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房屋主體結構現狀安全性能,2020年06月12日,樅陽縣湯溝鎮某幼兒看護點特委託我公司對看護點用房進行安全性鑑定與抗震鑑定,現將部分鑑定結果結果分享如下~

經現場勘測,我們了解到,位於樅陽縣湯溝鎮中心村的幼兒看護點用房建於2012年,共2層,磚混結構,平面呈不規則形,建築面積305㎡,總長度27.9m,總寬度14.3m,總高度6.9m,坡屋面,牆體實心砌築,現澆樓板,無改擴建歷史。
本次鑑定內容主要依據《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2015),對房屋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圍護系統三部分進行現場檢測、檢查,通過綜合分析進行房屋現狀安全性鑑定。

依據《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2015),本次房屋安全鑑定方法分為以下3個階段進行:
1、評定房屋單個構件安全性等級
根據不同材料種類,按不同檢查項目,分別評定每一受檢構件的等級,並取其中最低一級作為構件安全性等級。混凝土構件應按承載能力、構造、位移或變形、裂縫或其他損傷等四個檢查項目;砌體構件應按承載能力、構造、位移或裂縫、損傷等四個檢查項目。
2、評定房屋子單元安全性等級
包括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系統、圍護系統承重部分三個子單元。地基基礎子單元安全性評級根據地基變形和不均勻沉降在上部結構中的反應確定;上部結構子單元根據結構承載功能等級、結構整體性等級、結構側向位移等級確定;圍護系統承重部分安全性,按建築物目前圍護系統的位移、變形及與主體結構之間的連接情況來判定。

3、評定鑑定單元安全性等級
根據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系統、圍護系統承重部分的安全性等級,以及與整幢建築有關的其他安全問題評定。
本次幼兒看護點房屋抗震鑑定分為以下兩級:
第一級鑑定應以宏觀控制和構件鑑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級鑑定應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評價。
樅陽縣湯溝鎮該幼兒看護點用房建於2012年,擬定後續使用年限為50年,房屋為C類建築。房屋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三組,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g,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

鑑定結論:
樅陽縣湯溝鎮該幼兒看護點用房現狀安全性等級均為Bsu級,可正常合理使用。
房屋綜合抗震能力滿足現行《建築抗震鑑定標準》(GB50023-2009)對C類建築的抗震要求。
建議:
(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原有的承重結構。
(2)、加強日常房屋維護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