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7月6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四巡視組對公安部黨委進行了巡視。10月15日,中央巡視組向公安部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落實中央政治巡視要求,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客觀中肯、深刻尖銳、切中要害,公安部黨委誠懇接受、深刻剖析、堅決整改。按照中央巡視組提出的意見要求,公安部黨委堅持將巡視整改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的具體行動,作為強化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中央政令警令暢通的重大舉措,作為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改進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強化政治擔當、突出問題導向、貫徹整風精神,紮實抓好各項整改任務的推進落實。
(一)深刻領會精神,統一思想認識。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公安部黨委立即召開黨委會議和黨建專題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中央精神,研究貫徹整改意見;整改期間,又多次召開部黨委會議、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關於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和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領導的有關指示精神,明確要求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採取堅決有力措施,紮實抓好整改落實。按照中央巡視組要求,迅速將巡視反饋意見印發部屬各局級單位,要求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統一到中央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和任務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了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公安部黨委專門成立了由郭聲琨同志為組長,傅政華、黃明、夏崇源、鄧衛平同志為副組長,其他黨委同志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推動整改落實。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公安部黨委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條梳理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項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詳細制定了整改任務臺帳,建立了對帳銷號制度,倒排工期、掛圖作戰、責任到人,做到了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整改任務牽頭單位緊緊圍繞巡視整改總臺帳,一一對號入座、主動對表定位,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堅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到位;對長期積累、情況複雜的,迅速查明原因、找準癥結,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
(三)強化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堅持將督導檢查、跟蹤問效作為推動整改責任落實的重要手段,建立了督導機制,制定了具體方案。公安部黨委每周召開一次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定期聽取各專項小組和有關部門的工作進展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強化跟蹤問效,採取電話、發函、會議等多種形式,全時段、全過程、動態化了解掌握整改進度,對重點難點問題和工作滯後單位及時督導督辦。
(四)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制度規範。堅持眼睛向內、自我加壓,緊緊圍繞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自覺以更嚴的標準、更高的要求,深入清倉起底,著力擴大成果,全面排查、堅決整改在管黨治黨、管警治警等方面存在的各類問題,進一步增強了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全力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時,大力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先後制定或修訂了131項規章制度,在夯實管黨治黨制度基礎、完善隊伍管理制度體系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堅持統籌兼顧、整體推進,自覺把紮實做好巡視整改工作與做好當前公安中心工作、完成各項安保維穩任務有機結合起來,圓滿完成了各項重大安全保衛任務,確保了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二、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把「四個意識」轉化為愛黨信黨護黨的實際行動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領導幹部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不夠強。落實政法工作主要任務存在薄弱環節,對有的工作統籌不夠有力,系統一些幹警不能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問題,公安部黨委高度重視、深刻反思,明確要求黨委同志和部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始終把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對黨絕對忠誠置於首位,自覺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鏡子,牢固樹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更加堅定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紮實地把黨中央關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一)著力解決「
有的領導幹部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不夠強」問題
1.進一步強化理論武裝。健全完善理論學習制度化常態化機制,制定出臺《公安部直屬機關局級單位黨組織中心組理論學習實施細則》,通過召開部局兩級黨委會議、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專題研討會和舉辦視頻培訓、專題培訓、專家輔導、知識問答測驗等形式,全面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加強對黨章黨規的學習,努力以理論上的清醒確保政治上的堅定,進一步打牢了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先後召開部黨委專題會議、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和部直屬機關全體黨員幹部大會,舉辦黨員幹部專題學習培訓班,迅速掀起了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熱潮,進一步增強了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堅定性、自覺性。
2.加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
