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番茄就是生活中的西紅柿,目前來說,更大一部分的人都知道西紅柿是蔬菜。它不僅能生吃,而且能做成美味的佳餚,雖然它部分的特性跟水果差不多,而且成熟的番茄吃上去也有點酸甜的口感,但即便這樣,它也是作為蔬菜放在菜市場供大家售賣。
但您知道嗎在百年之前,科學並不發達的時候,一些國家竟然以番茄是水果還是蔬菜進行了討論,甚至為此打過官司,如果你想知道下面這個有趣的故事的話,還請耐心看下去。
也就在1895年的美國,一個英國商人把一大批西紅柿運到了美國本土,但在通過海關檢查的時候,海關的工作人員就跟他說要多收10%的進口稅。理由是,當時的美國規定西紅柿是蔬菜,把蔬菜進口的話,一定要徵收10%的進口稅。而此時的英國商人卻一口認定西紅柿是水果,因為在美國,水果進口是免進口稅的。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這個商人既然為了一點點利益,把美國的海關告上了法庭。隨後在開庭之後,商人義正言辭地舉出了西紅柿是水果的諸多特點,就比如說,西紅柿擁有別的蔬菜所不具備的的果汁特性;而且它同時還能生吃,和一般的水果一樣;並且從西紅柿的外觀也能發現,它和大部分水果的外形極其相似。
而美國的法官卻以番茄可以做成美味佳餚,成為大家餐桌上的美味餐品,而這個特性,一般水果無法實現的。而對於最後最後的判決定論而言,西紅柿和土豆、黃瓜、豌豆一樣都是蔓生植物,所以把它定位了蔬菜。就這樣,番茄從那時起,就被明文劃入了蔬菜行列,把那個英國商人也因為這個官司受到了美國的打壓,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其實這也就是一個小故事,你可以把它當成茶餘飯後的解悶兒話題,反正現在的人都知道西紅柿是蔬菜而不是水果了。那麼今天的獵奇小話題就分享到這裡了,喜歡文章的朋友多多關注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