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英國科學家亞歷克·傑夫裡斯於1984年偶然發現,基因上存在一些微小的結構,足以區別不同的個體。他試著利用這種差異來區分不同的人,由此繪製了世界上第一幅DNA指紋,從此DNA技術迅速發展,成為人們辨別生物個體的一項最準確的技術手段。
英國科學家亞歷克·傑夫裡斯
我們經常會看到在某某寶上發布的兒童丟失的信息,看到這樣的信息扼腕嘆息的同時不禁在想,是誰在幹傷天害理的事情,拐賣兒童,讓一個完整的家庭頓然失去一切的快樂,對於父母來說是一種煎熬折磨,這樣的打擊放在誰的身上都是無法接受的。
尋找孩子最煎熬的就是那顆父母心
很多人可能看過劉德華主演的《失孤》,看那辛酸的經歷,讓人非常的惋惜。目前很多解救出來的被拐賣兒童,因為年齡小無法說出自己的家庭地址,只能寄養在福利院,在後續很長時間找到雙親,很多孩子可能一輩子都找不到,只能在福利院長大,而且這些孩子因涉及法律問題不能被別的人領養,因此如果建立基因庫,採用基因檢索可以輕鬆找出孩子的一切信息,讓被拐賣兒童迅速找到回家的路。
劉德華在電影《失孤》中扮演一位被拐賣兒童的父親
很多網友在建議,嬰兒一出生,醫療機構便可以採集嬰兒的DNA,國家統一建立一個基因資料庫,就像身份證信息聯網一樣,以後逐步的擴大檢測人群,所有人的DNA都可以在這個資料庫裡面找到,如果有兒童丟失,假如公安部門找到被拐賣的兒童,則可以順利通過基因檢索系統迅速找到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
基因檢索可以讓被拐賣兒童迅速找到回家的路
另外網友們也建議只要是有犯罪記錄的人,都可以將其DNA數據存到基因庫裡面,這樣一旦發生某些案件,公安部門則可以利用DNA技術迅速進行破案,這樣也可以減少相應的一些犯罪。
然而這麼多年過去了,仍然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採取這樣的措施,到底是資金問題還是技術問題或者是別的原因呢?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基因檢索沒能迅速實現
當然也有一些國家會採取一些別的方式來搜集DNA,在英國英格蘭和威爾斯被捕的嫌疑人,都要求被採集DNA樣本,採集後的樣本經過檢測將數據儲存在資料庫中,即使部分人被證明是清白的,他們的DNA樣本資料也將會一直被保存在警方DNA資料庫中。英國的這項政策使其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基因指紋資料庫中心。
英國已經建立了罪犯基因資料庫
個人DNA數據採集需要一定的費用,以前這個費用可能比較昂貴,現在隨著基因檢測技術的成熟,DNA鑑定則相對便宜,每個人檢測一下的費用一般在1000元左右,如果國家建立新生兒基因庫,父母親可以出一部分錢,國家可以補貼一部分,這樣子的話,逐步建立基因庫,國家承擔的費用也不是很高,所以國家不建立人口基因庫並不是因為資金問題。
隨著技術發展,基因檢測費用已經降低了很多
在技術方面,自從英國科學家亞歷克·傑夫裡斯於1984年偶然發現DNA識別技術後,經過將近四十年的發展,DNA的檢測已經變得很簡單,在現代科技條件下,只需在手指上採一滴血或者用棉籤在口腔裡刮一下,就可以採集到一個人的基因信息,而且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大數據、網際網路讓所有的數據共享變得很容易,所以建立基因庫和基因檢索系統並不存在技術方面的問題。
網際網路讓基因檢索技術不再有難度
目前很多父母在懷孕以後進行一項無創DNA檢測,無創DNA產前檢測技術僅需採取孕婦一小管靜脈血液,利用新一代DNA測序技術對母體外周血漿中的游離DNA片段(包含胎兒游離DNA)進行測序,並將測序結果進行生物信息分析,可以從中得到胎兒的遺傳信息,從而檢測胎兒是否患三大染色體疾病。所以基因檢測在現在真的不是什麼存在技術瓶頸的事物。
無創DNA檢測技術已經很成熟
可是目前仍然沒有國家建立全民基因資料庫,就是因為覺得建立基因庫會洩漏個人的隱私,由於DNA包含決定人體生理、病理、甚至行為特徵的全部遺傳密碼,所以DNA信息被視為人的「終極身份證」。
因此我國DNA資料庫的建立和發展目前還處於摸索階段,希望國家應儘快對DNA樣本強制採集的對象、程序及樣本保留、銷毀等問題進行立法,以實現打擊犯罪與保護公民權利之間的平衡。一方面可以減少一些倫理問題帶來的社會矛盾,另一方面可以打擊兒童拐賣犯罪,另外可以提高警察對一些刑事案件的破獲率,抑制各類型的案件。
基因庫及基因檢索可以拯救很多家庭
所以基因庫的建立好處很多,雖然花費的資金會比較多,但明顯的好處很多,希望我國政府加快基因庫建設和基因檢索系統的建設。然而在國際上因為侵犯隱私和侵犯人權,沒有任何國家全面推行!真的是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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