通過,現批准為深圳市工程建設技術規範(編號SJG13—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工程建設技術規範
非承重砌塊牆體設計規範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on-load-bearing Masonry Wall
(SJG13—2004)
2004.深圳
目 次
1 總則
2 術語
3 材料
4 建築設計
5 構造要求
附錄A 混凝土砌塊牆體的熱工、隔聲、耐火性能
附錄B 外牆平均傳熱係數與平均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附錄C 外牆主體部位與結構性冷(熱)橋部位的傳熱係數及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附錄D 與砌塊牆的收縮開裂有關的參數
本規範用詞說明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1 為了在深圳市的工業與民用建築中更好地推廣應用各種砌塊,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節約能源及確保工程質量,制訂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深圳地區,以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實心砌塊砌築非承重牆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本規範所稱的砌塊包括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以下簡稱加氣混凝土砌塊)、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以下簡稱普通混凝土砌塊)及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以下簡稱輕骨料混凝土砌塊)。
1.0.3 本規範根據現行產品標準及設計規範並結合深圳地區炎熱、多風雨的氣候特點及砌塊牆體多為非承重牆的建築特點以及砌塊產品資源特點而編制。
1.0.4 非承重砌塊牆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砌塊 block
砌築用的符合一定模數要求的人造塊材。
2.0.2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aerated concrete block
矽質材料和鈣質材料加激發材料為主,利用發氣劑與其組分的化學反應產生氣體,經發泡、切割及蒸壓而成的一種多孔結構混凝土砌塊。
2.0.3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normal concrete hollow block
用碎石或卵石為粗集料製成的混凝土空心砌塊,幅面主規格尺寸為390mm×190mm,空心率不小於25%。
2.0.4 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block
用輕骨料製成的空心砌塊,幅面主規格尺寸與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塊同,空心率不小於25%。
2.0.5 單排孔砌塊 block with single-row core
沿砌塊的厚度方向只有一排孔洞的空心砌塊。
2.0.6 多排孔砌塊 block with multi-row cores
沿砌塊的厚度方向有兩排或兩排以上孔洞的砌塊。有雙排孔、三排孔等之分。
2.0.7 體積密度、表觀密度 bulk density & apparent density
砌塊的質量除以按外廓尺寸算出的體積(包括各種孔洞在內),稱為體積密度或表觀密度。
2.0.8 砌築砂漿 masonry mortar
用膠結材料、細集料、礦物摻合料和外加劑等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製成,用於砌築砌塊的砂漿。
2.0.9 抹灰砂漿 plastering mortar
用膠結材料、細集料、礦物摻合料和外加劑等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製成,用於抹灰工程的砂漿。
2.0.10 預拌砂漿 ready-mixed mortar
預拌砂漿係指由膠凝材料、細集料、水、礦物摻合料和外加劑等組份按一定的比例,在集中攪拌站(廠)經計量、拌制後得到的砂漿拌合物(注意與其他標準協調)。
2.0.11 乾粉砂漿 premixed dry mortar
又稱砂漿乾粉料。一種幹的粒狀或粉狀的混合物,用膠結材料、乾燥篩分處理的細集料和礦物摻合物、各種外加劑等組分,在專業工廠內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可用罐車運至工地現場加水拌合後使用,也可包裝成袋運到工地現場拆包加水拌合使用。有乾粉砌築砂漿、乾粉抹灰砂漿、乾粉地面砂漿和用於抗裂、高粘結、填縫、界面處理、防水和裝飾等特種功能的各種乾粉砂漿之分。
2.0.12 芯柱 core column
在混凝土空心砌塊連貫的孔洞中澆灌(鋼筋)混凝土後形成的柱。只澆灌混凝土形成的柱稱為素混凝土芯柱,或簡稱混凝土芯柱;插入豎向鋼筋並澆灌混凝土後形成的鋼筋混凝土柱稱為鋼筋混凝土芯柱或插筋芯柱。
2.0.13 構造柱 structural column
按構造要求設置在砌塊牆體中,帶有豎向鋼筋及箍筋,並按先砌牆後澆灌混凝土的順序施工的鋼筋混凝土柱。
2.0.14 模數 module
建築物及其配件選定的標準尺寸單位,並作為尺度協調中的增值單位。
2.0.15 標誌尺寸 nominal dimension
砌塊的外形尺寸加10mm灰縫厚度。
2.0.16 傳熱係數 thermal conductance coefficient
圍護結構內外表面的溫差為1K時,在1s內,通過1m2面積所傳遞的熱量。以K表示,單位:W/(m2?K)。
2.0.17 傳熱阻 thermal conductance resistance
K值的倒數,以R0表示,單位:(m2?K)/W。
2.0.18 熱惰性指標 heat inertia index
表徵圍護結構反抗溫度波動和熱流波動能力的無量綱指標,以D表示。
2.0.19 保溫砂漿 thermal insulation mortar
以水泥、石灰膏或石膏等為膠凝材料,以輕質細集料為集料,拌製成的砂漿。
2.0.20 界面劑 bonding agent
一種用於砌塊牆體抹灰的基層處理劑。用以封閉表面空隙,增強基層與粉刷材料的粘結性,預防空殼和開裂。
2.0.21 填縫劑(填縫砂漿) Tile grout
一種用於填充瓷磚、地面磚及各類石材拼砌時的縫隙的乾粉砂漿或砂漿。
2.0.22 灌孔混凝土 grout concrete
用於澆築混凝土空心砌塊芯柱或其他孔洞的高流態細石混凝土。
2.0.23 含水率 percentage of moisture
材料或製品中所含水分質量與其幹質量之比,以質量分數表示。
2.0.24 吸水率 percentage of water absorption
材料或製品飽水狀態下吸收的水分質量與其幹質量之比,以質量分數表示。
2.0.25 相對含水率 comparatively percentage of moisture
含水率與吸水率的比值。
2.0.26 乾燥收縮 dry shrinkage
材料因毛細孔和凝膠孔中的水分蒸發和散失而引起的體積縮小現象,簡稱幹縮。常以幹縮值「mm/m」表示。
3 材 料
3.1 加氣混凝土砌塊
3.1.1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規格尺寸宜符合表3.1.1的規定:
