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和親自立的《天妃靈應之記碑》記載,永樂十五年,鄭和下西洋時,各國都爭著進貢了本國的珍貴動物,其中「阿丹國進麒麟,番名祖剌法並長角馬哈獸;木骨都束國進花福祿並獅子……」 中外專家經考證指出,「木骨都束國進花福祿並獅子」,其中的「福祿」是索馬利亞語「faro」的音譯,英文譯為「zebra」,是「斑馬」的意思;花,則是意譯,指花紋、條紋。「花福祿」指的就是「斑馬」。「阿丹國進麒麟」,其所說「麒麟」是索馬利亞語「giri」,即英文giraffe(長頸鹿)。《天妃靈應之記碑》中也說它「番名祖剌法」,因此可以說,進貢的麒麟就是長頸鹿。
以通事(翻譯)身份三次隨鄭和下西洋的馬歡所撰《瀛涯勝覽》一書中有如下描述:「麒麟,前二足高九尺餘,後兩足約高六尺,頭抬頸長一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上有兩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跲,匾口。食粟、豆、麵餅。」 由此描述不難看出,所謂「麒麟」即長頸鹿也。據悉,在日本,直到現在,長頸鹿仍被稱為「麒麟」。麒麟原本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一種祥瑞之獸,麟鳳龜龍被稱為四大靈獸。至於為什麼長頸鹿初到中國被稱作麒麟,目前尚未有定論。有分析說,長頸鹿在明代傳入中國之時,國人都從未見過這種動物,但因為長頸鹿的形態, 習性與中國古籍描述的麒麟相當吻合,加上麒麟出現是太平盛世的祥兆,朝中大臣便認為這種動物便是麒麟。當時的皇帝明成祖也非常高興,命令畫師作麒麟圖,還有大臣寫出《瑞應麒麟頌並序》一文來表示祝賀。
關於鄭和當年為何下西洋,也是眾說紛芸。其中的「長頸鹿說」認為,鄭和船隊遠航非洲是為了尋找長頸鹿的故鄉,因為他們在孟加拉國看到長頸鹿後,誤以為是貴重、吉祥之獸「麒麟」,是皇恩浩蕩的象徵,而當獲知長頸鹿原產地在東部非洲時,便不遠萬裡,遠航尋覓。在肯亞,有不少人肯亞人知道他們的祖先曾向中國贈送長頸鹿的故事。這使我想起查閱資料時看到的著名記者、新華社原副社長高秋福的一篇文章。他在文中寫道:1981年,我在肯亞首都奈洛比採訪,一位野生動物專家說,肯亞的長頸鹿粗分為兩種,一叫馬賽種,一叫網格種。他告訴我,兩個亞種最明顯的區別是:馬賽種體形較大,數量較多,全身斑紋呈不規則的鋸齒狀,網格種體形稍小,數量較少,顧名思義,斑紋是非常規則的圓形白色網狀。
那麼,當時榜葛剌和麻林贈送中國的長頸鹿是哪一種呢? 非洲贈送給中國的長頸鹿的種類問題。查資料可認為:在當時條件下,運到東非以外去的長頸鹿,都來自沿海地帶。而無論位於肯亞東南部的麻林,還是這一地區北邊索馬利亞和南邊坦尚尼亞的沿海地區,都是馬賽長頸鹿的聚居地。因此,從地域上判斷,那兩頭長頸鹿,應該都是馬賽種。忽然間我感到,近600年的時空間隔,逾萬裡的地域距離,好像一下子都縮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