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婚姻家庭法真題
課程代碼:05680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5小題,每小題1分,共15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在我國,與婚姻家庭有關的成文法始於( )
A.原始社會末期 B.戰國時代
C.宋代 D.清末
2.王某已婚,因工作關係離開老家,一人長期在甲地工作,在工作中與女同事李某產生感情,從2007年初開始兩人以夫妻名義在甲地同居生活。王某的行為是我國《婚姻法》所禁止的( )
A.重婚 B.事實婚姻
C.家庭暴力 D.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甲男與乙女經人介紹相識,二人相處一段時間,甲對乙較為滿意,向乙提出結婚。乙則提出,甲必須為乙購買鑽石項鍊、戒指,並給乙20萬元,方能與甲登記,乙的行為屬於( )
A.買賣婚姻 B.包辦婚姻
C.借婚姻索取財物 D.借婚姻騙取財物
4.按照羅馬法的親等計算方法,王某與其侄子之間的親等數為( )
A.二親等旁系血親 B.三親等旁系血親
C.四親等旁系血親 D.五親等旁系血親
5.盛行於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時期的中國古代最主要的結婚方式是( )
A.互易婚 B.搶奪婚
C.勞役婚 D.聘娶婚
6.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實質要件補辦結婚登記的,其婚姻關係的效力( )
A.從雙方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時起算
B.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實質要件時起算
C.從雙方共同生活時起算
D.從雙方起訴離婚時起算
7.趙某(男)和錢某(女)辦理結婚登記後並未舉辦結婚儀式,二人登記後不久趙某在出差途中遇車禍死亡,則錢某( )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繼承死者遺產 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繼承死者遺產
C.經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繼承死者遺產 D.經死者單位同意可以繼承死者遺產
8.我國現行《婚姻法》所採用的法定財產制是夫妻共同財產制與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制相結合的形式,其中法定共同夫妻財產制是( )
A.婚後所得共同制 B.非常財產制
C.統一財產制 D.聯合財產制
9.下列有關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和準正,說法正確的是( )
A.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制度始於歐洲的教會法
B.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只能通過生父與生母結婚而實現
C.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願認領時,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父子關係
D.我國《婚姻法》建立了比較完整的非婚生子女的準正和認領制度,以實現對非婚生子
女的保護目的
10.小王6周歲時父母離婚,小王隨母親生活,1年後其母親再婚。小王由其母親和繼父一起撫養長大。小王22周歲時其生父和繼父相繼去世。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小王( )
A.只能繼承生父遺產 B.只能繼承繼父遺產
C.對生父和繼父遺產均有權繼承 D.對生父和繼父遺產均無權繼承
11.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是( )
A.第一順序繼承人 B.第二順序繼承人
C.第三順序繼承人 D.第四順序繼承人
12.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未成年的養子女同生父母的關係( )
A.由雙方協商如何處理 B.自行恢復
C.司法行政部門決定是否恢復 D.由法院判決是否恢復
13.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強制離婚方式是( )
A.和離 B.七出
C.呈訴離婚 D.義絕
14.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無過錯方作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就損害賠償單獨提起訴訟的期限是( )
A.離婚後6個月內 B.離婚後1年內
C.離婚後2年內 D.離婚後20年內
15.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 )
A.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B.外國人國籍地法律
C.法院地法 D.婚姻締結地法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16.下列行為中屬於我國婚姻家庭法中虐待行為的是( )
A.甲經常打罵其妻子 B.乙拒絕為其身患重病的父親治病
C.丙限制其女兒的人身自由 D.丁拒絕履行贍養其父母的義務
17.根據親屬在法律上的分類,下列親屬關係中屬於姻親關係的是( )
A.公婆 B.外祖父母
C.妯娌 D.姑父
18.我國《婚姻法》對禁止結婚的條件作了明確規定,下列情形中被我國《婚姻法》所禁止的是( )
A.甲與表妹乙從小一起長大,日久生情,成年後準備結婚
B.患有嚴重傳染病的小劉,在沒有治癒的情況下準備與小張結婚
C.林某準備與同父異母的妹妹結婚
D.喪偶的王某(65歲)與單身的李某(28歲)自願結婚
19.翟某(男)與劉某(女)完全符合結婚條件,二人如果要求結婚,申請結婚登記需要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 )
A.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B.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沒有近親屬關係的籤字聲明