表3.1.1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常用規格尺寸(mm)
長度 L
寬度 B
高度 H
600
100
150
200
250
200
250
300
120
180
240
註:表內未列的規格尺寸可由用戶與製造廠家商定。
3.1.2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抗壓強度應符合表3.1.2的規定。
表3.1.2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抗壓強度(MPa)
強度等級
立方體抗壓強度
平均值不小於
單塊最小值不小於
A3.5
3.5
2.8
A5.0
5.0
4.0
A7.5
7.5
6.0
3.1.3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表3.1.3的規定。
表3.1.3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強度等級
體積密度等級
B05
B06
B07
強度等級
優等品( A )
A3.5
A5.0
A7.5
一等品( B )
A3.5
A5.0
A7.5
合格品( C )
——
A3.5
A5.0
3.1.4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幹體積密度應符合表3.1.4的規定。
表3.1.4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體積密度(kg/m3)
體積密度等級
B05
B06
B07
體積密度
優等品( A )
≤ 500
≤ 600
≤ 700
一等品( B )
≤ 530
≤ 630
≤ 730
合格品( C )
≤ 550
≤ 650
≤ 750
3.1.5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乾燥收縮值和導熱係數應符合表3.1.5規定:
表3.1.5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乾燥收縮值和導熱係數
幹體積密度等級
B05
B06
B07
乾燥收縮值
標準法
mm / m
≤ 0.50
快速法
≤ 0.80
導熱係數(幹態), W/ ( m · K )
≤ 0.14
≤ 0.16
——
註: 1 .規定採用標準法、快速法測定砌塊乾燥收縮值,若測定結果發生矛盾不能判定時,則以標準法測定的結果為準。
2 .用於牆體的砌塊,允許不測導熱係數。
3.2 普通混凝土砌塊
3.2.1 普通混凝土砌塊的規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表3.2.1的規定。
表3.2.1 普通混凝土砌塊的規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mm)
尺寸
系列
長
寬
高
單排孔砌塊
主規格
配套規格
最小壁厚
最小肋厚
240 系列
390
290 、 190
240
190
30
25
190 系列
390
290 、 190
190
190
30
25
140 系列
390
290 、 190
140
190
25
20
115 系列
390
290 、 190
115
190
18
15
90 系列
390
290 、 190
90
190
15
15
註:1.表內未列的規格尺寸可由用戶與製造廠家商定。
2.多排孔砌塊的最小外壁、內壁及肋厚可比上表規定相應小3mm,但不得小於15mm。
3.2.2 普通混凝土砌塊的抗壓強度應符合表3.2.2的規定。
表3.2.2 普通混凝土砌塊的抗壓強度(MPa)
強度等級
砌塊抗壓強度
平均值不小於
單塊最小值不小於
MU3.5
MU5.0
MU7.5
3.5
5.0
7.5
2.8
4.0
6.0
3.2.3 普通混凝土砌塊出廠時的相對含水率,不應大於45%。
3.3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
3.3.1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規格尺寸及最小壁肋厚宜符合本規範表3.2.1的規定。
3.3.2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密度等級應符合表3.3.2的規定。
表3.3.2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密度等級
密度等級
砌塊幹體積密度的範圍( kg/m3 )
800
900
1000
1200
1400
710 ~ 800
810 ~ 900
910 ~ 1000
1010 ~ 1200
1210 ~ 1400
註:輕骨料實心砌塊密度等級可參照表3.3.2劃分。
3.3.3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表3.3.3的規定。
表3.3.3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強度等級(MPa)
強度等級
砌塊抗壓強度
密度級別範圍
平均值不小於
單塊最小值不小於
MU3.5
3.5
2.8
≤ 1200
MU5.0
5.0
4.0
MU7.5
7.5
6.0
≤ 1400
註:輕骨料實心砌塊的抗壓強度等級可參照表3.3.3劃分。
3.3.4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吸水率不應大於20%,不同幹縮率的輕骨料混凝土砌塊,出廠時相對含水率應符合表3.3.4的規定。
3.3.5 加入粉煤灰等火山灰質摻合料的小砌塊,其碳化係數不應小於0.8;軟化係數不應小於0.75。
表3.3.4 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相對含水率(%)
幹縮率( % )
相對含水率不大於
< 0.03
45
0.03 ~ 0.045
40
> 0.045 ~ 0.065
35
3.4 砌塊的放射性要求
3.4.1 砌塊在生產前應對其所用的砂石、水泥等進行放射性指標檢測。其指標應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規定。當所使用的原材料放射性指標合格,製品可不進行放射性指標檢測。
3.4.2 摻工業廢渣的各類砌塊,其放射性應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使用:
1 當砌塊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 ≤1.0和 ≤1.0時,其使用範圍不受限制。
2 對於空心率大於25%的砌塊,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 ≤1.0和 ≤1.3時,其使用範圍不受限制。
3.5 砂漿
3.5.1 非承重砌塊牆體採用的砌築砂漿或抹灰砂漿分為M5、M7.5和M10三個等級,其品種和強度等級除應滿足設計要求外,其稠度應為50~90mm,分層度應為10~30mm,並與砌塊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結性。
3.5.2 砌築砂漿或抹灰砂漿宜使用預拌砂漿或乾粉砂漿。
3.5.3 砌體用的預拌砌築砂漿,其稠度宜符合表3.5.3—1中的規定。預拌砌築砂漿與抹灰砂漿的性能應符合表3.5.3—2中的規定。預拌抹灰砂漿的保水性不宜小於65%。
表3.5.3—1 預拌砌築砂漿稠度
砌體種類
砂漿稠度( mm )
