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是中國共產黨人以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為指導,立足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形成的關於社會主義國家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宗教問題的理論,是馬克思主義宗教觀中國化的成果。
一、形成過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體系是中國共產黨在和平與發展成為時代主題的歷史條件下,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初步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在整個90年代和21世紀初得到了重大發展,黨的十六大以後又得到了新的豐富。
1.19號文件標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原則正式確立
1982年下發的《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發〔1982〕19號),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宗教工作正反兩個方面的歷史經驗進行了總結,主題是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文件肯定了在社會主義時期宗教長期存在,明確提出:「全黨同志務必要有足夠的清醒的認識。那種認為隨著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經濟文化的一定程度的發展,宗教就會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現實的。那種認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強制手段,可以一舉消滅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離馬克思主義關於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的,是完全錯誤和非常有害的。」[1]文件第一次強調指出在社會主義時期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必須堅定不移、始終如一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這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等經典作家未曾十分明確地提出來過,也是社會主義在一些國家取得勝利後長期困擾人們的一個重大問題。19號文件不僅重新闡明了馬克思主義宗教理論,而且結合中國情況闡明了中國共產黨關於宗教問題的基本經驗和基本政策,是中央第一個專門性的宗教問題的文件,成為後來宗教工作步入正規的指導性文件,標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原則正式確立,具有裡程碑的性質。
2.「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目標體系
1982年中央19號文件,為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問題的提出奠定了理論基礎。同年10月,胡喬木同志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六五」規劃座談會上提出要研究在中國社會主義社會裡,宗教怎樣才能同社會主義社會相協調。隨後我國理論界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討。1993年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江澤民同志正式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命題。從1993年的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到2001年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 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中、在相關政策文件中,我們黨全面系統地論述了「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理論的內涵,指出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目的都是要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為黨和政府找到了正確處理宗教問題的目標,為中國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生存和發展指明了方向,這是中國共產黨人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創造性發展。
3.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構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路徑體系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四句話: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1993年,江澤民同志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提出了著名的宗教工作「三句話」:一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三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2002年黨的十六大,在「三句話」基礎上增加了一句話,即:「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這是中央第一次把四句話放在一起,但沒有明確這「四句話」就是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2003年底,中央在有關宗教工作的內部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把「四句話」稱作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並把第三句話與第四句在前後次序上做了調整,即「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2006年7月10日,胡錦濤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做好新形勢下的宗教工作,關鍵是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落實宗教事務條例。」黨的十七大,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正式進入黨的政治報告和黨章,成為全黨一體遵循的原則。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確立標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體系正式確立。
總之,在偉大的實踐中,我們黨深刻回答時代和實踐提出的社會主義與宗教關係一系列重大課題,形成了豐碩的理論創新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形成,表明我們共產黨人雖然是唯物主義者,不信仰宗教,但同時又堅持以科學的觀點和方法對待宗教,努力認識和掌握宗教自身規律,寫出了「社會主義與宗教」的歷史新篇。
二、主要內容
回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形成過程,每一個重大理論觀點的提出都是圍繞社會主義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展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內容體系也是圍繞科學認識和處理宗教問題而構建的,主要包括三部分:關於社會主義時期宗教本質及其表現的理論、關於宗教工作根本宗旨的理論、關於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理論。
(一)關於宗教本質及其表現的理論
1.宗教不僅是社會歷史現象,還是一種文化現象
19號文件開宗明義指出:「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有它發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這種信仰和感情相適應的宗教儀式和宗教組織,都是社會的歷史的產物。」這一關於宗教的定義式的表述包含了豐富的內容:強調宗教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而不僅僅是意識形態現象;強調宗教有其演化的客觀規律,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強調宗教現象是由多種要素構成的,而信仰是其中的第一要素,也可說是核心要素。
2.社會主義社會宗教長期存在
中國共產黨人依據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原理,結合中國宗教的具體實際,闡發了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宗教產生與存在的根源以及宗教的消亡等問題。提出:宗教走向最終消亡可能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社會主義時期宗教的長期性是因為支撐宗教存在發展的自然根源、社會根源、認識根源和心理根源的長期存在。「解決宗教問題的唯一正確的根本途徑,只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通過社會主義的經濟、文化和科學技術事業的逐步發展,通過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逐步發展,逐步地消除宗教得以存在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2]
3.社會主義時期宗教的社會作用具有兩重性
馬克思主義者對宗教的功能、作用,一般都持兩重性的觀點,認為宗教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事實上,宗教作為一種社會歷史現象,在幾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已經深深同化進人類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結構,對社會的發展起著非常複雜的作用。概括地說,宗教具有社會整合功能、心理調適功能、道德教化功能和文化交往功能等。
宗教的社會作用具有兩重性表明,在一個深刻變革、快速轉型的社會中,宗教既可以發揮特殊的積極作用,也可能產生嚴重的破壞作用,關鍵是引導。
4.社會主義社會,宗教和宗教問題主要表現為長期性、群眾性和特殊的複雜性
200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江澤民指出,社會主義時期的宗教問題突出表現為長期性、群眾性和特殊的複雜性。正確認識我國社會存在的宗教問題,關鍵是要立足於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充分認識宗教存在的長期性,以及在複雜的國內外形勢下宗教問題所具有的特殊複雜性,關鍵是群眾性。
宗教的複雜性指的是宗教往往構成一種非常強大的社會力量,而且總是同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方面歷史和現實的矛盾相交錯,常常與現實的國際鬥爭和衝突相交織。宗教問題的群眾性要求宗教工作必須關注信教群眾。宗教問題的「三性」是黨的宗教工作立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