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標題,諸位讀者老爺你們在想什麼?你們覺得,彩雲今天要說什麼?
今天要說的,是美國從二戰結束後就開始預研,拖到1957年才定型,1958年起磕磕絆絆生產,到1963年就停產的M14自動步槍(什麼?你們以為我要說啥?沒有的事,別瞎說!)。
M14自動步槍
從M1加蘭德說起
二戰時期,美國憑藉本土遠離戰場的優勢和強大的工業基礎,率先在全軍普及了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成為二戰中唯一一個全面普及半自動步槍的參戰國,步兵分隊火力空前強大。但在戰場上,美軍士兵還是不滿意,因為M1步槍只能打單發,步兵班中最重要的火力輸出還是BAR,即M1918A2白朗寧自動步槍,它能連發,有兩腳架,槍身較重更穩定,火力投射效率要比單發射擊的M1步槍高得多。BAR早在一戰末期就誕生了,原本是作為單兵使用的「自動步槍」設計的,但重量太大,打的又是威力很大的.30-06步槍彈,無依託條件下連發射擊槍口跳動太大,根本不實用,所以最終成為班組支援武器,充當「班用自動步槍」,其實是輕機槍湊合著用。
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
M1918A2白朗寧自動步槍
試想如果步兵班中每一名步槍手都擁有連發火力,在二戰中將是何等雄壯豪橫的場面。為迎合軍方需求,M1步槍的設計者加蘭德就對M1步槍進行改造,增加了全自動射擊能力,並增加了一個從BAR自動步槍上借用來的20發彈匣,後又延長試驗型全自動步槍的機匣,改善了供彈可靠性,並在槍口增加了抑制連發射擊後坐力的槍口制退器,於1944年推出了T20步槍,到1945年,又推出了小改的T20E2步槍,該槍本質上是M1的全自動改造型,帶有強烈的戰時應急設計色彩。
1944年推出的T20步槍
1945年推出的T20E2步槍
原本T20E2步槍有希望成為美軍制式步槍,但日本慫得太快,還未來得及「一億玉碎」就投降了,於是僅僅是M1改全自動,充滿應急色彩的T20E2步槍美軍也看不上了,失去了成為制式步槍的機會。
戰爭結束了,美國軍械局覺得,終於有時間好好研製一款新型自動步槍了,於是在1945年,一個叫做「輕型步槍研究計劃」的項目正式啟動。對於這個項目美國人一度是非常樂觀的,希望這種新式輕型步槍能取代現役的M1步槍、M1/M2卡賓槍、BAR自動步槍和M3衝鋒鎗,統一步兵分隊的輕武器和槍彈。只是在當時,誰都沒有想到這個項目會歷時12年,耗費635.2萬美元,最終的產品M14步槍卻被美國前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斥責為「國家恥辱」,僅生產了6年就宣布停產,草草撤裝,並且帶歪了整個北約的第一代輕武器。
威力這麼小,還想當步槍彈?
1945年二戰結束的時候,美軍就打算設計一種新型槍彈以取代用了好多年的.30-06步槍彈。由於發射藥技術的進步,新型槍彈可以用較短的藥筒實現原.30-06步槍彈的威力和彈道性能,因此新彈的尺寸可以比.30-06步槍彈略短一些,槍彈短一些,槍械的自動機、供彈具也能緊湊一些,全槍的體積、質量也能壓縮一點,這便是當時美國軍械部門對新型步槍彈的認識——尺寸略短的大威力彈。
