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遠古時候起,許多作家、好學的和善於觀察的人已經看到地表上人類習俗的差異。自希羅多德以來,許多旅行者描述了這差異;自修昔的底斯以來,許多歷史學家和倫理學家把它們作為哲學思考的基礎。但是,把它們建成一門科學,即對它們尋求解釋的想法,直至很晚近的時候才有,差不多到18世紀末才開始出現。在那時以前,對那些被我們現在歸入人文地理學名下的事實,即地球表面上人類生活方式和聚居方式的研究,只是一種單純的描述。這種描述主要被當作一種具有實用性質的知識,或是人類的習俗及不同存在方式的一種生動別致的寫照。它們是一些為旅行者導遊的資料彙編,一些常常穿插著許多使讀者心曠神怡的驚奇故事的報導,一些充滿歷史回憶的地名和距離的羅列。它們有時是一些考古學和系譜學的論述一些統計的和行政的基本知識。這類作品當然是為了滿足所有的人—甚至是最卑微的人—在聆聽談說外國人及異地風光時油然而生的好奇心。但實際上它們只是一堆未經整理、未加解釋的,也就是沒有科學性的雜亂無章的知識。
科學人文地理學的發展,主要起始於18世紀進行的發現航行和殖民活動所導致的我們對地球知識的增長:主要由科學家或具有科學好奇心的探險家進行的航行。這些航行使人們能夠收集到世界各地文明程度不同的各人類社會之間可以對比的資料;可是,對比的精神激發了科學的精神,因為它創造了概括現象的意識。
法國人文地理學創始人維達爾·德·拉·布拉什指出,這一地理學的科學性質起始於兩位德國地理學家:亞歷山大·馮·洪堡(1769-1859)和卡爾·李特爾(1779-1859),他們兩人都論證了自然現象和生活現象之間存在著確實的因果關係,但又各自以其獨特的方式來構想這種關係。主要是博物學家的《宇宙》作者洪堡致力於研究自然現象,例如他曾指出高度、溫度、潮溼和乾旱這些因素對植物群系的影響。歷史學素養精深的《普通比較地理學》作者卡爾·李特爾指出,在人文地理學中自然不是唯一的原因力量,人類自身也是地球表面上改變和生活的因素。因此,自然和人類—按李特爾的說法是「自然和歷史」—是兩個永遠結合在一起的條件,地理學家的思考應當時時地向著這兩者之間。
在以德國的拉策爾和法國的布拉什這兩位為學派創立人的人文地理學,一直在沿著這條道路向前發展。他們的學說和教誨幾乎傳布到所有的國家。在他們的啟迪下,到處都湧現一些有助於推廣這門新科學和滲透著這些原理的論著,以及超越學術領域而至一般文化領域的課程。人們可以舉出下列這些代表人物:法國的讓·布呂納、德國的菲利普松、英國的麥金德和赫伯森、美國的森普爾小姐、南斯拉夫的斯維伊斯、義大利的馬裡內利,與俄國的沃埃科夫。
一、人文地理學的定義和對象
如果我們先說清楚人文地理學論著的主導思想和它們順應著什麼共同的趨勢,我們就能逐步接近確定這門科學的研究對象。
首先,我們覺得人文地理學是研究人類和自然環境的關係的。我們這一觀念主要是通過洪堡和貝格漢斯的中介而來自植物地理學,尤其是叫作生態學的這門植物科學。生態學研究的,是氣候和土壤因素在什麼樣的程度上決定著植物的生命。同樣,它們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人類的生活。地理學家的首要工作之一,是把人文現象和那些能夠解釋這些現象、並將它們納入所屬那個系列之內的自然原因聯繫起來。我們理解了這些原因,也就明白了人類的生活方式和物質習俗。正如某些美國人說的那樣,周圍自然環境的這種影響,在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內到處都有表現。這類的例證太多,使得地理學家不知選擇哪些才好。在一種植物、一種家畜和一種生活方式,也就是地衣、馴鹿和拉普人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這一組合中,它的三個要素相互間就存在著一種因果的依存關係。環境的強有力的影響導致中非森林的土著居民過著狩獵和採集的生活,導致中亞草原的土著居民過著遊牧的生活。在乾旱地區,泉水和村莊位置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在高山地區,在稀少的、坡向好的小片沃土和人類住所之間,也有密切的聯繫。從文明發展為觀點來看,在位於陸半球中心的歐洲和孤懸在遼闊海洋中的澳大利亞之間,不是有著深刻的差異嗎?半島和島嶼,難道不有助於形成某些民族和國家的特性嗎?葡萄牙之所以與西班牙分離,難道不能部分地用它西方面向大洋,東方與西班牙隔著崎嶇山地及荒涼峽谷來解釋嗎?
