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
編輯:窗敲雨
「夏布利的蚯蚓有綿長的礦物餘味。皮卡迪的蚯蚓又潮又黴,吃來如同朽敗的木渣。肯特威爾德高地的蚯蚓新鮮而口味單純,非常適合搭配烤鰈魚。薩默塞特平原蚯蚓的味道就像可靠而樸實無華的皮革和黑啤。但威爾斯黑山的蚯蚓最難評判,倘若盲測必定是巨大的挑戰。我還不敢妄然為它寫下描述。」
不, 我拒絕……為了照顧讀者感受,此處是一個蚯蚓軟糖。圖片來自:easybaked.net
就憑這一段話,大概也足以名垂青史了。然而牛津大學研究者查爾斯·福斯特(Charles Foster),舉世無雙的獸醫、倫理學家、博物學家、品蚯蚓家、旅行家、作家以及狗獾,半輩子都在做這件事情。好吧,不是半輩子都在品鑑蚯蚓,而是半輩子都在像動物一樣生活(包括但不限於狗獾)。
所以他當然實至名歸地分享了2016年搞笑諾貝爾生物學獎的一半!(另一半歸給了一位在自己手腳上裝假肢並混入山羊群中生活的傢伙。)
查爾斯·福斯特,一個致力於在野外當動物的人。圖片來自:Felicity McCabe for the Guardian
「當你把蚯蚓放進嘴裡的時候,它能感受到你的體溫是一種可怕的東西。你可能會想它會一頭往下鑽去,向你的喉嚨、向更深的黑暗裡去尋找自由——畢竟這通常來說對它意味著家和安全;但是它不。它直奔你牙齒中間的縫隙而去。我的牙縫隙可是不少,70年代的謝菲爾德沒人帶牙套。它把軀體縮成一線,拼命從縫間拱過;而如果它被昂貴的假牙橋所阻礙,遲遲無法取得進展,就會陷入狂怒之中,翻轉跳躍有如繞身體旋轉的離心機,抽打著你的牙齦。最終,沮喪絕望的它會在系帶旁找到一塊潮溼之所,蜷縮起來權當安身之地。如果你再張開嘴,它會一躍而出,尾巴繃緊貼住你嘴的下沿,如同起跑線上的運動員。」
……難怪人們要火葬呢。
本AI覺得奧利奧+蚯蚓軟糖的殺傷力已經足夠了,就不放實物圖了。
但是這是身為狗獾的必須代價——畢竟一隻狗獾85%的食譜是蚯蚓,而福斯特同學鑽在威爾斯的山洞裡當了六個星期狗獾(和真正的狗獾在一起)。他還在倫敦城裡當過狐狸(被路人當成瘋子,廢話),安排血獵犬追殺自己來感受赤鹿的日常(劇情不包括被吃掉的部分),像水獺一樣用牙齒捉魚(得不停地抓,依然總是會餓肚子),以及穿滑翔翼和雨燕一起飛翔(同時像嗑瓜子一樣大嚼雨燕最愛吃的蟲子)。其他成就還包括在草間爬行、用糞便標記領地、用鼻子把腐爛的披薩翻過來以及吃下草葉和灌木再嘔吐但不吐出來以體驗反芻。
他是不是腦子有點……那個啊。
當動物是種什麼體驗?感受完野獸的日常,福斯特還寫了本書。
對此福斯特同學表示:亂說。「我想做的是讓人意識到,他們自己看待世界的觀點,是不是真的就是人類所應有的唯一觀點。如果人們只把這些東西當成怪癖,那我就失敗了。這其實是一本旅行書,是嘗試去拜訪那些我們每天都看到卻從不曾看見的地景。」
噢。
順便說,作為一隻狗獾,福斯特先生十分討厭水獺。雖然他靠牙齒還是抓住了幾條魚,但他自認為最接近於水獺的狀態是「連續幾天晚上不睡覺,過兩個小時就喝一杯雙份濃縮咖啡,然後一個冷水澡,然後吃一份由還在抽搐的壽司組成的巨量早餐,然後打一個盹,就這樣重複下去一直到死。」
……聽起來如此熟悉。可能其實我們和動物的距離也沒有想像的那麼遠。(雖然蚯蚓還是算了吧。哪怕是威爾斯黑山蚯蚓。)
Vat19出的巨大蚯蚓軟糖……之前出巨大小熊糖的也是他們,一個魔性的禮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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