為此法蘭克福兵工廠找到了一種民用槍彈——.300英寸薩維奇步槍彈,在該彈的彈殼上裝一個.30-06 M2普通彈彈頭,後又逐步調整彈殼尺寸,最終將彈殼長度確定在51mm,研發出7.62x51mmT65步槍彈,並以此彈作為「輕型步槍研究計劃」的基準用彈。該彈雖然彈殼長度比.30-06步槍彈略短,但威力一點都不比.30-06步槍彈小,可看做是彈殼緊湊化的.30-06步槍彈。
.30-06步槍彈(7.62x63mm)和7.62x51mmT65步槍彈對比
搭配這種T65步槍彈的試驗步槍是T25步槍,設計師是美國人厄爾·哈維,這槍也是美國軍械局負責人斯泰勒上校相當看重竭力推薦的型號。T25步槍採用導氣式原理,導氣裝置有自動切斷氣流的功能,這能控制進入導氣管的燃氣總量,避免過量導氣,閉鎖方式為槍機偏移閉鎖,為提高點射精度採用直槍託,木製槍託微微向上翹,使後坐力傳遞軸線儘可能與槍管軸線重合。由於槍託被抬高了,T25步槍的瞄準具也被抬高,以適應人體肩膀到眼睛的自然高度。這裡要說明,T25步槍並不是後來M14的直接前身。
T25試驗步槍
美國人堅持在自動步槍上使用大威力步槍彈,思路已屬落伍。因為早在二戰時期,中間威力步槍彈和突擊步槍就已經誕生了,德國7.92x33mm短彈和Stg.44突擊步槍即是,並且在戰場上有不錯的表現。二戰結束後,同為北約成員國的英國研發了一種更為理想的中間威力步槍彈——.280步槍彈。該彈擁有較傳統大威力步槍彈更低的後坐力,彈道性能又比7.92x33mm短彈和蘇聯7.6x39mmM43步槍彈更好。
7.62x51mmNATO彈、.280彈和5.56x45mmM855彈
搭配這種.280步槍彈的是英國EM-2步槍,EM即Expenimental Model,「試驗型」的縮寫。為了在不縮短槍管的情況下儘可能控制全槍長度,EM-2步槍採用當時罕見的無託設計,自動原理為導氣式,閉鎖方式為卡鐵撐開閉鎖,即魚鰓板式閉鎖。英國國防部對EM-2和.280步槍彈寄予厚望,試圖將EM-2和.280步槍彈確定為英軍制式槍、彈系統,並在大英國協和北約陣營中推廣。
.280口徑EM-2步槍
在當時,比利時FN公司和英國軍方有合作關係,一看英國人選擇了.280彈,也緊跟形勢,將自家在研的一款自動步槍改為.280口徑,這便是後來「自由世界的右手」FAL步槍的原型。
.280口徑的FN原型槍
此時北約成立沒多久,作為一個軍事同盟,北約決定在各成員國之間建立統一的彈藥標準,便於在戰時簡化後勤供應。所以在1950年,美國在阿伯丁武器試驗場展開了一場步槍測試,此次測試不光要為美軍選出理想的「輕型步槍」,也包含了為北約國家選擇標準步槍彈的目的,也是傳統大威力步槍彈和新興中間威力步槍彈的路線鬥爭。
測試結果表明,無論是.280口徑EM-2,還是.280口徑FN步槍,還是美國7.62x51mm口徑的T25都不夠理想。EM-2和FN步槍因為採用中間威力步槍彈,點射精度較高,但可能是因為試驗批次.280步槍彈的質量問題,初速差異較大,一些彈的初速比標稱初速更低,而美國T25步槍在單發精度和抗惡劣環境方面似乎佔優,但點射精度可用垃圾來形容——由於T65步槍彈後坐力太大,即使在50m距離上短點射都可以打不上靶,無法測算精度。
即便如此,美國人還是不認可.280步槍彈,他們堅稱這個彈初速低,有效射程近,彈道太彎曲,遠距離射擊時殺傷界小;直徑過小的彈頭不便於設計曳光彈、穿甲彈等特種彈,總之,威力這麼小,也想當步槍彈?!