一是進一步部署開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工作,組織全國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深入開展學習教育,深化對周永康問題嚴重性、危害性的認識,著力錘鍊政治品格、鍛造忠誠警魂。二是加強對《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規章制度的學習,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嚴格按照黨章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規範言行,自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三是建立健全追責問責機制,對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不守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的人和事。
(二)著力解決「落實政法工作主要任務存在薄弱環節」問題1.健全完善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傳達學習制度,對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對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第一時間召開黨委會議進行傳達學習,研究貫徹落實意見。二是健全完善部署推進位度,細化部機關會議和公文起草程序,規範央批件辦理流程,進一步壓實部機關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的責任,確保中央重要決策部署事事有人辦、件件有著落。三是健全完善督導檢查制度,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部機關督辦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部黨委統一領導、督察部門具體實施、各方齊抓共管的督導檢查工作體系,加強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全過程、動態化管理。四是健全完善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黨中央上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會議精神情況,以及重點工作部署、重要事項進展、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等情況。
2.全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項工作。一是深入推進反恐怖鬥爭,及時偵破了一批暴恐極端案件,抓獲了一批涉案在逃人員。二是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重拳打擊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成功偵破了「克拉幣」、「虛擬貨幣」等一批大要案件,今年以來全國非法集資及傳銷案件同比下降11.5%、涉案金額下降25%。堅持偵查打擊、重點整治、防範治理三管齊下,
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今年以來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01萬起,為群眾緊急止付挽損48.7億元。組織開展涉黃賭毒重點地區暗訪摸排,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打擊「盜搶騙」行動,今年以來全國侵財案件發案同比下降10.1%。持續加大打擊拐賣犯罪力度,部署13個省區開展打擊拐騙操縱聾啞人違法犯罪專案集中收網行動,巡視整改以來公安部直接組織指揮抓獲拐賣犯罪嫌疑人743名、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203名。三是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研究起草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評估標準》等制度規範。
3.加快重點領域改革推進步伐。110項公安改革任務已完成53項,一些重點領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深化人民警察分類管理改革,推動出臺執法勤務警員和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組織開展了改革試點工作。二是深化職業保障制度改革,推動全國公安機關基本落實了警銜津貼新標準,制定值勤崗位津貼、加班補貼政策和職務序列改革試點配套工資政策。三是深化招錄培養機制改革,制定出臺有關政策文件,著力提高公安民警能力素質。四是深化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改革,認真貫徹國辦《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聯合中央編辦、人社部等相關部門印發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網際網路+公安政務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戶籍制度、居住證制度、車檢駕考制度、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制度和異地辦證、方便群眾辦事創業28項措施等一大批帶有標誌性意義的改革任務取得新的成效。為確保公安改革落地開花結果,組織開展了對全國公安改革第二輪專項督察,並啟動了第三方評估前期工作。
(三)著力解決「對有的工作統籌不夠有力,系統一些幹警不能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問題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公安部黨委議事規則,修訂《公安部工作規則》,印發《會議聯絡工作規章制度彙編》,明確在重大決策制定、重要幹部任免、重大資金調用等事項上,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健全制定政策徵求意見制度,對擬提請部黨委會議和部長辦公會審議的政策性文件,明確要求必須事先多層次、多渠道廣泛徵求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2.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一是加強調查研究。堅持把調查研究作為全局性、基礎性、經常性工作來抓,規定部黨委成員每年要拿出一定時間下基層調研。建立部黨委成員調研聯繫點制度,每人確定一個縣級公安機關作為調研聯繫點,適時蹲點調研指導、解剖麻雀。二是夯實基礎工作。進一步確立面向基層、強基固本的指導思想,把工作重心和領導精力投向基層,把人力、物力、財力傾斜基層,堅持不懈地抓基層打基礎。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基層警務工作暨110接處警工作會議,就進一步規範警務活動、減輕基層負擔進行了部署。三是規範專項行動。制定出臺《公安部專項行動管理辦法》,著力提升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實效性。
3.提升工作統籌能力。一是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完善信息共享目錄和資源共享機制,規範共享數據標準、授權範圍、使用方式,統籌規劃、統一審批跨部門、跨警種的建設項目,科學研究論證、逐步整合歸併,著力打破公安機關內部信息壁壘、實現互聯互通。二是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頂層設計。研究制定了《關於推進公安信息化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十三五」公安信息化頂層設計技術架構》、《公安信息網安全管理規定》。三是加強涉警輿情引導回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4.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
加大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力度,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專項督察,集中整改執法突出問題。強化執法教育培訓,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緊緊抓住現場接處警和執法執勤的關鍵環節,從法律要求、處置流程、言行舉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對基層一線民警基本執法執勤行為進行了示範培訓。深入推進執法制度建設,指導各地公安機關結合執法辦案中存在的短板問題,制定出臺26項相關制度。嚴格落實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加強了視音頻記錄資料使用管理,進一步提升了執法規範化水平。三、大力加強公安機關黨的建設,紮實抓好幹部隊伍日常教育管理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基層黨建工作比較薄弱,隊伍管理不夠嚴格,選人用人不夠規範」的問題,公安部黨委剖根溯源、舉一反三,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緊密結合公安機關黨員幹部隊伍實際,紮實推進黨的建設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全面強化幹部隊伍日常教育管理,進一步提升了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