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60 ~ 90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加氣混凝土砌塊
50 ~ 70
表3.5.3—2 預拌砂漿性能指標
種類
強度等級
稠度( mm )
分層度( mm )
28 天抗壓強度( MPa )
粘結強度( MPa )
含氣量( % )
砌築
M5
≤ 90
≤ 25
5.0
——
——
M7.5
7.5
M10
10.0
抹灰
M5 (內牆)
≤ 110
≤ 20
——
0.6
0 ~ 18
M10 (外牆)
3.5.4 砌體用的乾粉砌築砂漿,其稠度宜符合表3.5.4—1中的規定。乾粉砌築砂漿與抹灰砂漿的性能宜符合表3.5.4—2中的規定,其保水性不宜小於65%。
表3.5.4—1 乾粉砌築砂漿稠度
砌體種類
砂漿稠度( mm )
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60 ~ 90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
50 ~ 70
表3.5.4—2 乾粉砂漿性能指標
種類
強度等級
稠度( mm )
分層度( mm )
28 天抗壓強度( MPa )
粘結強度( MPa )
含氣量( % )
砌築
M5
≤ 90
≤ 25
5.0
——
——
M7.5
7.5
M10
10.0
抹灰
M5 (內牆)
≤ 110
≤ 20
——
0.6
0 ~ 18
M10 (外牆)
3.5.5 加氣混凝土砌塊用砌築砂漿與抹面砂漿性能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表3.5.5的規定。
表3.5.5 加氣混凝土用砂漿的性能指標
項目
砌築砂漿
抹面砂漿
幹密度, kg/ m 3
≤ 1800
水泥砂漿≤ 1800
石膏砂漿≤ 1500
分層度, mm
≤ 20
水泥砂漿≤ 20
凝結時間, h
貫入阻力達到 0.5MPa 時, 3 ~ 5h
水泥砂漿:貫入阻力達到 0.5MPa 時, 3 ~ 5h
石膏砂漿:初凝≥ 1 終凝≤ 8
導熱係數, W/ ( m · K )
≤ 1.1
石膏砂漿:≤ 1.0
抗折強度, MPa
——
石膏砂漿:≥ 2.0
粘結強度, MPa
≥ 0.20
水泥砂漿:≥ 0.15
石膏砂漿:≥ 0.30
收縮性能
收縮值≤ 1.1 mm / m
水泥砂漿:收縮值≤ 1.1 mm / m
石膏砂漿:收縮率≤ 0.06%
3.5.6 特種砂漿包括飾面磚粘結劑、界面處理劑、飾面砂漿和防水砂漿。
1 飾面磚粘結劑的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5.6—1的規定。
2 界面處理劑的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5.6—2的規定。
3 乾粉防水砂漿的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5.6—3的規定。
4 防水砂漿的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5.6—3的規定。
表3.5.6—1 飾面磚粘結劑的性能指標
序號
項目
技術指標
F 級
S 級
N 級
1
拉伸膠接強度達到 0.17MPa 的時間間隔( min )
晾置時間
≥ 10
2
調整時間
> 5
3
收縮性 1 ) ( % )
< 0.50
4
壓剪膠接強度( MPa )
原強度
≥ 1.00
耐水
≥ 0.70
≥ 0.70
耐溫
≥ 0.70
耐凍融
≥ 0.70
≥ 0.70
5
防黴性 2 ) 等級
1
說明: 1 .粘結劑按耐水性分為 3 個級別:
F 級:較快具有耐水性的產品。
S 級:較慢具有耐水性的產品。
N 級:無耐水性要求的產品。
2 .粘結劑按化學組成和物理形態分為 5 類:
A 類:由水泥等無機膠凝材料、礦物集料和有機外加劑等組成的粉狀產品。
B 類:由聚合物分散液與填料等組成的膏糊狀產品。
C 類:由聚合物分散液和水泥等無機膠凝材料、礦物集料等兩部分組成的雙包裝產品。
D 類:由聚合物溶液和填料等組成的膏糊狀產品。
E 類:由反應性聚合物及其填料等組成的雙包裝或多包裝產品。
註: 1 .標註 1 ) 的 B 類、 D 類產品免測。
2 .標註 2 ) 的僅測防黴型產品。
表3.5.6—2 界面處理劑的性能指標
項目
指標
Ⅰ型
Ⅱ型
剪切粘結強度 ( MPa )
7d
≥ 1.0
≥ 0.7
14d
≥ 1.5
≥ 1.0
拉伸粘結強度 ( MPa )
未處理
7d
≥ 0.4
≥ 0.3
14d
≥ 0.6
≥ 0.5
浸水處理
≥ 0.5
≥ 0.3
熱處理
凍融循環處理
鹼處理
晾置時間( min )
——
≥ 10
註:Ⅰ型適用於水泥混凝土的界面處理,Ⅱ型適用於加氣混凝土的界面處理。Ⅰ型產品的晾置時間,根據工程需要由供需雙方確定。
表3.5.6—3 防水砂漿的性能指標
抗滲等級
滲透水壓( MPa )
粘結強度( MPa )
吸水率( % )
收縮值( % )
P8 (乾粉砂漿和預拌砂漿)
≥ 0.8
≥ 0.6
≤ 3
≤ 0.1
P12 (乾粉砂漿)
≥ 1.2
3.6
其他材料3.6.1 拉結鋼筋、鋼筋網、連結鋼板的鋼材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建築用鋼材的有關規定。
埋置在灰縫中的拉結鋼筋應採用冷軋帶肋鋼筋網片,且宜採用熱鍍鋅,鍍鋅厚度不小於15μm,或鍍鋅層重不小於100g/m2。冷軋帶肋鋼筋的直徑宜為3.5~5.0mm。
3.6.2 用於抹灰層或抗裂部位的纖維網布宜採用縱橫雙向同性的網格布,如用於水泥砂漿,應採用耐鹼的玻纖網格布,其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6.2—1的規定;如用於粉刷石膏,則應採用中鹼玻纖網格布,其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6.2—2的規定。其厚度均不宜大於1mm。
3.6.3 用於抹灰層或抗裂部位的鋼絲網片的網孔尺寸宜為20mm×20mm,其鋼絲直徑宜為1mm。且宜採用熱鍍鋅。
表3.6.2—1 耐鹼玻纖網格布技術性能指標
項目
單位
指標
孔徑
普通
mm
4 × 4
單位面積重量
g/ ㎡
≥ 180
抗拉強度
徑向
N/ 50 mm
≥ 1250
緯向
N/ 50 mm
≥ 1250
耐鹼強度
徑向
%
≥ 90
緯向
%
≥ 90
表3.6.2—2 中鹼玻纖網格布技術性能指標
項目
指標
單位
A 型玻纖布(被覆型)
B 型玻纖布(粘貼型)
布重
g/ ㎡
≥ 80
≥ 45
含膠量
%
≥ 10
≥ 8
抗拉斷裂強度
徑向
N/ 50 mm
≥ 600
≥ 300
緯向
N/ 50 mm
≥ 600
≥ 200
幅寬
mm
600 或 900
600 或 900
網孔尺寸
mm
5 × 5 或 6 × 6
2.5 × 2.5
3.6.4 用於固定門窗框、懸掛物的錨固件(如尼龍錨栓等)應有試驗資料,說明在所用砌體中的抗拔力及抗剪力。否則,選用前應進行檢測,提供數據給設計單位。
3.6.5 對擬採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應認真核實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必要時,可要求供應商做演示試驗或在工程現場製做樣板。
4 建築設計
4.1 一般規定
4.1.1 模數
平面模數宜採用2M(200mm),特殊情況下可採用1M(100mm);豎向模數、牆體的分段淨長度及門窗洞口的寬度與高度尺寸均應採用1M為模數。
4.1.2 平面設計
1 平面形狀:建築平面宜簡潔方正,少凹凸轉折。轉折處的尺寸應符合基本模數和砌塊的尺寸要求。