這些理由,完全可用強詞奪理來評價。作為一款步兵近戰使用的自動步槍,有效射程也就是400m左右,你要在辣麼遠的距離上保持那麼大的動能,強調遠距離殺傷界幹嘛?摩天樓起火了,你用尿滋啊!至於彈頭太小不便設計特種彈更是混蛋邏輯,後世的小口徑步槍彈哪個口徑不比.280彈小?哪個沒有特種彈?美國人對.280彈的「批評」,目的只是頑固地維護自家T65步槍彈的地位,並強行向北約國家推廣。
最終美國憑藉在北約內部強大的話語權,在1953年硬是把T65步槍彈推到北約第一代標準步槍彈的位置上,成為7.61x51mmNATO步槍彈。而英國雖然一度堅持使用.280彈和EM-2步槍,但在加拿大放棄.280彈之後,出於維護北約陣營團結統一的目的,最終也放棄了.280彈和EM-2步槍,轉而裝備比利時研製的,改用7.62x51mm口徑的FAL步槍,並命名為L1A1步槍。
各種7.62x51mmNATO步槍彈
平心而論,7.62x51mmNATO步槍彈不是沒有優點,尺寸比老式.30-06步槍彈緊湊,射程遠、威力大、精度好,用在通用機槍、車載機槍和狙擊步槍上還是很吼的,唯獨這彈作為單兵自動步槍用彈威力太大,雖然沒有一些鍵盤軍宅誇大其詞的「一個點射肩胛骨碎掉」那麼可怕(我也搞不懂,這些鍵盤軍宅為啥就喜歡誇大其詞瞎吹,一會兒說小口徑打不死人,一會兒又說大威力彈一個點射碎肩胛骨,反正撿到點雞零狗碎的地攤信息就發揚腦補大法,胡編亂造到處秀優越感),但對自動步槍連發點射密集度是非常不利的,而「射程遠」的優勢對近距離使用的自動步槍來說,又是不必要的。美國當年的固執,導致整個北約第一代自動步槍統統跑偏,比起對手華約的7.62x39mmM43中間威力彈和AK-47突擊步槍,整整落後了一代。
從T25到T44E4
雖然7.62x51mm步槍彈「贏」了,但在靶場上點射散得測不出精度的T25步槍肯定是不能用了,儘管厄爾·哈維又設計了一個T47試驗步槍——將T25那個誇張的直槍託換成普通槍託,但還是沒法達到軍方要求。
T25步槍(上)和T47步槍(下)
這時就出現了一個T44試驗步槍,這是將T47步槍的槍管和導氣部分移植到T37試驗步槍上改造而來的,而T37試驗步槍又是在M1加蘭德步槍的基礎上改造而來的,所以T44本質上就是採用T25、T47步槍導氣裝置,帶20發彈匣,7.62x51mm口徑的M1加蘭德步槍。不過此時美國軍方比較看好的不是T44,而是T48,這是FN公司為美國設計的的FAL步槍。這裡也隱約體現了北約內部的某種平衡:既然標準彈選擇了美國7.62x51mm,那美國也選擇比利時FAL步槍,大家不吃虧。
T44試驗步槍(上)和T48試驗步槍(下),T44是M14的原型槍,T48是美國版的FAL。
1953年到1954年,T44和T48一起經歷了多輪測試,特別是北極寒區測試,令人意想不到的是,T48在寒區測試中的表現卻不如T44,而且T48還出現了生產問題——比利時FN公司的FAL是公制的,要在美國生產就必須將圖紙資料改成英制,這一拖就是好久,而且FN還找錯了合作方,他們找了美國一家叫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Harrington & Richardson Arms Co.,簡稱H&R)的民營企業生產T48,結果這家「有活力,不存在國企壟斷病」的民營企業生產技術水平很差,陸陸續續造了500支T48試驗步槍,可質量就是不合格。折騰到最後,在歐洲多個國家造得好好的,已經大量服役的FAL步槍在美國就是造不好(我大美利堅自有國情在此!)。
到1956年,美軍方對拖了11年,投了不知道多少錢下去,不知道未來還要投多少錢下去的「輕型步槍研究計劃」失去了耐心,考慮到測試中T44的小幅度改進型T44E4性能略好,重量還比T48略輕,最終確定T44E4獲勝,並命名為M14自動步槍。
「我也沒想到,我一個連發加蘭德,本來覺得沒戲了,突然就叫我當制式步槍。」
對美國的這一決定,英國、比利時是很不滿意的,本來在槍彈上英、比已經讓步了,還指望美國能用FN的槍,結果美國這麼擺一道,英國覺得自家.280彈和EM-2步槍白死了,比利時也覺得美國不講信用,但美國畢竟是北約中的老大,美國人說不行就是不行,於是M14步槍就在吵吵鬧鬧中登上了歷史舞臺。
「打破國企壟斷」
槍定型了,彈也定型了,接下來就是生產了。M14自動步槍的生產頗有網絡輕武界的「政治正確」:大部分M14不是由「缺乏競爭,故步自封,高度壟斷,官僚主義橫行」的國營兵工廠生產的,而是在公平招投標、充分競爭的條件下分包給「有活力,有創造性,充滿進取意識,打破國企壟斷」的民營企業生產的。
原來美國長期都有戰爭一結束就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傳統,到1956年,原本屬於槍械生產巨頭的國營春田兵工廠因為設備老化,人員裁減,已無力完成M14自動步槍的全部批量生產任務,再加上對全面核戰爭的恐懼,美國認為不能將武器生產集中在個別國營大企業裡,而是應該分包,動員美國數量眾多的民營槍械企業生產。
在當時,有三家民營企業承包了M14步槍生產任務,其中產量最大的就是前面已經提到過的,造了500支不合格T48步槍的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這家公司並不是老牌槍械企業,曾經有過的槍械生產記錄就是二戰時為彌補衝鋒鎗數量不足,生產了一批M50、M55雷興衝鋒鎗。這種衝鋒鎗缺點很多,質量也不好,陸軍根本看不上,只有飢不擇食的四等人海軍陸戰隊買過。但哈林頓-理查森公司在招投標方面就是有一套,報價又低,居然拿到了M14步槍的大頭訂單。
M55雷興衝鋒鎗
由於哈林頓-理查森公司缺乏許多關鍵零部件的加工能力,他們在拿下大頭訂單後,又將許多零部件再次外包,層層轉包之下,帶來了嚴重的質量問題——哈林頓-理查森公司生產的M14步槍機匣和槍機熱處理不過關,金屬零件內部出現極硬的馬氏體和極軟的鐵素體夾雜的情況,導致槍機閉鎖凸筍等承力部位在未到壽終時就發生斷裂。為此,哈林頓-理查森公司生產出來的大批M14步槍機匣、槍機不得不退回重新驗收,不合格的回爐報廢,報廢率高達10%!
