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基於CEPS兩期追蹤數據,通過分析家庭教養方式階層和城鄉差異,家庭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心理健康、問題行為的平均和異質性影響效應,探究我國現階段是處於「養育差異」還是已經陷入「養育陷阱」。
研究發現:一是,當前我國家長養育子女以權威型和忽視型為主,並且存在顯著的階層和城鄉差異,社會經濟地位比較高、省會家庭更傾向於採用權威型或寬容型教養方式;二是,雖然權威型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和問題行為,寬容型教養方式對學生問題行為有積極影響,但教養方式對不同階層學生群體沒有顯著異質性影響作用,教養方式的階層和城鄉差異沒有完全陷入不可逆的「養育陷阱」。三是,弱勢階層可通過合理家庭教養方式實現階層流動,打破教育代際傳遞固化壁壘。
一、問題提出
近些年,「直升機育兒」「虎媽」等密集型、高強度養育方式引起了廣泛討論和關注。父母不僅是孩子的保護者和監督者,還深度介入孩子的教育生活。
2012年美國父母平均每周花費在子女身上的時間約為8.5小時,比1976年增長了3.5倍。義大利父母2009年平均每周的養育時間增約是1989年的2倍。
基於全國代表性調查2014~2015年數據分析顯示,我國父母平均每周至少為子女指導功課、檢查作業2天半,其中每周為孩子檢查作業和指導功課4天及以上的父母分別為32.2%和20.8%,經常與孩子討論學校事情的家長佔37.7%。社會開始提出當代家庭教育是否出現父母時刻出現在子女學習、生活,監管孩子一切行為的「過度育兒」現象。德普克教授和齊利博蒂教授並不支持「過度」這一說法,他們在著作《愛,金錢和孩子:育兒經濟學》中指出,養育孩子與社會不平等程度、教育回報率密切相關,在收入不平等程度較高但教育回報率也較高的情況下,父母管束子女的行為、督促子女學習,讓他們成為優秀學生升入好的大學,是一種訴求高回報的「理性」行為。
當然,看似高回報的行為總會伴隨高風險。如果不同階層的家庭對子女的教養方式和參與行為存在差異,並且進一步將這種差異延續到對學生發展的影響,可能會因為養育差異而陷入到「養育陷阱」,即一國內部,收入不平等加劇導致養育方式的差異不斷擴大,而不同的養育方式又進一步導致社會不平等程度加深。
如,高收入家庭可以通過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的投入為子女購買和爭取更多的校內外優質教育,並且相較於工人階層或底層父母,中產階層父母更傾向與子女以討論和協商的方式進行交流和溝通,對子女有更多的要求。已有研究較為一致地證實了不同社會經濟文化地位的家庭,家庭教養方式存在顯著的差異,且研究大多發現不同教養方式對學生發展存在顯著影響,但關於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心理健康、問題行為等的影響效應研究,尤其是對不同階層、城鄉學生群體的異質性影響效應分析較少。
我們不僅要分析不同教養方式對學生發展的平均影響效應,還需要深入探究不同教養方式對不同群體學生的異質性影響作用。這樣才能適切回答養育方式的階層分化是否通過對不同階層群體學生發展的異質性影響作用,加劇教育和社會不平等。
如果不僅優勢階層家庭採用有益教養方式的概率更大,並且有益教養方式對優勢階層學生學習、身心健康的積極影響作用也更大,便會加劇學生學習和發展結果的不平等,養育差異通過教育結果向下一代傳遞,不可避免地邁入「養育陷阱」,造成社會流動性降低甚至固化。同時考慮到中國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本研究一併關注養育方式的階層差異和城鄉差異,深入探究我國目前家庭養育方式是停留在「養育差異」層面,還是已經陷入「養育陷阱」。
二、家庭教養方式:內涵、差異和影響效應
1. 家庭教養方式內涵——基於不同學科視角的辨析
