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僅是個人的愛情故事,也是最嚴格的社會和經濟契約。」這是美國最新暢銷書《定終身》中對婚姻的一句經典解讀。在過去的40年裡,從歐美開始,世界各國陸續迎來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離婚高潮。隨著人們對婚姻質量、感情需求的上升,以前「湊合著過」的想法被越來越多的人放棄。特別是近些年,在東方國家,因為一些看上去並不大的家庭矛盾引發的離婚衝動明顯增多,有人形容這樣的「氣頭上離婚」就像因小瘡而做了一個沒必要的切除大手術一樣。很多國家都有意無意地在給離婚增加難度,讓人們更慎重地對待婚姻。從政府的婚姻法律到社會的心理疏導,各國想了不少招,但效果並不明顯。相反,結婚難、同居多的現象更普遍了。
離婚潮從西方湧向東方
從世界範圍看,離婚法從有責離婚(一方犯有通姦、重婚、遺棄、虐待等罪責)發展到無責離婚(夫妻雙方沒有過錯,只是感情確實破裂),被視為人類的一個革命性進步。但走出這一步,不過是40年前的事。最早,英國在1969年公布《修訂離婚法》,廢除了原來的各種離婚規定,明確只要婚姻關係破裂到不能挽救的地步就可以。美國很多州也很快做出類似規定,為離婚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自由。此後,各國的離婚率出現直線上升。據調查,各國離婚案件中,女性首先提出的情況居多。俄羅斯近八成有子女的離異家庭,都是妻子一方先提出。到了上世紀80年代初,中國也逐漸過渡到無責離婚時代。目前,中國幾個大城市的離婚率已經超過了30%。
韓國的離婚率在經合組織國家中高居第二位。據韓國媒體報導,「新婚離婚」(結婚4年內離婚)的夫婦佔所有離婚夫婦的比重從2004年的25.2%上升為去年的28.4%。很多年輕夫妻認為,如果過不到一起,不如趁沒有孩子時候離婚。韓國《時事周刊》援引韓首爾家庭法院調解院長李南玉的話說,離婚相對容易,是30多歲年輕夫婦離婚率高的最大原因。他說,離婚如同證券投資,投入不多時更容易「撤資」。該刊還認為,40歲以上的韓國夫妻相對保守,重視面子,儘量避免離婚,而30多歲的年輕人更開放,更重視個人幸福,但也更容易衝動。
實際上,當中國等東方國家的離婚率在提高時,歐美的離婚率已經在高位出現了輕微的下降。以德國為例,2008年有19.19萬對夫妻離婚,比2004年少了2.2萬對。德國一位婚姻法專家認為,人們有離婚的權利,但不能濫用這種權利。任何時候,離婚者都應首先考慮對老人、孩子、家庭、社會的義務承諾。事實上,由於輕率離婚而帶來的單親家庭問題、兒童教育問題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美國的離婚率居全球第一,幾乎每兩對美國夫婦就有一對以離婚收場。但和人們的感覺不一致的是,據美聯社統計,過去20多年,美國人的離婚率持續走低,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來的最低點。美國人離婚率走低的背後,有諸多社會因素。一些崇尚傳統家庭價值觀念的組織欣喜地認為,這體現了美國人對高離婚率的反感。美國「關注家庭組織」的家庭政策專家格倫•斯坦頓說:「如今,許多年輕人就出生在上世紀70年代家庭劇變時期,他們看到了父母的離婚,現在,他們寧願同居也不隨意弄髒聖潔的婚姻地毯。」
多國給離婚增加「緩衝時間」
為了應對高離婚率,很多國家也在想對策。韓國政府自2007年8月起建議實施、2008年6月起強制實施的「離婚熟慮制」,對減少年輕人離婚起到了一些作用。該制度規定,夫婦要求協議離婚時,法院不予立刻辦理,而是給予一定時間要求夫婦兩人「重新思考離婚要求」,一般有子女的家庭是3個月,無子女的家庭是1個月。經過這段「深思熟慮」後,法院再予審議辦理。韓國蔚山地方法院稱,2006年向該院申請離婚者中有84%最終離婚,而2008年這一比例降至62%。韓國仁川市還推行家事商談制。當地法院選出一批家事商談委員,包括職業諮詢師、教師、宗教人士等,與要求離婚的夫婦見面,傾聽他們的煩惱,協助他們找到離婚以外的解決辦法,或幫助確實要離婚的夫妻處理好子女養育等現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