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準則》發布 2月1日起實施

2021-01-09 澎湃新聞

近日,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發布《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準則(修訂版)》。修訂版準則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原確認準則同時廢 止。

據該《通知》,為規範審核員確認工作的管理,加強註冊人員數據的準確性 和可追溯性,改進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以下簡稱「CCAA」)人員註冊服務水平,CCAA 對《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準則》(CCAA-111) 進行了修訂並發布。

本次修訂將相關確認人員納入「CCAA 認證人員註冊與管理系 統」 管理,同時調整了部分知識和技能要求。修訂版準則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原確認準則同時廢 止。為確保 CCAA 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工作的連續性,現將有關事 項通知如下:

一、因系統數據導入工作的需要,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CCAA 將暫停受理確認申請。2021 年 2 月 1 日起,相關確認資格申請須在註冊系統中完成,CCAA 不再接受紙質材料申請。

二、尚未在註冊系統登記的確認人員推薦機構應下載「協 會 3.0人員註冊系統開戶機構資料」(協會網站 -> 人員註冊 -> 文件下載 -> 常用文件),並按要求填寫提交 CCAA,CCAA 審核 後反饋推薦機構人員註冊系統的登錄名和密碼。

三、已取得確認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審核員,請於 2021 年 1 月 5 日前,自行登錄註冊系統填寫基本信息,獲取個人檔案號 (已有檔案號的人員無需進行此操作),並由機構統一提交《確 認人員信息導入數據表》。該表須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前以 excel 電子版形式報送至 chency@ccaa.org.cn。CCAA 將確認人員資格信息直接導入至註冊系統,並生成相應領域確認 證書。

四、已取得相關確認資格的審核員,在修訂版準則實施之日起1年內須完成年度確認或再確認的,可免除相應年度確認要求和審核經歷要求。

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準則

前 言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是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依法從事認證人員註冊的機構,開展管理體系審核員、產品認證檢查員、服務認證審查員等註冊工作。CCAA 是國際人員認證協會(IPC)的全權成員。

本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制定,遵循了 GB/T27024《合格評定 人 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GB/T19011《管理體系審核指南》和 ISO/IEC17021 系列標準有關 要求。

CCAA 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僅表明確認人員具備了從事相應認證領域管理體系審核的 個人素質、知識和技能。審核員是否具有相應認證領域特定專業能力,由聘用其執業的認 證機構做出評定,以保證滿足實施相應認證領域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需要。CCAA 保證確 認制度和評價過程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認證機構負有認證人員選擇、聘用、監督 和管理的主體責任。

第一章 總則

1.1 引言

1.1.1 為了規範和提高我國管理體系審核員的從業水平,確認其具備從事審核工作所需的 個人素質、知識和技能,保證審核的質量,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制定本準則。

1.1.2 本準則採用了 GB/T27024《合格評定 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規定的以能力為基礎 的人員評價考核方法,引用了 GB/T19011《管理體系審核指南》關於審核員能力的概念和水平提示,規定了管理體系審核員的確認要求。確認申請人員:

----通過了符合 GB/T27024 標準要求的認證人員能力考核和評價;

----達到了 GB/T19011 等標準規定的審核員應具備的個人素質、知識和技能要求,有能 力完成相應認證領域管理體系審核或審核管理工作。

1.1.3 所有確認人員和申請人員除符合本準則要求外,還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 定。

1.2 適用範圍

本準則適用範圍見下表所示:

1.3 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的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27024《合格評定 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

GB/T19011《管理體系審核指南》

1.4 術語與定義

本準則使用下列術語和定義,如果本準則中的術語和定義與相關標準中的有所不同, 以本準則為準。

1.4.1 確認 確認是對尚未建立註冊制度的相關領域認證人員能力的一種承認。

1.4.2 審核 為獲得審核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准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 的、獨立的並形成文件的過程。

注1:本準則中的審核僅指外部審核,包括「第二方審核」和「第三方審核」。第二方審核由組織的相關方(如顧客)或由其他 人員以相關方的名義進行。第三方審核由外部獨立的審核組織進行。