但是,我們覺得,即使把這第一個定義說到底,它也包括不了整個關於人類與自然環境關係的研究內容,它也顯得過於廣泛,因為這些關係中有許多肯定不是人文地理學所能研究的,它們屬於別的科學部門。L.費弗爾在其所著《地球與人類進化》一書中,已經清楚地指出人文地理學的這些禁區。例如,儘管人類的某些種族表現出與某一界限明確的地理區域有聯繫,人文地理學就不必去解釋他們在膚色對氣候因素反應方面的差異了。把這類問題留給研究人類特性的生理學內容的其它學科吧。我們不要忘記,人類有一種來自遺傳的解剖學、生理學和病理學特徵,它們是人類學和醫學的研究內容。現在我們來修正第一個定義。
我們可以提出第二個定義:人文地理學是研究人類集團和自然環境的關係的。我們不再把人類作為個體來考慮。通過對個體的研究,人類學和醫學可以取得科學的成果;而人文地理學就不能。人文地理學所研究的,是作為集體和集團的人:是作為社會的人的作用。我們應當不從個人而從集體出發來進行研究。從最遠古的時候起,我們看到的就不是一些孤立的人,而是一些集團的人在行動。不管我們追溯的時代多麼久遠,我們總是看到:在社會中生活,和具有同樣生活方式的同夥在一起生活,是與人類特性不可分離的一種狀態。這些集團有時很小,如我們已經發現遺址為數甚多的那些新石器時代的村莊。它們有時很大,如那些在世界各地工具都很類似的舊石器時代的社會。甚至是遠古的人類,就是這樣成集團與自然環境接觸的。我們發現,文明及其對自然的物質徵服,是從一種合作、團結的努力起源的。像石棚的建築,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的灌溉設施,以及動物的馴養,都不可能不是集體的事業。但這個定義仍然不足以概括人文地理學的全部概念,下面一個經過最後修正的定義才使我決定性地接近於真實情況。
人文地理學是研究人類集團和地理環境的關係的科學。地理環境這個詞組比自然環境的含義更廣;它不僅包括可以表現出來的自然的影響,還包括一個有助於形成地理環境,即整個環境的人類自身的影響。在其存在的初期,人類當然是自然的奴隸,即依附者。但這個裸體和赤手空拳的人,由於其智慧和主動性,很快就成為對環境施加強大影響的一個因素。他成為徹底改變自然景觀為一個自然因素,他創造一些新的動植物組合,創造從事灌溉種植業
的綠洲,改變像荊棘、荒原這類侵害森林的植物群系。而這些改變又已擴展到廣大地區,因為有過從一個人類集團到另一集團的遷移活動和借用、仿效的行為。人類社會的主動性使他們活動的範圍延伸越遠,取得的成果越多,他們施加於自然的這種活動也就越豐富、越強烈。有過這樣一些人類活動深刻改變自然狀態的事例:在古代,不列顛群島是在已知世界的盡頭,處於偏僻的位置;在從新大陸的發現和殖民開始的新時代,它佔據了中心的位置。在我們這個時代,由於科學所提供的武器和交通運輸對徵服距離的保證,人類施加於自然的活動更增強了。因此,從整個以往時期內人類勞動成果的本身構成了這個環境—影響人類生活的地理環境。因此,我們可以採用「對人類集團和地理環境的關係的研究」這個詞組,作為人文地理學的定義。
人文地理學的這個定義使我們能夠具體地構想它的研究對象,並確定其範圍和界限。它包括四大組確切是由人類社會和地理環境的關係中產生的問題。
首先是人類社會對自然向他們提供、或他們從自然那裡奪取的資源的開發利用。這指的是大自然地帶為他們塑造的生活方式:寒冷地區的人類生活;溫和地區的人類生活;幹早地區的人類生活;暖熱地區的人類生活,以及上述每一帶所擁有的栽培植物和馴養動物;山地的人類生活;海濱的人類生活。
第二是人類社會為了自身的生存,隨著時間的流逝與空間的延展和遷異,對利用自然資源—從最簡單到最複雜的—的方法所作的不斷演進:不管它們是採集、狩獵和漁業,還是農業和畜牧業,或是工商業和貿易及運偷業。總之,這裡說的是文明類型的演化問題。
