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記者 莫韶華
1月5日,頂端新聞網友提出一個問題:在古代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學術思想可謂"百家爭鳴,百花齊放″。這是一場思想的碰撞和解放。其中,名家公孫龍以詭譎善辯著稱,其提出的"白馬非馬″學說蘊含著怎樣的道理,對當今哲學思想又有什麼樣的引領?
首先來說說公孫龍這個人。公孫龍是戰國時期趙國人,活了70歲,在當時已經算很長壽了,曾經做過平原君的門客,是諸子百家中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為《公孫龍子》,該書西漢時共有14篇,唐代時分為三卷,北宋時遺失了8篇,至今只殘留6篇共一卷。其中最重要的兩篇是《白馬論》和《堅白論》,提出了「白馬非馬」和「離堅白」等論點,因此公孫龍也是「離堅白」學派的主要代表。《白馬論》是著名的詭辯學代表著作,提出了邏輯學中的「個別」和「一般」之間的相互關係,但把它們之間的區別誇大,割斷了二者的聯繫,是一種形上學的思想體系。
《白馬論》原文大家度娘即可,我們來看看翻譯的白話文——
一日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騎馬進城。
守城士兵說:「王法規定,馬過城門應當納稅。」
公孫龍說:「馬過城門應當納稅,但我騎的是白馬,白馬非馬,不應當納稅。」
士兵說:「白馬當然是馬,你應當納稅。」
公孫龍反問道:「如果白馬是馬,那麼,黑馬也是馬了?」
守城士兵說:「那是當然。」
公孫龍繼續說道:「按照你的邏輯,白馬是馬,黑馬也是馬,那麼,白馬和黑馬就沒有差別了。因此,白馬非馬。」
守城士兵被公孫龍說得不知如何應對,連連點頭,但是不為所動,說:「你說得很有道理,請你為馬匹付錢吧。」
最終,公孫龍為了進城,只得為馬納稅。
公孫龍以其白馬非馬的詭辯之術讓許多大儒無言以對,這個典故也和對牛彈琴類似。
其實,白馬非馬是個哲學問題。
哲學追求事物的真實,面對「白馬非馬」的論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會落入掩耳盜鈴似的邏輯謬誤。這裡「白馬」就是白色的馬,一種有特定屬性的動物。「馬」就是馬這種動物,是範圍限定到「種」的層次。理解這一論述的關鍵在於理解其邏輯連詞「非」,這裡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義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屬於」「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於」和「等價於」的邏輯關係。而「白馬」的概念是屬於「馬」,但不等價於「馬」。
從心理學角度講,「白馬」的稱謂在普遍認知裡暗示出它與「馬」的聯繫,而「非馬」的判斷則違背邏輯慣性,從而使常識和理性判斷產生邏輯矛盾。而且詞語本身讀來耳目一新,易記順口,而且還有哲學韻味,能一定程度上顯示運用者有思考的傾向,所以就成為一個著名的詭辯哲學命題固定了下來且流傳開來,實質上是哲學中邏輯學範疇裡「語義謬誤」的體現。
「白馬非馬」的辯論給人的感覺大概就是「雖然聽不懂但是感覺好厲害的樣子」,你明明覺得不對,但又好像辯不倒他。這其實只是因為古代漢語表達的模糊性:既可以表達包含不包含,也可以表達等於不等於。而白馬非馬的整套辯題,就一直在包含和等於的來回切換中搞亂了人的思維,再加之現在我們對於文言文的生疏被繞了進去。
但問題是,公孫龍沒有用邏輯推演的同一概念同一外延的套路來,而是用等於不等於來懟你的包含不包含,所以結果就是雞同鴨講,雞鴨都覺得佔理了。這和莊子的「子非魚」差不多是一個套路。
現代語言裡,用數學的子集和全集的概念解釋,就一目了然。馬作為一個集合,定義為A。白馬屬於馬這個集合中的一部分,是元素B。
這裡用到集合論中的兩種符號,一種符號是「∈」,表示元素屬於某個集合的一部分。另外一個是最出名的「=≠」,表示兩集合相等或不等。
所以有以下的結論:
1.B∈A
2.B ≠A
翻譯成語言就是:
1.B屬於A(成立) => B是A(成立) =>「白馬是馬」(當然成立)。
2.B不等於A(成立) => B非A(成立) =>「白馬非馬」(當然成立)。
「是」表示屬於,「非」表示不等於,這當然屬於合理的用法。其他人辯不過公孫龍,很明顯的地方就在於沒有強迫公孫龍把「是和非」的表達定義清楚。從結論上來說公孫龍並沒有說錯,這也不是詭辯,是集合論中正常的表達。而公孫龍也沒有使邏輯或常識產生矛盾,因為以上的1和2是同時可以成立的,只是其他人被「忽悠」了。
古龍這樣說過:白馬非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對這句話的最好理解!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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