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國國際救援隊隊員在日本巖手縣大船渡市進行搜救工作。新華社記者 呂小煒攝
日本強震引發核洩漏,核安全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13日,中國核電安全專家鬱祖盛表示,日本原子能機構將福島縣第一核電站爆炸事故級別定為4級,目前核輻射劑量對人體沒有實際影響。那麼,核輻射究竟對健康會造成什麼影響?科技日報記者對核醫學專家進行了採訪。
噁心嘔吐發熱腹瀉是急性症狀
衛生部北京醫院核醫學科主任姚稚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放射性輻射在自然界裡都存在,我們日常在陽光下曬太陽就會接觸到來自宇宙的輻射。因此,並不是說我們不能接觸放射性輻射,關鍵是接受的劑量在一定的範圍內。」
「短時間內大劑量電離輻射引起的放射性損傷,稱急性放射病。」姚稚明解釋說,較長時間超過允許劑量的輻射損傷,稱慢性放射病。此病常見於接受過量射線的工作人員、公眾及核武器爆炸的罹難者,主要引發造血功能障礙、內臟出血、組織壞死、感染及惡性病變等。其中,核輻射導致的全身外照射損傷主要出現在急性放射病典型病程的初期,表現為噁心、嘔吐、疲勞、發熱和腹瀉。「假愈期」患者持續時間長短不同,症狀有所緩解。嚴重的發展到了極期則有感染、出血和胃腸症狀。經恰當治療後上述症狀逐漸緩解。「而局部照射損傷是隨受照劑量的不同,在受照部位可能出現紅斑、水腫、乾性脫皮和溼性脫皮、起水泡、疼痛、壞死、壞疽或脫髮等症狀。局部皮膚損傷通常持續幾周到幾個月,嚴重者常規方法難以治癒。不過,外照射多見於核電站工作人員。」姚稚明如是說。
4000毫西弗輻射劑量可致死
在放射醫學和人體輻射防護中,輻射劑量的單位有多種衡量模式和計量單位。較為完整的衡量模式是「當量劑量」,是反映各種射線或粒子被吸收後引起的生物效應強弱的輻射量。其國際標準單位是「西弗」,定義是每千克人體組織吸收1焦耳,為1西弗。
根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制定的標準,輻射總危險度為0.0165/西弗,也就是說,人體每接受1西弗的輻射劑量,就會增加0.0165的致癌機率。
「西弗是個非常大的單位,因此通常使用毫西弗、微西弗。1毫西弗=1000微西弗。」鬱祖盛解釋道,核輻射是否對人體有害,關鍵要看吸收了多少輻射劑量。假如給一個極端數字,人在短時間內吸收了4000個毫西弗的放射性劑量,這就是個致死性劑量,人恐怕生命就要危險了。如果是吸收了100個毫西弗以下,而且是累計劑量,又另當別論。
「日常生活中,我們坐10小時飛機,也會接受30微西弗輻射。」專家透露。
據介紹,正常核電站一年所受到的累計核輻射劑量大約是0.2個毫西弗左右,也就是說是標準的1/10,是非常安全的。
人體正常生長的體細胞發生基因突變的機率很低,但是如果一定時間內人體接受的輻射超過人體耐受範圍,例如在放射線及其它輻射的作用下,基因突變機率將會大增,這有可能導致原癌基因被激活從而發生癌變。
根據資料檢索發現,目前國外發生的核輻射致病事件中,患者多表現為疲勞、頭昏、失眠、皮膚發紅、潰瘍、出血、脫髮、白血病、嘔吐、腹瀉等。嚴重的核輻射還會增加癌症、畸變、遺傳性病變發生率。一般來講,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致癌、致畸風險也越大。其中,核輻射者最容易發生白血病、淋巴癌、皮膚癌、甲狀腺癌等癌症。
遭遇核輻射躲為先
「遭遇核輻射要儘可能縮短被照射時間,遠離放射源,尤其要注意屏蔽。進出核汙染地區時,要穿防護服,並及時淋浴,清除核汙染。」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放射醫學專家楊宇華主任醫師強調,發生核事故或放射事故,特別是有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時,總的防護原則是「內外兼防」,首先,儘可能縮短被照射時間;儘可能遠離放射源;注意屏蔽,利用鉛板、鋼板或牆壁擋住或降低照射強度。「當放射性物質釋放到大氣中形成煙塵通過時,要及時進入建築物內,關閉門窗和通風系統,避開門窗等屏蔽差的部位隱蔽。」
其次,避免食入、減少吸收、增加排洩、避免在汙染地區逗留。清除汙染,減少人員體內汙染機會。「如果核事故釋放出放射性碘,應在醫生指導下儘早服用穩定性碘片。服用量成年人推薦為100毫克碘, 兒童和嬰兒應酌量減少,但碘過敏或有甲狀腺疾病史者要慎用。」
同時,一定要遠離核輻射。進入空氣被放射性物質汙染嚴重的地區時,要對五官嚴防死守。例如,用手帕、毛巾、布料等捂住口鼻,減少放射性物質的吸入。穿戴帽子、頭巾、眼鏡、雨衣、手套和靴子等,有助於減少體表放射性汙染。要特別注意,不要食用受到汙染的水、食品等。
如果事故嚴重,需要居民撤離汙染區,應聽從有關部門的命令,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到安全地點。撤離出汙染區的人員,應將受汙染的衣服、鞋、帽等脫下存放,進行監測和處理。受到或可疑受到放射性汙染的人員應清除汙染,最好的方法是淋浴。(科技日報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