第三是隨著自然條件及被開發利用的資源而變化的人類分布:人類的擴展、人數和密度、運動和遷移。
第四是人類的定居,也就是從最簡單到最複雜的集群的形式,從房屋、村莊到城市、國家佔有土地的方式。
我覺得這些就是人文地理學專有的內容。它的全部研究工作,所有的著述都不出這一廣闊的領域。
二、人文地理學的方法
光是構想和限定人文地理學的內容和研究對象還不夠。我們還需要一些能嚴格限制,使其不逸出範圍的方法原則。
第一原則不要認為人文地理學是一種粗暴的決定論,一種來自自然因素的命定論。人文地理學中的因果關係是非常複雜的。具有意志和主動性的人類自身,就是擾動自然秩序的一個原因。例如,一個島嶼不一定嚮往航海的生活。航海生活常常起源於文明的接觸。因此,英國人只是在斯堪的那維亞和漢薩商人的薰陶下才成為水手的。同樣,農業也不僅僅是土地質量的函數,有些肥沃的土地沒有被開墾,有些瘠土卻被開墾了。這常常取決於農業社會
的文明階段。例如,人類有時由於實行灌溉而成為土地肥沃程度的主宰者。以前,西歐葡萄園向法國北部、比利時直至英國擴展,是在與這種植物的自然要求相矛盾的情況下發生的;它之所以能如此遠遠進入這些涼爽而又日光不多的地區,是因為人們做彌撒時需要酒而又缺乏便宜的運輸條件把它從較南的地區運進來。但是,隨著運費的逐漸下降,葡萄種植業也向南退縮到風險較小、更適合這種植物生長和成熟的地方。同一地區的價值,可以由於佔有者文明程度、利用方法的不同而有巨大的變化。在歐洲人到達以前,澳大利亞還處於野蠻階段:除不多的袋鼠以外,沒有供獵捕的大動物;由有袋類、蛇和昆蟲構成的貧乏獵物;沒有可馴養的動物;供食用的野生植物很少;飢餓的土著居民遊蕩著尋找貧乏的食物。歐洲人到了,他們帶來栽培的植物和馴養的動物,接著又帶來高功效的耕耘和交通的手段。他們把一個長期落後的大陸,建成一個具有大面積耕作業和集約化畜牧業的,文明進步、生活舒適的地區。因此,沒有絕對的決定論,只有人類主動的開發利用的可能性;沒有命定論,只有人類的意志。
第二原則人文地理學家應當依靠地域的基礎進行研究。凡是人類生活的地方,不論何處,他們的生活方式中,總是包含著他們和地域基礎之間一種必然的關係。使人文地理學不同於社會學的,正是這種對地域聯繫的考慮。社會學家傾向於只看人類集團的心理學方面,忘掉人和土地的關係;他們所探討的,是與地表脫離的人。再有,人們也不要不承認還存在著土地以外的一些別的社會紐帶,特別是那些以心理學根源為基礎的紐帶,例如親屬關係和宗教。研究它們的,不是地理學家而是社會學家的工作。
但是人文地理學的特性是確認不能離開人所居住的土地去研究人,確認土地是整個社會的基礎。人們甚至可以說,這個基礎越廣闊越富庶,它和它的居民的關係越深。人口的密度越大,土地的開發越集約,聯繫就越密切。
人們可以同意桑德森的說法:甚至在狩獵部落中,對同一片土地的利用也造成一種與血緣無關,而且強於血緣的社會團結。在北美洲的狩獵民族阿爾昆琴人那裡,每一部落的土地,都從遠古的時候起就劃分成地段,分配給各個單一的家族。這個家族的集團組成一個真正的社會單元,這個單元的紐帶不是親屬關係,而是同一地段同二塊土地上的權力共同體。阿爾昆琴人這些地段的面積,在部落地域的中部,平均為200-400平方英裡;在邊緣部分則2-4倍於此。每個家族在它的地段內狩獵。狩獵的規定是:獵食的份量只能相當於動物自然增殖的那一部分。他們有意識地在每一獵季之後留下足夠的動物,以保證來年的供應;他們知道,輕率地濫行獵殺,將使家族有飢餓的危險。在哥倫布時期以前的美洲,所有的狩獵區域(加拿大馴鹿、野牛、原駝)內都存在著同樣的組織。在澳大利亞的原始居民中,各個部落也同樣有權在明確劃定的一塊土地上採集和狩獵;在部落地域的內部,每一個家族單元也享有類似的權利。