注2: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領域的管理體系被一起審核時,稱為「結合審核」。

注3:當兩個或兩個以上審核組織合作,共同審核同一個受審核方時,稱為「聯合審核」。

1.4.3 審核員 經證實具有實施審核的個人素質和能力的人員。

1.4.4 能力 應用知識和技能實現預期結果的本領。

1.4.5 高等教育經歷 國家教育部門、人事部門及組織部門承認的高等教育學習經歷。

1.5.5 確認級別

CCAA 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只設審核員一個級別。

1.5.6 CCAA 註冊擔保人 具有良好的個人聲譽和 CCAA 認證人員註冊資格(不含實習註冊資格),了解申請人專 業狀況、主要工作經歷和基本個人素質的人員。

第二章 確認要求

2.1 總則

本章規定了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申請人應滿足的通用要求,相應認證領域審核員確認 特定要求詳見附錄 A。

2.2 對申請人推薦機構的要求

申請人推薦機構應:

a)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批准設立,所從事的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經 CNCA批准或備案;

b)建立與所從事認證活動相適應的認證人員選擇評價、培訓考核、聘用和管理制度並 形成文件;

c)按照本準則2.3.6要求對申請人知識和技能進行培訓,並形成記錄。

2.3 申請人的初次確認要求

2.3.1 教育經歷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大學專科(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各認證領域有特定要求的詳見附錄 A相關條款。

2.3.2 工作經歷及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2.3.2.1申請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人應具有至少4年全職工作經歷,且至少具有2年與所申請 的領域相關的專業工作經歷;

b)大學專科學歷申請人應具有至少8年全職工作經歷並取得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且至少具有6年與所申請的領域相關的專業工作經歷。

2.3.2.2 工作經歷應在取得教育經歷之後獲得,研究生學習經歷可按50%計算工作經歷, 專業工作經歷與工作經歷可以同時發生。

2.3.3 培訓要求

申請人應按本文件2.3.6條款要求完成相應的培訓並提交培訓證明。

2.3.4 個人素質和審核原則要求

2.3.4.1 申請人應具備以下個人素質:

----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誠、誠信和謹慎;

----思想開明,即願意考慮不同意見或觀點;

----善於交往,即靈活地與人交往;

----善於觀察,即主動地認識周圍環境和活動;

----有感知力,即能了解和理解環境;

----適應力強,即容易適應不同處境;

----堅定不移,即對實現目標堅持不懈;

----明斷,即能夠根據邏輯推理和分析及時得出結論;

----自立,即能夠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獨立工作並發揮作用;

----堅韌不拔,即能夠採取負責任的及合理的行動,即使這些行動可能是非常規的和 有時可能導致分歧和衝突;

----與時俱進,即願意學習,並力爭獲得更好的審核結果;

----文化敏感,即善於觀察和尊重受審核方的文化;

----協同力,即有效地與其他人互動,包括審核組成員和受審核方人員;

----有條理,即有效地管理時間、區分優先次序、策劃,以及高效;

----信息技術及其工具應用能力,即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手持終端設備及其應用軟 件等實施認證工作;

----文字表達能力,即能夠以足夠的速度、準確度和理解力閱讀和記錄,並形成報告;

----健康,即身體健康狀況良好。

2.3.4.2 申請人應按照下列原則進行工作:

----誠實正直:職業的基礎

對審核而言,誠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謹慎應是最基本的。

----公正表達:真實、準確地報告的義務

審核發現、審核結論和審核報告應真實和準確地反映審核活動。報告在審核過程中遇 到的重大障礙以及在審核組和受審核方之間沒有解決的分歧意見。

----職業素養:在審核中勤奮並具有判斷力

審核員應珍視他們所執行的任務的重要性以及審核委託方和其它相關方對自己的信 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保密性:信息安全

審核員應審慎使用和保護在審核過程中獲得的信息。

----獨立性:審核的公正性和審核結論的客觀性的基礎

審核員應獨立於受審核的活動,並且不帶偏見,沒有利益上的衝突。審核員在審核過 程中應保持客觀的心態,以保證審核發現和結論僅建立在審核證據的基礎上。

----基於證據的方法:在一個系統的審核過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現的審核結論的 合理方法