2 砌塊排列:要求整齊且有規律性,避免通縫,應以大規格砌塊為主砌塊,使大規格主砌塊佔砌塊總數的70%以上。輔助砌塊最小長度不應小於100mm。砌塊排列應上下錯縫,搭接長度不宜小於被搭接砌塊長度的1/3。砌塊牆體尺寸應按砌塊和砌體的標誌尺寸進行標註(詳圖除外)。牆體的標誌尺寸應符合1M模數。
4.1.3 砌體開洞
直徑大於100mm的砌體孔洞應預留或預埋,不得隨意開鑿,孔洞周邊應採取可靠的防裂、防滲措施。
4.1.4 砌塊強度等級
1 地面以上砌體:外牆不應低於MU5.0(A5.0),內牆不應低於MU3.5(A3.5)。廚房、衛生間隔牆不應低於MU5.0(A5.0)。
2 地面或防潮層以下砌體及潮溼房間的隔牆:不應低於MU7.5。
4.1.5 砂漿強度等級
1 砌築砂漿:砌築砂漿的強度等級不應低於砌塊的強度等級。對加氣混凝土砌塊,應選用專用砌築砂漿,砂漿的粘結強度不應小於0.2MPa。對普通混凝土砌塊和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砌築砂漿應滿足本規範第3.5節的要求,其粘結性應滿足砌塊端面灰口刮灰後豎向不掉灰的要求。
2 抹灰砂漿:抹灰砂漿中的打底砂漿,其強度等級不應低於砌塊的強度等級。
4.1.6 抹灰要求
1 外牆抹灰
1)貼(掛)網:凡牆體中兩種不同材料連接處均應做貼(掛)鋼絲網或耐鹼玻纖網格布。貼(掛)網應平整、牢固,且必須置於抹灰層內,不得外露。貼(掛)網的寬度不應小於200mm。
2)界面處理:牆體抹灰前,應先用界面處理劑作基層表面處理。
3)打底找平兼防水層: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漿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層,或用15~20mm厚水泥砂漿打底找平,面層加2mm厚水泥基防水塗料作防水層。有較高抗裂要求的牆體可增設纖維砂漿。
4)飾面層:按設計要求。大面積的飾面層應做分格縫。
5)抹灰層厚度:加氣混凝土砌塊外牆抹灰宜控制在20mm以內,普通混凝土和輕骨料混凝土砌塊外牆抹灰宜控制在25mm以內。
6)分格縫:大面積外牆抹灰應做分格縫。分格縫寬10mm,深5mm,分格縫間距不宜超過3m。分格縫應採用聚合物防水砂漿或防水材料勾縫,或採用密封嵌縫材料嵌填。
2 內牆抹灰
1)貼(掛)網:要求與外牆抹灰相同。
2)界面處理:要求與外牆抹灰相同。
3)打底找平層:用10~15 mm厚水泥混合砂漿打底找平。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間,應作防水層,防水層可兼作找平層。
4)結合層:5mm厚水泥混合砂漿罩面。
5)飾面層:按設計要求。
6)水泥護角:凡內牆面的陽角應採用1∶2水泥砂漿抹護角,護角高2000mm,兩側寬50mm,且宜採用塑料牆角護條。
7)抹灰層厚度:內牆普通抹灰不超過20mm,內牆高級抹灰不超過25mm。
8)凡埋設暗管線等的孔槽縫隙,均應先用水泥砂漿分層填實,並沿縫長加貼耐鹼玻纖網格布作防裂處理,再分層抹灰。
4.1.7 飾面層
1 砌塊牆體應做雙麵粉刷,飾面層宜採用塗料、乳膠漆等薄層輕質材料。高層建築的外牆不宜貼面磚,當貼面磚時,應採用專用膠粘劑粘貼,其粘結強度不應低於0.4MPa。
2 砌塊牆體不得直接掛貼石材等重質飾面層;當必須採用時,一切通過鋼質構配件承擔的石材荷載均應由主體結構和樓層間的混凝土圈梁或砌塊間的混凝土構造柱承擔,不得由砌塊承擔,所用鋼質構配件宜採用不鏽鋼。
4.1.8 砌塊的使用範圍
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塊和輕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塊適用於各類建築地面(±0.00)以上的內外牆和地面以下的內隔牆(有特殊要求的牆體除外),但地面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應採用強度等級不低於Cb20的灌孔混凝土灌實或採用實心砌塊。
2 加氣混凝土砌塊適用於各類建築地面(±0.00)以上的內外牆和地面以下的內隔牆(有特殊要求的牆體除外),但如不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1)建築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內隔牆除外)部位。
2)長期浸水或經常乾濕交替的部位。
3)受化學侵蝕的環境,如強酸、強鹼或高濃度二氧化碳等的環境。
4)砌塊表面經常處於80℃以上的高溫環境。
5)屋面女兒牆。
3 煙道、排氣管道不應採用砌塊砌築,應採用預製專用煙道和管道。用砌塊砌築的電梯井道,宜採用普通混凝土實心砌塊。
4.2 牆體的物理性能
4.2.1 外牆的隔熱要求
1 外牆的傳熱係數K應滿足K≤1.5W/(m2?K)的要求,熱惰性指標D應滿足D≥3.0的要求,否則應進行熱工驗算或採取提高隔熱性能的措施。砌塊砌築的外牆的傳熱係數應按經國家計量認證的質檢機構提供的測定值採用;如無上述機構提供的測定值,可按本規範附錄A選用。
2 外牆的傳熱係數和熱惰性指標應考慮熱橋的影響,取平均傳熱係數和平均熱惰性指標。
3 外牆的平均傳熱係數和平均熱惰性指標應按本規範附錄B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熱橋的傳熱係數和熱惰性指標應按本規範附錄C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4 外牆的外表面宜採用淺色飾面材料。
4.2.2 提高砌塊外牆隔熱性能可採用以下措施之一或兩種的綜合。
1 採用厚度不小於150mm的加氣混凝土砌塊作外牆。
2 採用多排孔的空心砌塊。
3 在砌塊外牆的內側或外側抹20mm厚的保溫砂漿。
4 採用複合牆體,如採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巖棉板、玻璃棉板等保溫材料與空心砌塊組成複合牆體。
4.2.3 砌塊牆體的隔聲要求
1 應按建築物使用功能要求確定砌塊牆體的隔聲標準等級及牆體厚度,並應符合國家標準《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J118—88)的規定。
2 砌塊牆體的隔聲性能可按本規範附錄A選用。
3 提高隔牆隔聲性能的措施:
1)適當提高砌塊的密度或增加牆體的厚度。
2)適當降低砌塊的孔洞率或在其孔洞內填塞吸聲材料。
3)雙層牆的構造應避免出現「聲橋」。
4)加強對埋設管道管線的孔洞和縫隙的密封處理。
4.2.4 砌塊牆體的防火要求
1 砌塊牆體的防火性能可按本規範附錄A選用。
2 用於普通隔牆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h。
3 用於防火牆時,其耐火極限,對多層建築和高層工業建築不應低於4h;對高層民用建築不應低於3h。
4.2.5 砌塊牆體的防水要求
1 用於建築物圍護結構的外牆及用於廚房和衛生間的隔牆應作防水設計。防水設計要求及構造做法可按《深圳市建築防水構造圖集》(SJ—A、SJ—B)進行。
2 需作防水設計的隔牆及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牆與樓地面交接處的牆根應先鑿毛,再現澆高度不小於200mm、厚度同隔牆的C20混凝土。
4.3 砌塊牆體的最小厚度
4.3.1 砌塊牆體的厚度除應滿足本規範第5.1.1條關於高厚比的要求外,還應滿足建築熱工、節能、隔聲及門窗安裝的要求。
4.3.2 外牆、樓梯間牆的厚度不應小於190mm,住宅分戶牆的厚度不應小於140mm,其餘內牆厚度不應小於90mm。
4.4 砌塊牆體的拉結
4.4.1 砌塊牆體應與鋼筋混凝土柱或剪力牆拉結。拉結方式可採用沿柱或剪力牆的高度方向每隔600mm後植熱軋或冷軋鋼筋網片,網片鋼筋的直徑宜為1/2灰縫厚度,且不宜大於Φ6。灰縫鋼筋應進行鍍鋅或等效的防腐措施。鋼筋伸入砌體內的長度不應小於牆長的1/5且不小於700mm。後植鋼筋的錨固長度不宜小於60mm。見圖4.4.1。
