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5月25日訊(記者 劉潔) 15年前,響應家鄉的召喚,他離開了服役25年的軍營,回到家鄉當村官。從軍官到村官,他秉持初心,踐行著向鄉親們「要麼不幹、幹就幹好」的承諾,打造中國農村「新範本」,成為探路農村城鎮化建設的先行者。他就是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市張家港永聯村黨委書記吳惠芳。
自2008年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以來,吳惠芳持續為農民發聲,為鄉村建設建言獻策、貢獻力量。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他向大會提交了一件關於賦予農村經濟合作社信用公示的建議,把農村經濟合作社納入徵信體系。
個人、企事業單位如果貸款,銀行審批就需要查詢徵信記錄,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信用記錄,金融機構沒法貸款。不僅僅是貸款,其他各種經濟活動都會因為這個徵信受到限制。
2014年,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這是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後,農村經濟合作社是一個「新生事物」,面臨著登記困惑和身份認同尷尬,沒有依法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通行證」。2015年10月開始,全國統一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進行三證合一,但農村經濟合作社均沒有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機關技術監督局也已停止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因此村經濟合作社沒有合法身份證明。
2018年,吳惠芳向大會提交了《關於明確農村經濟合作社法律主體地位的建議》, 2019年7月10日,永聯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拿到了蘇州市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有了法人主體地位,似乎可以正常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但現實中由於缺少相關配套功能,又面臨著「有證難行」的窘境。
吳惠芳以他所在的張家港市南豐鎮永聯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為例,2019年10月,該社以建設單位名義,申請平面交叉道口工程改造。在路政審批環節,蘇州公路處對該工程信息公示時,發現蘇州和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裡均無法查到永聯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組織信息和信用。後來,經政府部門協調才解決問題。
吳惠芳提出,伴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發展壯大,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村經濟合作社面臨著同樣的問題,這將嚴重製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展,他建議將農村經濟合作社組織信息納入國家及地方各類信用信息公示查詢系統,便於農村經濟合作社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過程中能夠自主經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