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 記者 陳超】山東聯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業從事二氧化矽和炭黑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兩大系列產品主要用於輪胎和工業橡膠製品、電纜屏蔽料、色母料及飼料和日化行業等領域,公司客戶包括國內外知名輪胎企業、橡膠製品企業、橡塑企業、飼料企業和鞋業公司等,產品銷售覆蓋中國大陸、韓國、東南亞、歐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財務數據顯示,聯科科技2019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速為3.21%,相比2018年的41.69%顯著下降,2019年淨利潤則同比大幅下滑29.63%;2020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4.42億元、實現淨利潤3155.27萬元,均未達到2019年全年的一半。
根據《招標採購網》公布的一份《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對山東魯星鋼管有限公司債權處置公告》,其中公布: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擬對持有的山東魯星鋼管有限公司債權進行處置,截至2020年4月20日,債權總額109467262.08元,其中本金86300000.00 元,利息23167262.08 元。(截止日之後產生的利息一併隨本項目債權轉讓)。
該份文件同時還公布,聯科科技作為本案的擔保人,「為本項目擔保本金1000萬元及相應利息」,同時「企業名下擁有土地一宗,位於青州東壩東路與東壩中路交叉口東南側,面積81808平方米,工業出讓土地,該土地抵押給青州農商行,具體抵押金額不詳,企業經營的機器設備均已抵押工商銀行青州支行。」
針對本案,招股書中披露:,2017年12月,經過工行青州支行確認,此擔保責任由聯科有限轉移至聯科集團,由聯科集團代為清償擔保責任,聯科有限不再承擔連帶責任;聯科有限將預計負債1000萬元轉入資本公積。可見,聯科科技在招股書中披露的這部分信息披露,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在2020年4月20日關於擔保責任的認定並不一致。
不僅如此,根據《天眼查》顯示,2020年8月曾有一份《原告中國長城資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與被告山東聯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證合同糾紛》,針對此案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際網路公布,聯科科技對此案也未作出任何披露。
另據《裁判文書網》公示,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在2016年12月公布的《青州市博發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劉健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2016)魯0781民初5882號】,聯科科技的控股股東「山東聯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山東聯科白炭黑有限公司(也即聯科科技的前身)作為被申請人,被青州市博發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財產保全,本案的裁判結果包括:凍結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或查封其價值相當的財產,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三年。
針對本案,聯科科技在招股書中同樣未做出披露,且本案涉及到的凍結財產,目前是否已經解除凍結也值得關注。聯科科技並未就此接受記者採訪。
此外,聯科科技的子公司「山東聯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本是聯科集團控制的平級公司,還曾於2014年11月登陸新三板,根據該公司發布的《公開轉讓說明書》第130頁披露:「2012年公司銷售收入全部為矽酸鈉收入,100%銷售給關聯方卡爾迪克及聯科白炭黑(也即聯科科技前身)」;2013年12 月底,聯科新材把矽酸鈉生產線相應資產、相應人員等全部轉讓給山東聯科卡爾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
此後在2017年,聯科科技收購了聯科新材全部股權,同時還收購了聯科卡爾迪克全部股權,由此原新三板掛牌的聯科新材全部資產直接或間接被注入到聯科科技。公司當時並未以聯科新材作為上市主體,而是通過多宗資產重組最終以聯科科技作為上市主體,對此招股書也未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