審核證據應是可證實的。由於審核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並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進行的, 因此審核證據是建立在可獲得的信息樣本的基礎上。抽樣的合理性與審核結論的可信性密 切相關。

----基於風險的方法:考慮風險和機遇的審核方法

基於風險的方法應對審核的策劃、實施和報告具有實質性影響,以確保審核關注於對 審核委託方和實現審核方案目標重要的事項。

2.3.5 行為規範要求

申請人應籤署個人聲明,承諾遵守以下CCAA審核員行為規範:

----遵紀守法、敬業誠信、客觀公正;

----努力提高個人的專業能力和信譽;

----幫助所管理的人員拓展其專業能力;

----不承擔本人不能勝任的任務;

----不介入衝突或利益競爭,不向任何委託方或聘用機構隱瞞任何可能影響公正判斷 的關係;

----不討論或透露任何與工作任務相關的信息,除非應法律要求或得到委託方和聘用 機構的書面授權;

----不接受受審核方及其員工或任何利益相關方的任何賄賂、佣金、禮物或任何其它 利益,也不應在知情時允許同事接受;

----不有意傳播可能損害審核工作或人員註冊過程聲譽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損害CCAA 及其確認過程的聲譽,與針對違背本準則的行為而進行的 調查進行充分的合作;

----不向受審核方提供相關諮詢。

2.3.6 知識和技能要求

2.3.6.1通用的知識與技能要求

a) 掌握合格評定基礎知識;

b)掌握審核通用知識和技術,並能熟練的運用到審核活動中;

c)掌握質量管理方法與工具知識;

d)掌握GB/T19011、GB/T27021.1標準知識,並能結合審核所依據的標準有效地運用 到審核活動中;

e)理解認證行業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知識,並能熟練的運用到審核活動中;

f)掌握管理體系認證相關基礎知識;

g)了解客戶業務領域、產品、過程和組織的知識。

2.3.6.2 相應領域特定的知識與技能要求詳見附錄A。

2.4 申請人的年度確認要求

初次確認當年無年度確認要求。從初次確認次年起,在確認證書有效期內,審核員 應在每個確認年度內至少完成16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不限領域)。其中至少包括8學時 CCAA組織的課程,另外8學時可由認證機構組織開展或參加CCAA組織的課程。

2.5 申請人的再確認要求

已經確認的審核員每3年進行一次再確認。再確認時需滿足以下要求:

a)確認證書到期前3個月內,向CCAA提出再確認申請;

b)確認證書有效期內持續滿足本文件2.3.4、2.3.5和2.3.6條款要求;

c)已妥善解決任何針對其審核表現的投訴;

d)完成歷年的年度確認;

e)完成至少2次申請領域的審核經歷。當無法滿足要求時,缺少1次申請領域的審核 經歷可用2次其他管理體系審核經歷替代。

2.6 申請人的擔保要求

申請人應由一名擔保人員對其個人素質的適宜性和專業工作經歷的真實性作出擔保。

第三章 確認過程

3.1 申請

申請人應首先在CCAA註冊/確認系統平臺上提交確認申請,按照申請頁面要求真實完 整的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依據《認證人員註冊、培訓收費規則》交納確認費用。評價過 程一經開始,不論評價結果如何,確認費用將不予退還。

3.2 受理

推薦機構審批通過並交費完成後,CCAA在接到確認申請後開始受理。

3.3 評價與評價決定

3.3.1在受理申請後,CCAA 評價人員對申請資料進行評價,提出是否適宜確認的意見。

3.3.2 CCAA 註冊/確認材料評價部門對確認意見進行覆核,做出確認決定。

3.3.3 CCAA 秘書長批准確認決定並籤發文件。

3.4 確認結果

3.4.1對已被批准確認/再確認的申請人,CCAA將予以公告並頒發/換發確認證書,證書有 效期3年。

3.4.2確認人員使用確認證書,應遵守CCAA《證書及標識使用規則》,在取得確認證書之 前應籤署《個人聲明》。

3.4.3 CCAA擁有頒發的各類確認證書的所有權。確認人員資格被暫停期間或撤銷後,不得 使用相應證書。

3.5 評價時限

對於符合要求的確認申請,CCAA將在30工作日內完成批准。因申報信息和資料不真實、 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評價過程延遲的時間,不計入評價時限。

