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部車燈種類
常見內部燈具有頂燈、閱讀燈、行李箱燈、門燈、踏步燈、儀表照明燈、工作燈、儀錶板警指示
燈等。
1、頂燈轎車及載貨車一般僅設一隻頂燈,除用作車室內照明外,還可兼起監視車門是否可靠關閉的作用。在監視車門狀態下,只要還有車門未可靠關緊,頂燈就發亮。功率一般為0.5~2W,公共汽車頂燈有向螢光燈發展的趨勢。
2、閱讀燈裝於乘員席前部或頂部,聚光時乘員看書不會給駕駛員產生眩目現象,照明範圍較小,有的還有光軸方向調節機構。
3、行李箱燈裝於轎車或客車行李廂內,當開啟行李箱蓋時,燈自動發亮,照亮行李箱內空間。功率為1.5W。
4、門燈裝於轎車外張式車門內側底部,開啟車門時,門燈發亮,以告示後來行人、車輛注意避讓。功率為5W,光色為紅色。
5、踏步燈裝在大中型客車乘員門內的臺階上。夜間開啟乘員門時,照亮踏板。
6、儀表照明燈裝在儀錶板反面,用來照明儀表指針及刻度板,功率為0.5W。儀表照明燈一般與示位燈、牌照燈並聯。有些汽車儀表照明燈發光強度可調節。
7、報警及指示燈常見的有機油壓力報警燈、水溫過高報警燈、充電指示燈、轉向指示燈、遠光指示燈等,報警燈一般為紅色、黃色,指示燈一般為綠色或藍色。
8、工作燈是車輛維修時可以移動使用的一種隨車低壓照明工具,電源來自汽車發電機或蓄電池。功率一般為21W,常帶有掛鈎或夾鉗,插頭有點菸器式和兩柱插頭式兩種。
LED車燈因發光二極體直接由電能轉化為光能,較普通汽車燈泡耗電僅相當於傳統燈的1/10,能更好的節省油耗,保護汽車電路不被過高的負載電流燒壞。
二、汽車後組合燈具
汽車信號燈是影響汽車安全行駛和造型的關鍵零部件之一,用於反映汽車停止或者行駛時各種狀態的裝置,不同功能的信號燈具其配光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汽車燈具主要包括有光源、反射鏡、配光鏡、燈殼以及固定和定位裝置構成,將幾種功能的信號燈具做在同一燈體裡面,稱為叫組合燈具,這些不同的信號燈具有分開的光源、分開的發光面。通常,我們將後位燈、制動燈、後霧燈、轉向燈、倒車燈做在同一個燈具裡面,稱為後組合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