(一)著力解決「基層黨建工作比較薄弱」問題
1.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一是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定出臺《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安部直屬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公安部直屬機關局級單位黨組織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了黨委從嚴治黨、
抓好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和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健全了黨建工作流程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工協作機制。二是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修訂《公安部直屬機關局級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對「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等黨內生活提出了明確要求,對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小組)生活、為支部同志上黨課、與普通黨員開展談心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建立黨內生活情況檢查通報制度,制定實施《公安部直屬機關黨建工作檯帳管理辦法》,
重點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內生活的考勤和記錄。三是強化日常教育管理。制定出臺《公安部直屬機關黨支部工作細則》,積極穩妥推進部機關黨支部優化整合。修訂《公安部直屬機關黨員組織關係管理辦法》、《公安部直屬機關臨時黨組織管理辦法》,進一步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進行了規範。
2.全面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一是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制定出臺《公安部機關局級單位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設立及換屆選舉辦法》、《公安部直屬單位黨組織設立及換屆選舉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了換屆選舉工作的各項要求。
認真解決7家單位黨建問題,12個單位完成了黨組織換屆工作,6個單位的換屆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二是開展黨員組織關係集中排查。完善黨員名冊、檔案等基礎資料,規範黨組織關係接轉工作。3.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對下指導,召開全國公安機關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座談會,將「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主題教育列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項督導內容,對各地公安機關「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隊伍建設第一位」情況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
開展黨員學習教育「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著力整改個別黨員領導幹部不主動過雙重組織生活、政治學習流於形式等突出問題。(二)著力解決「隊伍管理不夠嚴格」問題
1.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一是研究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公安隊伍建設的意見》、《全國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規範》,為加強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基本制度遵循。二是強化理想信念教育,舉辦全國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培訓班,編寫《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學習教育讀本》,開展「我為黨旗添光彩」主題徵文活動,推動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邁上新臺階。三是建立健全常態化形勢報告、政策教育、理論學習制度,充分依託「警苑心語」微信公眾號、各地公安機關公眾微信平臺和公安民警自媒體平臺,組織開展了「為你讀黨章」等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針對性、實效性。
2.認真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一是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關愛民警工作的意見》,積極做好愛警護警各項工作,著力解決撫恤優待、因公負傷醫療救治、意外傷害保險等事關民警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努力做到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的待遇留人。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榮譽儀式制度,研究制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榮譽儀式規範》,細化明確入警、授銜、表彰獎勵、從警紀念、退休、犧牲緬懷等儀式程序,進一步增強民警職業榮譽感、自豪感。三是加強正面宣傳引導,舉辦首期全國「公安楷模」新聞發布活動,集中報導上海市公安局韋健等5名民警榮獲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廣泛宣傳李鋼、高寶來、陳清洲、馬長林、程永林、陳曉磐等基層一線民警的感人事跡,充分展示了人民警察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豐富活躍警營文化生活,組織公安文化基層行文藝小分隊赴基層慰問演出,開展第二屆公安民警「微信、微博、微電影」三微大賽,有效凝聚了警心、鼓舞了士氣。
3.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工作力度。一是組建督導組分赴13個省區公安機關,集中督導檢查基層公安機關在紀律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重點問題,先後暗訪檢查247個基層公安機關和窗口單位,走訪31位基層群眾和389名基層民警。二是組織各地公安機關對中央巡視反饋指出的有關問題開展專項督察,查糾整改監督執行不力等問題822件次、追責處理152人、批評教育285人。三是始終堅持挺紀在前,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依紀依規處理違紀黨員幹部67人。
(三)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尚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
1.健全選人用人制度。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就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嚴守幹部工作原則、嚴格組織人事紀律等作出具體規定。規範公安部機關和直屬單位招錄工作,嚴格按照編制職數空缺和崗位職責專業要求進行招錄。
