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九月過半,城區郊外,月夜之下的河邊、路口常可見到一處處火光。翌日清晨,環衛工人的掃帚之下便多出些燃盡的紙灰。這是一些人在沿襲舊風俗:「十月一,送寒衣」——在給故去的親人燒「寒衣紙」。
清院本《十二月令圖·十月》
中國人崇尚孝道,講究「慎終追遠」「永言孝思」,也不能忘卻故去的親人,也要有專屬他們的三個節日: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清明節給先人掃墓;七月十五中元節放河燈、燒包袱,僧寺建盂蘭盆會超度亡靈。十月初一給故去的先人「送寒衣」。給逝者送寒衣,是生者由自己的需求而推及先人的。
十月初一,古人稱為「始裘日」。《禮記》:十月朔日「天子始裘」——天子從這天開始穿獸皮製的衣服。所以陸遊《立冬日作》:「方過授衣月,又逢始裘天。」陸遊詩中說的授衣月指九月。詩云:「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慄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冷風來了,天寒地凍了,沒有禦寒衣服,這一年怎麼過?
關於授衣的解釋有兩個,一個是「置備」:「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九月天氣轉涼,婦女已經把布織好,可以將做冬衣的工作交給婦女們去完成了。
一個是「授予」:據吳自牧《夢粱錄·十月》記載,宋朝皇帝在這一天賜大臣錦衣以禦寒,謂之「授衣」——「朔日朝,廷賜宰執以下錦,名曰『授衣』。其賜錦花色依品從給賜。」後世多採用後一解釋,將十月初一稱為「授衣日」。北宋呂希哲《歲時雜記》載:「十月朔,京師將校禁衛以上,並賜錦袍。皆服之以謝……邊防大帥、都漕、正任侯,皆賜錦袍。舊河北、陝西、河東轉運使副無此賜。祖宗朝,有人自陳,乃賜衣襖。諸軍將校皆賜錦袍。」此說非常合乎情理:既然皇帝怕冷開始穿獸皮製作的冬裝,豈能不顧他的文武百官以及守衛疆土的三軍將士?《周禮·天官·司裘》記載:「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就是說,在冬季到來之前,主管的官員(司裘)便為天子準備好了皮衣,以備天子賞賜給大臣們禦寒。
中國人講孝道,陽世的人穿上冬衣了,自然不能忘記另一個世界的先人呀,他們也需要添置衣服、禦寒過冬呀!於是,便把農曆十月初一這一天,稱為「寒衣節」。諺云:「十月一,送寒衣。」
這個風俗當然是基於一種迷信,但是由來已久,或可追溯到周代。《禮記》中有孟冬之月「賞死事、恤孤寡」和「臘先祖」的記載。孟冬,即初冬。死事,指為國事而死者。「賞死事、恤孤寡」,意思是褒獎為國捐軀的烈士,並撫恤他們的家人;同時,還要舉行祭奠祖先的儀式。
祭奠死者、為已逝先人寄送寒衣的風俗,大約形成於宋代。據《東京夢華錄》記載,東京汴梁九月下旬,市上就有即賣冥衣、靴鞋、席帽、衣緞的,供人們在十月初一燒用。十月一日這天,官員百姓都像清明節一樣出城上墳掃墓。
居住在元大都的漢人同樣流行著「寒衣節」的風俗。《析津志·歲紀》載,十月初一是時令的「送寒衣節」。大都城的百姓祭奠先人、上墳掃墓,叫做「掃黃葉」。「此一月行追遠之禮甚厚。時思風俗,人倫之重者也。」追遠,意思是祖先雖然遠逝,仍須依禮追祭;祭,是為了「盡其敬」。元人有詩云:「十月天都掃黃葉,酒漿出城相雜還,爇送寒衣單共夾。愁盈頰,追思淚雨灰飛蝶。」
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場》有明代寒衣節的詳細記載:「十月一日,紙肆裁紙五色,作男女衣,長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緘,識其姓字輩行,如寄書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門,曰送寒衣。新喪,白紙為之,曰新鬼不敢衣彩也。送白衣者哭,女聲十九,男聲十一。」
明末人陸啟法(1590-1648年)所著的《北京歲華記》中記載:「十月朔,上冢如中元,祭用豆泥骨朵。」骨朵,是古代一種兵器,形狀如蒜頭,用金屬或硬木製成,安在長柄之首。所謂「豆泥骨朵」,有人解釋為就是豆沙包,可備一說。不過,農曆十月初一用豆沙包來祭奠先人,不知有何說道,這風俗到清代似已失傳。
清代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送寒衣》記有清代寒衣節的情形: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掃墓,如中元儀。晚夕緘書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帶衣履,於門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冥楮,即供「陰間」花用的紙錢。北京人這風俗沿襲至今。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論語·學而》)給冥間的親人燒紙錢、送寒衣自然是出於一種迷信。然而,「死去原知萬事空」。燒「寒衣紙」的人們未必都相信幽冥之中有「陰間」的存在,未必相信死去的人還需要穿冬衣禦寒。送寒衣、燒紙錢不過是個形式,其意義在於表達緬懷之情,寄託對先人的思念。但是在環境意識日益增長的今天,燒紙的形式會增加環境汙染,畢竟是一種陋俗。人們需要用一種新的追思先人的方式,來取代燒「寒衣紙」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