第四章 申訴、投訴處理

4.1申訴

4.1.1 CCAA依據《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規則》,處理確認人員的申訴,包括:

a)申請人對CCAA做出的不予確認、資格處置等決定提出的申訴;

b)投訴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訴處理決定提出的申訴。

4.1.2申訴應在相關決定做出後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CCAA提交。

4.1.3 申訴人可從CCAA網站下載《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規則》,CCAA也可應申訴人 的請求提供該規則。

4.2投訴

4.2.1 針對評價人員的投訴

CCAA依據《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規則》,處理針對評價人員違反確認要求和行 為規範的行為的投訴。

4.2.2 針對CCAA的投訴

CCAA依據《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規則》,處理針對CCAA工作人員在評價活動中 違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則的行為的投訴,以及對CCAA的爭議處理決定提出的投訴。

4.2.3 投訴人可從CCAA網站下載《申訴、投訴和爭議處理程序規則》,CCAA也可應申請人 的請求提供該規則。

第五章 資格處置

5.1對機構的處置

推薦機構應對申請人申報的有關資格經歷的信息、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若推 薦機構隱瞞申請人的虛假信息或提供誤導性信息,推薦出現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CCAA 將按照《註冊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對推薦機構的推薦資格進行處置。

5.2對人員的處置

5.2.1對違反行為規範、不滿足確認準則要求的審核員,經調查核實,CCAA將按照《註冊 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給予相應處置。

5.2.2確認人員因個人原因不再保持確認資格的,按照《註冊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相 關條款,可以書面形式向CCAA申請註銷。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A.1 測量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理工類專業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

2 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計量測試、計量技術、計量管理、計量教學、計量科研及相關標準制修 訂等工作經歷。

3 知識與技能要求

3.1 測量管理體系標準

a)理解GB/T19022《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的每項條款的內容 和要求。

b)理解測量管理體系在不同類型組織中的應用。

3.2 計量管理領域專業知識

a)熟練掌握計量學基本知識、測量數據處理、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與表示、測量過 程的控制

b)熟悉測量設備的計量確認、計量檢定和校準技術、測量結果溯源性以及常用統計 技術和方法等相關知識

3.3 法律法規

a)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構成;

b)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c)掌握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其與測量管理體系的關係,掌握其在審核中的應用;

d)了解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

e)了解相關的國際條約和公約、合同和協議等;

f)了解組織遵守的其他要求。

A.2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無學科專業要求。

2 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業務連續性相關工作經歷包括業務連續性管理工作(如業務連續性管理的研究、實施、 運作、諮詢、審核、教學經歷),業務連續性技術工作(如業務連續性科研教學、工程設 計與實施、產品研發與測試等)。

3 註冊資格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CCAA其他任一管理體系審核員(不含實習)註冊資格。

4 知識與技能要求

4.1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知識

a)理解 GB/T30146 《公共安全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 要求》的術語及每項條款的 內容和要求;

b)理解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與其它管理體系的關係。

4.2 業務連續性管理專業知識

理解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的主要技術及其應用,包括:

a)風險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常用風險評估技術及其在業務連續性管理中的應用;

b)業務影響分析的基本方法及其在業務連續性管理中的應用;

c)災備技術;

d)業務連續性管理的基本過程;

e)業務連續性計劃的編制與演練。

4.3 法律法規

a)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b)了解安全與恢復(security and resilience)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其與業務連 續性管理體系的關係,了解其在審核中的應用;

c)了解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

d)了解相關的國際條約和公約、合同和協議等;

e)了解組織遵守的其他要求。

A.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無學科專業要求。

2 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包括:

a)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企事業單位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

b)道路交通安全服務工作,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道路交通安全評價、道 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道路交通安全諮詢服務;

c)道路交通安全科研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標準和規範制修訂等。

3 知識與技能要求

3.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a)理解ISO 3900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的術語及每項條款的內 容和要求;

b)理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在不同類型組織中的應用,包括:

----不同類型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的範圍和組織環境;

----不同類型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對資源的需求;

----不同類型組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估和改進過程;

----不同類型組織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及與組織業務的關係;

----不同類型組織特定的管理過程。

3.2 道路交通安全專業知識

a)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術語、定義;

b)理解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基礎知識,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系統。道路、道路上的人員/車輛、道路和車輛的使用,應急反應、 傷害處理和康復,以及它們的相互作用;

----與道路交通安全有關的相關方需求和期望,以及如何確定相關方;

----確定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和機遇方面的有效措施;

----不同的組織背景和道路交通安全績效因素。風險暴露因素、最終安全結果因素、 中期安全結果因素;

----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系統」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的國際成果。

3.3 法律法規

a)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b)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和指南等要求及其與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體系的關係,了解其在審核中的應用;

c)了解組織應遵守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d)了解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

A.4 資產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無學科專業要求。

2 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資產管理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包括:

a)企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設備設施管理、 智慧財產權管理等;

b)資產管理服務工作,包括資產配置、資產處置、資產評估、資產審計、資產管理 信息服務、資產管理諮詢服務等;

c)資產管理公共服務工作,包括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資產管理理論方法研究、標 準和規範制修訂等。

3 知識與技能要求

3.1 資產管理體系

a)理解ISO 55000《資產管理 概述、原則和術語》(GB/T 33172)中所包含的術語、 定義和資產管理原則及其應用;

b) 理解ISO 55001《資產管理 管理體系 要求》(GB/T 33173)的內容和要求;

c) 理解資產管理體系在不同類型組織中的應用,包括:

----不同類型組織的資產類型及與組織業務的關係;

----不同類型組織的資產管理對資源的需求;

----不同類型組織的戰略資產管理計劃及資產管理目標和方針;

----不同類型組織的資產管理風險和機遇及與組織業務的關係;

----不同類型組織資產管理的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估和改進過程;

----不同類型組織特定的管理過程;

----組織資產價值評估、確定核心資產以及組織資產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的方法。

3.2 資產管理專業知識

a)理解資產管理術語、定義、類型和特點;

b)理解資產管理相關基礎知識,包括:

----資產類型,包括不同組織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構成;

----資產價值,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財務的和非財務的價值;-

---資產壽命周期內績效、風險和成本相互制衡的關聯關係;

----單項資產或資產系統的有效資產信息組成;

----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方及相關方適宜的需求和期望界定原則;

----資產管理成熟度分級標準;

----資產健康狀態的分析方法;

----與資產管理相關的財務管理原則及其應用;

----資產管理實踐、活動和方法及其應用。

3.3 法律法規

a)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b)了解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和指南等要求及其與資產管理體 系的關係,了解其在審核中的應用;

c)了解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資產管理要求;

d)了解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

A.5 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審核員 確認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食品工程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註:「食品工程或相近專業」 包括:食品科學與技術、食品工程與生物技術、食品 安全、農產品加工、水產品加工、製糖工程、糧油加工、生物科學、發酵工程、農學與植 保、畜牧與獸醫、水產養殖、漁業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製藥等。

2 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相關的專業 工作經歷包括:

----食品生產、加工的工藝管理、質量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經歷;

----食品衛生管理、食品檢驗工作經歷;

----食品安全教學、科研與開發工作經歷;

----食品安全、衛生執法領域的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

----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經歷。

3 註冊資格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CCAA HACCP體系審核員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員(不含實習)註冊資 格。

4 知識與技能要求

4.1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a)熟悉相應乳與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 體系有關技術規範、產品技術要求、安全標準、檢驗方法和標準;

b)掌握審核的標準、方法,能夠結合相應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 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相關技術規範特點,對組織的管理控制能力進行審核;

c)掌握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認證(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 體系認證的有關知識和規定。