2.加強幹部考察審核把關。一是嚴格幹部選拔任用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突出基層導向,修訂《公安部機關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實踐鍛鍊工作辦法》,有計劃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特別是條件艱苦、工作任務重的基層單位鍛鍊。二是強化幹部任前審核監督。綜合運用紀檢、督察、審計、巡視、信訪等工作信息,嚴格執行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事項「凡提必核」、紀檢意見「凡提必聽」、信訪舉報「凡提必查」,研究制定《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公安部局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試行)》、《幹部選拔任用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規範(試行)》等制度。三是制定出臺《公安部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嚴防「帶病提拔」。
3.深入開展「三超兩亂」專項整治。嚴格整改個別邊檢總站違規設置助理問題,相關部屬院校停止配備非領導職務人員,堅決解決部屬事業單位超職數超機構超規格配備領導幹部問題,對違反幹部選用規定的相關單位進行倒查處理,責令主要負責同志作出書面檢查。
4.全面清理幹部違規兼職問題。研究制定《公安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管理暫行辦法》、《部屬社會團體、基金會人事管理暫行辦法》,免去超過70周歲退休領導幹部兼任的所有社團職務,違規在企業兼職的幹部不再兼任企業職務。
5.加大幹部交流輪崗力度。嚴格幹部交流輪崗制度,研究制定《部機關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辦法(試行)》,對長期在同一崗位、同一單位特別是人財物管理、行政審批等關鍵重要崗位任職的部分局處級幹部進行了輪崗交流。
6.規範機構編制管理。研究制定《公安部機構編制工作程序和審批權限暫行規定》,嚴格落實機構編制政工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警種不得對下提出對口設立機構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涉地方機構設置。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不動搖,深入推進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主體責任逐級弱化,監督執紀存在短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未絕,一些領域廉潔風險比較突出」的問題,公安部黨委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緊緊圍繞黨中央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著力創新思路理念、完善制度機制、豐富方法手段,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努力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鐵的隊伍。
(一)著力解決「主體責任逐級弱化,監督執紀存在短板」問題
1.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一是修訂完善《公安部直屬機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織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織監督責任檢查考評辦法》,黨委成員按照分工進一步加大對各分管部門、警種的嚴管力度,並將有關情況作為年度工作述職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切實做到真抓嚴管、決不護短。二是對部直屬機關內設紀檢組織建設和工作現狀進行調查梳理,制定出臺《公安部直屬機關處分處級以下黨員幹部批准權限的規定》、《公安部直屬機關紀委信訪舉報工作實施細則》、《公安部直屬機關紀委立案調查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黨組織、紀檢組織工作程序和處分違紀黨員批准權限。三是組織開展部屬局級單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自查自評和廉政風險集中排查活動,有針對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
2.強化日常監督教育管理。一是加強警示教育。選取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發生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攝製《警鐘》系列警示教育片,組織廣大黨員幹部進行了觀看討論。建立公安部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展示公安民警違紀違法案例,組織部機關全體民警參觀接受教育,產生了強烈的震懾遏制和警示效應。二是嚴格重點管理。對部機關和直屬局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建立廉政情況活頁冊檔案,動態掌握領導幹部任免審批、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廉政信息等「活情況」。加大對京外部屬單位管理監督力度,強化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函詢等常態化監督措施,加強經常性審計、巡視工作,著力消除監管盲區。
3.強化監督執紀能力建設。組織召開部直屬機關紀檢負責人座談會,認真查擺監督執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檢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修訂完善落實監督責任考評辦法,切實加大對直屬機關紀檢機構紀律審查情況的業務指導檢查力度。舉辦部直屬機關紀檢負責人培訓班,有計劃地安排內設紀檢幹部參加上級紀檢部門組織的專項檢查、巡視和紀律審查工作,著力提升發現問題線索的能力水平。
(二)著力解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禁而未絕」問題
1.嚴格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務用車調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報告審查制度,嚴格按標準調配使用公務用車。加強部機關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建立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監督舉報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公務用車管理各項規範落實到位。
2.嚴查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組織部屬事業單位對2014年以來發放的津補貼和獎金項目進行全面核查,對發現、查實的資金來源違規項目,依據相關法規政策堅決予以糾正。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部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薪酬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嚴明了工資福利發放和預算財經管理紀律。
3.嚴防違規收取禮品禮金行為。一是制定印發《關於報送違規收取禮品禮金問題教育整改情況的通知》,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和警示教育,確保每名黨員幹部都受到教育、受到警醒,自覺抵制違規收取禮品禮金行為。二是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填報《違規收取禮品禮金問題排查登記表》,全面梳理排查違規收取禮品禮金行為和隱患節點。三是強化監督執紀檢查,及時對違規收取禮品禮金問題教育整改情況進行抽查檢查。
(三)著力解決「一些領域廉潔風險比較突出」問題
1.加強重點崗位關鍵領域管理。深刻汲取近年來一些幹部違紀違法教訓,將部直屬機關掌握刑事司法、行政管理權力和承擔人財物管理職能的重點崗位領導幹部作為重點,全面加強監督檢查。實行部機關信息化項目統一審核、歸口管理,強化紀檢、財務、採購、審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嚴防在廉潔方面發生問題。