不同研究領域關於養育方式的闡述略有不同。心理學領域尤其是發展心理學關注家庭教養方式,既包含父母教養行為,也包含養育態度或理念,實證研究多聚焦在教養方式對學生心理特徵、認知和非認知能力的影響;教育學更多聚焦於父母的養育或父母參與行為,妲玲和斯蒂伯格稱之為教養行為,實證研究多探究父母參與行為及其對學生學業成績的影響;社會學研究較為複雜,或只關注養育行為、或只關注養育態度,或兩者皆包含,田野研究多聚焦探討養育觀、教養方式的階層差異。某種程度上,教養方式不能和具體的父母參與或教養行為相混淆,父母參與/教養行為更強調父母行為參與、互動的頻率,而教養方式還包括家長與孩子互動時的一系列態度所構建的情感氛圍。
社會學家拉魯在其著作《不平等的童年》中指出,家庭教養指家長為了幫助子女與他人溝通交流,適應社會環境,向子女傳遞一系列相關的知識、策略、習慣和風格等,是文化資本身體化的一種途徑。其中,中產階層傾向採用協作培養式教養方式,強調理性溝通,在與孩子的交往中注重以理服人,注重孩子社交能力、語言能力、自我解決問題能力等的系統性培養,對孩子的課外活動採取系統性的規劃和組織。工人階層或貧困階層更多採用自然成長式教養方式,強調孩子的成長應順其自然,與孩子交往中多採用命令型口吻,並不特意給孩子組織課外活動,把大部分教育孩子的責任交給學校。
心理學研究中的教養方式最早由鮑姆林德於1965年提出,指的是父母在養育和管教孩子過程中相對穩定的行為和觀念,包含權威型、專制型和寬容型三類。邁克比和馬丁從中提取親子互動的兩個維度—回應與要求,將父母教養方式分為權威型、專制型、寬容型、忽視型。「回應」是指家長通過交流溝通、關心、陪伴支持等行為滿足孩子特定的需要;「要求」指家長通過行為規範、對孩子活動監督等方式讓孩子滿足融入社會的需要。
不同文化背景下,父母養育子女的行為存在差異,但不同家庭的養育氛圍能夠很好地被權威型、專制型、寬容型和忽視型四種類型概括。在儒家文化背景下,「要求」維度更貼近「管教」一詞,是父母養育子女的核心特徵,本身蘊含了父母對子女行為、態度的約束和規範。以往無論是心理學還是社會學研究中對「回應」或「溝通」維度的構建,都忽視了教育研究中更關注的父母陪伴子女生活,指導孩子的功課和作業等其他參與行為,故本研究採用「參與」「要求」兩維度,分別納入父母參與各指標、父母對子女的監管變量進行分類,構建家庭教養方式類別。
2. 養育差異——教養方式的階層差異
不同階層家庭父母與子女的交流互動頻率、父母參與形式、教育投入程度和管教態度都有顯著的差異。如中產階層家庭採用協作培養模式,與子女的交流互動更多,父母參與程度也更高。而工人或貧困階層的父母則多採用單向命令式口吻,或者乾脆將教育子女的責任交給學校等公共機構。這種階層差異在暑假期間尤為突出,中產階層的家長會花時間陪伴孩子,並且給子女報各種各樣的輔導班、興趣班,而工人或底層家庭的孩子則「隨波逐流」,將大多數時間花費在看電視和田野嬉戲上。
但中國工人或農民家長並非一味地將孩子的教育託給學校,而是在有限的經濟資源下,盡最大的努力為孩子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如農村學校儘管較少提供家校互動的途徑,農村家長仍會通過與老師建立良好私人關係的辦法,參與到孩子的學校生活中。
遺憾的是,父母並不總是意識到諸如與孩子交流、陪伴孩子的日常生活等簡單互動的好處,這種信息匱乏在發展中國家的農村地區尤為顯著。此外,我國關於教養方式的階層分化研究結論也與西方存在不同,如趙延東等指出,雖然我國城市地區中產階層父母對子女的資本投入顯著優於底層父母,但與底層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方式沒有顯著差異。
我國關於家庭教養方式的階層差異主要體現在父母對子女的「參與」行為上,而非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態度。如黃超的研究表明,不同社會階層的父母在教養方式上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溝通」維度即親子交流和溝通,而非父母對子女學習和生活的「要求」是否嚴格。
當然,在分析家庭教養方式階層差異時,我們需要對不同階層的標準進行界定。我國多以職業地位對階層進行分類,或者通過主成分分析方法,以職業地位、受教育年限、自評家庭經濟地位和黨員身份等信息合成家庭SES變量。但相關實證研究表明,我國家庭收入與職業地位並不像西方國家關係密切。另外,我國是典型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城鄉之間的不平等特徵尤為顯著。故本研究將分別探討城鄉、不同受教育水平、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職業家庭教養方式的差異。
