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通社6月23日報導,明碼生物(WuXi NextCODE)於美東時間23日宣布進行業務重組,並更名為Genuity Science。重組後新公司總部將由上海遷至波士頓,業務重心將放在美國、冰島和愛爾蘭,中國上海的業務將不納入Genuity Science。新公司成立了新的董事會,成員來自於美國、愛爾蘭和英國等地區的投資者,同時,新公司的CEO將由Rob Brainin擔任,Brainin在給媒體的郵件中表示,「Genuity Science不再是藥明康德或任何無錫企業的子公司」。除此之外,Genuity Science還公布了新的logo和網址。
成立5年獲多家知名投資機構投資
據悉,明碼生物於2015年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主要為全球客戶提供全面基因測序及生物信息服務,包括CLIA認證的全基因組、全外顯子組測序服務,以及為診斷和治療提供必要的測序數據分析,闡釋等服務。
在自貿區成立之前,明碼生物的前身NextCODE Health是一家總部位于波士頓的基因分析和生物信息公司,2015年,藥明康德以6500萬美元收購其後與藥明康德基因中心合併,成立明碼生物。
公開資料顯示,藥明康德基因中心是國內首家通過美國CLIA認證(可為美國病人提供臨床報告)的第二代測序實驗室。NextCODE構建了全球唯一儲存超過30萬人全基因組信息的資料庫,並自主研發出一套通用的、專為大規模基因組數據優化的數據架構GOR(Genomic Ordered Relational)和分析軟體GORpipe,並據此構建出資料庫系統GORdb。
明碼生物曾於2017年5月獲得馬雲旗下私募股權公司雲鋒基金與新加坡國有投資機構淡馬錫牽頭的7500萬美元的B輪融資,隨後又在同年9月獲得紅杉資本領頭,淡馬錫、雲鋒基金和 3W Partners 等機構跟投的高達2.4億美元的B輪融資。2018年又獲得了來自淡馬錫、雲鋒基金以及紅杉資本的2億美元的C輪融資。
人類資源安全或為導火索
實際上,在Rob Brainin給媒體的回覆郵件中表示,本次明碼生物的分拆進程始於2019年中期。
2019年6月,國務院公布了《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該條例明確提出實行申報登記制度,規定了外國組織及外國組織、個人設立或者實際控制的機構在中國利用中國人遺資源開展研究的應當通過安全審查。
而2019年,美國一位名為盧比奧的參議院曾就明碼生物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與中國公司華為有業務合作,威脅美國人類數據安全發表公開信。
隨後,明碼生物發表聲明稱,公司是一家國際化企業,全球總部設在美國的馬塞諸塞州,公司的高級管理層成員,即包括董事長、執行長和首席技術官等在內的高管以及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大部分是美國公民,公司的絕大多數股票持有人也非中國股東。
然而,明碼生物這一聲明顯而易見的拉開了公司與中國的距離,將自身納入到了「申報登記制度」的範圍內。
本次分拆重組後,據其公布的信息,Genuity Science的董事會、高管以及技術團隊成員已經沒有了中國人或是華裔的影子。此外,Genuity Science還聘請了來自美國的國家安全和監管問題專家Chris Simkins和美國國家安全諮詢公司Cheroff Group來共同充當公司和股東之間的中間人,以確保股東不會獲得任何美國的人遺數據,而在歐洲的研究數據則由愛爾蘭管理。
發展中國家亟需保護遺傳資源主權
1986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杜爾貝科在《科學》周刊上發表了《癌症研究的轉折點——人類基因組全序列分析》,該論文認為要弄清癌症發生、演進、侵襲和轉移的機制,必須對人體細胞的基因組進行全部測序,這樣的大項目必須通過國際大協作來完成。2003年4月,由美、英、法、德、日、中六個國家參與的「人類基因組計劃組織」完成了人類基因組測序工作,但該工作只反映了人類全基因的穩定一面,在長期進化中的DNA會發生變異,因而各個國家分別進行各自的遺傳資源研究,遺傳資源的研究是對於多種遺傳病研究的重要基礎。
而在當今世界上,發達國家掌握了科學研究的絕對優勢以及人力、物力、財力優勢來進行遺傳資源的收集,在國際上,發達國家還通過合作、出資購買等方式大量收集發展中國家的遺傳資源。在此基礎上,發達國家會利用先進技術開發出新藥品或生物製品,通過申請專利,將成果以專利或產品的形式,向發展中國家高價銷售,獲取高額壟斷利潤。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專家委員會委員禇嘉祐教授認為,「從某種程度上說,誰佔有了人類遺傳資源,誰就佔領了人類疾病基因研究、藥物研究的制高點」。
因此,發展中國家必須保護本國的遺傳資源主權。在聯合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中,也將「生物遺傳資源的國家主權原則」納入其中,該原則包括:「對遺傳資源的所有權,對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和經濟利益的分享權」。
中國:法律保障限制外流
中國的遺傳資源保護伊始於20世紀末,著名遺傳學家談家楨呼籲「我國人類資源流失已十分嚴重,再不採取有力措施,基因資源將被掠奪殆盡」。
隨後,1998年國務院頒布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又頒布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將近20年的時間裡,法律專家、科學家、醫藥科研人員在科技部的組織下進行了全國性大規模調研,最終在2019年國務院公布了《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界定了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的概念,明確規定不得外流,同時提出了針對境外機構的「申報登記制度」。
條例的實施使得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研究和管理在法律層面上有了保障,但是在研究和管理上仍舊任重道遠。
今年兩會中,有代表委員提出遺傳辦的審批過程繁瑣、耗時長。對此,有代表委員提出對於不涉及遺傳資源出口的可以考慮備案制,對遺傳辦審批流程出臺文件進行明確,避免方案在不同專家手中重複修改。
條例的出臺是為了保護我國遺傳資源主權,規避外流,但對於合資企業缺少相關針對性的規定。因而,有代表委員提出,建議更清晰界定公司的權屬性質,按照外資參股比例細分合資企業,不要因為引入外資就過度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