圖4.4.1 砌塊牆體與柱或剪力牆的拉結
4.4.2 內外牆的拉結
在外牆的轉角處和內外牆的縱橫交接處,應在沿牆高度每隔600mm左右的灰縫內設置拉結鋼筋網片。見圖4.4.2。
(a) 轉角牆拉結筋 (b)內外牆拉結筋
圖4.4.2 砌塊內外牆的拉接
4.5 門窗安裝及窗臺構造
4.5.1 門窗安裝
1 外牆門窗安裝
門窗洞口兩側上、中、下應預埋C20細石混凝土塊(每側不少於3塊)或現澆C20細石砼構造柱,用M6膨脹螺栓固定門窗框。門窗框與牆體周邊的縫隙應採用聚合物水泥砂漿嚴密填塞。
2 內牆門窗安裝
當牆體厚度不小於200mm時,對加氣混凝土砌塊牆體,可採用膨脹螺栓直接在砌塊上固定門窗框;對混凝土空心砌塊牆體,則應將門窗洞邊200mm內的砌體孔洞用不低於C20的細石混凝土填實,然後用M6膨脹螺栓固定門窗框。若採用空心砌塊專用膨脹螺栓固定門窗,則不必填實孔洞,但應進行現場試驗證明螺栓的適用性、安全性。當牆體厚度小於200mm時(但不應小於100mm),應沿門窗洞口現澆C20細石混凝土柱,用M6膨脹螺栓固定門窗框。門窗框與牆體周邊的縫隙應採用聚合物水泥砂漿嚴密填塞。
3 重型門安裝
重型門(廠房門、車庫門、人防門、門洞寬度大於1.5m的安全門和防火門等)安裝時,應在預留門洞的兩側現澆C20細石混凝土構造柱,並在構造柱上預埋鋼板(每隔600mm左右預埋一塊),然後將金屬門框與預埋鋼板焊接固定,最後用聚合物水泥砂漿嚴密填塞門框周邊縫隙。
4 除上述安裝方法外,也可採用其他安全可靠的新技術、新材料、新方法安裝門窗。
5 門窗洞口的構造柱應符合本規範第5.3.1條第2款要求。當門洞牆垛的寬度小於200mm時,應做構造柱。
6 嚴禁採用預埋木磚固定門窗。
4.5.2 窗臺構造
1 窗洞口寬度不小於900mm時,窗臺處應加設現澆或預製鋼筋混凝土窗臺板(已設鋼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臺板者可免),板厚不宜小於100mm,配2Ф10、Φ6@200鋼筋,板兩端各伸入砌體不應小於400mm。見圖4.5.2。
2 窗洞口寬度小於900mm時,可在窗洞口下的一皮砌塊下的水平灰縫中設置30厚配3Φ6的水泥砂漿加強帶,加強帶伸入窗洞口兩側不應小於400mm。
圖4.5.2 窗臺構造
1—預製或現澆鋼筋混凝土窗臺梁(板) 2—密封膠 3—尼龍錨栓
4—窗臺板(按設計) 5—聚合物砂漿或發泡聚氨酯
4.6 空調器、防盜網等重物的固定安裝
4.6.1 空調器、防盜網的固定安裝應在建築平面、立面設計時統一考慮。窗式或分體式空調機應採用現澆或預製鋼筋混凝土板承託和固定。防盜網應利用框架梁、過梁、圈梁和陽臺梁固定和安裝。不得直接在砌塊牆體上安裝吊掛空調設備等重物。
4.7 砌塊牆體與不同材質的構件連接處的處理
4.7.1 凡砌體與不同材質的構件連接處的縫隙(包括水平縫和垂直縫)均應採取可靠的防變形及抗裂措施(可參考圖4.7.1,圖中鋼絲網片直徑1mm,網眼20mm×20mm,寬度不小於200mm)。並宜在迎水面的交接處嵌填密封膠。
圖4.7.1 砌塊牆與鋼筋混凝土牆、柱連接處的縫隙處理
1—界面劑 2—15~20厚砂漿基層刮糙 3—200寬耐鹼網格布 4—批嵌材料
5—建築密封膏 6—面層飾面處理(單項工程定) 7—鋼絲網片
4.7.2 外牆如需做成具有裝飾效果的凹縫,應按圖4.7.2處理。
圖4.7.2 凹縫做法示意圖
1—聚合物水泥砂漿勾縫 2—15~20水泥砂漿抹灰層 3—泡沫塑料棒 4—矽酮耐候膠
4.7.3 砌塊牆體頂端與梁和樓板之間的連接:砌塊牆體的頂端與梁和樓板之間可採用斜砌實心砌塊連接,斜砌實心砌塊的底部應墊有通長的高強彈性材料(如泡沫交聯聚乙烯、泡沫橡膠等),高強彈性材料的寬度為80mm,厚度為15~20mm,見圖4.7.3—(a),或在牆體頂端與梁或板底間預留不大於50mm的縫隙,在牆體頂部放置一通長高強彈性材料,然後沿牆長方向每隔600mm用防腐木磚楔緊,再用聚合物水泥砂漿或幹硬性水泥砂漿填實,見圖4.7.3—(b)。然後按圖4.7.1方式粉刷。
4.7.4 所有洞口的角部均應作45o網(鋼絲網或耐鹼網格布)加強。見圖4.7.4。
圖4.7.3 砌體頂端與梁、板之間的連接
1—砌築砂漿 2—實心砌塊 3—梁或樓板 4—聚合物水泥砂漿或幹硬性水泥砂漿
5—防腐木磚@600 6—通長泡沫交聯聚乙烯(或其他高彈性材料)
圖4.7.4 洞口角部45o網加強(四角相同)
1—鋼絲網或耐鹼網格布
5 構造要求
5.1 砌塊牆體的允許高厚比
5.1.1 加氣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砌塊非承重牆應滿足表5.1.1規定的高厚比要求。
表5.1.1 加氣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砌塊非承重牆高度限值
牆厚
( mm )
牆體高度限值( m )
M5 砂漿
≥ M7.5 砂漿
有門窗洞
無洞口或洞口高≤ 1/5 牆高
有門窗洞
無洞口或洞口高≤ 1/5 牆高
190
4.4
5.0
4.8
5.0
140
3.5
4.7
3.8
5.0
120
3.1
4.1
3.4
4.5
90
2.4
3.2
2.6
3.5
註:上端為自由端的牆體的高度限值應將表中數值乘以0.65的係數。
5.1.2 當砌塊牆體的高度超過表5.1.1中的限值時,應在牆中加設鋼筋混凝土圈梁或增加牆體厚度。
5.2 砌塊牆體的穩定性要求
5.2.1 砌塊牆體的長度超過5m時,應設鋼筋混凝土構造柱。
5.2.2 砌塊牆體的高度應滿足高厚比要求,當超過允許高度限值時,應在牆體適宜位置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
5.3 構造柱、圈梁、過梁、配筋帶
5.3.1 構造柱
1 構造柱的位置
1)寬度大於2m的洞口的兩側。
2)長度超過2.5m的獨立牆體的端部。
2 構造柱的構造要求
1)構造柱的截面尺寸不應小於牆厚×200mm,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
2)構造柱的縱向鋼筋不應少於4Φ10,也不宜大於4Φ16;箍筋宜採用Φ6@200。
3)構造柱應與樓層圈梁或基礎梁錨固。
4)構造柱與牆體連接處的砌體宜砌平,沿牆高度每隔600mm設置2Φ6拉結鋼筋,鋼筋每邊伸入牆內不應小於600mm。
5)必須先砌牆,後澆構造柱。
5.3.2 圈梁、配筋帶
1 圈梁、配筋帶的位置
1)自由端的牆體頂面。
2)高度超過4m的牆體。
2 圈梁、配筋帶的構造要求
1)圈梁或配筋帶宜連續地設置在同一水平面上,並形成封閉狀;當圈梁或配筋帶被門窗洞口截斷時,應在洞口上部增設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帶。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帶與圈梁或配筋帶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2H(H為圈梁與附加圈梁的垂直距離),且不應小於1m。
2)圈梁或配筋帶的截面寬度應與牆厚相同;圈梁的截面高度不應小於200mm,配筋帶的截面高度不應小於100mm;圈梁的縱向配筋不宜少於4Φ10,箍筋不宜少於Φ6@250,配筋帶的縱向配筋不宜少於3Φ10,橫向配筋不宜少於Φ6@250;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20。
3)圈梁可採用現澆或專用圈梁砌塊製作,配筋帶應採用現澆鋼筋混凝土。
5.3.3 過梁
1 過梁的位置
1)跨度大於600mm的門窗洞口的頂面。
2)洞口的上部砌體高度小於洞口跨度1/2時。
2 過梁的構造要求
1)混凝土砌塊及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的牆體宜採用專用的過梁砌塊作過梁。
2)跨度小於0.6m的過梁可採用30厚水泥砂漿配3Φ8的過梁。