3. 養育陷阱——教養方式的平均和異質性影響效應
西方關於教養方式的影響效應研究多聚焦在學生心理特徵、問題行為上,如協作型教養方式有利於學生形成權力感,在與他人交流中更為自信,語言能力更優秀,自然成長型教養方式則使孩子有一種侷促感,在人際交流中更疏離或畏懼。權威型教養家庭子女有更高的自尊水平和自我效能感,並且有更強的獨立性和社交能力,反社會行為更少,身心健康狀況更好;專制型教養方式家庭的孩子雖然有較好的服從性,但自我概念較低。
國內關於家庭教養方式的影響效應分析多聚焦探究其對學生心理特徵、認知或非認知能力的影響,關於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的研究較少。權威型教養方式對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同伴關係、意志力、自我意識等社會性發展有積極的影響作用,並且最有利於學生非認知能力如自我效能、社會行為、交往能力、集體融入、教育期望等的發展,專制型或忽視型家庭孩子表現出更多的違紀、反社會行為,忽視型最不利於學生各種非認知能力的發展。
以往中西方關於教養方式的影響效應研究多聚焦對學生各方面發展的平均效應,並且權威型教養方式在中西方背景下都表現出更多的積極作用。但大部分研究忽視了階層內部教養方式的差異,即雖然弱勢階層家庭採用權威型教養方式的比例少於優勢階層,但在不同教養方式中所佔比例仍較大,故我們需要更深入地探究教養方式對不同學生群體的異質性影響作用。
遺憾的是,目前幾乎沒有研究涉及教養方式對不同學生群體的異質性影響作用,僅有部分關注農村地區、流動兒童等的研究結果表明,農村缺乏有效親子互動的孩子在得到充分的陪伴和玩耍後,他們的性格變得更加開朗,甚至智力發育水平也有明顯提高。本研究將基於實證研究對不同教養方式的異質性影響進行分析。
三、研究設計
1. 數據
本研究使用由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調查與數據中心於2013~2014、2014~2015收集的教育追蹤調查兩期追蹤數據開展研究。該項目基線調查從全國隨機抽取了28個縣級單位,112所學校中的438個班級,共約2萬名學生。CEPS對學生學業成績、認知能力、心理健康、行為問題、家庭背景、父母參與、學校背景等進行詳細調查,滿足本研究需求。追蹤成功的樣本是2014年為七年級,2015年為八年級的同一批學生,最終匹配成功並進入分析的學生樣本有9449名。
2. 變量
本研究使用的因變量為學生2015年的學業表現,由學生2015年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期中考試平均成績和測量學生邏輯思維和問題解決能力的認知能力測試得分兩個指標構建,通過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公因子,並通過0~1標準化生成取值範圍為0~100的學業表現變量;因變量學生2015年的心理健康由測量學生焦慮和抑鬱程度的10個題項均值合成;因變量學生2015年的行為表現由測量學生問題行為的10個題項取均值構成。
主要解釋變量為家庭教養方式,本研究依據「要求」和「參與」兩個維度合成。在「要求」維度,包含父母在交友等八個方面對子女管得嚴不嚴格,以均值為界轉換為包含嚴格和不嚴格的二分變量。在「參與」維度,包含家長是否經常與孩子交流和溝通、是否陪伴學生的日常生活、是否指導學生功課等十三個方面,以均值為界轉換為參與頻繁和參與不頻繁的二分變量。最終,根據「要求」和「參與」兩個維度將教養方式分為四類,即要求不嚴格且參與不頻繁為忽視型,要求不嚴格但參與頻繁為寬容型,要求嚴格但參與不頻繁為專制型,要求嚴格且參與頻繁為權威型。
其他控制變量包括個體、家庭、學校層面變量,如性別、戶口、是否獨生、前期學業能力、家庭經濟水平、父母最高職業地位和受教育水平、學校所在地城鄉類型、學校排名等。
3. 研究方法