C.本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D.婚前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0.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根據此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以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
A.甲乙在結婚後對屬於甲的婚前個人房屋進行裝修的增值部分
B.妻子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C.劉先生在與李女士辦理了結婚登記(未同居生活)後購買的一輛轎車
D.丈夫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
21.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夫妻人身關係,包括( )
A.姓名權 B.人身自由權
C.婚姻住所決定權 D.計劃生育義務
22.人身方面的親權包括父母對子女的( )
A.管教和保護權 B.交還子女請求權
C.姓氏決定權 D.住所指定權
23.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一般收養中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
A.無子女 B.年滿30周歲
C.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D.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收養子女的疾病
24.甲與乙結婚時籤訂書面協議,約定婚後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乙婚後辭去工作在家侍奉
公婆、照顧小孩。甲長期在外地工作,後與丙同居,乙得知後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乙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要求有( )
A.由於自己為家庭生活付出較多,請求甲予以補償
B.由於自己專門為家庭生活操勞,未參加工作,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約定婚後所得歸各自所有的協議顯失公平,歸於無效
C.由於離婚後生活困難,請求甲予以適當幫助
D.由於甲與他人同居導致雙方離婚,請求甲給予損害賠償
25.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是( )
A.女方懷孕期間 B.女方分娩後一年內
C.女方患病住院期間 D.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3分,共15分)
26.婚姻自由
27.擬制血親
28.婚約
29.夫妻別體主義
30.人工生育子女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6分,共12分)
31.簡述2001年我國修改《婚姻法》的修法重點。
32.簡述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登記的條件。
五、論述題(14分)
33.論述離婚與無效婚及可撤銷婚的區別。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共24分)
34.張某和李某在A市打工期間結識,戀愛結婚後二人回鄉務農,婚後育有甲、乙、丙三子。三人成年後各自成家。張某和李某隨年紀漸大,身體健康狀況愈差,無力耕作,沒有其他經濟來源,迫於生計向三個兒子提出索要贍養費。甲認為自己雖然是長子,但自己最早外出打工,沒有向父母要過錢,故對父母無贍養義務;乙認為自己是三兄弟中家境最差的,生活也不寬裕,沒有能力贍養父母;丙雖然同意父母與其一起居住,但表示不負擔任何生活費用。
問:甲、乙、丙三人的說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8分)
35.王強(男)與劉芳(女)經人介紹相識,於1996年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現年11周歲。2004年夏天,王強與單位女同事張英的婚外戀情被劉芳發現,後來劉芳屢次去王強單位找張英理論,王強因此受到單位領導的批評教育。2006年12月,王強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劉芳離婚,劉芳慮及女兒年幼,且雙方婚姻基礎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轉意,堅決不同意離婚。據此,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但此後雙方關係並未改善,經常爭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強住到其姐姐處,不再回家,每月工資也不再交給劉芳,劉芳母女勉強靠劉芳一人工資收入維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強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劉芳提出,夫妻關係惡化是第三者張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張英幹擾,雙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離婚。經法院多次調解,雙方仍各執己見。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查明,劉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強父母在婚前為其購買的商品房。王強提出:離婚後劉芳應搬出該房;女兒王小娟由他撫養。但劉芳不同意王強提出的兩項主張,堅決要求與女兒共同生活。對上述問題,雙方無法達成協議。
在夫妻分居期間,王強曾向他人借債5萬元,資助他的胞弟王剛做生意;劉芳向其朋友借債2萬元,用於女兒生病住院費用,以上經查證屬實。
試就本案情節,依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回答下列問題:(16分)
①在劉芳堅持不離婚的情況下,法院可否判決雙方離婚?為什麼?
②如判決雙方離婚,王小娟由何方撫養為宜?為什麼?
③對王強父母婚前為其購買的商品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④王強、劉芳各自所借之債如何定性與清償?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