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66年到1976年整整十年間,由於黨的指導思想和工作路線發生了嚴重錯誤,釀成了十年內亂的「文化大革命」,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事業遭到了極大的破壞。總結歷史經驗教訓,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深入研究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地位、核心內容、總目標、基本原則、根本保證等基本問題,集中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如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個根本性問題,標誌著我們黨已經形成了系統完整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一理論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法治建設規律,必將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大的理論支撐。
堅持法治這個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長期以來,我們黨幾代領導集體都高度重視法治問題,結合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進行了艱辛探索,創立了有益經驗。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不僅提出了一系列切合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實際的治理理論,而且還組織了社會主義條件下法治建設的具體實踐,為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創造了良好開端。但是,1957年以後,由於「左」的思想的滋長甚至佔主導地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基本處於停滯狀態。特別是從1966年到1976年整整十年間,由於黨的指導思想和工作路線發生了嚴重錯誤,釀成了十年內亂的「文化大革命」,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事業遭到了極大的破壞。總結歷史經驗教訓,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江澤民同志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等重大概念,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採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使我國法治事業理念更加深刻,方向更加明確,道路更加清晰。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了建設法治中國的新目標,提出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一次莊嚴的宣誓,充分顯示了我們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定決心。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統一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本質的特徵。」在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整個過程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是一條不可動搖的根本原則。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執政的實質,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和管理國家的權力,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只有加強黨的領導,不斷健全法制,才能營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才能嚴格依法管理國家,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和民族的興旺發達,向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闊步前進。另一方面,依法治國方略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必然選擇,是實現和保障黨的領導的最好途徑。黨的政策與法律在本質上是高度一致的。它們都產生並服務於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都體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其指導思想、價值取向、追求的社會目的都是一致的。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設,就要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意識,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各方面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根本遵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和時代特徵相結合,在艱辛探索中成功開闢出的一條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之路。這條道路是一個總的概念,既包含著一般性的質的規定性,也反映在社會主義建設的不同領域、不同方面。這些年來,我們黨科學總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鮮經驗,不斷用新的理論認識和實踐經驗進一步回答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先後提出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和平發展道路等等,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不同領域的具體展開。這次強調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一方面進一步拓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內涵,標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越來越寬廣;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遵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個依據和根本,要始終在這條大道上前行,決不能脫離這條大道改變方向。
堅持憲法的核心地位。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憲法至上是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標誌,也是衡量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準。對我們國家來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憲法和法律,把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充分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實踐充分證明,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和體現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基本原則、方針政策、活動準則等。要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牢固樹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的觀念,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總抓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一個重大亮點就是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新概念,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相對於以往我們講的「法律體系」或「法制體系」等提法,法治體系更加全面系統,更加富有現實針對性。全會的主要內容基本上是圍繞建設法治體系這個思路來謀篇布局的,因此,這個體系又是全會精神的一個「綱」,起著總攬全局的作用。從實際工作來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包括五個組成部分,這就是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個體系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總體框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實現建設這個總體系及其五個子體系的目標和任務,加快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形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位一體新格局,為國家治理體系構建堅實的憲法基石和法治基礎。
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屬性。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充分反映人民意願、充分實現人民權利、充分保障人民權益,是法治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是新形勢下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使每一項法治建設工作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必須尊重和保障人權,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從法律制度上更好體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無論在中國還是在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個古老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也是由資產階級在反對封建主義的鬥爭中最早提出的。他們要求廢除一切等級和身份特權,應該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在資本主義國家裡,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不可能真正實現的。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終是我們黨的主張。早在1954年憲法中,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後一貫強調這個原則。這個原則的基本含義,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也都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項義務。二是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到保護的同時,任何人無論其地位多高、權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違法犯罪都要毫無例外地受到法律制裁,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三是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懲罰。這些方面都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的平等原則,確立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法律制度,使人們真正實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和道德都是社會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規範人們行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作用。法律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著國家對其成員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行為的要求,體現著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的要求,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範人們的外在行為。儘管道德也是上層建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和法律不同,道德的實施不是依靠強制性手段,而是通過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來影響和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覺悟,使人們自覺地遵守這些行為規範。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法治和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廢,要把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世界是豐富多彩的,一個國家走什麼道路,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面臨的形勢任務等因素綜合決定的。近代以來,面臨中華民族亡國滅種的危機,許多人主張變法圖強,先後提出「君主立憲法治」「議會民主法治」「五權憲法法治」,但都遭到失敗。近年來,「法治」成為社會上的熱門話題,我國法治建設應該走什麼樣的道路,有這樣那樣的議論和爭議。國內一些人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鼓吹照搬西方憲政制度,推行多黨制、議會民主和三權分立。國外敵對勢力把法治作為「武器」,把所謂的「維權」作為與我爭奪群眾、爭奪人心的重要手段,目的就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現在世界上一些國家,如埃及、烏克蘭、菲律賓等,政治混亂、經濟停滯、民生凋敝、社會動蕩,究其原因主要就在於脫離具體國情、盲目照抄照搬西方國家的民主法治模式,其惡果正在顯現,中國決不能落入這樣的陷阱。只有紮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脫離國情和實際的做法,即使搞出來,也只是空中樓閣、紙上談兵,解決不了我國發展面臨的實際問題。「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法治建設必須從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國情和最大實際出發,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和現代化建設不斷推進相適應,順應時代前進潮流、反映實踐發展要求。當然,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鑑國外法治有益經驗,做到為我所用,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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