首先,採用皮爾遜卡方檢驗、F檢驗和T檢驗等統計方法,分析不同家庭教養方式在不同家庭背景、城鄉之間的分布,以及不同教養方式家庭學生在學業表現、心理健康和問題行為發展方面的差異。
其次,採用兩水平多元Probit模型,分析探討家庭社會、經濟、文化水平,城鄉差異是否會影響父母對子女教養方式的選擇。因為本研究需要討論學校所在地城鄉差異對家庭教養方式選擇的影響,考慮到學生和學校之間的嵌套關係,又因家庭教養方式是四分類變量,故本研究採用兩水平多元Probit模型進行估計。
最後,採用兩水平分層線性模型,以及在HLM模型中加入交互項的方法,分析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心理健康、問題行為的平均和異質性影響效應,探究我國是否因教養方式的異質性影響而陷入養育陷阱。以上模型都對學生個體層面、學校層面的其他變量進行了控制。
四、研究結果
1. 描述性統計結果
樣本中權威型家庭比例最高,為35.84%,其次為忽視型家庭,寬容型家庭比例最低,佔14.4%。不同經濟文化社會地位家庭之間、城鄉之間,家庭教養方式存在顯著差異。富裕、父母學歷為本科和研究生、父母為專業技術人員和領導的家庭,權威型家庭比例最高,都在41%以上,專制型比例最低,13.8%~21.6%不等。父母為普通工人和農民、父母受教育水平為高中及以下的家庭,權威型家庭比例最高,但忽視型教養方式家庭比例也較高,經濟困難家庭忽視型教養方式比例超過權威型,寬容型家庭比例最低,在9.5%~12.2%之間。農村學校學生忽視型教養方式比例最高,郊區和市中心學校學生家庭權威型家庭比例最高。
通過不同家庭教養方式的「參與」和「要求」維度在不同學生群體的差異比較發現,經濟水平不同、父母學歷不同、父母職業地位不同的家庭,父母在「參與」維度上有顯著差異,經濟水平更好的家庭,父母「參與」程度更高;父母學歷為高中及以下、職業為普通工人和農民的家庭,父母「參與」程度顯著低於其他家庭。
不同家庭背景、城鄉地區父母在父母管教是否嚴格的「要求」維度上有顯著差異,經濟水平中等、父母學曆本科、父母職業為公司/政府領導的家庭對學生的「要求」顯著高於困難、父母學歷高中及以下、父母為普通工人和農民的家庭。不過,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家庭,城郊和市中心家庭,父母對學生的管教「要求」沒有顯著差異。據此,我們可以推斷,不同階層和城鄉之間家庭教養方式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父母「參與」維度上,而非對學生的「要求」維度。
2. 家庭教養方式階層差異和城鄉差異
基於統計分析結果,本研究通過兩水平Probit模型進一步分析不同教養方式的影響因素,深入探究家庭教養方式是否存在階層分化和城鄉差異。表3表明,相較於忽視型教養方式,經濟水平、父母職業地位、父母受教育水平更高,位於城市地區的家庭,傾向於採用父母參與頻繁的寬容型和權威型家庭教養方式。而家庭背景對採用父母參與頻繁但父母管教嚴厲程度不同的權威型和寬容型教養方式沒有顯著影響,即兩種教養方式選擇並不存在階層和城鄉差異。所以,家庭教養方式的階層分化和城鄉差異更多體現在父母「參與」維度上而非「要求」管教維度。
3. 家庭教養方式的平均和異質性影響效應
(1)家庭教養方式對學生發展的平均影響
通過HLM模型結果可知,相較於忽視型教養方式,權威型教養方式顯著正向預測學生的學業表現,並顯著負向預測學生的問題行為,即權威型教養方式家庭,學生的學業表現更優異,問題行為更少。對子女管教不嚴但參與頻繁的寬容型教養方式家庭,學生的問題行為顯著更少,而對子女管教嚴厲但缺乏參與的專制型教養方式家庭,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更嚴重。
(2)家庭教養方式對不同學生群體發展的異質性影響
通過在HLM模型中加入交互項的方式,分析教養方式對不同學生群體的異質性影響作用,研究結果表明,寬容型、專制型、權威型教養方式對不同經濟水平、父母職業地位、父母受教育水平家庭學生的學業表現、心理健康、問題行為等沒有異質性影響作用,不同教養方式對城鄉學校學生的學業發展影響也沒有顯著差異。說明不同階層家庭的學生,城鄉學生都能從權威型教養方式、寬容型教養方式中獲益。
