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至12日,歷史考古青年沙龍(成都)第七期在四川大學中國藏學研究所111會議室舉辦,本期沙龍以「觀質於文:出土文獻與歷史考古研究」為題,以時代分為先秦和秦漢以來上、下兩場。由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考古系主辦,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武漢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四川大學、臺灣中興大學等單位和高校的眾多專家學者、師生到場參與。
沙龍海報(一)
沙龍海報(二)
沙龍一開始,四川大學王煜副教授說明了本期沙龍主題,介紹了他與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黃益飛博士合作召集此次沙龍的初衷。認為在進入歷史階段後,考古材料的種類和數量非常豐富,而其中特別應該注意的是具有文字的材料,是研究古代文化最為直接自明的材料。考古學研究的目的是以實物資料為出發點,提出並討論歷史問題,參與歷史圖景的構建,出土文獻的研究應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歷史考古學者最理想的狀態是能綜合運用實物材料、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而能掌握各自的長短分寸以進行研究,並發揮孔子「質勝於文則野,文勝於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的話來闡釋主題。
王煜副教授
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彭裕商教授帶來了題為「孔傳本古文《尚書》新考」的學術報告,為沙龍拉開帷幕。
東晉初年豫章太守梅賾所獻孔傳本古文《尚書》,其真偽問題,自古至今,爭論頗多。自清華簡刊布以來,以其中的《尹誥》、《傅說之命》與梅本古文《尚書》的《鹹有一德》和《說命》相對照,後者非先秦古籍已為學人所共知,但前者多出伏生所傳今文《尚書》的其他篇章尚未有新發現的先秦古籍以確定其真偽。彭裕商教授針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考察,根據相關傳世文獻記載和清華簡的有關情況,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研究。
彭教授首先討論了以今文讀古文《尚書》的問題,根據傳世文獻對孔子壁中書的記載以及出土秦漢簡帛的字體特徵,彭教授認為秦統一文字後,由於秦法嚴苛,漢初人已不識六國古文了。所以當時人以今文與孔壁古文相對讀,能搞清楚的也只能是當時流行的今文《尚書》裡有的篇章,至於多出的十多篇也就不識其字了。即古文家所傳古文《尚書》,其篇目也與當時流行的今文《尚書》相同,由於不識古文,所以當時的學者們無法將多出的十多篇壁中古文《尚書》隸古定為今文而流傳於世,以至東漢時又復歸散佚。
接著,彭教授討論了梅本古文《尚書》多出的篇目問題。關於孔壁古文《尚書》多出伏生所傳金文《尚書》的篇目,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為《漢書?藝文志》記載的十六篇,二為梅本古文《尚書序》所言的「增多伏生二十五篇」。彭教授認為鄭玄所舉二十四篇十六卷,只有篇題,沒有正文,篇題是根據《書序》對照出來的,至於多出的正文,由於沒有可供對照的今文文本,故無法釋出,是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因此「十六篇」的說法是比較可靠的。而梅本多出的二十五篇均有正文,其與清華簡相同篇目進行對照,證明其並非先秦典籍,故「二十五篇」之數不足憑信。
最後,彭教授又討論了《書序》的年代問題。彭教授首先梳理了歷代學者關於《書序》年代的不同觀點,並結合清華簡資料,認為《書序》的年代是較早的,至遲當成於秦焚書以前,但具體能早到何時,由於典籍記載孔壁古文《尚書》中沒有《書序》,且清華簡中類似《尚書》的篇章也未發現《書序》一類的文字,因此不能斷定其時是否已有《書序》。陳夢家先生認為《史記》所引的四十五個序要早於其他的序,其說可商。《說命序》不見於《史記》所引,但其所述《說命》的篇數卻與清華簡相合,不能說是晚出的補充之作。
彭教授發言結束後,現場師生就《尚書》的篇章分合、出土文獻史料的正確使用、出土文獻語言學角度的研究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交流了學術觀點。
彭裕商教授
接下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馮時教授以《周初二伯考——兼論周代伯老制度》為題進行了上午第二場報告。
馮時教授首先討論了考古學與歷史學的關係,指出考古學就是歷史學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要解釋歷史問題,同時考古學也要與其他學科相結合。然而我們只是利用了可見的材料,只是很小一部分,實際上古人所用比我們見到的多得多。因此,我們又要將考古學與文獻相結合。
之後,馮教授利用青銅器銘文記載,考論了周初二伯及其伯老制度。認為周初二伯為周公旦和召公奭,二人以陝原縣為界限,陝原以東地區歸周公掌管,召公掌管以西地區。兩人地位相當高,是百官之長。文獻材料對這件事也有記載,有過梳理。而馮教授則根據西周的直接史料,即銘文記載進行論述。首先,他指出《太保簋》銘文「王降正命於太保」之中的「正」並不是「徵伐」之「徵」,而應讀為「政」。整句話即成王讓太保為政。因此,周王初設二伯的時間當在成王初年,至少應在平定三監之亂之後。成王也並非文獻記載在襁褓中,但年紀也不會太大。但平定三監之亂的人並非召公,而是周公。《保卣》中「王命保及殷東國五侯」的「及」則是「參與」之意。這也從側面說明召公並未掌管東方。而關於周公掌管東方的記載,馮時教授則以《禽簋》為例,「王伐蓋侯」、「周公謀」,即作戰方案由周公決定,這體現出周公身為二伯之一其職守範圍在東方。但周公在成王早期就去世了,二伯只剩下召公。因此,成王又受命畢公掌管東方,成王中後期周公去世後畢公接替周公掌管東方,見於畢公簋。成王晚期畢公死後,畢公兒子接替畢公統領東方諸侯,《尚書?顧命》中有記載。馮教授接著指出,這時候的二伯已與周、召二人執政時不同,由於召公年高位尊,因此可以說是召公一人當政。
銘文梳理之後,馮教授又以銘文詞例為例論證二伯制度。周王「遹省」,即視察全國,這個詞只能「王」用。只是省視公族,則稱「大省」。大臣「省」則稱「省」。馮教授指出,金文中有「公隹省東」,超出了一般大臣的「省」卻不及王「省」的範圍。
馮時教授講演結束後,大家也積極參與討論。有老師提出,《太保簋》銘文中「虘」字何解,馮教授指出,這是個句首語氣詞。又有老師指出,太保掌管西方,而為什麼山東地區會出現太保器。馮教授認為,這可能是該家族的採地,已定居此處,因此會出現太保器。又有同學提出,金文中多有相似的詞語出現,如「反」、「還」、「來」等,這些詞是否有區別?馮教授指出,雖然它們看似意思相近,實則不同,用法並不一樣,不能替代使用,它們之間可能存在程度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