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尤福
為了實現天更藍,四川今年環境空氣品質目標為"2015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較基準年下降4%以上,重汙染天數有所減少。"同時,各市(州)與省政府籤訂《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市(州)本年度防治目標,完不成責任目標的市(州)"一把手",年終考核時要追究責任。(4月6日《華西都市報》)
為了環境空氣品質的提升,四川把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值進行了量化,進一步明確了目標,也使目標更為具體。以此對那些完不成空氣品質目標任務的"一把手"予以追責。既然是追責,那追的是什麼責呢?
首先是守土有責,這不僅是一種政治大局意識,也是實現環境空氣品質目標的基礎。守土有責就是各級政府"一把手"切實履行職能責任,使對當地環境空氣治理成為一種自覺,增強其責任感和擔當感。從今年頭兩個月情況看,全省21個市(州)中只有8個市(州)的PM10平均濃度與2013年相比有所下降,而還有13個市(州)不降反升。於此不得不追問,不減反升的市(州)是否該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責?是否該思考如何確保職守的"城池"固若金湯、萬無一失?只有自己職責範圍內一畝三分地的環境空氣好轉了,才能去談那地區乃至全省空氣品質的提升。
其次是守土盡責,"盡"者需要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標準、更高尚的情操、更敬業的精神。換句話說,需要"一把手"對環境空氣品質不僅有高度的認識,也有可行性思路,不僅要說得好,還要做得好。由此也就要求"一把手"們在空氣治理上有履職盡責的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風。在面對PM10平均濃度上升時,是聽之任之、袖手旁觀,還是重實際、使實招,雷厲風行,有所作為。在環境空氣治理上是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是否在涉及資金、財物、信息等管理要件上做到了統籌協調和保障。就拿今年頭兩月不降反升的情況來講,或許13個市(州)各有各的原因,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未能守好土,盡好責。
守土應有責,守土須盡責,因此失土問責成為必然。倘若完不成環境空氣品質目標任務,其理應被追責,這點可以說是無須含糊的。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對"一把手"嚴格追責問責,也不能完全依靠幾個簡單的數據,而要擠幹數據裡的水分,以防止謊報"軍情"導致最終"皆大歡喜"的局面,從而損傷政策制度的公信力。當然,到底有不有人被追責,到底又是誰會吃螃蟹成為被追責的人,還將拭目以待。
筆者認為,追責不是目的,而是要求其把環境空氣品質管理當作職責所在,勇挑肩上,以經得起時間和效果的檢驗。儘管其責任大,擔子重,但只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相信PM10平均濃度就會止升迎降,環境空氣品質就會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