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宏剛
文章和書法有一個很重要的共同點:兩者都是由漢字組成,都可以用來欣賞並啟迪觀者的藝術審美。
但是,兩者的欣賞方式和欣賞目的有很大不同,欣賞文章主要是為了品味文字背後的思想,文字只是傳達思想的工具。
主要體現在:鑑賞文章的遣詞造句是否優美,是否具備哲理性和詩情畫意。文學的修辭手法是否豐富,作者的寫作技巧是否高明,作者藉助句子流露出來的思想趣味和人格精神是否能引起讀者的共鳴。
優秀的文章,綜合了文學性、思想性、哲理性、趣味性、可讀性、生動性等各方面元素。在這背後,是作者綜合修養的直接提現。人們常說:功夫在詩(文)外。指的就是這個道理,綜合修養不夠的作者,寫出的文章肯定不會吸引人。
欣賞書法是為了賞析書法家的用筆用墨,以及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能力和消化能力,文字不僅是書法家傳達個人才情的載體,更是引導書法家追根溯源的脈絡。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任何書法體裁都無法脫離漢字的束縛,每一種書法都代表了漢字的演變歷史,可以幫助書法家從字體演變中探究到美學觀念的變化。
欣賞書法的意義具體體現在:感受書法家寫出的筆畫線條是否好看,是否耐看,塑造出來的字體造型是否美觀和諧,章法布局有沒有給觀者帶來耳目一新的感覺。
可以說,評判一幅書法作品好不好的直接標準,就是審視作品裡有多少傳統的東西,在傳統的基礎上,書法家又創造了多少新東西。
理解了以上問題,就基本上能弄清「抄襲文章被看作是剽竊,而學習書法強調臨摹,卻不算剽竊」的問題。
從本質來看,不論是抄襲文章還是臨摹書法,都是一種剽竊。但是,文章由作者駕馭文字而成,主要體現的是作者的思想意識,以及內在的功夫和修養,裡邊抽象的成分更多。因為作者給文字裡凝注了形而上的東西,才讓文字變得鮮活起來,有了溫度。
而書法,雖然也是書法家駕馭文字組合而成,不過,它體現的是作者的功底、技巧和經驗,再加上文字本身具有既定的造型感,可以理解為「法度」,它是固定的參照物,任何人寫書法,都必須遵循法度,以固定的參照物為標準,所以,書法中具象的元素更多。把楷書按照隸書的法度寫出來,即使寫得很好,也算不上楷書。
臨摹書法本身就是按照既定法度,來鍛鍊個人的書寫技巧和經驗,書法愛好者在學習書法的道路上,必須走臨摹這個過程。
書法在本質上是不同文字的外在表現形態,它是經過許多人的創造而逐漸固定下來,並形成了標準的字體。比如,楷書在魏晉時期,也就是隸書發展到高峰時開始出現,但楷書發展成熟卻到了唐朝中期以後,這期間經過了數百年,經手了王羲之、王獻之、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顏真卿、柳公權等大師的塑造,才逐步完善。
當一種書法完善後,實際上也是一種文字形態的完善,文字屬於人們共有的東西,具有公益性質,不是某一個人的專利,因此,臨摹一種字體算不上剽竊,是對這種文字的學習和掌握。
一個人如果把王羲之的行書,或者顏真卿的楷書臨摹得很像、很好,沒有人會說他剽竊得很像很好,反而會認為他學得很認真,掌握了這種字體的精髓。
文章就不一樣了,所有文章的精華在於思想性,而思想性的建立,完全是作者個人才情的體現,無才情和思想的文章寡淡如水,沒人看得進去,才情和思想突出的文章,則如陳年佳釀,味道醇厚,耐人尋味。
拋開作者的才情和思想,即使辭藻再多麼華麗的文章,仍然不能觸動讀者的心弦,帶給讀者的,只是錦上添花。
當然,搞文學的人,都聽過這句話: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會抄不會抄。
若從這句話來理解,普天之下真正原創的文章確實很少,許多文章讀起來很過癮,但是,當你飽覽群書後,會發現,很多文章有「似曾相識」的味道。這種情況在文學術語上,叫作「化用」,意思是自我消化後使用,屬於再創作的範疇。
比如,李白那麼恃才傲物,但在七言律詩《上李邕》裡的第一句「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裡」中,很巧妙地化用了莊子《逍遙遊·北冥有魚》裡的句子: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裡,摶扶搖而上者九萬裡,去以六月息者也。
能說李白剽竊莊子嗎?嚴格來說,這是剽竊,因為這個句子不是李白首創。但從實際來看,這是化用,是再創作,李白沿著莊子的創作思想,創造出了新的成果。並且,李白也只是化用了兩句,並沒有大篇幅地化用,若這樣做,肯定是剽竊。
從古至今,可供寫作的素材不是無限的,許多人在思想上可能會產生「撞車」的情況,這是因為,後者可能是一名飽覽群書的人,他閱讀過前者的著作並熟記於心,在寫作中很自然地把一些句子化用了。
但是,不能無限制地化用,目前,大家的共識是:如果一篇文章、一幅繪畫、一首樂曲,如果跟已有的作品在相似度上超過了30%,那麼,後來的作品肯定要被判定為剽竊,哪怕是化用也不能洗脫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