4.2 乳製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範(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專業知識

a)具有乳與乳製品專業技術領域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

b)熟悉乳與乳製品生產企業的工廠設計、布局原則、相關的基礎設施、設備(包括生 產設備和檢測設備)和工作環境要求、特定產品、過程(如工藝流程、生產管理等)和相 關食品安全危害。

4.3法律法規

a)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b) 熟悉食品行業相關法律、法規;

c)理解國家認證認可法規、規章要求和國家認證認可體系;

d)了解國際條約和公約、合同和協議等;

e)了解組織的其他要求。

A.6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特定要求

1、高等教育經歷及學科專業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無學科專業要求。

2.專業工作經歷要求

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包括以下條件之一:

a)可持續性管理工作,包括:環境、經濟以及社會責任等有關的管理、環境管理、 環境監測、清潔生產、節能減排、環境影響評價、社會責任管理和服務等工作經歷(包括 研究、實施、運作、諮詢、審核、教學等活動);

b)大型活動管理和服務工作,包括:場所管理、大型活動策劃、設備設施管理、大 型活動的實施管理等;為大型活動受眾提供服務 (如票務、醫療、嚮導、食品和飲料,運 輸、場所選擇、供方選擇、可獲得性、動物福利、腐敗和產品責任、商業活動、信息服務) 工作經歷(包括為大型活動提供實施、運作、審核、教學等活動);

c)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管理體系相關工作,包括:大型活動可持續發展管理體系研究、 教學、諮詢、標準和規範制修訂、項目策劃等工作經歷。

3.知識與技能要求

3.1 大型活動可持續管理體系

a)理解 GBT 31598-2015/ISO20121:2012 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 南;

b)了解 GBT27021-4《合格評定 管理體系審核認證機構的要求 第 4 部分:大型活動 可持續性管理體系審核和認證能力要求》。

3.2 大型活動可持續管理領域專業知識

a)掌握大型活動和大型活動可持續性術語、定義和概念方面的知識;

b)了解組織經營大型活動的背景知識,包括相關方對大型活動的需求和期望,及相 關方參與的知識和技術;

c)掌握應用於大型活動的相關活動可持續發展原則方面的知識;

d)了解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的設計、策劃和開展,包括:大型活動管理周期及其為實 現 ESMS 預期結果的應用(如:大型活動行業運作知識),掌握大型活動生命周期中的可 持續性管理,包括活動設計、策劃、實施和遺產處置:

e)理解大型活動可持續發展議題的知識及其識別和評價技術;

f)了解法律法規要求及其他與大型活動可持續發展報告相關的國家、國際和領域自 願性的特定協議;

g)了解場所特徵(室內,室外和虛擬)的知識,包括:場所位置;公共運輸和其他 交通的進出方式;毗鄰的社區;適宜的勞動力;大型活動對周邊地區、 經濟、生態和社 區的短期和長期潛在影響;

h)了解應用與組織重要可持續性發展議題相一致的運行控制的知識,包括:使用供 應鏈實現目標和指標的知識;

i)了解可持續性度量、分析方法、大型活動測量和監視技術方面的知識;

j)理解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績效評價,包括:績效評價指標,這些指標應足以確定組 織大型活動可持續性績效是否符合其管理層制訂的目標;

註:GB/T 24031 提供了更多關於環境績效評價( EPE )的信息。

3.3 法律法規

包括現有的和新出現的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組織籤署的其他要求,包括:

——與公共主管部門的協議;

——與客戶的協議;

——非限制性指南;

——自感原則或行為規範;

——自願的環境標籤或產品管理承諾;

——貿易協會的要求;

——與社區團體或民間組織的協議;

——組織或其上級組織的公開承諾;

——企業和(或)公司的要求;

——我國籤署並批准的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

附件 2

確認人員信息導入數據表

原標題:《新版《管理體系審核員確認準則》發布 2月1日起實施》

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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