生產質量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結果,是1957年就宣布投產的M14步槍遲遲不能批量服役,到1961年柏林危機爆發時,處在冷戰最前沿的美軍士兵居然還在用二戰時期的M1加蘭德步槍,而此時對手蘇聯早就換裝AK-47,甚至AKM都列裝了,連盟友英軍都換裝英國版FAL也就是L1A1了,堂堂大美利堅陸軍的面子都丟盡了。
「體制問題害苦了前線將士,一旦打起來,前線將士不得不用鮮血和生命為體制問題買單!」
別再浪費納稅人的錢了
到1963年,美國軍方對原先寄予厚望的M14步槍已經失去最後一點點耐心。此時美國的國防部長是麥克納馬拉,此人不是職業軍人出身,甚至不是學工科的,而是學商科的。在他眼裡,M14這個項目已經投入了太多沉沒成本,未來還不知道要投多少錢到這個無底洞裡去,按照商學精英的理性思維,這種無底洞項目就該被槍斃!而且此時美國軍方對正在進行的「特種用途單兵武器」,即SPIW項目持過分樂觀的預期,覺得再研發個兩三年,就能迎娶SPIW白富美,走上世界巔峰。所以1963年1月23日,麥克納馬拉下令停產M14,把M14預算中剩下的錢先買一批5.56mm口徑AR-15步槍,賦予M16的制式型號過渡一下,等過渡個兩三年再列裝劃時代的SPIW,豈不美哉?!所以M16的突然上位,也和M14的爛泥扶不上牆有關。
這裡得提醒讀者老爺們注意這個時間節點,M14步槍是1963年1月23日停產的,此時美軍還未全面介入越南戰爭,還停留在出錢出槍出顧問的「特種戰爭」階段,所以M14步槍並不是像很多中文材料描繪的那樣,是因為在越南戰場打不過AK-47而淘汰的,早在美軍全面介入越南戰爭之前,M14就已經停產了。當然,到1965年美軍全面介入越南戰爭之時,仍有部分M14步槍在美軍中服役,在越南戰場的表現也的確很垃圾。
這裡還有一個題外話的後續,就是原本寄予厚望的SPIW項目步子太大劈叉扯了蛋,黃了,導致一開始僅僅過渡一下的M16不得不扶正,成為美軍制式步槍,一用就是幾十年,到今天美軍的M4/M4A1卡賓槍本質上還是M16的改進型。寄予厚望的項目因為好高騖遠劈叉扯蛋,原本只是過渡湊合的備胎反而上位,這種情況在美軍武器裝備研發中不止一次地出現。
所以回到本文的標題,「火箭上天,航母下海,卻造不出一支好槍」這句話,恰恰是時任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說的,他的原話是「我認為這個項目簡直是個恥辱。我不是針對軍隊,而是針對國家而言。相比於製造衛星、登月艙或者是飛彈系統,打造一把步槍應該是相對更簡單的工作。」雖然麥克納馬拉不懂軍事技術,但這句話還真是說對了。
「軍械局,你們要知恥!知恥!我也是替你們捉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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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稿:彩雲
排 版:江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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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為「雲上國防」公眾號獨家特約文章,未經允許請勿轉載、洗稿,否則將追究當事人和單位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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