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1日電 國家海洋局今日發布了《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強調,要加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綜合調查,開展外大陸架海域、重要資源區等專項調查。
在海洋公共服務方面,《規劃》作出部署,要求推進海洋調查與測繪、海洋信息化和海洋標準計量工作,強化海洋漁業和海上交通的服務保障能力,提升海洋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規劃》要求,加強海洋調查的統籌規劃與管理,開展近岸海域精細勘測與測繪。定期更新近海海洋資源環境基礎數據和基礎圖件,完善海洋基礎資料庫系統。加快實施海洋地質保障工程。拓展海洋勘探調查空間,加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綜合調查,開展外大陸架海域、重要資源區等專項調查,繼續開展國際海域資源調查與評價。加強全球海洋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研究建立海洋調查船準入制度,推進大型海洋調查探測設備和分析測試儀器共享。
在提升海洋信息化水平方面,《規劃》指出,加快海洋信息標準化建設,推進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和共享,依託國家電子政務網絡,整合改造海洋信息業務網。建設海洋環境與基礎地理信息服務平臺,以海域海島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經濟監測、基礎科學研究為主題,推進海洋管理與服務信息化工作。繼續建設「數字海洋」,加快海洋數字檔案與圖書館建設。健全海洋信息發布制度,強化信息公共服務。進一步強化海洋信息管理,保障國家海洋信息安全。
在提高海洋漁業服務能力方面,《規劃》部署,加強對海洋漁業發展的指導,優化漁港建設布局,改擴建一批沿海重點漁港,提高建設標準,完善通訊、監控、導航等設施,在颱風多發的東南地區適當增加布局密度。到201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沿海漁港網絡,為70%的漁船提供就近服務。加強漁村供水供電、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漁民生產生活條件,加大漁民轉產轉業的政策扶持力度,開展漁民多樣化就業培訓。健全海洋水產良種選育、水產技術推廣與疫病防控服務體系,加強海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強化漁業安全生產和執法檢查。推進政策性漁業保險。
《規劃》強調,要加大海上航運監管與服務力度,優化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布局,完善沿海乾線航標體系,建成西沙、南沙海域公用航標,航道安全巡航擴展至專屬經濟區及其他管轄海域。開展沿海民用港口及航路測繪,更新重要通航水域、能源大港海圖。完善全國沿海近岸水域甚高頻安全通信系統布局,實現沿岸25海裡全覆蓋。購置直升機、固定翼飛機,建造巡航船、航標船、測量船,推進航運保障基地建設。建立健全海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完善海上搜救應急預案體系,定期開展海上聯合搜救演練,積極推進搜救國際合作。到2015年,渤海灣、長江口、臺灣海峽、珠江口、瓊州海峽、南海部分水域離岸100海裡範圍內,監管救助力量到達時間不超過90分鐘。
《規劃》進一步強調,創新海上治安管理,完善海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編制平安海域建設發展規劃,實施我國內水、領海及毗連區常態治安巡邏,打擊海上犯罪。改進出入境船舶邊防檢查服務,提高船舶出入境邊防檢查效率。精準管控靠港國際航行船舶,保障港口和船舶治安安全。提升海上治安管理服務能力,合理布防海上警力,完善沿海口岸、碼頭和監控系統等基礎設施和通關條件,強化海上110治安報警服務平臺建設,健全海上群防群治網絡,加強執法裝備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