3)跨度等於或大於0.6m的過梁應採用預製或現澆鋼筋混凝土過梁,且過梁宜與圈梁結合一起考慮。
4)過梁的截面寬度應與牆厚相同,截面高度應按建築構造要求或按計算確定,過梁配筋應按計算確定,但不得少於圈梁配筋。
5.4 窗間牆
5.4.1 混凝土砌塊的窗間牆寬度宜為200mm的倍數,並不應小於600mm。
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窗間牆寬度宜為300mm的倍數,並不應小於600mm。
5.4.2 當窗間牆的寬度小於600mm而其後面又無橫牆時,應設計成混凝土窗間牆。
5.4.3 位於防火牆兩側的窗間牆,其寬度和厚度應符合防火規範的要求。
附錄A
砌塊牆體的熱工、隔聲、耐火性能
砌塊類別
強度等級
( MPa )
牆體厚度( mm )
熱阻 R
(㎡· K/W )
傳熱阻 R 0
(㎡· K/W )
傳熱係數 K
〔 W/ (㎡· K )〕
熱惰性指標
( D )
空氣聲計權
隔聲量( dB )
耐火極限( h )
加氣混凝土
空心砌塊
( B06 級)
A3.5
A5.0
A7.5
100
0.46
0.61
1.64
1.96
41
3.75
125
0.56
0.71
1.41
2.34
42
4.75
150
0.67
0.82
1.22
2.71
44
5.75
200
0.88
1.03
0.97
3.46
48
8.00
240
1.05
1.20
0.83
4.05
50
10.00
普通混凝土
空心砌塊
MU3.5
MU5.0
MU7.5
90
0.17
0.32
3.13
1.52
40
1.37
140
0.21
0.36
2.78
1.81
45
1.65
190
單排孔
0.25
0.40
2.50
2.05
52
1.93
雙排孔
0.29
0.44
2.27
2.50
52
1.93
240 (三排孔)
0.39
0.54
1.85
3.40
> 52
> 4.0
輕骨料
混凝土砌塊
( 800 級)
MU3.5
MU5.0
MU7.5
90
0.19
0.34
2.94
1.90
40
1.42
140
0.25
0.40
2.50
2.12
45
1.98
190
單排孔
0.33
0.48
2.08
2.32
50
2.25
雙排孔
0.40
0.55
1.82
2.40
50
2.92
240 (三排孔)
0.49
0.64
1.56
2.66
52
> 4.0
註:1.表中數值包括砌體內外雙面抹灰及內外表面換熱阻。
2.空心砌塊內填輕質隔聲材料,其隔聲量可提高3~5dB,填保溫材料或插保溫板,R可增加0.3~0.4,D可提高1.7~1.9;單麵粉刷20厚保溫砂漿,R可增加0.25,D可提高0.24。
3.本表僅供參考,設計時應以生產廠家的實測數據為準。
附錄B
外牆平均傳熱係數與平均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B.0.1 外牆受周邊熱橋的影響,其平均傳熱係數和平均熱惰性指標分別按(B.0.1)、(B.0.2)式計算。如圖B.0.1所示,是以一個典型居室的開間和上下層高定位軸線圍合的外牆為計算單元,該外牆上的門窗洞口面積不計入外牆面積。
(B.0.1)
(B.0.2)
圖B.0.1 外牆主體部位與周邊熱橋部位示意
附錄C
外牆主體部位與熱橋部位的傳熱係數及
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C.0.1 砌塊建築外牆主體部位與熱橋部位如本規範圖B.0.1所示。
C.0.2 砌塊建築外牆主體部位和熱橋部位的傳熱係數和熱惰性指標按下列公式計算:
(C.0.1)
(C.0.2)
( C.0.3 )
( C.0.4 )
附錄D
與砌塊牆的收縮開裂有關的參數
牆體材料種類
砌塊抗壓強度( MPa )
砌體彈性模量( Mpa )
砌體熱膨脹係數( 1/ ℃)
砌體乾燥收縮值( mm / m 或‰)
加氣混凝土砌塊
砂加氣
3.5
1700
8 × 10 -6
——
5.0
2200
7.5
——
粉煤灰加氣
3.5
1500
5.0
2000
7.5
——
普通混凝土
空心砌塊
7.5
5.0
3.5
M5
( Mb5 )
1500f
10 × 10 -6
0.2
M7.5
( Mb7.5 )
1600f
M10
( Mb10 )
1700f
輕骨料混凝土
空心砌塊
7.5
5.0
3.5
M5
( Mb5 )
1500f
10 × 10 -6
0.3
M7.5
( Mb7.5 )
1600f
M10
( Mb10 )
1700f
註:f為砌體的抗壓強度設計值。
本規範用詞說明
1 為便於執行本規範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規範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範或規定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非承重砌塊牆體設計規範》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1 隨著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的深入,加氣混凝土砌塊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新型牆體材料在深圳地區的應用比例逐年增加。但是砌塊牆體開裂和滲漏水一類的弊病仍然存在。為了更好地推廣應用新型牆體材料,並配合新的建築節能標準的實施,有必要制定本規範。
1.0.2 此條列出了本規範的適用範圍。
1.0.3、1.0.4 本規範是在現行規範基礎上,結合深圳地區炎熱、多風雨的特點編制。因此,對牆體隔熱、隔聲、防裂、防滲漏等有關做法作了較詳細的規定,而對抗震設計只作了與拉結鋼筋有關的最基本的規定。對有關結構設計計算、抗震強度驗算和抗震構造措施未作具體規定,應嚴格按現行規範執行。
2 名詞、術語
2.0.1~2.0.8 為常用名詞,參照已有資料寫成。
2.0.9~2.0.17 為不常用術語。
2.0.18~2.0.26 為本規範常見術語。
3 材 料
本規範對深圳市常用的幾種砌塊,按規範中應用的比例作了先後次序的排列,即加氣混凝土砌塊、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塊及輕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塊。
產品的技術指標僅選擇對設計有關者列出,以供設計人參考。
3.1.1 現行加氣混凝土砌塊國家標準GB∕T11968—1997有公稱尺寸及製作尺寸之分,但目前工廠常依據GB∕T11968—1989標準生產,長度的製作尺寸不按公稱尺寸—10mm計,且加氣混凝土製品可現場切割,故2003年準備對97版標準作修改時,建議取消公稱尺寸與製作尺寸的概念和要求,改為「砌塊尺寸」。本條亦按此編寫。
3.1.2、3.1.3 GB∕T11968—1997規定的抗壓強度和A1.0,A2.0……至A7.5,A10.0七個等級,2003年作修改時建議改為A0.8,A1.5,A2.5,A3.5,A5.0五種。考慮到A0.8和A1.5不適用於非承重牆體,故本條只規定了A3.5,A5.0和A7.5三個強度等級。
3.1.3、3.1.4 GB∕T11968—1997規定的體積密度有B03,B04,B05,B06,B07,B08六種,2003年作修改時建議取消B08(因太重)一級,而B03,B04兩級主要用於保溫,不適用於非承重牆體,故此處只規定B05,B06和B07三個體積密度。
3.1.5 GB∕T11968—1997有乾燥收縮、抗凍性和導熱係數三項規定,鑑於深圳地區沒有抗凍問題,故不列入。
