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上菜市場的時候,挑選各種各樣的蔬菜,西紅柿,也就是所謂的番茄,經常會在被挑選的範圍之內。但到了水果攤上,看到紅豔豔的小聖女果,又把它當成水果一樣買回家。你們是否想過,這菜市場裡的西紅柿,和水果店裡的聖女果,吃起來味道沒什麼不同,只是一個大一個小,那麼番茄到底是蔬菜還是水果呢?

事實上,關於番茄的爭論,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有了。對於天性愛美的女人們來說,番茄更偏向水果,因為生吃番茄有美白的作用,能讓皮膚變得光滑。而對於講究實用的男人們來說,番茄則更像是蔬菜,因為常吃的番茄炒雞蛋、番茄湯、焗番茄、烤番茄,都是將番茄當成蔬菜一樣看待。

番茄是一個很特殊的物種,雖然可以生吃,但不像黃瓜那樣被明確劃分為蔬菜。也可以做飯,但也不像菠蘿那樣被稱為水果入菜。世界上真的有人追究番茄到底是蔬菜還是水果嗎?還真的有,在1887年的時候,美國就有一個人,硬是要求必須清楚劃分番茄的屬性。

在當時,一位叫John Nix的美國商人從事番茄進出口生意。由於當時的美國關稅中明文規定,進口蔬菜要交10%的稅,而進口水果就不要交那麼多的稅款。於是這位商人將美國海關告上法庭,認為我的番茄不應該是蔬菜,應該是水果,因為它們可以生吃,而且多汁美味。John Nix認為,自己不應該上交那麼多稅款,海關還應該退還他之前交的錢。

那麼法庭是怎麼判斷的呢?那個時候的法庭還真沒辦法斷言番茄到底屬於哪個類別,於是這個案件被鬧到聯邦最高法院。為了辯證,雙方都帶著各種詞典,以各種定義來解釋番茄應該是蔬菜還是水果。最高法院的法官表示自己活了大半輩子,還真沒見過這麼無聊的案件,表示我覺得你們說的都對,但是我還是認為番茄是蔬菜,於是商人的關稅還是要繼續交。

正是因為這場鬧劇,讓大家面對番茄的時候,有了更深一層的思考,我到底買的是蔬菜還是水果?當然了,這個問題沒有定論,你說番茄是蔬菜,那小聖女果也是番茄的一種,它就是水果。你說番茄是水果,問題是番茄自古以來就是和黃瓜、青菜放在一起的食材。

這個問題,別說我們自己,法官都沒法整明白,就算找植物學家,人家也沒辦法給你一個確切的答案。所以番茄是水果還是蔬菜,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在蔬菜攤上買的,那就是蔬菜,在水果攤上買的,那就是水果。想怎麼吃就怎麼吃,要做菜還是要生吃,都沒問題。

應該也有很多人是像小編這樣,認為大顆的番茄是蔬菜,小顆的聖女果是水果吧?因為聖女果蘸楊梅粉生吃實在太好吃了,而做菜的時候,用大顆番茄比較便宜,用量也比較大,一般一道菜用兩三顆番茄就足夠了。你們是不是這樣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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