五、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基於CEPS2013~2014、2014~2015兩期追蹤數據,分析了我國家庭教養方式的分布、階層和城鄉差異,及家庭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心理健康、問題行為的平均和異質性影響效應,探討我國現階段家庭教育是處於養育差異階段,還是已經陷入養育陷阱。研究結果發現:
1. 當前中國家庭教養方式以權威型教養方式為主
當前中國家庭對中學階段子女的教養方式以父母「要求」嚴格、「參與」頻繁的權威型教養方式為主;其次為不嚴格「要求」且不頻繁「參與」的忽視型教養方式家庭;不嚴格「要求」但頻繁「參與」的寬容型教養方式家庭比例最低。該結論與黃超以「溝通」和「要求」劃分的家庭教養方式在中國的佔比結果不同,黃超的研究指出當前我國家庭教養方式以「溝通」較少的專制型和忽視型為主。
研究結論出現分歧的主要原因是,黃超構建的教養方式中「回應」維度中僅包含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情感交流,本研究中的「參與」除親子交流外,還包含父母子女日常生活的陪伴、對子女學業的指導等行為。權威型家庭教養方式佔比最多,並且不同階層、城鄉家庭的教養方式差異主要體現在「參與」維度,說明國純「管教」式育兒方式正在弱化,開始轉向注重與子女交流溝通、強調生活和教育活動參與的陪伴式親子教育。
2. 家庭教養方式存在顯著的階層和城鄉差異
城市地區,家庭經濟水平好、父母職業地位高、父母受教育水平高的家庭更傾向採用權威型或寬容型教養方式。家庭越富裕,父母職業地位、受教育程度越高,父母越重視與孩子的情感交流和文化活動陪伴,親子關係越密切,對子女的要求越嚴格。而之所以存在階層和城鄉差異,可能源於父母面臨的能力和時間方面的約束不同。
如不同家庭背景父母實施不同教養方式的能力不同,有些父母可能沒有與子女進行交流與溝通、參與子女教育和生活陪伴的軟技能,必須依靠責罰和嚴厲呵斥等專斷型方式來控制他們的行為;另外,農村地區或家庭經濟條件差的父母可能會因需要長時間勞作、打多份工養家餬口而沒有時間陪伴子女,參與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動。
3. 家庭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心理健康以及問題行為有顯著影響
具體說來,相對於忽視型教養方式,權威型教養方式家庭學生學業表現更優異,問題行為更少,專制型家庭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更嚴重,寬容型家庭學生問題行為更少。教養方式中的「要求」維度反映了家長對子女的約束和管教,「參與」維度體現了父母與子女的交流、溝通與陪伴。寬容型家庭孩子問題行為更少,專制型家庭孩子心理健康問題更嚴重說明對孩子過分約束,並且缺少交流和陪伴,孩子會出現心理問題或逆反行為。
4. 我國還未從「養育差異」完全陷入不可逆的「養育陷阱」
雖然家庭教養方式存在階層分化、城鄉差異,且城市地區、優勢階層的家庭更有可能採用權威型或寬容型教養方式,對學生學業表現和問題行為產生積極影響,但教養方式對不同學生群體各方面發展不存在階層和城鄉等異質性影響,說明家庭經濟困難、父母受教育水平低、職業地位不高、村郊的弱勢階層家庭,完全可以通過增加與子女交流溝通、陪伴子女的參與頻率等方式,構建合理的教養方式,提高學業發展、減少心理和行為問題,縮小與優勢階層子女教育結果差異。
綜上所述,囿於能力、經濟和時間等客觀資本條件,弱勢階層家庭在家庭教養上存在諸多「有心」「無力」。正是弱勢階層家庭構建權威型教養方式的「有心」,為我國能夠全民推進和普及家庭教育和合理家庭教養方式宣傳指導,通過減少「養育差異」而完全脫離「養育陷阱」奠定基礎。
另外,面對弱勢階層和農村家庭父母的「無力」,政府、學校等也需要為解決家庭教養差異背後的不平等採取幹預措施,如積極推動將家庭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爭取專門經費支持,專門研製家庭養育指導手冊進行宣傳;擴大再分配政策,為弱勢階層和農村地區家庭提供有針對性的養育支持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