3.2.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塊的規格尺寸中,根據深圳市實踐,規定了240、190、140、115和90五個系列。長度規定了主規格390,配套規格290,190兩種。至於90長度,在砌築時成為「立砌」,是規範所不允許的,故不予列入。但在附註中說明未列的規格尺寸可由用戶與製造廠家商定。
關於空心砌塊的壁、肋厚,現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國家標準GB8239—1997規定最小外壁厚應不小於30mm,最小肋厚應不小於25mm。現行《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GB15229—2002規定最小外壁厚和肋厚應不小20mm。但該兩個標準均包括了承重砌塊而無非承重砌塊的限制。本規範編制時參考了美國ASTMC90—00《承重混凝土砌塊》和ASTMC129—00a《非承重混凝土砌塊》,承重砌塊最小壁、肋厚隨砌塊寬度而異,190寬壁為32mm,肋為25mm;150寬壁、肋均為25mm;100寬壁、肋均為19mm;非承重砌塊不論寬度多少,最小壁厚為13mm,無最小肋厚要求。考慮到本規範用於非承重牆體,而深圳市砌塊的生產水平又低於美國,故最小壁、肋厚的規定低於中國標準,但高於美國標準。
3.2.2 GB8239—1997中砌塊的強度等級有MU3.5,5.0,7.5,10.0,15.0和20.0六種,考慮到非承重的特點,本規範只列了MU3.5,5.0和7.5三種。
3.2.3 GB8239—1997對相對含水率規定了三個地區(潮溼、中等、乾燥)的限制值,而深圳屬於潮溼地區(年平均相對溼度大於75%),故取消了對其他兩個地區的限制值。
3.3.1 輕骨料砌塊的尺寸完全與普通混凝土相用,既便於管理,也有利於生產廠家由普通混凝土改為輕骨料混凝土。
3.3.2 GB15229—2002對輕骨料砌塊的密度等級有500—1400八個,考慮到過輕的砌塊不宜用於牆體,本規範取消了500、600和700三個密度等級,保留五個等級。
3.3.3 GB15229—2002對輕骨料砌塊的強度等級有1.5—10.0六個,為保證牆體的使用功能,本規範取消了1.5和2.5過低的和10.0過高的等級,保留三個等級。
3.3.4 對輕骨料砌塊相對含水率取消了對其他兩個地區的限制值,理由同第3.2.3條。
3.4.1 參考GB50325—2001,規定砌塊所用砂石和水泥應進行放射性指標檢測。
3.4.2 此條參考GB15229—2002的6.8對放射性的要求,按GB6566—2001寫成。
3.5 砂漿這節列入了預拌砂漿、乾粉砂漿、加氣混凝土的砌築砂漿和抹面砂漿、飾面磚粘結劑、界面處理劑和乾粉防水砂漿等多種砂漿的性能要求。其他與非承重牆體關係不大的特種砂漿均不列入。
3.5.1 此條規定了砌築砂漿和抹面砂漿的強度等級,且對稠度和分層度做了規定。
3.5.2 鑑於環保的理由,本條規定應推廣使用預拌砂漿或乾粉砂漿。
3.5.3、3.5.4 此條參考同時發布的深圳市預拌砂漿及乾粉砂漿的標準定成。其稠度和分層度要求在JC860—2000範圍內。
3.5.5 此條參考國家建材行業標準JC890—2001寫成。
3.5.6 此條參考相關的國家建材行業標準寫成。
3.6 其他材料這節收列了拉結鋼筋、鋼筋網、鋼絲網、纖維網布和錨固件,其他與非承重牆體關係不大的特種材料均不列入。
3.6.1 規定拉結鋼筋必須採用熱鍍鋅,以保護在灰縫中不受鏽蝕,這對礆性的加氣混凝土和灰縫難以保證密實的混凝土空心砌塊甚為重要。
3.6.2 此條規定了耐鹼玻纖網格布和中鹼玻纖網格布的技術性能指標。
3.6.3 過去規定混凝土空心砌塊或加氣混凝土砌塊上不可固定重物,這對這類砌塊的使用做了很大限制。現在規定錨固件只要有在薄壁∕輕質材料∕空心砌塊上的試驗數據,完全可以用之固定相應的重物,這要比傳統的灌孔∕置換方法科學得多。
3.6.4 出於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的考慮,作了此條的規定。
4 建築設計
4.1 一般規定
4.1.1 模數
混凝土空心砌塊的主砌塊規格分別為390×190×190(標誌尺寸為400×200×200),均以2M或3M為模數;而門窗洞口、牆體分段長度及豎向尺寸均比平面開間尺寸要小,採用1M模數既方便設計和施工,也符合砌塊的規格尺寸。採用符合砌塊規格尺寸的基本模數,除方便設計和施工外,還可減少砍砌塊的機會,有利於節約材料。
4.1.2 平面設計
1 簡潔方正的建築平面形狀,有利節能、節材、抗震、防裂和施工,應當提倡。
2 砌塊種類較多,如大規格的主砌塊,小規格的配套砌塊,各種功能砌塊、專用砌塊等。施工時應繪製砌塊排列圖,以便準確算出各種砌塊的數量,方便訂貨和施工。砌塊排列圖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牆體內芯柱、變形縫、門窗洞口、過梁、窗臺板、預埋件等的尺寸、位置和所需的各種砌塊的排列組合規則和處理措施,以及牆體與樓屋蓋、圈梁、梁、柱等建築結構的關係和連接構造等。
4.1.3 砌體開洞
混凝土空心砌塊的壁和肋均較薄,只有20~30mm,而加氣混凝土砌塊又較脆,如果在其表面隨意開鑿,很容易破壞牆體,影響使用。所以規定不得隨意開鑿。砌塊砌體預留的孔洞周邊容易產生應力集中而開裂從而引起滲漏,因此應採取可靠的防裂和防滲措施,如填嵌縫膠、密封膠等。
4.1.4、4.1.5 砌塊及砂漿強度等級是針對混凝土空心砌塊和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特性而作的規定,以確保砌體的強度等級不會因砂漿強度等級的降低而受影響。
4.1.6 抹灰要求
外牆和內牆均要求抹灰,以保證砌塊牆體的整體質量,增強其抗裂抗滲性能。抹灰層由下列層次組成:基層、打底找平層、防水層。抹灰層與飾面層之間應有結合層。
凡牆體中兩種不同材料連接處都易產生裂縫,故要求在該處貼(掛)鋼絲網或耐鹼玻纖網,是防止牆體產生裂縫的一項有效措施。
內、外牆抹灰前規定應採用界面劑作界面處理,其作用主要是增強抹灰層與基層的粘結力,防止抹灰層與基層形成兩層而造成抹灰層容易脫落的弊病。
關於打底找平層和防水層的做法,對於標準較低及防水要求不高的建築物,可採用「合二為一」的構造,即採用防水性能較好的砂漿一次成型,既作打底找平層,又兼作防水層。對於標準較高及防水要求較高的建築物,則要求先做打底找平層,再做防水層,二者分開施工,二次成型。
抹灰層的厚度不能太薄也不能太厚。太薄難於施工,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太厚又易產生裂縫,一般控制在20~25mm較為適宜。
外牆抹灰做分格縫,其作用一是方便施工,二是防止抹灰層開裂。至於分格縫的形式、尺寸、間距,可根據建築外立面的美觀要求而靈活處理。
內牆陽角抹灰用的塑料牆角護條是一種新產品,既方便施工,又確保水泥護角的質量,值得推薦使用。
4.1.7 飾面層要求
1 砌塊牆體之所以強調應雙麵粉刷,是因為施工砌築時,其灰縫砂漿不可能百分之百飽滿,特別是豎縫,因此牆面容易滲水,雙麵粉刷可避免牆面滲水。另外,也可改善牆體的隔熱與保溫性能。塗料輕,施工方便簡單,是今後的發展方向,應大力推廣使用。而面磚較重,如果粘掛不牢,容易脫落掉下傷人,故不提倡使用。但當必須採用時,則應滿足施工規範規定的最小粘結強度不低於0.4MPa的要求,以策安全。
2 石材很重,加氣混凝土和混凝土空心砌塊根本承受不了,所以規定不得將石材直接掛貼在砌塊上,而應由主體結構的梁、柱、板和樓層間的圈梁或砌塊間的混凝土現澆帶承擔。因其涉及到結構安全,故要求應經計算確定。為防止鋼質構配件生鏽而影響工程質量,規定所有鋼質結構配件應作防鏽處理,並建議採用不鏽鋼構配件。
4.1.8 本條是針對砌塊的特性而作的規定。
4.2 牆體的物理性能
4.2.1 這是根據《深圳市居住建築節能設計規範》中對外牆的熱工性能要求而作的規定。為方便設計人員計算,特將計算方法列於附錄B和附錄C。