在農業居民中,作為社會紐帶來說,土地的基礎就更有理由勝過心理學的基礎。所有的農業社團,都有一個把他們拴在土地上的那些紐帶所決定的結構:起因於防衛的需要,尤其是因共同勞動需要而在村莊中的聚居;根據作物從一塊地到另一塊地的輪茬而建立的極有規律的使用耕地的組織;土地界限的永久性;某些地區的灌溉設施—它們的位置支配著耕地的地域分布。桑德森還說:「村社是給予人類一種以土地而不是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地方政府的手段」。使這一土地組織取代部落組織的,是從遠古以來大部分的文明給予農業集團的那個地理學基礎。人類聚居和勞動的這些生活區的範圍很不相等,可以是簡單的村莊,也可以是廣大的地域。它們就形成了環境,在這些環境的內部分布著地理現象。各個環境以其專有的特點,給予人類一種集中表現的、獨特的印象。理解和描述這些區域單元是地理學的首要任務之一,因為每一個單元都常常形成一種應當使其再現的個性。這個地理區域是一般地理學研究的主要基點之一,因為人們常常只有通過小地區的分析,才能構想它們所組成的大的整體。為了清楚地看到一般現象的全貌,最好從特殊的、局部的現象開始去觀察這個區域內包含的特殊植物、居民……,去明確某種由一片土地和一群人類的結合而產生的有活力的東西。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回到對世界認識的起點,回到我們的物質存在的直接基礎上。人們常常要在對組成一個區域面貌的各個特徵進行分析以後,才能更好地理解把人類和環境結合在一起的那些關係。
第三原則為了全面地說明問題,人文地理學不能局限於只考慮事物的現狀。它必須設想現象的發展,追溯過去,也就是求助於歷史。許多現象,從現在的條件來考慮似乎是意外的,如果從過去的條件來考慮就可以解釋明白了。歷史展開了遼闊的視野,使我們看到過去這麼多相繼出現的人類經歷。這種時代的發展觀念是必不可少的。沒有它,我們對現存的事物常常不能理解。例如,城市地理學怎麼能不要歷史?不了解過去,怎麼能解釋羅馬、巴黎、倫敦?如果我們不知道開墾、伐光樹木、分割耕地、排水和築堤工程的歷史,怎麼去理解像法國這樣一個古老國家的殖民情況?關於這種徵服土地的一切研究,都要以歷史為基礎。這就是人文地理學的著作中總是含有很多歷史的研究,和地理學家時常在檔案庫中遇見歷史學家的原因。為了解釋他所觀察到的現象,地理學家不應滿足於把它們放在空間的合理位置上,還應把它們投射到歷史的屏幕上。所以他應當懂得使用歷史資料,並且知道到哪裡去找這些資料。單以法國來說,就有一些大檔案庫;巴黎的國家檔案館,它對各個系列都至少有一份簡要的清冊;各省檔案館,它們未編出全部清冊;市鎮檔案館,它們可利用的程度有相當大的差異。許多圖書館—從巴黎的國家圖書館到法國的一些大城市以及像橋梁公路學校這類公共機構的圖書館—都藏有一些未刊的資料。其次,有一些檔案存在政府部門裡:公共工程部、商業部、農業部。又如土地冊。還有商會、鐵路公司、礦業公司、航運公司、農業及工業公司的檔案庫;甚至一些公證人也有檔案,它們對研究產業和開發非常有用。最後,我們可以舉出關於法蘭西革命經濟史的一份未刊資料集作為例子。這是研究者可以利用的-套數量很大的文獻,多達一百餘卷。它生動地揭示了這麼多的人文地理學的現象:土地的開墾,市鎮的財產,共同牧畜權與共同放牧場,農村工藝與家庭工業,冶金工業與森林,機械化的開始,公路網與航道,人口的運動,農業的發展,耕作制度。因此,研究過去,對於人文地理學現象的解釋是必要的。人類在時間中發展,為了理解這種發展,歷史的證明和自然規律的認識對我們是同樣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