2.加強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加強基建項目建設管理,制定《基建項目工作規程》《基建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基建項目合同籤訂辦法》,健全廉政風險和年度財務檢查制度,增加重大工程廉政談話、籤訂廉政責任書等環節,進一步完善了基建項目廉政風險防範控制機制。嚴格執行重大項目招投標制度,強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和重大項目審計。
五、進一步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不斷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
經過兩個月的努力,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警永遠在路上,必須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下一步,公安部黨委將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繼續紮實抓好後續巡視整改各項工作,堅決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鬆手、整改不到位決不罷休,不斷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保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更加堅定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高揚黨的理想信念旗幟,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固本培元,著力築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矢志不渝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自覺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切實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確保「刀把子」始終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
(二)嚴守黨的紀律規矩,切實做到講紀律守規矩聽招呼。始終堅持把紀律挺在最前面,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風險誘惑面前頭腦清醒、保持定力,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站穩立場、把準方向,切實做到愛黨、信黨、護黨,聽黨話、跟黨走。堅決同一切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作鬥爭,對不守黨的紀律的人和事,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確保各項紀律規定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持續深化「亮明黨員身份、強化黨員意識、發揮先鋒作用」活動,從根源上徹底肅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響,確保公安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
(三)強化管黨治黨責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過硬隊伍。毫不動搖地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警,健全完善黨建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兩個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著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過硬隊伍。進一步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充分運用「四種形態」,著力強化監督制約,堅持嚴在經常、管在平時,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持之以恆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好幹部標準,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進一步抓好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緊盯關鍵節點,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堅決糾正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反彈。
(四)鞏固擴大整改成果,推動形成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堅決摒棄「過關」思想,堅持不懈地抓好推進落實,著力把巡視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對已經完成的巡視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著力鞏固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在限定時間內落實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並抓好落實的,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要求,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對整改工作中新發現的問題,堅決採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實。同時,堅持把具體問題整改與構建長效機制有機結合起來,緊緊圍繞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追根溯源、找準癥結,有針對性地加以完善和改進,真正把巡視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長的制度規範和工作機制。
(五)著力強化責任擔當,忠實履行好肩負的重大職責使命。堅持把深化整改落實同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公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注重統籌謀劃、一體推進,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突出防控風險、維護穩定這一主責,增強憂患意識、強化底線思維,扎紮實實抓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項措施的推進落實,確保全國社會大局持續穩定。聚焦激發活力、服務發展這一主題,堅持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的各項舉措優先往前推進,不斷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緊扣創新引領、改革驅動這一主線,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進「四項建設」,力爭在一些帶有標誌性、引領性意義的重大改革項目上取得新進展。抓住提升能力、補齊短板這一關鍵,大力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升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切實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重大職責使命,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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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委員會
2016年12月28日
(原題為《中共公安部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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