4.2.2 這裡提出的4條措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在設計中應根據功能要求、材料供應和施工條件等不同情況作不同處理。在深圳地區,宜採用構造簡單的單一結構,而不宜採用內填隔熱材料或複合牆體的複雜結構。加氣混凝土是一種良好的隔熱保溫材料,其導熱係數λ=0.13W/m?K,蓄熱係數S=2.75W/㎡?K。150mm厚的加氣混凝土外牆,其傳熱係數K=1.1W/㎡?K,熱惰性指標D=3.0,完全符合深圳市的節能標準要求,故不必再附加隔熱材料。
4.2.3 輕質牆體的隔聲性能一般較差,不容易達到規定的隔聲標準。在確定牆體厚度時,能否滿足隔聲標準是一個重要的因素,特別是對於住宅的分戶牆和分室牆,或對於一些對隔聲有較高要求的空間,設計時更要注意。
4.2.4 砌塊牆體的防火要求是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2001年版)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2001年版)而作的規定。
4.2.5 砌塊牆體的防水要求是根據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而制定,具體可按《深圳市建築防水構造圖集SJ—A、SJ—B》進行設計。
4.3 牆體的最小厚度
4.3.1、4.3.2 在確定牆體厚度時,設計人員往往只注意其抗震、穩定性及高厚比方面的要求,而忽略了熱工、節能及隔聲等方面的要求,所以在此給予強調,並規定了最小厚度要求,具體設計時,附錄A可供參考。
4.4 砌塊牆體的連接
4.4.1、4.4.2 這兩條是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01)而作出的規定,是加強牆與柱、牆與牆之間的聯繫,提高牆體的整體性和抗震性能,防止牆體產生裂縫的有效措施。
4.5 門窗安裝及窗臺構造
4.5.1 門窗安裝總的要求是牢固安全,氣密性和水密性好,特別是要加強對門窗洞口縫隙的填實處理,確保不滲水。重型門因重量大,故要求加設混凝土構造柱和預埋鋼板與門框焊接固定,以確保牢固安全。而對於較輕的木門窗、鋁合金門窗和塑鋼門窗等,則可直接在加氣混凝土砌塊上鑽孔,然後用膨脹螺栓固定門窗框。混凝土空心砌塊因其空心,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鑽孔,故需藉助混凝土構造柱或芯柱來鑽孔和打入膨脹螺栓固定門窗框。但若採用空心砌塊專用膨脹螺栓並嚴格按照廠家規定的鑽孔工藝進行施工下,則完全沒有必要填實砌塊的孔洞。在大家對「專用螺栓」還沒有普遍認知的情況,為防止施工單位僅採用專用螺栓而不嚴格按產品說明書去施工,故提出應做現場試驗的要求。此外,由於固定門窗框的構配件在構造上有最小截面尺寸要求,因此規定了最小厚度要求,以確保門窗安裝質量。
4.5.2 窗臺處是容易產生裂縫的地方,很有必要加強其剛度及其與牆體的整體聯繫,因此建議加設鋼筋混凝土窗臺板或配筋水泥砂漿加強帶,這也是防裂措施。
4.6 空調器、防盜網等重物固定安裝
任由空調器、防盜網在牆面上自由凌亂地安裝,將會嚴重影響建築立面美觀和城市景觀,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在設計時統一設計,統一材料。另一方面,由於砌塊牆體具有空心或質脆的弱點,不能直接承受重物,故規定不得直接在砌塊牆體上安裝吊掛空調器等重物,否則將會留下安全隱患。
4.7 砌塊牆與鋼筋混凝土牆、柱、梁、板連接處的垂直縫、水平縫處理
這是防止牆體產生裂縫的幾條措施。砌塊牆體產生裂縫的原因相當複雜,有設計和施工不當的原因,也有材料方面的原因。這裡列出的幾條防裂措施,只是工程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一般經驗,有一定效果,但尚未從根本上解決裂縫問題。因此,應根據「防、放、抗」的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斷總結經驗,或通過試驗研究提出新的防裂措施。
5 構造要求
5.1 牆體允厚高厚比
5.1.1 本條內容及砌塊非承重牆高度限值表是根據《砌體結構設計規範》中的牆、柱高厚比驗算公式推導整理而成。設計人員只要根據牆厚、砂漿強度等級及牆上開洞情況,直接查表即可得出結果,而不用公式驗算,既方便又快捷。
5.2 牆體的穩定性要求
5.2.1、5.2.2 砌塊牆體除應滿足高厚比要求外,還應滿足穩定性要求。這兩條規定分別從牆體的長度和高度兩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措施。
5.3 構造柱、圈梁、過梁
5.3.1 構造柱的作用是與樓板、圈梁、牆體一起構成空間約束體系,從而增強房屋的整體剛度,提高牆體的延性,大大增加牆體的抗震能力及減少砌塊牆體的收縮和溫度裂縫。為保證配筋構造柱的質量和適應砌塊的特性,構造柱與牆體連接處應砌平,而不應採用過去紅磚牆體的傳統做法砌成馬牙槎,二者之間的拉結則靠2φ6拉結鋼筋。
5.3.2 圈梁能增強房屋的整體性,與構造柱配合能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除牆體中部需加設的圈梁外,牆體頂部的圈梁往往與框架梁合二而一,為框架梁所取代。
5.3.3 過梁的作用主要是承受門窗洞口上方的牆體和樓面梁板傳來的荷載,對於跨度較大的門窗洞口,過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應由結構工程師經計算確定。
5.4 窗間牆
5.4.1~5.4.3 之所以建議窗間牆的寬度為200mm或300mm的倍數,主要是考慮混凝土空心砌塊和加氣混凝土砌塊的主規格長度尺寸為390mm和600mm的緣故。這樣做既符合砌塊的尺寸基本模數,又可避免施工時要砍砌塊的弊病。另一方面,窗間牆是受力薄弱部位,如果截面尺寸過小,則容易產生裂縫,對門窗安裝也不利。因此規定了其最小寬度不應小於600mm,但有時由於各種原因而做不到時,則應將窗間牆改為混凝土。
附錄A
混凝土砌塊牆體的熱工、隔聲、耐火性能
本附錄給出了加氣混凝土、普通混凝土和輕骨料混凝土砌塊牆體的熱工、隔聲、耐火性能指標,以方便設計人員直接查用。本附錄的數據是從《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建築技術規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建築構造》、《框架結構填充小型空心砌塊牆體建築構造》、《新型牆體材料手冊(第二版)》等技術規程和資料中摘引的,是可信的。但由於砌塊牆體的熱工性能受其材料的含水率影響很大,同時也會受到各地原材料的差異、砌塊形狀及密度等因素的影響,所以,附錄A所列數據僅供參考,設計時應以廠家的實測數據為準。
附錄B
外牆平均傳熱係數與平均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本附錄引自《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建築技術規程》,供設計人員在必要時對外牆的熱工性能進行驗算,其中計算公式中的參數可查《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的附錄。由於涉及的計算公式和參數較多,一般設計人員難於掌握,因此建議採用專用電腦軟體進行驗算。
附錄C
外牆主體部位與熱橋部位的傳熱係數及
熱惰性指標的計算方法
本附錄引自《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建築技術規程》,供設計人員在必要時對外牆的熱工性能進行驗算,其中計算公式中的參數可查《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的附錄。由於涉及的計算公式和參數較多,一般設計人員難於掌握,因此建議採用專用電腦軟體進行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